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
前言
大概有四年了,没有痛痛快快的打过一次篮球。
忙碌的工作和繁杂的生活琐事大概成了我不去锻炼身体的借口。看着自己日渐臃肿的身体,回想起当初那豪情万丈的憧憬与梦想,除却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的艰辛,以及日渐险恶的内心,还得到了什么?看着一颗颗曾经纯真的近乎透明的心灵被世俗污染,却没有办法改变,这就是生活――犹如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磨去我们昔日锋利的棱角,每个人都无法免俗!可是每每想起那些上学的日子以及曾经那一颗颗纯真的心,却依旧感动。也许是迷茫于年少时的青涩岁月,在这个时候心中油然升起一丝悲凉,又复归惆怅。
前几天和开晨在网上聊天,他对我说,大超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在桑树园球场的时候,我像个小弟一样跟在你身后打球,球场上受了欺负你替我出气。我挠挠头:“对啊,可是现在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跑跳了,到了我在球场上受欺负你替我出气的时候了。”几乎潸然泪下,不禁感叹年华易逝。
我呆呆的坐在电脑前,眼睛死死盯着屏幕上的每一个字,想象中久未谋面开晨,仿佛就坐在我的左手边,就和那个时候的位置一样……
开晨这个家伙,和我差不多高,皮肤很白,头发黄黄的,说话时“zicisi”和“zhichishi”不分是他的特点,理科成绩超棒,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
我座位的右边是忠杰。忠杰和开晨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之所以我们能坐在一块,是我们向老师主动要求的。
介绍一下忠杰吧!用我的话来说叫臭美,矫情!长发,喜欢穿时髦的衣服,再加上一张俊俏的脸,走到哪里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而我的对面,坐着王佳会――一个成绩好且乖巧懂事的好学生,说话时叽叽喳喳像个小鸟,常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功课又好,是每个老师都很喜欢的乖女生。
毫无意外,我喜欢王佳会。非常非常喜欢。
忠杰和我家住一个地方。放学后,我们经常一边推车一边走着回家。
“齐晓超,我发现你对王佳会很有好感耶,你看她的眼神很不一样。”忠杰一边推车走,一边扭头看我。
“嗯啊!这样很奇怪吗?”
“不会吧?你怎么会喜欢她呢?她那么用功读书!”忠杰依然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但我是个很特别的人,所以喜欢的人也会很特别!”我挖着鼻子里的鼻屎。
“真的假的?”忠杰依然看着我,脖子都不会酸似的。
“真的,我不够特别吗?”我偷偷将鼻屎弹在忠杰的书包上。
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桌最大的特点就是都喜欢打篮球。只要我们三个耗在一起,肯定要有一个篮球,不然都不知道生活改怎么继续下去。
初一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经常去离家很远的桑树园球场打球,在那个永远都不知道累的青春里,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不知不觉一个夏天过去了。
又一个夏天,我们再度在桑树园球场打了一夏天球。这次,忠杰在球场上认识了喜欢看球的学妹,成了我们第一个交上女朋友的混蛋。
然后,又一个夏天过去了。我们已经笑嘻嘻的打球打到了兢兢业业的初三。
初三上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教务处拿着一张重新排班的名单,张贴到每一间新教室的门前。
气氛顿时像炸开了锅。我忍不住挤到人群的最前面,双手放在胸前合十祈祷。
祈求不要被分到没有王佳会的班级。
“你干嘛那么幼稚,又不是生死别离。”忠杰突然开口。
“靠!你不懂啦!”
我迅速找出我的名字和王佳会的名字。
只见我的名字前面赫然标着“三年级四班”,而王佳会的名字前面写的是“三年级三班”。
“……”头一次,我说不出话来。
我们的教室只有一墙之隔。但是从此,我座位的对面,再也看不到王佳会的身影。
大家看完名单,随即搬进了自己的新教室。新的班级,意味着我们又开始了解不曾相熟的同学,熟悉全新的教师。
一个崭新的生活,即将拉开序幕。
失去了能和王佳会同班的机会,还好上天没有太绝情,让我和忠杰、潇哥继续同班上学。受我的影响对篮球越来越痴迷的开晨分到了一班,不过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念不同的班级而日渐淡薄。
而我的新班主任强哥,是一个大家都喜欢和尊敬的体育老师。微胖,小眼睛,说话没有班主任特有的盛气凌人的“官腔”。是一个为了我们晚自习留校生活可以连续一星期不回家的好老师。因为我一直是学校羽毛球队的一员,所以在初三之前,我们就一直有交情。
“齐晓超,你的成绩不错,但偏科情况太严重,希望你能努力好好改正。”强哥拍拍我的肩膀。
拍个屁啊!其实我担心强哥会把我安排在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旁边当同学。老实说,我还是希望能和忠杰当同桌。至少,有话聊。
如此简单。
忠杰看看我,他的旁边还是空的。
“你去坐李玉潇旁边吧!早就听说你上课爱吵闹,坐在李玉潇旁边,好好反思一下你自己。从今天开始,就要努力为中考做准备了。你很聪明,向李玉潇同学学习,看看能不能超越他。”强哥给我一个我无法理解的位置,心中所有的期待顿时被掏空。
“啊?”我不解。
怎么会这样。
潇哥是班上最听话,学习最认真刻苦的同学。功课好,胖乎乎的,大脑袋。是个任何人都挑不出错来的好学生。
“李玉潇,好好管管齐晓超,可以吗?”强哥竟然用问句,可见潇哥在班里的地位。
“嗯!”潇哥勉为其难。我整个脑袋顿时一片受尽屈辱的空白。
于是,我的故事,从王佳会的对面,转移到了潇哥的旁边――一个开启我用功读书的位置。
初三那年发生了好多事。
各大卫视几乎都在上演《士兵突击》,王宝强演许三多,张国强演连长高城。精彩的剧情逼得我每天晚上都要看完三集才去睡觉。里面的一句经典台词“不抛弃,不放弃”被王校长在大会上多次提及。
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让我反复播放。
“5.12”汶川地震牵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们轰轰烈烈的做着慈善,各种捐款做的不亦乐乎,根本无法想象多年以后会有一个叫郭美美的女人颠覆了我们对慈善的认识。
我的人生,也因为坐在潇哥的旁边而发生着改变。
坐在潇哥旁边是什么感觉呢?
很不自在,相对于潇哥的用功读书,我是一个学习态度很差,上课喜欢和老师顶嘴的荒唐学生。
我的政治和历史成绩烂到翻掉。我连政治的开卷考试给我参考书我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抄。对历史事件的起因和意义,我活的好好的又不用上战场,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毫无意外,我的政治和历史成绩罕有及格,甚至创下过个位数分数的记录。除了政治和历史,上课需要好好听讲的数学也是摇摇欲坠,对因式分解,好端端的分解个毛啊?只要试卷稍作变化,我就死给它看。
但由于我喜欢的科目成绩超棒,总体来说我的成绩还算可以,全班三十多名学生,我常在前五名徘徊。
回到刚才那个问题,坐在潇哥旁边什么感觉呢?
我必须痛苦承认:难堪,窘迫,很不自在。
“齐晓超,你不觉得上课吵闹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吗?”潇哥坐在我旁边,瞟了我一眼,淡淡的说出这句话。
“哪有啊?我是在给这无聊的课堂增加一点活力耶!你不觉得老师们都讲的太没趣了,太没吸引力了?”我勉强笑笑。
“那你也不应该选择这样一种无聊的上课方式。”潇哥的语气带有一点责备。
“……”我逃避他的眼睛,看着课桌上的贴画。
“我觉得你可以再用功读书一点,那样你的成绩会更好。”
“靠,现在也没差唉!”我本能的觉得微小,真是太糟糕了。
潇哥若问我为什么我要扰乱课堂秩序,我便可以哈哈笑答:我就是坏透啦,但我没妨碍你用功读书啊!
潇哥也可以用力责骂我,叫我好好守秩序,那么我就可以回敬:管我干嘛,用功读书了不起啊?
但潇哥偏偏说我无聊。
用功读书的学生到处都是,但潇哥那种我说不上来的好学生,让我本能的觉得自己渺小,完全克住我,克的我死死的。
于是我陷入奇怪的困顿,在其他爱捣乱的同学继续扰乱上课秩序,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的同时,我却因为想开口讲个笑话,突然脑海就会传来一声“无聊”的叹息,只好含着圆珠笔作罢。
“喂,放心啦!我上课继续吵闹的话,强哥就会把我的位置换开,到时候你就不用烦了。”我皱眉,有点烦。
“你这么聪明,如果好好念书的话,成绩应该可以排全校前五了。”潇哥淡淡的说。
简直答非所问嘛!
“你这不是废话吗?我可是相当聪明的!”我反驳。
“那就好好读书啊,青春很短暂的。不要浪费啊!”潇哥有点像个女人,唠唠叨叨。
于是,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以一种“我的人生需要被纠正”的方式。
潇哥最大的特点就是稳重、懂事,做起事来让人放心。更严重的是潇哥对老师的话言听计从,无可救药的顺服。而我改不掉的性格就是叛逆,对权威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反感,我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总之,潇哥我们两个人的能量正处在不断正负“中和”的状态。我有预感再这样下去,我一定无法成为一个幽默的人,个性也会越来越压抑,变成一个没有特点的普通人。
但无可否认,潇哥实在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没有让人生厌的好学生架子,功课好也没有听他自己提过,尤其是与潇哥一来一往的日常对话中,我那份本能的微小很快就变成了多余的情绪。毕竟遇到这样的一个好兄弟,是难能可贵的。
现在是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号,下午两点五十分。我坐在车里关上车门,依然很清楚的听到汽车发动机的怠速声,对于想要静下心来写点东西的我来说,这样的环境很不适合。听着老狼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唱道“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如今再没人问起!”我想这首老歌的气氛应该很符合我现在要写的这个人物。
刻意想写点关于潇哥的东西,尤其是这一年来的工作地点,我几乎每天都要从潇哥家门前经过。每天早上,我都会在潇哥家隔壁吃早餐,每天都从他家门前不断经过,不断驻足,每天如此。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不经意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初中,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个上课不苟言笑的青涩面孔。
对于我们的应试教育,成绩绝对是老师衡量一个学生价值的重要标准。
一个学生,不管具备什么特殊才能,只要成绩不够好,就会被认为成“旁门左道”。反之,一个成绩好的学生,只要在其他领域稍微突出一点,就会被老师认为“实在是太杰出了,连这个也行!”放在手心当宝。
自然,潇哥就是强哥手心里的宝。
自习课上,潇哥一边解着题一边小声的跟我说:“你语文、地理还有理化都很好,英语跟普通,数学跟历史政治很烂,如果不是你笨,就是你根本没认真听课,你觉得你笨吗?”
“额?什么啊?”我无法思考,耳根子很热。
“齐晓超,你笨吗?”潇哥看着我,不让我的眼神离开。
“靠,当然不笨了!”我呼吸困难。
“那就证明给我看。”潇哥瞪着我。
我呆呆的看着潇哥。一向眼高手低,惯于嘻嘻哈哈的我,本应非常排斥这样的窘状。但我知道不能不接受潇哥的好意,被当做笨蛋我也认了。
为了不被潇哥当作“笨蛋”,我顶着压力,放下“尊严”与潇哥在一起学习。成绩自然也就更好了。
期中考试越来越近,我似乎爱上了这种与潇哥较劲儿用功读书的生活。真遗憾没有能早一点坐在潇哥的旁边。
期中考试如期到来,我按捺不住自己忐忑的心情。怎么说是忐忑的心情呢?
有了潇哥的帮助和指导,我的功课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这样的进步却使我自信不起来,生怕因为考不好被当做笨蛋。这对当时心高气傲的我来说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
坦白说,我本来是想打算自己认真好好答题的,但监考刘迎亮老师在考场上坐在那里呼噜呼噜熟睡这件事实在是搞得我心神不宁。写完数学考卷后,我百般无聊。回头看看潇哥坐在那里认真的检查有没有做错的题目。
我回头的一瞬,刚好潇哥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
“把你的试卷拿来我看看!”我用夸张的唇语沟通,眼睛转移到潇哥手中的试卷上。
潇哥却无动于衷,就像不明白我的意思一样。
“快点啦!试卷!”我继续唇语,我扬起手中的试卷,指了指。又指了指潇哥手中的试卷,坏坏的笑着。
潇哥看看熟睡的刘迎亮老师,冲我摇头。“不行啊,万一被抓就麻烦了!”
靠,真是胆小鬼。
我用凌波微步走到潇哥面前,刚要拿起试卷,却被潇哥抢先收在了身后。
此时,我在教室里走动的身影已经惊动了很多同学,大家一阵错愕,瞬间震动起来,每个同学都看到了这一幕。
监考刘迎亮老师也被教室里奇异的气氛惊动,从梦中醒来。
该死!
我来不及回到座位,被刘迎亮老师逮个正着。
刘迎亮老师气急败坏的拎着我的耳朵,拖着我回到座位。
“气死我了,再发现一次,你的成绩作废!”刘迎亮老师脸都气白了。
“老师,其实……我也没有抄到啦!”
听到我的解释,教室里一阵爆笑。
期中考试结束。
我居然神奇般的考进全校前十名。生平第一次超越了潇哥,这令强哥刮目相看。
“怎么样,用功起来就会有很大的进步吧?希望你继续保持!”强哥笑逐颜开。
“没有没有,我比较聪明罢了!”我笑笑。
初三的学习虽然繁重的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但每周六的兴趣小组怎么说也是个可以让大家尽情玩好的活动。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参加诸如“篮球、羽毛球、绘画、唱歌、跳舞”之类的小组,每个小组由同样对其感兴趣的老师带领。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
我和忠杰参加了羽毛球小组,我们两个带着一帮初一初二的小屁孩在球场上奔跑,挥拍。
“喂,忠杰!”
“啊?”
“明天周日,要去哪里玩?”我挥拍,扣杀,球出界。
“不知道呢,你觉得呢?”忠杰气喘吁吁的跑出球场捡球。
“不如我们去喝酒吧?顺便叫上老白他们几个。初三压力太大了,我们需要释放一下压力唉!”
“额?喝酒?会不会被班主任知道?被他知道我们就惨了!”真是胆小鬼。
“靠,明天周日耶!又不用来上学!”
