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四
  
  我的暑假因为小七而变得繁忙起来,除了频繁地去她的地盘与她共度美好时光之外,我还参加了一个轮滑俱乐部和一个户外骑行协会,办了一张健身卡。只要高温不至于热死人,我都会准时运动。这是提升级别的办法。我想,我应该在某些方面优于小七,这样才有夸耀的资本。小七曾郑重地告诉过我,她喜欢有男人味的,这也是我热衷于运动的原因之一。我天真地以为鼓鼓囊囊的肌肉就等同于男人味。
  
  其实,我还在这个暑假偷偷开始了考研的准备工作。我是在大二定下这个目标的。既然制定了目标,那就得付诸实践。人生的原则总要遵守,否则还有什么意义存在?我没有向小七提起过这件事,因为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一个咋咋呼呼的人。直到我过了国家线,颇有把握地等待复试的时候,才告诉了小七。我考的就是本科时就读的学校,导师都是熟悉的任课老师。
  
  小七得知后,说:“知道了,看来你又得再读三年书了。”
  
  她应该挺同情我的,而且她一向是个反应不过激的人,不会用一惊一乍的语气表达她对某事的看法。我一度怀疑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大四上学期过得波澜不惊。其间,有两个男生明摆着要泡小七,先是短信搭讪,然后QQ聊天,再是送礼请客,最后电话表白……走完了老套而实用的“把妹程序”。其中一位是理科男,据说家底颇丰。小七对我毫无保留,我们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他们无聊的追求过程。没有任何时刻让我觉得比此刻更幸福了。你抱着心爱的女人,而她正和你谈论着泡她的别的男人,口气里带着揶揄,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向你坦白了,这感觉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对了,我们还吵过几次架,起因我不记得了。我不是吃素的,所以跟小七吵架了,但归根结底我还是吃素的,所以首先说“对不起”的总是我。小七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哄一哄就阳光灿烂。
  
  过完最后一个寒假,小七没再回学校上课。她在地方报社当实习记者,月薪八百元,据说转正之后会有所提高。她变得忙碌起来,不再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和我煲电话粥,留言和短信也很少及时回复。报社对记者的考核近乎苛刻,每天的空白版面都在等米下锅,截稿时间总是很紧迫。小七说,每天都被推着走,觉得很累。她还报了补习班,要考好几个证,枯燥透顶的教材摞得老高,像一块块砖头,等着她去消化它们。我听着就觉得头皮发麻。
  
  我们约会的时间变成了晚上,我不想耽误小七的工作,白天就独自在她的城市瞎晃荡。大家都很忙,唯独我像鬼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当小说家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萦绕,但我写得不多,而且写得拙劣,我越来越羞于向任何人展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些东西了,更别说投稿了。我意识到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写小说是一件颇为扯淡的事情,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小说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纯粹是个人看法,我也没兴趣和别人争论。我偏偏喜欢去人少的地方,有时候,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隐隐觉得自己是突兀和多余的。在我目前的生命里,只有爱情,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小七就是我的全部。
  
  小七变得利落了,背着我剪成了短发。先斩后奏是她一贯的风格。不过,她短发的样子同样好看。她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上职业装也是千娇百媚。反正就是好看。看到她,我就确定自己付出的时间和耐心是值得的。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分分秒秒都充满了意义。
  
  实习期间,她搬了两次家,我相信任何一位独自搬过家的女同志都能体会其中的不易。小七说,以后再也不想搬家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是自己买房子。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小七的目标,起码不会在短时间内实现。
  
  五
  
  很快就毕业答辩了,之后是流水宴席和最后的疯狂。我搞不懂大家是为什么而伤感而愤怒,又是为什么歇斯底里和泪流满面。大家莫名其妙地尖叫、哭泣或者宣泄,仅仅是因为要毕业了吗?反正我不是因为这个。
  离开学校之前,小七已经把所有值得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寄回了老家。临走的时候,还是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我坐车送她。那时候,她已经成功地把“实习”两个字拿掉了。她租住在离报社不远处的一个老旧小区里。房子虽然破旧,但被她布置得很温馨。她的室友上晚班去了,她做了可乐鸡翅、牛肚炒青椒、酸辣白菜和番茄蛋汤,还准备了我们明天早上吃的夹心面包。看到她系着围裙在厨房忙得像模像样,我恨不得立刻娶她做老婆。她的厨艺很赞,可乐鸡翅做得真心好吃。
  
  吃完饭,洗完澡,我们就躺到床上了。那天我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和她畅想未来。话没说多久,我就后悔了。因为气氛越来越沉重,我们深深意识到所谓理想是最不靠谱儿的混账玩意儿。我们都是俗人,在红尘里跌打滚爬,总是骄傲地以为自己与众不同,可是,在现实面前,我们都不会高明到哪里去。如果有人给你一万你不愿意吃便便,那么一百万呢,一千万呢?
  
  小七说,我们的未来遥遥无期,我不能确保自己不会喜欢别人。
  
  我清楚地知道她说这些话的认真程度,跟她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知道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玩笑。但是,后悔来不及了。她最终还是说出了那句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她说,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
  
  我说,我大老远地跑过来,不想听你说这种话。
  
  小七没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想了很久,这种话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我不想你浪费感情。
  
  我忍不住流下眼泪。她无声地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今晚,你可以做任何事。
  
  我当然知道她所指何事,虽然这一直是我期待的,但是你应该知道一个濒临心碎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心情的。我只是疯狂地吻她,好像只有一口一口吃掉她,才能缓解我对她心怀的爱与恨,才能释放心里的酸楚和悲伤。我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一个无眠的晚上。接近天明的时候,模模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悄然离开了床。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我听到了小七起床的动静。我一直在等待小七说话,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她狠心的时候竟如此决绝。
  直到我推开了门,她才说,带上面包吧,路上可以吃。
  
  我转身拿了桌上的面包。她一把抱住我,泣不成声。我意料到我们真的要结束了。那一刻,我心里竟然不是悲伤的感觉,而是木然。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我再一次从小七的城市退出了,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没有差异,一样的公交车,一样的高铁。我坐上了回程的车,发了一条短信给小七,告诉她,我上车了。小七回复,好的。眼泪这时候才止不住地往下流。我即将告别这座城市,而且以后不会再无缘无故来得这么勤快了。
  
  如今,我读完了研,有一份工作,与认识小七之前一样,没有钞票和女友。但是,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在变成另一个人,既坚硬又柔软。时至今日,我依然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称职小说家的愿望,但我不急于求成。
  
  我陆陆续续有了几份感情,但是,爱上一个人变得不那么容易。也许只是暧昧,也许只是游戏,我的表现令人失望。我正在以不可挽回的速度变成自己曾经无比痛恨的人渣。我以为这样可以提升级别,让自己成为一个没心没肺却足以秒杀别人的人,后来我觉得这很无聊。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小七,我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时间,自己才能坦然地凝视着她的QQ头像而不再有心痛的感觉。我想,归根结底,小七不够爱我,就因为这,我不会勉强她。
  
  走在人群里,我时常想到: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她那么完美,而且回应了我,我是一个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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