很刻意地写到这次我们偷偷出去喝酒。
因为那是我生命中不断交集的几个好兄弟第一次在一起酩酊大醉。
公元二零零七年秋天的某一个星期天。
开晨、老白、全儿、李越、月子、阿彬、忠杰、潇哥和我。此后,我们在彼此的生命中不断缠绕。
我们的青春,就这么开始了。
关于那次聚会喝酒,由于实在是“年代久远”以及酩酊大醉,我已无法清晰的记起当时发生的所有细节。
但因为老白装醉我打了他几个耳光这件事却让我们每个人都记忆犹新。
全儿考上大学那年夏天我们聚在一起吃饭,饭桌上等待迟到的老白,于是又拿他调侃起来。
“喂!哥几个,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喝酒老白被大超打耳光这件事?”
“当然,老白活该啦!谁让他自己装醉!”
“等一下他来了先罚他三杯,如果他还装醉的话,那我们继续打他!”
然后,我们哈哈大笑!
其实……
如果时光倒流,我是不可能打老白哪怕一个耳光的。但要我事后低声下气道歉,当时心高气傲的我根本办不到,何况日后成为好兄弟的我们是没有必要因此道歉的,权当是给索然无味的初三生活带来一丝乐趣罢了。
上了初三,由于学习更加紧张,学校安排晚上留校上课,我平生第一次离家在学校过夜。
晚自习的课间十分钟,我和小付每天都会从抽屉里胡乱抓起一张测验试卷飞奔到厕所去蹲大便,直蹲到两脚发麻,听到上课铃响起才回到教室。
但后来莫名其妙的,我和小付却养成了在厕所点火烧试卷的坏毛病。
那次我俩照例一边蹲大便一边点火烧刚刚发下来的超低分的试卷。烧的兴起,上课铃不知响了多久。刚好被走过来巡视的教导主任张彦春老师撞个正着。张彦春老师从来都是很有“官范儿”的样子,魁梧的身材配上腐败的肚子,一张不苟言笑的冬瓜脸上架着一副超大的茶色眼镜。我们都很讨厌他,因为他那超大的眼镜几乎要有半斤重,所以当时我们亲切的在背后称他为“半斤”。
“你们两个快点给我去外面站着!”张彦春老师双手掐腰,站在厕所门口大声向我们吼道。
“老师,是厕所里太黑了我俩才点火照明的……”小付的解释差点让我当场笑出来。
“不要废话,赶快出来罚站!”张彦春老师指着外面。不敢辩驳的我俩只好屈服。
“你们两个站到下课,每人写一份检查,明早交给我!!!”
月光下,我跟小付一起站在教室外,微风吹来淡淡的月季花香气,坦白说,还不算太坏。
“大超,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如果被我姑父知道了,那我就死定了。”小付有些担心张彦春老师会把此事告诉他的姑父。小付的姑父也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对小付严加管教,如同严父。
“好啦!反正在教室里上课也很无聊,在外面至少不用憋着!”我一脸轻松。
“对啊!十年后再想起这件事一定会觉得很好笑。”小付用中指扶正眼镜,坏笑。
“不用等十年,现在就已经很好笑了啊!”
我们两人静静地吹着凉爽的风。站到累了,干脆背靠教室的墙坐在地上。
“对了,小付……”我突然开口。
“嗯?”
“这里的空气应该要比厕所里的新鲜的多吧?”我抖抖眉毛。
我们两个人同时爆笑了出来。
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
宿舍的床位就像大通铺一样,所有的双层床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房间里到处到处弥漫着潮湿的气味和因为打了一天篮球而散发出的脚臭味儿。
随便洗过脚,宿舍里照例喧哗起来,将在教室里沉闷了一天的压抑情绪一扫而静,就连潇哥也说个没完,让大家非常惊讶平时这么用功读书的男生也有如此一面。
开晨的生日,晚自习过后,我们在宿舍大通铺准备了蛋糕,零食,花生米,去餐厅求做饭的阿姨抄了两个菜,偷偷去校外的小卖部买了七块钱一瓶的假酒。开晨,潇哥,老白,全儿,李越我们几个围坐在大通铺上,没有酒杯,我们就轮流对着酒瓶喝,在大家往彼此脸上乱涂蛋糕的喧闹中结束。
当然,这样的聚会是不会有小付的。没错,和他姑父一块生活的小付,哪敢来参加我们这种“不良少年”的聚会?所以小付错过了很多能和我们一起犯二的快乐时光,他的青春,是在父母师长的言传身教下笔直的成长的。
初三上学期,就这样在紧张的功课和我们忙里偷闲的快乐中结束。
忠杰带着他的学妹女朋友升入职业高中,展开了他们长达六年的恋爱生活。
而我和王佳会,却因为念不同的班级而日渐疏远。更让我感到不解的是王佳会竟不再让我写信给她,这算是王佳会正式拒绝了我吗?还是我独一无二的热血喜欢已经打扰到了正用功读书的王佳会?我很惆怅。
期末考试平平淡淡的过去。
寒假,我大病一场,让我几乎整个假期都没有走出家门。百般无聊的我将对王佳会一点一滴的喜欢写进了我生平第一本恋爱日记――《不了情》。然而我却整个假期都没有再联系王佳会,我是绝对不会自讨没趣的。
初三下学期,中考的战斗气息越来越浓,班主任的排座次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大家可以随意坐哪!即使是我也忙着和潇哥较劲儿,无暇顾及上课时的搞笑。
黑板的右侧总是写满课程表,还用红色粉笔涂满触目惊心的阿拉伯数字,每天都在倒数。
当数字归零,就是我们与中考决一死战的时刻。
“等到中考结束,暑假大家喜欢打多久的篮球就可以打个够本,但在面对中考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考好。这是人生第一场战斗……”强哥就像王德震校长大会上的发言一样,理念很古板又欠缺说服力。
但当时可没有人有闲情逸致去反驳他,集体沉浸在用功气氛里的我们还是很可怕的。
五花八门的测验卷,一捆又一捆地塞在我们的抽屉里,日复一日,满腹经纶的试卷变成了大家生活的核心。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抽屉空掉的那一天。
不止是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只要中考无关的课程,全都被中考利用起来,变成无数堂令时间静止的自习课。即使是强哥坐镇,潇哥,月子,李越,老白,全儿,小付我们几个也毫不在意的挤在一起念书,互相请教不懂的问题。
放了学,我们将几张课桌合成一张很大的桌子,去食堂买上一份超大的菜,将各自从家里带来的辣酱,咸菜通通拿出来,开晨也会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不过他的班主任老是上课拖堂,每次都得等他。
“靠,你又来晚了,跑去食堂打饭很辛苦耶,那么远!”
“妈的,老黑又他妈拖堂了,害我差点没饭吃!”
几乎每天都有诸如此类的烂对话。
即使强哥在,我们也照吃不误,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老想硬着干。
而强哥也确实没有用怀疑的眼光看过我们,毕竟我们的成绩正以相当惊人的速度往上升,甚至我的成绩来到全校前五名,进入前三名也成了家常便饭。令强哥感到“啊!我果然是严格厉害的老师,竟将玩物不恭的齐晓超拉吧成了全校前几名”的安慰。无暇顾及我们“请”别的班的同学进来一起吃饭是不是影响不好。
我越来越好的成绩,有些同学强烈的好奇问我是如何将成绩变得这么好,是不是考试的时候超别人的了。
“抄你个大头鬼,如果你整天和几个学习那么努力的同学一块玩,你会不用功读书?”我简单回应,这是个中滋味。
后来强哥为每个人订立每次模拟考必须要超越的目标,并不断重新排坐,希望能最大程度的激活同学们的潜力。但强哥从未将我们几个的位置分开,生怕我们的成绩就此滑落。
坐在学校会议室前的露天广场。学校为我们举办“中考一百天誓师大会”。各种豪言壮语搞得我们好像要上战场和敌人拼刺刀,抛头颅洒热血一样。如果能考进全市前三百名,就可以去一中念书,他们将会提供全市最好的师资。毕竟一中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小县城最好的学校了,没有之一。
其实师资好不好放一边。身为同窗三年的我们,将来还要在同一所学校念书的意志是相当坚定的。倒是小付,对于即将“移民”济南的他来说,继续留下和我们做同窗完全不做考虑,这点让我感到很是困惑。
“你不考虑留在临清吗?”我问他。
“不考虑!”
“……”
另一方面,毕业纪念册的填写如火如荼的展开。
而我,很高兴又有机会在别人的纪念册上乱花,施展我“有才”的一面。
“喂,大超。最近没发现你跟王佳会有来往耶?你不追她了吗?”月子笑笑,写着纪念册。
滚蛋,你这个居心不良的家伙。
“没有啊,我很喜欢她啊,可是她说不让我写信给她,会不会觉得我很烦,很讨厌!”我边笑着边看他填写,其实我很想给月子一拳。
“没关系,慢慢来啊,反正以后时间还长着呢!”全儿和我有着近乎相同的感情历程,都不被自己心仪的女孩所动。
“大超,那你要追她到什么时候?”潇哥忽然开口。
“追到她答应做我女朋友啊!只要她不答应,我就一直追啊!反正我才十七岁,有的是时间。”
“你不觉得现在这个年纪,谈恋爱真的太早了?”潇哥像个大人一样的教育我。
“是啊,我也觉得太早了。”月子附和。
“哦?”我不服气。
“你想想,你现在才十七岁,如果你们现在就在一起了,真的可以一直当男女朋友直到二十五岁结婚吗?”潇哥用大人的口吻,认真的对我说。
“为什么不可以?都十七岁了,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对方呢?”我反驳。
“就算你把她追到手,但也不一定能一直当男女朋友啊,青春期很容易变的。如果知道一定会分手,为什么还要这么早谈恋爱呢?这样不是很没有意义!”潇哥很严肃的说。
“谈恋爱也要谈的很有意义吗?你明知道你这辈子肯定会死,那你为什么现在不去死,干嘛还活着?”我拄着下巴,实在是不爽到极点。
“这根本就不是一样的事情,你真会钻牛角尖!”潇哥叹气。
……
大家重复填上好友的纪念册里自己的兴趣,未来的理想,诸如鹏程万里,一帆风顺等祝福的话。
王佳会的纪念册上写的什么东西,我已经无法记忆。只依稀记得是向她告白之类的嗦一大堆全是废话。但,在当时来说,是相当认真的。
中考越来越近。
我和王佳会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这份距离有着说不出的刻意,让我无法理解。甚至有时候走到碰头,她看看我,我看看她,眼神迅速转移开。后来我们这个距离竟成了我最大的遗憾。
有人说,恋爱最美好的时期就是你喜欢对方却还没有追到对方的那段时间。即使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更进一步,也乐在其中。
但因为没能追到手而感到的不完美,同样同样促使我想在对方面前“表现的好”,更是因为自己心底出现的这个位置,这个位置里的人,概率只有六十亿分之一。
“我不知道王佳会是不是喜欢你,但最好不要现在和她告白,你们现在这样的感觉挺不错的啊!”孙明荣建议我。
“你怎么可能保证王佳会以后不会遇到更好的人?上了高中,那么多新面孔,如果王佳会被其中一个追去了怎么办?到时候我不成了冤死鬼?”我别扭的说。
“也许会有人比你更适合她,但只要你努力,就不会输!”
“怎么说?”
“你很有才!”
应该是吧……不然也找不到更好的答案。
“哈哈,反正我想问王佳会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现在问,如果被拒绝了是死,万一她以后被别人追到了我也是死,不如干脆痛快一点吧!”我忍不住叹气,“如果你真想帮忙,就想办法制造一个漂亮机会给我吧!”
我真是,一向自信的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却如此没有自信,根本就是一无是处。
回到刚才孙明荣给我的建议:最好不要现在和她告白!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告白时机呢?喜欢一个人,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我们看了太多的电视剧,太多的电影。这些东西一再告诉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感动,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的美好。
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告白,真的那么重要吗?
如果五花八门的告白方式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和男孩交往”,那么爱情的定义就变了,变成了只讲华丽而没有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看来,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即使男孩的告白再怎么平淡无奇,女孩也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某个星期天的下午,在孙明荣的帮助下,我和王佳会走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走着走着,在“再怎么样,也不会比现在情况更差”的心理下,鼓起勇气。
“王佳会,其实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
“我知道啊,你之前早就告诉过我啊!”王佳会没有看我,只是低头。
“我只是……”
我很艰难的说,空气好像都要凝固。
“拜托,现在马上就要高考了唉,我们还要用功读书啊!……你容我好好考虑考虑!”
王佳会转身走出操场……
就这样。
第二天早上,模拟考试的试卷发下来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跟着考卷一块由潇哥递过来的纸条。
王佳会的字。
纸条短短两句话,就像拳王泰森瞄准鼻子的一记勾拳,打的我脑子嗡嗡作响。
我没有哭,至少没有当面流泪。
“没事啦,唉!女生都这样啦!”全儿拍拍我的肩。
你又懂女生了?那你还不是和我一样被拒绝。我看看全儿,没说出口。
有时候许多关心真的很廉价,但都是出于好意,这样的好意没道理召来冷嘲热讽。
我很难受,但当时只有十七岁的我,并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
在王佳会转身走出操场的瞬间,我已错过能和王佳会在一起的最佳时机。
等到回神,我已经二十四岁。
“在一起”这三个字,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
“一起”代表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
你第一次希望和她在一起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七年后,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看见……
偌大的操场上,夕阳下,我腼腆的跟王佳会散步的画面。
心中会有一股激动,又复归惆怅。
只剩下那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苦味,越代表我曾经爱的越饱满。
每被拒绝,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舔舐伤口然后从新站起来。
总是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们追求女孩的初衷。正因如此,当我对王佳会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但我依然能义无反顾的继续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
我要谢谢全儿当时对我的安慰,让我有动力继续追下去。时至今日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以前我喜欢王佳会的时候,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
没有!因为我喜欢她,一点也没错,因为我喜欢她。
是啊!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身高?距离?被拒绝?
每个我们喜欢的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做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这个信仰,坚持下去。
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
不,不是希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
我们继续用功读书,准备中考。我花在喜欢王佳会上的时间,并不下于我花在书本上的时间。我知道自己可以拿到的成绩早已超过了高中录取分数,要考进全市前三百名还是十分困难的,但对于不想和大家分开,将来还要和他们一个学校继续念书的我来说,全市前三百名,毫无意义。
既然如此,分数高低的意义就只是将别人踩在脚下或是被别人踩在脚下罢了!
失去了继续用功念书的理由,我整天去学校广播站做播音员,以此丰富我的课余生活,上课偷偷的将头埋在书本低下睡觉。但我依然每晚都留校上晚自习,因为那里有我喜欢的王佳会。
白天在教室里,我开始做一些很无聊的事,例如带一小壶酒放在抽屉里,让整个教室都弥漫着一股酒精的味道,把考卷撕成碎纸片到处乱洒,此外,我老是拉着全儿去比较做引体向上的个数和立定跳远(我要谢谢那个时候的彼此,把全儿练成了体育生的同时也将自己练就了一身肌肉),跳起来去摸教室的房梁,流一流没有中考压力的汗。
没有了压力,自然活的也就没有动力。下午放学后跑去操场打球,直打到天黑的再也看不见球框,我们就回到教室,脱掉鞋将汗臭味四溢的脚放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接受大家的讨厌。
中考越来越近,学校按惯例举办艺术周活动,历年历届都一样了无新意。
学校大会议室前的露天广场,每个班级都要报名上台表演的,全校师生都要去的,所以没有人敢擅自跑掉,几百人全挤在一块,听校长无聊的发言。
这样很好,人越多就越对我的脾性。
类似于露天戏台的所谓舞台上,我与李越、老白、小付站在中间,主持人等着我们开口,全场同学都看着我们,我微笑,深呼吸,自信满满。
我找到坐在台下的王佳会,若有似无的将视线带过她身边。
“现在,我们要将一首歌,送给一个人,希望多年后的某一天,她还能想起,曾经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回忆。”我拍拍身边的李越。
只有王佳会知道,这首歌是为她而唱。
全场一阵莫名其妙的躁动。我们开始合唱,用参差不齐的声音加上空白的背景音乐,效果还算差强人意。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这首清新的校园民瑶,大概表达了我整个青春期的模样,无论是对于我的兄弟,还是我喜欢的人,是我整个青春期的主题曲。
王佳会听到一半,却开始跟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我暗暗心惊。
中考结束。
为王佳会而活,我的初中生活也结束了。
毫无意外,我比中考录取分数线多出一百多分,跟潇哥,开晨,老白,李越,月子,全儿,孙明荣,王佳会等人一同升至实验高中。小付中考发挥失常,但被他爸拖关系去了一中,再后来去了济南,渐渐就变成了我的记忆里的一个很有钱又很二的回忆,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小付。
毕业典礼。
大家忙着彼此拍照留念,这头告白,那头分手,忙的不亦乐乎。
典礼结束。
好再来饭店里的某一个单间里,大家围坐在一起。
“为庆祝大家顺利毕业,我们今天一醉方休,干杯!”
举杯碰杯,不胜酒力的我们一饮而尽。
在初中毕业即将踏上新征程的我们,很自然的,大伙儿闲聊起了梦想。
说是闲聊梦想,其实是一种对未来的憧憬,也是一场战斗。
未经世事的我们,天真的以为,没有梦想就跟不思进取划上了等号。但梦想的大小却不是重点。
“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好医生!”
“我的梦想是考公务员,将来可以当官!”
“我想念大学,将来做研究生!”
“我想打篮球,将来能成为职业运动员,然后去打NBA!”
……
大家煞有介事的介绍着自己的梦想。
那种规划人生的姿态,坦白说,我嘲笑不起。
没有人有资格嘲笑另一个人的梦想,不管对方说出梦想的目的为何。
更何况,有梦想至少证明我们还活着,还奋斗着。
“大超呢,你还没有说耶!”阿彬摇晃着手中的酒杯。
他知道我喜欢出风头,总是喜欢当群体中最特别的那个人,也所以,等大家都轮流说完,我才准备开口。
“我想变得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我说。
是啊,很有钱!
“为什么要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呢?”潇哥问的倒是有些认真。
我没有过多的思考,因为答案很简单。
先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是因为……
“我想给她最幸福的生活!!!”我的世界,不过是有王佳会的地方。
酒足饭饱后,阳光下的篮球场上,我们几个胡扯梦想的大男孩,尽情挥洒着汗水。
我脱掉背心,光着膀子,喘气,投篮。
弹框而出。
小付在失踪前送我一件深蓝色JAMES版的球衣,那件球衣就是我十七岁夏天的主题曲。升高一的暑假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的暑假,没有作业,没有补习班,有的只是篮球场上流淌的汗水。
那是一个体力很多,多到用不完的傻逼青春。
只要一有时间,开晨就拉着我,骑着自行车去桑树园球场打球。
打累了,我跟老白坐在一旁满头大汗的瞎聊天。
“老白,我好像不想再念书了,我已经失去了动力,如果不是王佳会念了高中,我是不会再念的。我觉得念书好没劲,上大学不是我的理想。”我灌着汽水,背靠着篮球架坐下。
“啊?不是吧?你学习那么好呢!”老白擦着汗,用很吃惊的表情看着我。
“……”
“就算是为了王佳会,你也要继续念下去啊!你那么喜欢她。”老白劝我。
“这是我能够继续念下去的唯一动力。”我笑笑,看着开晨快步上篮,球进。
这家伙在我三年的“教导”下,现在打球打的真不错……并且我感觉他现在比我打的要好很多,我是绝对不会在王佳会面前跟开晨挑篮球的。
“你一定会追到王佳会的!”老白冲我握拳。
“一定!”我站起身,看着李越越过防守钻入篮下,篮球不可思议的钻入篮筐。
“五此三,下一组!”上一组败下阵来。
我站在发球线,开晨气喘吁吁的将球丢给我,我轻轻松松将球传给等待接球的老白。
“加油,别输了!”我打气,弯着腰。
“必须的!”老白运球进攻,眼睛死死盯着开晨。
打到筋疲力尽,再也打不动我们才回家。
整个暑假,被我们用这种尽情挥洒汗水的方式消灭掉。
对面迎来的是崭新的高中生活。
高中开学前一星期,在每天汗臭味四溢的军训里,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进入高中,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我上铺的博仔,是一个超级懒惰的二逼青年,大概他在宿舍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是在床上躺着度过的。黑黑的阿勐是一个超级爱看武侠小说的蛋白质。强壮的洋洋,是个体育迷,墙上贴满了他买的球星海报。瘦高瘦高的小于,就知道躲在阳台吸烟,听说这家伙后来念起了播音主持,烟瘾如此大的他,能保护好他那脆弱的嗓子吗?
在那名为高中的新世界里,没有人逼着我念书,也不存在太明确的念书目的(只知道当初是为王佳会而来的)。我就这么开始了我松散悠闲的高中步调。
我报名参加了校羽毛球队,有着很好的羽毛球基础的我,顺利通过选拔,成为校羽毛球队的一员,和一帮高三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成为队友,我努力训练着,高一就在全市高中生羽毛球赛中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
说说我的好兄弟们坐落的位置吧!
全儿,开晨,月子我们四个同在一楼。
李越和老白在三楼。
孙明荣和月子同分到五班,就在我的隔壁。
王佳会被分到了四楼唯一的一间教室十六班,阿彬竟成了她的班长。
就这样,一楼到四楼的距离不算远,但怎么说都是个障碍。无论对我,还是对于帮我追王佳会的孙明荣。
而我,坐在了林晨的旁边。
一个开启蓝颜故事的位置。
林晨是班上让人相处起来十分舒服的女孩,学习好,人缘好,短发,皮肤很白。
但林晨实在是个十分嗦的女孩,我必须强调这一点。
早自习,林晨总是到的很早,六点钟就坐在位子上看书了。
每天早晨,我摇摇晃晃,睡眼惺忪的将书包摔进抽屉,习惯性的趴在桌子上睡大觉。但林晨会轻轻拍拍我的背,直到我两眼迷蒙的抬起头来,回头跟她说话。
她滔滔不绝的跟我说昨天他们宿舍发生的事,事无大小,鸡毛蒜皮的事她都能说的很高兴。
有时候我会一边拖着嘴巴一边一边静静的听她说,有时我会不断吐槽,她聊着校园里的趣事,常听的我啼笑皆非,原来这么一个努力用功读书的好学生,私下却是那么爱聊。
如果我趴在桌子上装睡,林晨就会拿起一本书,用力的拍向我的背,疼的我不得不起身。
“你干嘛那么爱睡觉?晚上熬夜啦?”林晨眼中没有一丝愧疚。
“靠,很疼耶!要不我打你试试!!!”我抱怨,真的很疼。
“晚上不睡,是在念书吗?你眼睛都红了!”
“念狗屁书啊,当然是聊天了!”我揉着眼睛。
“是吗?你们男生那边也聊天啊?昨天晚上,她们都聊天聊到很晚,我都睡不着……”林晨开始讲起来。
我常常扭头看着林晨说话的样子,心中不禁升起异样的感觉:像林晨这样用功学习的好学生,竟然老是巴着我聊天。
后来林晨便养成了上自习课和我聊天的坏习惯,聊天的内容从政治老师独特的讲课方式到明星八卦,无所不包。
于是,我们就这么成为了很不搭的朋友。
第一次月考结束,只专注于打羽毛球的我成绩考的很烂。只有全班第十六名,林晨第三名。
“齐晓超,你地理很好啊!”林晨微笑。
“还好吧,你的成绩才好。”我说,看着课桌上刚刚发下来的考卷。
这张地理考卷上的分数是五十七,而林晨手中的试卷,只有五十分。
“其实你学习应该比我好耶,只是你把精力都放在了打羽毛球上了。”林晨看着我的成绩单,让我很是尴尬。
说这话时,林晨可是相当认真。
“咦?这一题你会喔,教我!”林晨拿着她高分的考卷,将她错的,我却意外答对的问题拿来问我。
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教起了成绩比我好一百倍的林晨。后来我知道,所谓成绩好,有很多种原因,用功读书是最普遍的一种,也是最扎实的一种。而林晨就是这一种。
林晨读书没有特别的方法,就是一股劲儿的念,在她心中却很羡慕别人可以靠天分省下来的时间去做一些更好玩的事,例如打羽毛球。
“齐晓超,你羽毛球打的很好啊,那头我去看你们训练,你都没有发现我!”林晨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问我。
“还好啦!”
“我也很想打羽毛球,改天你教我!”林晨转过头,竟求我教他打羽毛球。
“喔!其实打羽毛球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玩,很累耶!”我应道。
为了应付教林晨打羽毛球,我特意向教练借了球网。
周末,我陪林晨在球馆打了整整一下午羽毛球。
“怎么样?是不是很累?”我觉得林晨有点吃不消。
“还好,挺好玩的,不过确实很累,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林晨喘着粗气。
后来,只要一有时间,林晨就缠着我和她打羽毛球。
虽然只是高一,但比起初三,学习压力还是大的多。同学之间的竞争也很厉害,后来自习课上都很安静,林晨跟我共用一张计算纸放在中间,用写字代替说话。林晨的字十分清秀,一眼看上去,给人跟干净的感觉,而我的随手插画,则始终在字里行间贯穿。
“齐晓超,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
“不知道,我想成为有钱的人,然后娶我喜欢的女孩。”
“谁都想成为有钱人啊,那你会上大学吗?”
“不知道,你呢?”
“当然了,我想考上很好的大学,然后改变我的命运。”
“我可不像你,知道以后朝哪方面努力。”
……
有了林晨的帮助和教导,我的成绩又回到了应有的名次。
期中考试结束,成绩公布。
“齐晓超,恭喜你成为全班进步最快的同学,全班第五名。”班主任拍拍我的肩膀。
“还好啦!”我腼腆的笑。
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这只会让“努力”两个字失去它应有的光彩。初三时期的潇哥和现在的林晨让我认识了这一点。
领了奖状,回到座位。
“真厉害耶,真羡慕你的聪明!”林晨微笑,一脸谦虚的样子。
“哪有,哪有……”我那没来由的自信变得尴尬。
毫无意外,和林晨相处,非常舒服。
非常非常舒服。
舒服的让我那阵子每天充满朝气的去上课。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林晨之间不寻常的气氛。所有人都看见我和林晨有说有笑的聊天。
“谈恋爱喔?”洋洋笑着抱着篮球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而阿勐,则完全无法理解我跟林晨之间的有说有笑。
“大超,林晨怎么最近一直缠着你?”
“缠着我?”
“对啊,你都不会烦吗?”
“阿勐,你还是专心看你的武侠小说好了!”
在我跟林晨暧昧的那段时间,其实我并没有忘记王佳会。
不得不承认,和林晨相处非常非常舒服,我喜欢这种感觉,非常棒。这是任何一个女孩都不曾给过我的感受,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林晨,但我清楚,王佳会才是那个装在我心里始终都放不下的女孩。
看见王佳会和别的男生说话,我的心就往下一沉。
我知道人不能贪心,但我无法否认心中那份淡淡的遗憾。
然而,四层楼的距离,还是出了问题。
寒假前两周的那个周一,一整天我都没有遇见王佳会的身影。
直到晚饭时。
“大超,出大事了唉,王佳会不念了,已经递了退学申请,今天收拾东西走了。”阿彬说着话,坐在了我对面。
“……”我目光无神的喝着汤。
“王佳会好像跟别人谈恋爱了,今天她走的时候我看见我班的蛐蛐在送她,她们两个有说有笑的,大超,你危险了!”
“你他妈的怎么不早告诉我?”汤还有一半,我却再也不觉得它好喝。
“拜托,我也是刚知道的耶!”
晚自习回到教室。确切的说,我不知道当时的心情是伤心,还是愤怒,我想更多的是不被理解的委屈吧!总之,各种不爽,我有要去找蛐蛐和他大干一场的冲动。
然后,是孙明荣把我喊出教室,带给我同样的消息,我没有说什么,面无表情的转身回到教室。
林晨递过来一个暖手宝,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笑笑说没什么。
那是一段我再也不愿意回忆的两周。
因为蛐蛐,一个我自认为完全没有我优秀的取着昆虫名字的男孩。
在“失去”王佳会的那两周的时间里,我仿佛度日如年,日子过得索然无味,就连林晨的聊天都会因为王佳会的突然“离我而去”而觉得林晨很是嗦,不愿意继续聊下去。
期末考试姗姗来迟。
没有考试压力的我开始在试卷上胡乱答题。
那场考试的作文我忘记了给的是什么题目,但清楚的记得我写的内容:
“尊敬的阅卷老师,请原谅我此次写作的跑题。这将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高中考试。因为明天,我就要追随我喜欢的女孩走出校园(尽管我现在还没有追到她,但我想我一定要追到她)。考大学并不是我的理想,我希望将来可以成为有钱人,然后去娶她。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才能成为有钱人,但为了她,我会努力,再努力。有一天我一定会娶她。下面是送给她的一首诗,我却没能当面读给她。
流出的泪
滴在掌心
那是爱的珍珠
被真挚的感情打动
所融化
痛苦的不是昨天
而且记忆
放弃你
不代表放弃爱你
回忆
固然伤感
亦美好
于是,爱中
有了沉淀
慢慢的
由嫩绿变得翠绿
当共同走过的校园慢慢离我们远去
当熟悉的面庞已不再清晰
我告诉自己
永远都不要忘记”
……
没有和林晨告别,我便在偌大的校园消失。
回到家,看见林晨发来的QQ消息。
“你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去找谁聊天?”
“实在是对不起,林晨,没来得及和你告别,是我的不对。王佳会不念了,我觉得我再留下也没有动力了。要知道我是因为她才来高中的。”我委屈。
“真够可怜的,但有件事一直都想对你说,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嗯?”我好奇。
“其实我一直都非常喜欢你,一直都想告诉你,但自从知道了你在追王佳会,我还以为如果她一直不答应你,你迟早都会放弃,那时我再告诉你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如果你答应我,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了。结果等啊等,你一直都不曾放弃,你的执着很是让我欣赏,可我也一直没机会向你表白。”
什么跟什么啊?但我还是真的很感动。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旦喜欢了,就得全力以赴。”我承认。
“是啊,我喜欢你是这种人。但其实我原本打算期末考试后问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林晨发过来一个难过的表情。
“真的假的?”我大吃一惊。
“真的啊!如果你回答不要,那我就说是在和你开玩笑,如果你点头说好,那么我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林晨大方的说。
瞬间,我整个人无法动弹。因为她突如其来的告白,让我对林晨的不辞而别感到愧疚。
“一点儿都不像林晨能做出来的事耶?”我半开玩笑,给严肃的对话放轻松一点。
“是啊!有我这样的美女像你表白,够你得意的吧!”
几乎无话可说,我内心充满感激。
尽管我无法给她,她所希望的答案,然而让我相处起来非常舒服的这个女孩,并没有吝惜她的心意,将她的心意全盘托出。
谢谢那个时候的林晨,让我懂得了放弃。
追随王佳会走出校园后的那个春节,我骑车去找她。其实我还是希望能从她的嘴里说出她与蛐蛐的事情是假的,幼稚的我,还是抱有哪怕一丝希望的。
恋爱的真正胜负,不在于别人,而是自己。我给自己打气。
从以前开始,我在王佳会面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自在。这份不自在从初中一开始就一直没能摆脱,直到我去找王佳会,站在她对面的时候也一样。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也张不开口。
这是为什么?
在她面前,我常常会感到压抑,即使不经意的眼神也不敢直视。
怕什么?我想到一个词,大概可以形容我当时的情况,就是“自惭形秽”。
一向自信的有点自大的我,在王佳会面前竟然自惭形秽。
初中的时候,自己在王佳会面前的自惭形秽,是因为我对王佳会颇具好感,隐隐畏惧王佳会会因为我的不努力和玩世不恭而看不起我。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很多人面前做丢尽脸面的事,还会得意洋洋,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球场上被比自己厉害的人打爆,还觉得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上课捣乱,和老师顶嘴,不写作业,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之的英雄,只要他没有坐在喜欢的女孩对面。
而现在,我却输给了一个自认为不如自己的男孩,我就不能再完整的去喜欢王佳会了。这样不完整的喜欢,使我头垂的很低,很不是滋味。
“那个……,听他们说你跟蛐蛐在谈恋爱,是真的吗?”我不敢直视王佳会的眼睛。
“对啊,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王佳会有些不高兴。
糟糕!
“我之前去找蛐蛐谈过,我希望他能和你分手,不要再跟你在一起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喜欢你了,他都答应我了。所以你也不要再跟他在一起了……”
“我喜欢跟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啊,你怎么这么卑鄙?”王佳会用责骂的语气。
“我卑鄙?我不知道蛐蛐哪里好,他是否又值得你喜欢,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难道有错吗?”我深呼吸。
王佳会竟然说我卑鄙?对于如此痴狂喜欢她的我,王佳会竟然用了“卑鄙”这个词语,他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
“我很难受。”我流下眼泪,不再生气。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法被理解的心。
“王佳会,我以后不会再追你了,也不会再喜欢你了!”
泪流不止中,我做了这辈子最大的决定。不等她回话,我便转身走掉。
回到家,在嚎啕大哭中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王佳会说再见。
再见!再见!再见!
你永远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卑鄙”出自我喜欢你的热血,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卑鄙”竟成了你对我这份热血的认知。
四年了,喜欢王佳会四年了。
初中三年,高中一年。喜欢这个女孩的每一天都让我朝气十足,让我快乐。
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在意的事物。
让我今夜痛哭失声。
在人生某个关键点上,我明白了王佳会与我之间个性上的矛盾,这个矛盾我早就知道。身边的朋友也不断提醒我,但我总是以为,只要我足够喜欢她,什么都不是问题。
随她走出校园后,却因为她的一句“卑鄙”,让我对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追逐的道路上离她而去,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不同的人生路上奔驰!
不久后,我去了没有王佳会的远方,后来也交了女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四年的喜欢,让我对她有更深层次的情感。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放弃很苦,真的很苦,苦到我完全想象不到任何比喻去描述它。
在我习惯“不能追求王佳会”的日子里,我也渐渐懂得了我与王佳会之间的各种隔阂。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联系王佳会,多半是刻意回避关于她的消息。就像……我们从未认识一样。
而我,与我在一起的女友――毛毛。
与毛毛交往,对我来说是一个很难形容的爱情经验。在我追求王佳会的四年岁月里,耗尽了所有的精气,个性里许多疯狂的东西都已燃尽。
因此,我以一种平淡的节奏,跟毛毛在几个月后,竟草草分手了。
我第一个将这个消息带给了王佳会。
“啊?不是吧?怎么那么快就分手了?是她对你不好吗?还是你又喜欢上别的女生了?”王佳会在短信中回复我。
“都不是,我只是觉得,我不够喜欢她。其实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就是无法不提出分手。经历过我是怎么喜欢你,就会觉得,我对别人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跟你比。原来喜欢你的感觉,真的很幸福,是我以前不懂得如何喜欢你,所以……这是我的报应!”
“谢谢你对我的喜欢,你对我的喜欢,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从来不讨厌吗?”某种沉重的情感压迫我的胸口,我呼吸骤止。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讨厌一个喜欢我的人呢?”
“……”我沉默了很久,也没有说什么。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另一伴。”王佳会永远都是微笑着祝福着我。
我苦笑,我能怎么样呢?我已经退出了对王佳会的追逐,守在一个名为“友谊长久”的僵界。
而在这个疆界,有多少我会让你幸福变成了我祝你幸福。
谢谢你的祝福,也祝你幸福。
夜风吹来,淡淡地沾上我的身,又轻轻的离去。
我拿着手机,心情之复杂全部写在脸上。
那夜,二十岁的我,对王佳会的喜欢,总算有个不圆满,却很踏实的句点。
每一段青春都是人生,而我靠着不断回忆的勤劳功夫,将这些遥远的记忆重新整理,书写成文字,仿佛在青葱的岁月里又走过一次。
我结婚前整理旧家,妈妈从箱子里找出一个书包,交给了我。
书包里装的是那些喜欢王佳会时写过的日记还有和孙明荣商量“对策”时写给我的信,以及一些上学时期收到的小礼物。
笔记本和信件发出让人怀旧的老气味,真庆幸我曾经活在那个电脑和手机还不怎么发达的年代。青涩的字体,加上现在看起来幼稚的词汇,还有拙劣的纸张,每一件都像是珍贵文物。
但我还来不及细细回味,就被书包里乱七八糟的照片给吸引住。
照片里的大家穿着打扮都很白痴,大家挤在一起装模作样的表情让我忍俊不禁。这些老照片模糊不清,就像记忆里的青春一样。真该找些时间,将这些照片摊在桌子上,让大家瞧瞧当年的蠢样,看看能不能再燃烧一下,回到青春。
而上了高三的他们,一个个开始了各自全新的恋爱征程。
从未交过女朋友的月子被班上漂亮的女生追到考入同一所大学开始了甜蜜的恋爱生活。开晨短暂的交了高出自己三公分的女友让我一直担心瘦瘦的他会不会被欺负,直到几个月后他们分手。同样不善言辞的全儿在痛失自己的初恋后被班上的爱慕者死追不放。很会扮帅的李越一直和数不清的女生暧昧不清着。
那年春节,我们照例坐在一起喝酒,话题又在我们的初中生活中绕来绕去。
“哎,告诉你们一件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暗恋过别人耶!”潇哥腼腆的环顾四周。
“哈,这么用功学习的潇哥也会喜欢别人?看不出来耶!”李越坏笑。
“切,有本事你那个时候追啊,现在说有什么用!”我爽然一笑。
“其实我那个时候真的是太听老师的话了,用想着用功一点,再用功一点,将来就会有回报,可能是我太用功了,错过了很多人生充满意义的事呢!”
何止是很多呢?实在是太多啦,我觉得。
最近在听牛奶咖啡组合的《明天?你好》,里面有一句歌词写的很棒:“曾经并肩前往的伙伴,沉默着懂我的委屈,时间它用说谎,我从不曾失去那些肩膀。”
歌曲里总是装了很多经典的话语,试图教导我们应该用更成熟的眼睛看待人生。
结识了生命中的这些伙伴,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二零一一年,我在家人的张罗下,和另一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却在一年后家人张罗结婚事宜的时候分手。因为,这次我真正找到了能让我一辈子可以和她在一起的女孩。
那是我再也不能失去的女孩,我们之间有着无比重要的羁绊。
二零一二年,从新疆回来的我,在双方父母都没有见过面的情况下,我们决定裸婚。
继为了王佳会选择不念书后,我的人生再度出轨。
这一次,没有人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而是某种内在的强烈召唤。
婚后,忙里偷闲的工作让我心生兴致来将我们几个好朋友之间的青春装在一部小说里。
这篇小说将不再是小说,而是我们青春的真实回忆录。
但这份青春记录,因为希望充满最真实的气味,所以竟欠缺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因而迟迟无法收尾。
直到,她发来一则消息。
“小说写的怎么样了,齐大才子?”王佳会的消息,久违了。
“写不下去了,好像遇到了瓶颈,觉得就要结束了。”我无奈。
“大才子还没有东西写啊?”王佳会调侃起来。
“想不出结局唉!不如你帮我回忆一下吧?”
由于我喜欢王佳会的历史实在是太久了,一直怕妻子心存芥蒂,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跟王佳会的联络越来越少,联络越少,可以聊的话题就变得很局限。
借着一同回忆青春的机会,我们东拉西扯聊了起来,许多初中时代的回忆一鼓作气打翻,泄了满地。
“王佳会,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说看?”
“我当初喜欢你那么久,为什么你都没有给过我一次机会?你都没有喜欢过我一次吗?”我试探着问。
“也不是啊,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我莞尔。
“其实你做的一切我都挺感动的。”
“额?”我从莞尔变成苦笑。“只是感动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放弃了你这么优秀的人!”王佳会没有掩饰她的想法。
“那个时候的我可是真的打算要娶你的!所有就一直追你,一直追一直追,可到最后还是没能追到你!不过那个时候我也有错,我总是太有自信,自信的有点自大,口口声声说总有一天一定会追到你,会娶你,却在面对你的时候如此自信不起来,不自信的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你。如果当初我能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说不定就可以追到你了哦!”我将心中的遗憾打成文字,发送过去。
“放弃了你这么优秀的人,后悔啊!”王佳会大笑。
“就知道有一天你会后悔!”我开玩笑。
我们哈哈大笑,畅怀不已。
少了月老的红线,光靠我自己努力的爱情真辛苦。
我要谢谢王佳会告诉我她的答案。她的答案让我知道我当年对她的喜欢,原来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这对我很重要。
我的青春,从来不是一场独白。
我死死盯着屏幕,呆呆的回忆刚才对话的每一个字,想象着久未谋面的她,脸上牵动的表情,真想凝视着王佳会,看着她亲口说出这番话的模样。
自走出校园后,六年过去了。
从初中就开始认识的我们,已经打打闹闹快十个年头了。
人生无常,我当时关系最铁的忠杰,他深爱六年的女友和他提出分手,心灰意冷的忠杰在家人的张罗下与另一个女孩相识三个月后匆匆结婚生子,正努力挣钱补贴家用。
一直被我们陷害和恶搞的李越考上了四川师范,学了数媒。大学后,始终没有忘记打篮球,尽管我们都骂他打的很烂很垃圾。还始终不忘在QQ空间晒他那些自以为很帅气的生活照,是为了找女朋友吗?别傻了!
与深爱他的女友稳定发展的月子于今年毕业去了油田工作。除了潇哥外最靠谱的他估计这一辈子也就只谈这一个女朋友了,所以衷心的祝福月子能够一辈子过得好。他的婚礼,我一定参加。
运动能力超强的全儿算是没有浪费上天赐给他良好基因,念了齐鲁师范,体育教育专业。想到一笑起来就没有眼睛的全儿以后当老师的情景,我就觉得好笑。
成绩很烂的老白玩起了大冒险,竟念了舞蹈学院。过去经常向我们炫耀的腹肌算是没有白练。总之,反正是派上了用场。上了大学交了女朋友之后就逐渐和我们渐行渐远,好像很忙的样子。这老白,交了新女朋友竟忘了我们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也罢,只要他们能够幸福。
一直很腼腆的小白脸开晨,复读一年后去了浙江,念起了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的生物工程学。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不切实际的专业,在我的言传身教下只专注于打篮球的王开晨以后竟然要做教授?我不懂。不过他考上大学后的那个夏天,他都没有请过我客,希望他看到这篇小说的时候能够好好反省。
拖到最后一刻才宣布原来也暗恋过别人的潇哥复读一年后考入滨州医学院,继续他用功读书的生活。这大概是我们几个最为靠谱的了吧!如果哪一天我需要到潇哥的诊所里去看病,那我是非常放心的。难道有比把自己交给最谦虚谨慎的潇哥更靠谱的事吗?
帮我追过王佳会的孙明荣高考失利,去了一群她不喜欢的大学,学的什么专业,至今她都不肯告诉我,真是小家子气。算啦,女人都这样。
总是唠叨起来没完的林晨,由于她家乡的习俗,在和我暧昧过之后没等高中毕业就结婚了,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本人。听说他老公家里的轴承生意做的特别大,嫁给了这样一个有钱人,林晨也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征求了所有人的意见,希望能用最真实的人物名字,以表对大家的怀念,但林晨还是婉言拒绝了我小小的请求,所以故事里的林晨是现实中唯一不存在的人物名字,而这个化名竟成了我对此小说的最大的遗憾。
对了,还有董彬。差点把这个总是随身携带着镜子,因为刮风怕把自己发型弄乱而不肯出门的干净小伙忘了,阿彬高中毕业念起了护理,今年实习完毕后又琢磨起做销售来了,同样让我搞不懂。
大家都起飞了,都在为着自己的理想和家庭奋斗着!
让我燃烧了四年青春的王佳会,也要结婚了!
“五一结婚,求祝福!”
QQ空间上,她高调宣布。她的消息,久违了!
我莞尔。
真想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给我不认识的新郎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我想新郎大概是一个很爱很爱她的人吧!至少不会像我一样无厘头和大男子主义。
我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新婚快乐,曾经的青春”
我在王佳会的留言板上写下祝福。
七年前的我根本想象不到王佳会要成为别人新娘的画面。
新郎是王佳会一块上班的同事,是个很会疼人的小伙子。王佳会一向娇生惯养,受不了一点委屈,这样的组合,看来在合适不过了。
我燃烧了四年青春都没有追到的女孩,他办到了,真的真的非常了不起。
我曾经心爱的女孩,也要煽动翅膀了。
……
我结婚后的第一个新年,我约了当年所有一起奋斗过的好兄弟来我家做客,我烧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给大家吃。像是一场盛大的同学聚会,我们有很久没有做在一起喝酒了,合拍了很多照片。
老白人在河南,我们打电话给他,每上一道菜大家就大声嚷道“老白,上菜啦上菜啦!”我们嘻嘻哈哈,兴奋到随时都会掀翻桌子。
“嘘,大嫂没在吧?”月子偷笑。
“那个,月子,你又要说大超什么坏话今天可以尽情说哦,谁让他丢下我们,自己先结婚了。”李越总被我们陷害,老想找机会报复别人。
“不是啦,我一直都以为大超会追到王佳会,会跟她在一起呢!”
“是的耶,我也以为你们会在一起耶。”潇哥用疑问的眼光看着我,等着我接下来会解释点什么。
“得了吧,人家不喜欢我唉!”我吆喝着干杯,一饮而尽。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终于明白,人生没有如果,王佳会只是我人生道路上迷人的风景。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入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大伙开始乱七八糟的交流起来,回忆起我们曾经共同的青春,是那样温馨。一场名为回忆的潮水淹没了我们,没有人哭,没有人懊恼当初,更没有人谈及恩怨,只有满地的嘻笑与胡闹。
豪情不减,嘻笑当年。
满室宾客无一不醉。
不知不觉中,大家在你言我语的起哄中,突然安静下来。
这些相熟近十年的老朋友都没有说话,不约而同的看着彼此手中的酒杯。
“干杯,敬我们逝去的青春!”我举杯。
大家一饮而尽。
“等下要去干嘛?”李越打了个嗝。
“当然要去打球啦!”开晨伸了懒腰。
“靠,喝成这样还要打球啊?回头吐你一身你自己收拾!”我反对。
“妈的,才结婚几天就变懒了?还不快去甩掉你那一身肥肉!”开晨不爽。
“是哎!你看你最近胖的,正好我们也出去散散酒气。”潇哥笑笑。
“我靠,你也没瘦那里去耶!打球,怕你们啊!”我低头,看看自己逐渐发福的肚子,起身,穿上外套。
就这样。
齐聚一堂的黄昏,便在篮球场上飞扬奔跑的喧闹中,悄悄划下句号。
二零一四年七月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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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四年了,没有痛痛快快的打过一次篮球。
忙碌的工作和繁杂的生活琐事大概成了我不去锻炼身体的借口。看着自己日渐臃肿的身体,回想起当初那豪情万丈的憧憬与梦想,除却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的艰辛,以及日渐险恶的内心,还得到了什么?看着一颗颗曾经纯真的近乎透明的心灵被世俗污染,却没有办法改变,这就是生活――犹如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磨去我们昔日锋利的棱角,每个人都无法免俗!可是每每想起那些上学的日子以及曾经那一颗颗纯真的心,却依旧感动。也许是迷茫于年少时的青涩岁月,在这个时候心中油然升起一丝悲凉,又复归惆怅。
前几天和开晨在网上聊天,他对我说,大超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在桑树园球场的时候,我像个小弟一样跟在你身后打球,球场上受了欺负你替我出气。我挠挠头:“对啊,可是现在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跑跳了,到了我在球场上受欺负你替我出气的时候了。”几乎潸然泪下,不禁感叹年华易逝。
我呆呆的坐在电脑前,眼睛死死盯着屏幕上的每一个字,想象中久未谋面开晨,仿佛就坐在我的左手边,就和那个时候的位置一样……
开晨这个家伙,和我差不多高,皮肤很白,头发黄黄的,说话时“zicisi”和“zhichishi”不分是他的特点,理科成绩超棒,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
我座位的右边是忠杰。忠杰和开晨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之所以我们能坐在一块,是我们向老师主动要求的。
介绍一下忠杰吧!用我的话来说叫臭美,矫情!长发,喜欢穿时髦的衣服,再加上一张俊俏的脸,走到哪里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而我的对面,坐着王佳会――一个成绩好且乖巧懂事的好学生,说话时叽叽喳喳像个小鸟,常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功课又好,是每个老师都很喜欢的乖女生。
毫无意外,我喜欢王佳会。非常非常喜欢。
忠杰和我家住一个地方。放学后,我们经常一边推车一边走着回家。
“齐晓超,我发现你对王佳会很有好感耶,你看她的眼神很不一样。”忠杰一边推车走,一边扭头看我。
“嗯啊!这样很奇怪吗?”
“不会吧?你怎么会喜欢她呢?她那么用功读书!”忠杰依然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但我是个很特别的人,所以喜欢的人也会很特别!”我挖着鼻子里的鼻屎。
“真的假的?”忠杰依然看着我,脖子都不会酸似的。
“真的,我不够特别吗?”我偷偷将鼻屎弹在忠杰的书包上。
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桌最大的特点就是都喜欢打篮球。只要我们三个耗在一起,肯定要有一个篮球,不然都不知道生活改怎么继续下去。
初一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经常去离家很远的桑树园球场打球,在那个永远都不知道累的青春里,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不知不觉一个夏天过去了。
又一个夏天,我们再度在桑树园球场打了一夏天球。这次,忠杰在球场上认识了喜欢看球的学妹,成了我们第一个交上女朋友的混蛋。
然后,又一个夏天过去了。我们已经笑嘻嘻的打球打到了兢兢业业的初三。
初三上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教务处拿着一张重新排班的名单,张贴到每一间新教室的门前。
气氛顿时像炸开了锅。我忍不住挤到人群的最前面,双手放在胸前合十祈祷。
祈求不要被分到没有王佳会的班级。
“你干嘛那么幼稚,又不是生死别离。”忠杰突然开口。
“靠!你不懂啦!”
我迅速找出我的名字和王佳会的名字。
只见我的名字前面赫然标着“三年级四班”,而王佳会的名字前面写的是“三年级三班”。
“……”头一次,我说不出话来。
我们的教室只有一墙之隔。但是从此,我座位的对面,再也看不到王佳会的身影。
大家看完名单,随即搬进了自己的新教室。新的班级,意味着我们又开始了解不曾相熟的同学,熟悉全新的教师。
一个崭新的生活,即将拉开序幕。
失去了能和王佳会同班的机会,还好上天没有太绝情,让我和忠杰、潇哥继续同班上学。受我的影响对篮球越来越痴迷的开晨分到了一班,不过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念不同的班级而日渐淡薄。
而我的新班主任强哥,是一个大家都喜欢和尊敬的体育老师。微胖,小眼睛,说话没有班主任特有的盛气凌人的“官腔”。是一个为了我们晚自习留校生活可以连续一星期不回家的好老师。因为我一直是学校羽毛球队的一员,所以在初三之前,我们就一直有交情。
“齐晓超,你的成绩不错,但偏科情况太严重,希望你能努力好好改正。”强哥拍拍我的肩膀。
拍个屁啊!其实我担心强哥会把我安排在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旁边当同学。老实说,我还是希望能和忠杰当同桌。至少,有话聊。
如此简单。
忠杰看看我,他的旁边还是空的。
“你去坐李玉潇旁边吧!早就听说你上课爱吵闹,坐在李玉潇旁边,好好反思一下你自己。从今天开始,就要努力为中考做准备了。你很聪明,向李玉潇同学学习,看看能不能超越他。”强哥给我一个我无法理解的位置,心中所有的期待顿时被掏空。
“啊?”我不解。
怎么会这样。
潇哥是班上最听话,学习最认真刻苦的同学。功课好,胖乎乎的,大脑袋。是个任何人都挑不出错来的好学生。
“李玉潇,好好管管齐晓超,可以吗?”强哥竟然用问句,可见潇哥在班里的地位。
“嗯!”潇哥勉为其难。我整个脑袋顿时一片受尽屈辱的空白。
于是,我的故事,从王佳会的对面,转移到了潇哥的旁边――一个开启我用功读书的位置。
初三那年发生了好多事。
各大卫视几乎都在上演《士兵突击》,王宝强演许三多,张国强演连长高城。精彩的剧情逼得我每天晚上都要看完三集才去睡觉。里面的一句经典台词“不抛弃,不放弃”被王校长在大会上多次提及。
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让我反复播放。
“5.12”汶川地震牵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们轰轰烈烈的做着慈善,各种捐款做的不亦乐乎,根本无法想象多年以后会有一个叫郭美美的女人颠覆了我们对慈善的认识。
我的人生,也因为坐在潇哥的旁边而发生着改变。
坐在潇哥旁边是什么感觉呢?
很不自在,相对于潇哥的用功读书,我是一个学习态度很差,上课喜欢和老师顶嘴的荒唐学生。
我的政治和历史成绩烂到翻掉。我连政治的开卷考试给我参考书我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抄。对历史事件的起因和意义,我活的好好的又不用上战场,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毫无意外,我的政治和历史成绩罕有及格,甚至创下过个位数分数的记录。除了政治和历史,上课需要好好听讲的数学也是摇摇欲坠,对因式分解,好端端的分解个毛啊?只要试卷稍作变化,我就死给它看。
但由于我喜欢的科目成绩超棒,总体来说我的成绩还算可以,全班三十多名学生,我常在前五名徘徊。
回到刚才那个问题,坐在潇哥旁边什么感觉呢?
我必须痛苦承认:难堪,窘迫,很不自在。
“齐晓超,你不觉得上课吵闹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吗?”潇哥坐在我旁边,瞟了我一眼,淡淡的说出这句话。
“哪有啊?我是在给这无聊的课堂增加一点活力耶!你不觉得老师们都讲的太没趣了,太没吸引力了?”我勉强笑笑。
“那你也不应该选择这样一种无聊的上课方式。”潇哥的语气带有一点责备。
“……”我逃避他的眼睛,看着课桌上的贴画。
“我觉得你可以再用功读书一点,那样你的成绩会更好。”
“靠,现在也没差唉!”我本能的觉得微小,真是太糟糕了。
潇哥若问我为什么我要扰乱课堂秩序,我便可以哈哈笑答:我就是坏透啦,但我没妨碍你用功读书啊!
潇哥也可以用力责骂我,叫我好好守秩序,那么我就可以回敬:管我干嘛,用功读书了不起啊?
但潇哥偏偏说我无聊。
用功读书的学生到处都是,但潇哥那种我说不上来的好学生,让我本能的觉得自己渺小,完全克住我,克的我死死的。
于是我陷入奇怪的困顿,在其他爱捣乱的同学继续扰乱上课秩序,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的同时,我却因为想开口讲个笑话,突然脑海就会传来一声“无聊”的叹息,只好含着圆珠笔作罢。
“喂,放心啦!我上课继续吵闹的话,强哥就会把我的位置换开,到时候你就不用烦了。”我皱眉,有点烦。
“你这么聪明,如果好好念书的话,成绩应该可以排全校前五了。”潇哥淡淡的说。
简直答非所问嘛!
“你这不是废话吗?我可是相当聪明的!”我反驳。
“那就好好读书啊,青春很短暂的。不要浪费啊!”潇哥有点像个女人,唠唠叨叨。
于是,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以一种“我的人生需要被纠正”的方式。
潇哥最大的特点就是稳重、懂事,做起事来让人放心。更严重的是潇哥对老师的话言听计从,无可救药的顺服。而我改不掉的性格就是叛逆,对权威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反感,我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总之,潇哥我们两个人的能量正处在不断正负“中和”的状态。我有预感再这样下去,我一定无法成为一个幽默的人,个性也会越来越压抑,变成一个没有特点的普通人。
但无可否认,潇哥实在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没有让人生厌的好学生架子,功课好也没有听他自己提过,尤其是与潇哥一来一往的日常对话中,我那份本能的微小很快就变成了多余的情绪。毕竟遇到这样的一个好兄弟,是难能可贵的。
现在是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号,下午两点五十分。我坐在车里关上车门,依然很清楚的听到汽车发动机的怠速声,对于想要静下心来写点东西的我来说,这样的环境很不适合。听着老狼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唱道“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如今再没人问起!”我想这首老歌的气氛应该很符合我现在要写的这个人物。
刻意想写点关于潇哥的东西,尤其是这一年来的工作地点,我几乎每天都要从潇哥家门前经过。每天早上,我都会在潇哥家隔壁吃早餐,每天都从他家门前不断经过,不断驻足,每天如此。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不经意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初中,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个上课不苟言笑的青涩面孔。
对于我们的应试教育,成绩绝对是老师衡量一个学生价值的重要标准。
一个学生,不管具备什么特殊才能,只要成绩不够好,就会被认为成“旁门左道”。反之,一个成绩好的学生,只要在其他领域稍微突出一点,就会被老师认为“实在是太杰出了,连这个也行!”放在手心当宝。
自然,潇哥就是强哥手心里的宝。
自习课上,潇哥一边解着题一边小声的跟我说:“你语文、地理还有理化都很好,英语跟普通,数学跟历史政治很烂,如果不是你笨,就是你根本没认真听课,你觉得你笨吗?”
“额?什么啊?”我无法思考,耳根子很热。
“齐晓超,你笨吗?”潇哥看着我,不让我的眼神离开。
“靠,当然不笨了!”我呼吸困难。
“那就证明给我看。”潇哥瞪着我。
我呆呆的看着潇哥。一向眼高手低,惯于嘻嘻哈哈的我,本应非常排斥这样的窘状。但我知道不能不接受潇哥的好意,被当做笨蛋我也认了。
为了不被潇哥当作“笨蛋”,我顶着压力,放下“尊严”与潇哥在一起学习。成绩自然也就更好了。
期中考试越来越近,我似乎爱上了这种与潇哥较劲儿用功读书的生活。真遗憾没有能早一点坐在潇哥的旁边。
期中考试如期到来,我按捺不住自己忐忑的心情。怎么说是忐忑的心情呢?
有了潇哥的帮助和指导,我的功课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这样的进步却使我自信不起来,生怕因为考不好被当做笨蛋。这对当时心高气傲的我来说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
坦白说,我本来是想打算自己认真好好答题的,但监考刘迎亮老师在考场上坐在那里呼噜呼噜熟睡这件事实在是搞得我心神不宁。写完数学考卷后,我百般无聊。回头看看潇哥坐在那里认真的检查有没有做错的题目。
我回头的一瞬,刚好潇哥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
“把你的试卷拿来我看看!”我用夸张的唇语沟通,眼睛转移到潇哥手中的试卷上。
潇哥却无动于衷,就像不明白我的意思一样。
“快点啦!试卷!”我继续唇语,我扬起手中的试卷,指了指。又指了指潇哥手中的试卷,坏坏的笑着。
潇哥看看熟睡的刘迎亮老师,冲我摇头。“不行啊,万一被抓就麻烦了!”
靠,真是胆小鬼。
我用凌波微步走到潇哥面前,刚要拿起试卷,却被潇哥抢先收在了身后。
此时,我在教室里走动的身影已经惊动了很多同学,大家一阵错愕,瞬间震动起来,每个同学都看到了这一幕。
监考刘迎亮老师也被教室里奇异的气氛惊动,从梦中醒来。
该死!
我来不及回到座位,被刘迎亮老师逮个正着。
刘迎亮老师气急败坏的拎着我的耳朵,拖着我回到座位。
“气死我了,再发现一次,你的成绩作废!”刘迎亮老师脸都气白了。
“老师,其实……我也没有抄到啦!”
听到我的解释,教室里一阵爆笑。
期中考试结束。
我居然神奇般的考进全校前十名。生平第一次超越了潇哥,这令强哥刮目相看。
“怎么样,用功起来就会有很大的进步吧?希望你继续保持!”强哥笑逐颜开。
“没有没有,我比较聪明罢了!”我笑笑。
初三的学习虽然繁重的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但每周六的兴趣小组怎么说也是个可以让大家尽情玩好的活动。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参加诸如“篮球、羽毛球、绘画、唱歌、跳舞”之类的小组,每个小组由同样对其感兴趣的老师带领。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
我和忠杰参加了羽毛球小组,我们两个带着一帮初一初二的小屁孩在球场上奔跑,挥拍。
“喂,忠杰!”
“啊?”
“明天周日,要去哪里玩?”我挥拍,扣杀,球出界。
“不知道呢,你觉得呢?”忠杰气喘吁吁的跑出球场捡球。
“不如我们去喝酒吧?顺便叫上老白他们几个。初三压力太大了,我们需要释放一下压力唉!”
“额?喝酒?会不会被班主任知道?被他知道我们就惨了!”真是胆小鬼。
“靠,明天周日耶!又不用来上学!”
很刻意地写到这次我们偷偷出去喝酒。
因为那是我生命中不断交集的几个好兄弟第一次在一起酩酊大醉。
公元二零零七年秋天的某一个星期天。
开晨、老白、全儿、李越、月子、阿彬、忠杰、潇哥和我。此后,我们在彼此的生命中不断缠绕。
我们的青春,就这么开始了。
关于那次聚会喝酒,由于实在是“年代久远”以及酩酊大醉,我已无法清晰的记起当时发生的所有细节。
但因为老白装醉我打了他几个耳光这件事却让我们每个人都记忆犹新。
全儿考上大学那年夏天我们聚在一起吃饭,饭桌上等待迟到的老白,于是又拿他调侃起来。
“喂!哥几个,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喝酒老白被大超打耳光这件事?”
“当然,老白活该啦!谁让他自己装醉!”
“等一下他来了先罚他三杯,如果他还装醉的话,那我们继续打他!”
然后,我们哈哈大笑!
其实……
如果时光倒流,我是不可能打老白哪怕一个耳光的。但要我事后低声下气道歉,当时心高气傲的我根本办不到,何况日后成为好兄弟的我们是没有必要因此道歉的,权当是给索然无味的初三生活带来一丝乐趣罢了。
上了初三,由于学习更加紧张,学校安排晚上留校上课,我平生第一次离家在学校过夜。
晚自习的课间十分钟,我和小付每天都会从抽屉里胡乱抓起一张测验试卷飞奔到厕所去蹲大便,直蹲到两脚发麻,听到上课铃响起才回到教室。
但后来莫名其妙的,我和小付却养成了在厕所点火烧试卷的坏毛病。
那次我俩照例一边蹲大便一边点火烧刚刚发下来的超低分的试卷。烧的兴起,上课铃不知响了多久。刚好被走过来巡视的教导主任张彦春老师撞个正着。张彦春老师从来都是很有“官范儿”的样子,魁梧的身材配上腐败的肚子,一张不苟言笑的冬瓜脸上架着一副超大的茶色眼镜。我们都很讨厌他,因为他那超大的眼镜几乎要有半斤重,所以当时我们亲切的在背后称他为“半斤”。
“你们两个快点给我去外面站着!”张彦春老师双手掐腰,站在厕所门口大声向我们吼道。
“老师,是厕所里太黑了我俩才点火照明的……”小付的解释差点让我当场笑出来。
“不要废话,赶快出来罚站!”张彦春老师指着外面。不敢辩驳的我俩只好屈服。
“你们两个站到下课,每人写一份检查,明早交给我!!!”
月光下,我跟小付一起站在教室外,微风吹来淡淡的月季花香气,坦白说,还不算太坏。
“大超,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如果被我姑父知道了,那我就死定了。”小付有些担心张彦春老师会把此事告诉他的姑父。小付的姑父也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对小付严加管教,如同严父。
“好啦!反正在教室里上课也很无聊,在外面至少不用憋着!”我一脸轻松。
“对啊!十年后再想起这件事一定会觉得很好笑。”小付用中指扶正眼镜,坏笑。
“不用等十年,现在就已经很好笑了啊!”
我们两人静静地吹着凉爽的风。站到累了,干脆背靠教室的墙坐在地上。
“对了,小付……”我突然开口。
“嗯?”
“这里的空气应该要比厕所里的新鲜的多吧?”我抖抖眉毛。
我们两个人同时爆笑了出来。
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
宿舍的床位就像大通铺一样,所有的双层床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房间里到处到处弥漫着潮湿的气味和因为打了一天篮球而散发出的脚臭味儿。
随便洗过脚,宿舍里照例喧哗起来,将在教室里沉闷了一天的压抑情绪一扫而静,就连潇哥也说个没完,让大家非常惊讶平时这么用功读书的男生也有如此一面。
开晨的生日,晚自习过后,我们在宿舍大通铺准备了蛋糕,零食,花生米,去餐厅求做饭的阿姨抄了两个菜,偷偷去校外的小卖部买了七块钱一瓶的假酒。开晨,潇哥,老白,全儿,李越我们几个围坐在大通铺上,没有酒杯,我们就轮流对着酒瓶喝,在大家往彼此脸上乱涂蛋糕的喧闹中结束。
当然,这样的聚会是不会有小付的。没错,和他姑父一块生活的小付,哪敢来参加我们这种“不良少年”的聚会?所以小付错过了很多能和我们一起犯二的快乐时光,他的青春,是在父母师长的言传身教下笔直的成长的。
初三上学期,就这样在紧张的功课和我们忙里偷闲的快乐中结束。
忠杰带着他的学妹女朋友升入职业高中,展开了他们长达六年的恋爱生活。
而我和王佳会,却因为念不同的班级而日渐疏远。更让我感到不解的是王佳会竟不再让我写信给她,这算是王佳会正式拒绝了我吗?还是我独一无二的热血喜欢已经打扰到了正用功读书的王佳会?我很惆怅。
期末考试平平淡淡的过去。
寒假,我大病一场,让我几乎整个假期都没有走出家门。百般无聊的我将对王佳会一点一滴的喜欢写进了我生平第一本恋爱日记――《不了情》。然而我却整个假期都没有再联系王佳会,我是绝对不会自讨没趣的。
初三下学期,中考的战斗气息越来越浓,班主任的排座次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大家可以随意坐哪!即使是我也忙着和潇哥较劲儿,无暇顾及上课时的搞笑。
黑板的右侧总是写满课程表,还用红色粉笔涂满触目惊心的阿拉伯数字,每天都在倒数。
当数字归零,就是我们与中考决一死战的时刻。
“等到中考结束,暑假大家喜欢打多久的篮球就可以打个够本,但在面对中考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考好。这是人生第一场战斗……”强哥就像王德震校长大会上的发言一样,理念很古板又欠缺说服力。
但当时可没有人有闲情逸致去反驳他,集体沉浸在用功气氛里的我们还是很可怕的。
五花八门的测验卷,一捆又一捆地塞在我们的抽屉里,日复一日,满腹经纶的试卷变成了大家生活的核心。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抽屉空掉的那一天。
不止是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只要中考无关的课程,全都被中考利用起来,变成无数堂令时间静止的自习课。即使是强哥坐镇,潇哥,月子,李越,老白,全儿,小付我们几个也毫不在意的挤在一起念书,互相请教不懂的问题。
放了学,我们将几张课桌合成一张很大的桌子,去食堂买上一份超大的菜,将各自从家里带来的辣酱,咸菜通通拿出来,开晨也会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不过他的班主任老是上课拖堂,每次都得等他。
“靠,你又来晚了,跑去食堂打饭很辛苦耶,那么远!”
“妈的,老黑又他妈拖堂了,害我差点没饭吃!”
几乎每天都有诸如此类的烂对话。
即使强哥在,我们也照吃不误,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老想硬着干。
而强哥也确实没有用怀疑的眼光看过我们,毕竟我们的成绩正以相当惊人的速度往上升,甚至我的成绩来到全校前五名,进入前三名也成了家常便饭。令强哥感到“啊!我果然是严格厉害的老师,竟将玩物不恭的齐晓超拉吧成了全校前几名”的安慰。无暇顾及我们“请”别的班的同学进来一起吃饭是不是影响不好。
我越来越好的成绩,有些同学强烈的好奇问我是如何将成绩变得这么好,是不是考试的时候超别人的了。
“抄你个大头鬼,如果你整天和几个学习那么努力的同学一块玩,你会不用功读书?”我简单回应,这是个中滋味。
后来强哥为每个人订立每次模拟考必须要超越的目标,并不断重新排坐,希望能最大程度的激活同学们的潜力。但强哥从未将我们几个的位置分开,生怕我们的成绩就此滑落。
坐在学校会议室前的露天广场。学校为我们举办“中考一百天誓师大会”。各种豪言壮语搞得我们好像要上战场和敌人拼刺刀,抛头颅洒热血一样。如果能考进全市前三百名,就可以去一中念书,他们将会提供全市最好的师资。毕竟一中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小县城最好的学校了,没有之一。
其实师资好不好放一边。身为同窗三年的我们,将来还要在同一所学校念书的意志是相当坚定的。倒是小付,对于即将“移民”济南的他来说,继续留下和我们做同窗完全不做考虑,这点让我感到很是困惑。
“你不考虑留在临清吗?”我问他。
“不考虑!”
“……”
另一方面,毕业纪念册的填写如火如荼的展开。
而我,很高兴又有机会在别人的纪念册上乱花,施展我“有才”的一面。
“喂,大超。最近没发现你跟王佳会有来往耶?你不追她了吗?”月子笑笑,写着纪念册。
滚蛋,你这个居心不良的家伙。
“没有啊,我很喜欢她啊,可是她说不让我写信给她,会不会觉得我很烦,很讨厌!”我边笑着边看他填写,其实我很想给月子一拳。
“没关系,慢慢来啊,反正以后时间还长着呢!”全儿和我有着近乎相同的感情历程,都不被自己心仪的女孩所动。
“大超,那你要追她到什么时候?”潇哥忽然开口。
“追到她答应做我女朋友啊!只要她不答应,我就一直追啊!反正我才十七岁,有的是时间。”
“你不觉得现在这个年纪,谈恋爱真的太早了?”潇哥像个大人一样的教育我。
“是啊,我也觉得太早了。”月子附和。
“哦?”我不服气。
“你想想,你现在才十七岁,如果你们现在就在一起了,真的可以一直当男女朋友直到二十五岁结婚吗?”潇哥用大人的口吻,认真的对我说。
“为什么不可以?都十七岁了,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对方呢?”我反驳。
“就算你把她追到手,但也不一定能一直当男女朋友啊,青春期很容易变的。如果知道一定会分手,为什么还要这么早谈恋爱呢?这样不是很没有意义!”潇哥很严肃的说。
“谈恋爱也要谈的很有意义吗?你明知道你这辈子肯定会死,那你为什么现在不去死,干嘛还活着?”我拄着下巴,实在是不爽到极点。
“这根本就不是一样的事情,你真会钻牛角尖!”潇哥叹气。
……
大家重复填上好友的纪念册里自己的兴趣,未来的理想,诸如鹏程万里,一帆风顺等祝福的话。
王佳会的纪念册上写的什么东西,我已经无法记忆。只依稀记得是向她告白之类的嗦一大堆全是废话。但,在当时来说,是相当认真的。
中考越来越近。
我和王佳会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这份距离有着说不出的刻意,让我无法理解。甚至有时候走到碰头,她看看我,我看看她,眼神迅速转移开。后来我们这个距离竟成了我最大的遗憾。
有人说,恋爱最美好的时期就是你喜欢对方却还没有追到对方的那段时间。即使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更进一步,也乐在其中。
但因为没能追到手而感到的不完美,同样同样促使我想在对方面前“表现的好”,更是因为自己心底出现的这个位置,这个位置里的人,概率只有六十亿分之一。
“我不知道王佳会是不是喜欢你,但最好不要现在和她告白,你们现在这样的感觉挺不错的啊!”孙明荣建议我。
“你怎么可能保证王佳会以后不会遇到更好的人?上了高中,那么多新面孔,如果王佳会被其中一个追去了怎么办?到时候我不成了冤死鬼?”我别扭的说。
“也许会有人比你更适合她,但只要你努力,就不会输!”
“怎么说?”
“你很有才!”
应该是吧……不然也找不到更好的答案。
“哈哈,反正我想问王佳会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现在问,如果被拒绝了是死,万一她以后被别人追到了我也是死,不如干脆痛快一点吧!”我忍不住叹气,“如果你真想帮忙,就想办法制造一个漂亮机会给我吧!”
我真是,一向自信的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却如此没有自信,根本就是一无是处。
回到刚才孙明荣给我的建议:最好不要现在和她告白!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告白时机呢?喜欢一个人,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我们看了太多的电视剧,太多的电影。这些东西一再告诉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感动,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的美好。
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告白,真的那么重要吗?
如果五花八门的告白方式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和男孩交往”,那么爱情的定义就变了,变成了只讲华丽而没有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看来,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即使男孩的告白再怎么平淡无奇,女孩也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某个星期天的下午,在孙明荣的帮助下,我和王佳会走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走着走着,在“再怎么样,也不会比现在情况更差”的心理下,鼓起勇气。
“王佳会,其实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
“我知道啊,你之前早就告诉过我啊!”王佳会没有看我,只是低头。
“我只是……”
我很艰难的说,空气好像都要凝固。
“拜托,现在马上就要高考了唉,我们还要用功读书啊!……你容我好好考虑考虑!”
王佳会转身走出操场……
就这样。
第二天早上,模拟考试的试卷发下来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跟着考卷一块由潇哥递过来的纸条。
王佳会的字。
纸条短短两句话,就像拳王泰森瞄准鼻子的一记勾拳,打的我脑子嗡嗡作响。
我没有哭,至少没有当面流泪。
“没事啦,唉!女生都这样啦!”全儿拍拍我的肩。
你又懂女生了?那你还不是和我一样被拒绝。我看看全儿,没说出口。
有时候许多关心真的很廉价,但都是出于好意,这样的好意没道理召来冷嘲热讽。
我很难受,但当时只有十七岁的我,并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
在王佳会转身走出操场的瞬间,我已错过能和王佳会在一起的最佳时机。
等到回神,我已经二十四岁。
“在一起”这三个字,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
“一起”代表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
你第一次希望和她在一起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七年后,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看见……
偌大的操场上,夕阳下,我腼腆的跟王佳会散步的画面。
心中会有一股激动,又复归惆怅。
只剩下那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苦味,越代表我曾经爱的越饱满。
每被拒绝,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舔舐伤口然后从新站起来。
总是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们追求女孩的初衷。正因如此,当我对王佳会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但我依然能义无反顾的继续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
我要谢谢全儿当时对我的安慰,让我有动力继续追下去。时至今日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以前我喜欢王佳会的时候,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
没有!因为我喜欢她,一点也没错,因为我喜欢她。
是啊!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身高?距离?被拒绝?
每个我们喜欢的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做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这个信仰,坚持下去。
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
不,不是希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
我们继续用功读书,准备中考。我花在喜欢王佳会上的时间,并不下于我花在书本上的时间。我知道自己可以拿到的成绩早已超过了高中录取分数,要考进全市前三百名还是十分困难的,但对于不想和大家分开,将来还要和他们一个学校继续念书的我来说,全市前三百名,毫无意义。
既然如此,分数高低的意义就只是将别人踩在脚下或是被别人踩在脚下罢了!
失去了继续用功念书的理由,我整天去学校广播站做播音员,以此丰富我的课余生活,上课偷偷的将头埋在书本低下睡觉。但我依然每晚都留校上晚自习,因为那里有我喜欢的王佳会。
白天在教室里,我开始做一些很无聊的事,例如带一小壶酒放在抽屉里,让整个教室都弥漫着一股酒精的味道,把考卷撕成碎纸片到处乱洒,此外,我老是拉着全儿去比较做引体向上的个数和立定跳远(我要谢谢那个时候的彼此,把全儿练成了体育生的同时也将自己练就了一身肌肉),跳起来去摸教室的房梁,流一流没有中考压力的汗。
没有了压力,自然活的也就没有动力。下午放学后跑去操场打球,直打到天黑的再也看不见球框,我们就回到教室,脱掉鞋将汗臭味四溢的脚放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接受大家的讨厌。
中考越来越近,学校按惯例举办艺术周活动,历年历届都一样了无新意。
学校大会议室前的露天广场,每个班级都要报名上台表演的,全校师生都要去的,所以没有人敢擅自跑掉,几百人全挤在一块,听校长无聊的发言。
这样很好,人越多就越对我的脾性。
类似于露天戏台的所谓舞台上,我与李越、老白、小付站在中间,主持人等着我们开口,全场同学都看着我们,我微笑,深呼吸,自信满满。
我找到坐在台下的王佳会,若有似无的将视线带过她身边。
“现在,我们要将一首歌,送给一个人,希望多年后的某一天,她还能想起,曾经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回忆。”我拍拍身边的李越。
只有王佳会知道,这首歌是为她而唱。
全场一阵莫名其妙的躁动。我们开始合唱,用参差不齐的声音加上空白的背景音乐,效果还算差强人意。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这首清新的校园民瑶,大概表达了我整个青春期的模样,无论是对于我的兄弟,还是我喜欢的人,是我整个青春期的主题曲。
王佳会听到一半,却开始跟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我暗暗心惊。
中考结束。
为王佳会而活,我的初中生活也结束了。
毫无意外,我比中考录取分数线多出一百多分,跟潇哥,开晨,老白,李越,月子,全儿,孙明荣,王佳会等人一同升至实验高中。小付中考发挥失常,但被他爸拖关系去了一中,再后来去了济南,渐渐就变成了我的记忆里的一个很有钱又很二的回忆,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小付。
毕业典礼。
大家忙着彼此拍照留念,这头告白,那头分手,忙的不亦乐乎。
典礼结束。
好再来饭店里的某一个单间里,大家围坐在一起。
“为庆祝大家顺利毕业,我们今天一醉方休,干杯!”
举杯碰杯,不胜酒力的我们一饮而尽。
在初中毕业即将踏上新征程的我们,很自然的,大伙儿闲聊起了梦想。
说是闲聊梦想,其实是一种对未来的憧憬,也是一场战斗。
未经世事的我们,天真的以为,没有梦想就跟不思进取划上了等号。但梦想的大小却不是重点。
“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好医生!”
“我的梦想是考公务员,将来可以当官!”
“我想念大学,将来做研究生!”
“我想打篮球,将来能成为职业运动员,然后去打NBA!”
……
大家煞有介事的介绍着自己的梦想。
那种规划人生的姿态,坦白说,我嘲笑不起。
没有人有资格嘲笑另一个人的梦想,不管对方说出梦想的目的为何。
更何况,有梦想至少证明我们还活着,还奋斗着。
“大超呢,你还没有说耶!”阿彬摇晃着手中的酒杯。
他知道我喜欢出风头,总是喜欢当群体中最特别的那个人,也所以,等大家都轮流说完,我才准备开口。
“我想变得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我说。
是啊,很有钱!
“为什么要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呢?”潇哥问的倒是有些认真。
我没有过多的思考,因为答案很简单。
先很有钱,然后娶王佳会,是因为……
“我想给她最幸福的生活!!!”我的世界,不过是有王佳会的地方。
酒足饭饱后,阳光下的篮球场上,我们几个胡扯梦想的大男孩,尽情挥洒着汗水。
我脱掉背心,光着膀子,喘气,投篮。
弹框而出。
小付在失踪前送我一件深蓝色JAMES版的球衣,那件球衣就是我十七岁夏天的主题曲。升高一的暑假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的暑假,没有作业,没有补习班,有的只是篮球场上流淌的汗水。
那是一个体力很多,多到用不完的傻逼青春。
只要一有时间,开晨就拉着我,骑着自行车去桑树园球场打球。
打累了,我跟老白坐在一旁满头大汗的瞎聊天。
“老白,我好像不想再念书了,我已经失去了动力,如果不是王佳会念了高中,我是不会再念的。我觉得念书好没劲,上大学不是我的理想。”我灌着汽水,背靠着篮球架坐下。
“啊?不是吧?你学习那么好呢!”老白擦着汗,用很吃惊的表情看着我。
“……”
“就算是为了王佳会,你也要继续念下去啊!你那么喜欢她。”老白劝我。
“这是我能够继续念下去的唯一动力。”我笑笑,看着开晨快步上篮,球进。
这家伙在我三年的“教导”下,现在打球打的真不错……并且我感觉他现在比我打的要好很多,我是绝对不会在王佳会面前跟开晨挑篮球的。
“你一定会追到王佳会的!”老白冲我握拳。
“一定!”我站起身,看着李越越过防守钻入篮下,篮球不可思议的钻入篮筐。
“五此三,下一组!”上一组败下阵来。
我站在发球线,开晨气喘吁吁的将球丢给我,我轻轻松松将球传给等待接球的老白。
“加油,别输了!”我打气,弯着腰。
“必须的!”老白运球进攻,眼睛死死盯着开晨。
打到筋疲力尽,再也打不动我们才回家。
整个暑假,被我们用这种尽情挥洒汗水的方式消灭掉。
对面迎来的是崭新的高中生活。
高中开学前一星期,在每天汗臭味四溢的军训里,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进入高中,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我上铺的博仔,是一个超级懒惰的二逼青年,大概他在宿舍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是在床上躺着度过的。黑黑的阿勐是一个超级爱看武侠小说的蛋白质。强壮的洋洋,是个体育迷,墙上贴满了他买的球星海报。瘦高瘦高的小于,就知道躲在阳台吸烟,听说这家伙后来念起了播音主持,烟瘾如此大的他,能保护好他那脆弱的嗓子吗?
在那名为高中的新世界里,没有人逼着我念书,也不存在太明确的念书目的(只知道当初是为王佳会而来的)。我就这么开始了我松散悠闲的高中步调。
我报名参加了校羽毛球队,有着很好的羽毛球基础的我,顺利通过选拔,成为校羽毛球队的一员,和一帮高三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成为队友,我努力训练着,高一就在全市高中生羽毛球赛中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
说说我的好兄弟们坐落的位置吧!
全儿,开晨,月子我们四个同在一楼。
李越和老白在三楼。
孙明荣和月子同分到五班,就在我的隔壁。
王佳会被分到了四楼唯一的一间教室十六班,阿彬竟成了她的班长。
就这样,一楼到四楼的距离不算远,但怎么说都是个障碍。无论对我,还是对于帮我追王佳会的孙明荣。
而我,坐在了林晨的旁边。
一个开启蓝颜故事的位置。
林晨是班上让人相处起来十分舒服的女孩,学习好,人缘好,短发,皮肤很白。
但林晨实在是个十分嗦的女孩,我必须强调这一点。
早自习,林晨总是到的很早,六点钟就坐在位子上看书了。
每天早晨,我摇摇晃晃,睡眼惺忪的将书包摔进抽屉,习惯性的趴在桌子上睡大觉。但林晨会轻轻拍拍我的背,直到我两眼迷蒙的抬起头来,回头跟她说话。
她滔滔不绝的跟我说昨天他们宿舍发生的事,事无大小,鸡毛蒜皮的事她都能说的很高兴。
有时候我会一边拖着嘴巴一边一边静静的听她说,有时我会不断吐槽,她聊着校园里的趣事,常听的我啼笑皆非,原来这么一个努力用功读书的好学生,私下却是那么爱聊。
如果我趴在桌子上装睡,林晨就会拿起一本书,用力的拍向我的背,疼的我不得不起身。
“你干嘛那么爱睡觉?晚上熬夜啦?”林晨眼中没有一丝愧疚。
“靠,很疼耶!要不我打你试试!!!”我抱怨,真的很疼。
“晚上不睡,是在念书吗?你眼睛都红了!”
“念狗屁书啊,当然是聊天了!”我揉着眼睛。
“是吗?你们男生那边也聊天啊?昨天晚上,她们都聊天聊到很晚,我都睡不着……”林晨开始讲起来。
我常常扭头看着林晨说话的样子,心中不禁升起异样的感觉:像林晨这样用功学习的好学生,竟然老是巴着我聊天。
后来林晨便养成了上自习课和我聊天的坏习惯,聊天的内容从政治老师独特的讲课方式到明星八卦,无所不包。
于是,我们就这么成为了很不搭的朋友。
第一次月考结束,只专注于打羽毛球的我成绩考的很烂。只有全班第十六名,林晨第三名。
“齐晓超,你地理很好啊!”林晨微笑。
“还好吧,你的成绩才好。”我说,看着课桌上刚刚发下来的考卷。
这张地理考卷上的分数是五十七,而林晨手中的试卷,只有五十分。
“其实你学习应该比我好耶,只是你把精力都放在了打羽毛球上了。”林晨看着我的成绩单,让我很是尴尬。
说这话时,林晨可是相当认真。
“咦?这一题你会喔,教我!”林晨拿着她高分的考卷,将她错的,我却意外答对的问题拿来问我。
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教起了成绩比我好一百倍的林晨。后来我知道,所谓成绩好,有很多种原因,用功读书是最普遍的一种,也是最扎实的一种。而林晨就是这一种。
林晨读书没有特别的方法,就是一股劲儿的念,在她心中却很羡慕别人可以靠天分省下来的时间去做一些更好玩的事,例如打羽毛球。
“齐晓超,你羽毛球打的很好啊,那头我去看你们训练,你都没有发现我!”林晨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问我。
“还好啦!”
“我也很想打羽毛球,改天你教我!”林晨转过头,竟求我教他打羽毛球。
“喔!其实打羽毛球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玩,很累耶!”我应道。
为了应付教林晨打羽毛球,我特意向教练借了球网。
周末,我陪林晨在球馆打了整整一下午羽毛球。
“怎么样?是不是很累?”我觉得林晨有点吃不消。
“还好,挺好玩的,不过确实很累,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林晨喘着粗气。
后来,只要一有时间,林晨就缠着我和她打羽毛球。
虽然只是高一,但比起初三,学习压力还是大的多。同学之间的竞争也很厉害,后来自习课上都很安静,林晨跟我共用一张计算纸放在中间,用写字代替说话。林晨的字十分清秀,一眼看上去,给人跟干净的感觉,而我的随手插画,则始终在字里行间贯穿。
“齐晓超,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
“不知道,我想成为有钱的人,然后娶我喜欢的女孩。”
“谁都想成为有钱人啊,那你会上大学吗?”
“不知道,你呢?”
“当然了,我想考上很好的大学,然后改变我的命运。”
“我可不像你,知道以后朝哪方面努力。”
……
有了林晨的帮助和教导,我的成绩又回到了应有的名次。
期中考试结束,成绩公布。
“齐晓超,恭喜你成为全班进步最快的同学,全班第五名。”班主任拍拍我的肩膀。
“还好啦!”我腼腆的笑。
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这只会让“努力”两个字失去它应有的光彩。初三时期的潇哥和现在的林晨让我认识了这一点。
领了奖状,回到座位。
“真厉害耶,真羡慕你的聪明!”林晨微笑,一脸谦虚的样子。
“哪有,哪有……”我那没来由的自信变得尴尬。
毫无意外,和林晨相处,非常舒服。
非常非常舒服。
舒服的让我那阵子每天充满朝气的去上课。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林晨之间不寻常的气氛。所有人都看见我和林晨有说有笑的聊天。
“谈恋爱喔?”洋洋笑着抱着篮球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而阿勐,则完全无法理解我跟林晨之间的有说有笑。
“大超,林晨怎么最近一直缠着你?”
“缠着我?”
“对啊,你都不会烦吗?”
“阿勐,你还是专心看你的武侠小说好了!”
在我跟林晨暧昧的那段时间,其实我并没有忘记王佳会。
不得不承认,和林晨相处非常非常舒服,我喜欢这种感觉,非常棒。这是任何一个女孩都不曾给过我的感受,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林晨,但我清楚,王佳会才是那个装在我心里始终都放不下的女孩。
看见王佳会和别的男生说话,我的心就往下一沉。
我知道人不能贪心,但我无法否认心中那份淡淡的遗憾。
然而,四层楼的距离,还是出了问题。
寒假前两周的那个周一,一整天我都没有遇见王佳会的身影。
直到晚饭时。
“大超,出大事了唉,王佳会不念了,已经递了退学申请,今天收拾东西走了。”阿彬说着话,坐在了我对面。
“……”我目光无神的喝着汤。
“王佳会好像跟别人谈恋爱了,今天她走的时候我看见我班的蛐蛐在送她,她们两个有说有笑的,大超,你危险了!”
“你他妈的怎么不早告诉我?”汤还有一半,我却再也不觉得它好喝。
“拜托,我也是刚知道的耶!”
晚自习回到教室。确切的说,我不知道当时的心情是伤心,还是愤怒,我想更多的是不被理解的委屈吧!总之,各种不爽,我有要去找蛐蛐和他大干一场的冲动。
然后,是孙明荣把我喊出教室,带给我同样的消息,我没有说什么,面无表情的转身回到教室。
林晨递过来一个暖手宝,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笑笑说没什么。
那是一段我再也不愿意回忆的两周。
因为蛐蛐,一个我自认为完全没有我优秀的取着昆虫名字的男孩。
在“失去”王佳会的那两周的时间里,我仿佛度日如年,日子过得索然无味,就连林晨的聊天都会因为王佳会的突然“离我而去”而觉得林晨很是嗦,不愿意继续聊下去。
期末考试姗姗来迟。
没有考试压力的我开始在试卷上胡乱答题。
那场考试的作文我忘记了给的是什么题目,但清楚的记得我写的内容:
“尊敬的阅卷老师,请原谅我此次写作的跑题。这将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高中考试。因为明天,我就要追随我喜欢的女孩走出校园(尽管我现在还没有追到她,但我想我一定要追到她)。考大学并不是我的理想,我希望将来可以成为有钱人,然后去娶她。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才能成为有钱人,但为了她,我会努力,再努力。有一天我一定会娶她。下面是送给她的一首诗,我却没能当面读给她。
流出的泪
滴在掌心
那是爱的珍珠
被真挚的感情打动
所融化
痛苦的不是昨天
而且记忆
放弃你
不代表放弃爱你
回忆
固然伤感
亦美好
于是,爱中
有了沉淀
慢慢的
由嫩绿变得翠绿
当共同走过的校园慢慢离我们远去
当熟悉的面庞已不再清晰
我告诉自己
永远都不要忘记”
……
没有和林晨告别,我便在偌大的校园消失。
回到家,看见林晨发来的QQ消息。
“你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去找谁聊天?”
“实在是对不起,林晨,没来得及和你告别,是我的不对。王佳会不念了,我觉得我再留下也没有动力了。要知道我是因为她才来高中的。”我委屈。
“真够可怜的,但有件事一直都想对你说,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嗯?”我好奇。
“其实我一直都非常喜欢你,一直都想告诉你,但自从知道了你在追王佳会,我还以为如果她一直不答应你,你迟早都会放弃,那时我再告诉你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如果你答应我,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了。结果等啊等,你一直都不曾放弃,你的执着很是让我欣赏,可我也一直没机会向你表白。”
什么跟什么啊?但我还是真的很感动。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旦喜欢了,就得全力以赴。”我承认。
“是啊,我喜欢你是这种人。但其实我原本打算期末考试后问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林晨发过来一个难过的表情。
“真的假的?”我大吃一惊。
“真的啊!如果你回答不要,那我就说是在和你开玩笑,如果你点头说好,那么我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林晨大方的说。
瞬间,我整个人无法动弹。因为她突如其来的告白,让我对林晨的不辞而别感到愧疚。
“一点儿都不像林晨能做出来的事耶?”我半开玩笑,给严肃的对话放轻松一点。
“是啊!有我这样的美女像你表白,够你得意的吧!”
几乎无话可说,我内心充满感激。
尽管我无法给她,她所希望的答案,然而让我相处起来非常舒服的这个女孩,并没有吝惜她的心意,将她的心意全盘托出。
谢谢那个时候的林晨,让我懂得了放弃。
追随王佳会走出校园后的那个春节,我骑车去找她。其实我还是希望能从她的嘴里说出她与蛐蛐的事情是假的,幼稚的我,还是抱有哪怕一丝希望的。
恋爱的真正胜负,不在于别人,而是自己。我给自己打气。
从以前开始,我在王佳会面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自在。这份不自在从初中一开始就一直没能摆脱,直到我去找王佳会,站在她对面的时候也一样。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也张不开口。
这是为什么?
在她面前,我常常会感到压抑,即使不经意的眼神也不敢直视。
怕什么?我想到一个词,大概可以形容我当时的情况,就是“自惭形秽”。
一向自信的有点自大的我,在王佳会面前竟然自惭形秽。
初中的时候,自己在王佳会面前的自惭形秽,是因为我对王佳会颇具好感,隐隐畏惧王佳会会因为我的不努力和玩世不恭而看不起我。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很多人面前做丢尽脸面的事,还会得意洋洋,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球场上被比自己厉害的人打爆,还觉得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上课捣乱,和老师顶嘴,不写作业,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之的英雄,只要他没有坐在喜欢的女孩对面。
而现在,我却输给了一个自认为不如自己的男孩,我就不能再完整的去喜欢王佳会了。这样不完整的喜欢,使我头垂的很低,很不是滋味。
“那个……,听他们说你跟蛐蛐在谈恋爱,是真的吗?”我不敢直视王佳会的眼睛。
“对啊,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王佳会有些不高兴。
糟糕!
“我之前去找蛐蛐谈过,我希望他能和你分手,不要再跟你在一起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喜欢你了,他都答应我了。所以你也不要再跟他在一起了……”
“我喜欢跟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啊,你怎么这么卑鄙?”王佳会用责骂的语气。
“我卑鄙?我不知道蛐蛐哪里好,他是否又值得你喜欢,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难道有错吗?”我深呼吸。
王佳会竟然说我卑鄙?对于如此痴狂喜欢她的我,王佳会竟然用了“卑鄙”这个词语,他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
“我很难受。”我流下眼泪,不再生气。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法被理解的心。
“王佳会,我以后不会再追你了,也不会再喜欢你了!”
泪流不止中,我做了这辈子最大的决定。不等她回话,我便转身走掉。
回到家,在嚎啕大哭中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王佳会说再见。
再见!再见!再见!
你永远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卑鄙”出自我喜欢你的热血,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卑鄙”竟成了你对我这份热血的认知。
四年了,喜欢王佳会四年了。
初中三年,高中一年。喜欢这个女孩的每一天都让我朝气十足,让我快乐。
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在意的事物。
让我今夜痛哭失声。
在人生某个关键点上,我明白了王佳会与我之间个性上的矛盾,这个矛盾我早就知道。身边的朋友也不断提醒我,但我总是以为,只要我足够喜欢她,什么都不是问题。
随她走出校园后,却因为她的一句“卑鄙”,让我对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追逐的道路上离她而去,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不同的人生路上奔驰!
不久后,我去了没有王佳会的远方,后来也交了女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四年的喜欢,让我对她有更深层次的情感。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放弃很苦,真的很苦,苦到我完全想象不到任何比喻去描述它。
在我习惯“不能追求王佳会”的日子里,我也渐渐懂得了我与王佳会之间的各种隔阂。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联系王佳会,多半是刻意回避关于她的消息。就像……我们从未认识一样。
而我,与我在一起的女友――毛毛。
与毛毛交往,对我来说是一个很难形容的爱情经验。在我追求王佳会的四年岁月里,耗尽了所有的精气,个性里许多疯狂的东西都已燃尽。
因此,我以一种平淡的节奏,跟毛毛在几个月后,竟草草分手了。
我第一个将这个消息带给了王佳会。
“啊?不是吧?怎么那么快就分手了?是她对你不好吗?还是你又喜欢上别的女生了?”王佳会在短信中回复我。
“都不是,我只是觉得,我不够喜欢她。其实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就是无法不提出分手。经历过我是怎么喜欢你,就会觉得,我对别人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跟你比。原来喜欢你的感觉,真的很幸福,是我以前不懂得如何喜欢你,所以……这是我的报应!”
“谢谢你对我的喜欢,你对我的喜欢,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从来不讨厌吗?”某种沉重的情感压迫我的胸口,我呼吸骤止。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讨厌一个喜欢我的人呢?”
“……”我沉默了很久,也没有说什么。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另一伴。”王佳会永远都是微笑着祝福着我。
我苦笑,我能怎么样呢?我已经退出了对王佳会的追逐,守在一个名为“友谊长久”的僵界。
而在这个疆界,有多少我会让你幸福变成了我祝你幸福。
谢谢你的祝福,也祝你幸福。
夜风吹来,淡淡地沾上我的身,又轻轻的离去。
我拿着手机,心情之复杂全部写在脸上。
那夜,二十岁的我,对王佳会的喜欢,总算有个不圆满,却很踏实的句点。
每一段青春都是人生,而我靠着不断回忆的勤劳功夫,将这些遥远的记忆重新整理,书写成文字,仿佛在青葱的岁月里又走过一次。
我结婚前整理旧家,妈妈从箱子里找出一个书包,交给了我。
书包里装的是那些喜欢王佳会时写过的日记还有和孙明荣商量“对策”时写给我的信,以及一些上学时期收到的小礼物。
笔记本和信件发出让人怀旧的老气味,真庆幸我曾经活在那个电脑和手机还不怎么发达的年代。青涩的字体,加上现在看起来幼稚的词汇,还有拙劣的纸张,每一件都像是珍贵文物。
但我还来不及细细回味,就被书包里乱七八糟的照片给吸引住。
照片里的大家穿着打扮都很白痴,大家挤在一起装模作样的表情让我忍俊不禁。这些老照片模糊不清,就像记忆里的青春一样。真该找些时间,将这些照片摊在桌子上,让大家瞧瞧当年的蠢样,看看能不能再燃烧一下,回到青春。
而上了高三的他们,一个个开始了各自全新的恋爱征程。
从未交过女朋友的月子被班上漂亮的女生追到考入同一所大学开始了甜蜜的恋爱生活。开晨短暂的交了高出自己三公分的女友让我一直担心瘦瘦的他会不会被欺负,直到几个月后他们分手。同样不善言辞的全儿在痛失自己的初恋后被班上的爱慕者死追不放。很会扮帅的李越一直和数不清的女生暧昧不清着。
那年春节,我们照例坐在一起喝酒,话题又在我们的初中生活中绕来绕去。
“哎,告诉你们一件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暗恋过别人耶!”潇哥腼腆的环顾四周。
“哈,这么用功学习的潇哥也会喜欢别人?看不出来耶!”李越坏笑。
“切,有本事你那个时候追啊,现在说有什么用!”我爽然一笑。
“其实我那个时候真的是太听老师的话了,用想着用功一点,再用功一点,将来就会有回报,可能是我太用功了,错过了很多人生充满意义的事呢!”
何止是很多呢?实在是太多啦,我觉得。
最近在听牛奶咖啡组合的《明天?你好》,里面有一句歌词写的很棒:“曾经并肩前往的伙伴,沉默着懂我的委屈,时间它用说谎,我从不曾失去那些肩膀。”
歌曲里总是装了很多经典的话语,试图教导我们应该用更成熟的眼睛看待人生。
结识了生命中的这些伙伴,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二零一一年,我在家人的张罗下,和另一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却在一年后家人张罗结婚事宜的时候分手。因为,这次我真正找到了能让我一辈子可以和她在一起的女孩。
那是我再也不能失去的女孩,我们之间有着无比重要的羁绊。
二零一二年,从新疆回来的我,在双方父母都没有见过面的情况下,我们决定裸婚。
继为了王佳会选择不念书后,我的人生再度出轨。
这一次,没有人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而是某种内在的强烈召唤。
婚后,忙里偷闲的工作让我心生兴致来将我们几个好朋友之间的青春装在一部小说里。
这篇小说将不再是小说,而是我们青春的真实回忆录。
但这份青春记录,因为希望充满最真实的气味,所以竟欠缺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因而迟迟无法收尾。
直到,她发来一则消息。
“小说写的怎么样了,齐大才子?”王佳会的消息,久违了。
“写不下去了,好像遇到了瓶颈,觉得就要结束了。”我无奈。
“大才子还没有东西写啊?”王佳会调侃起来。
“想不出结局唉!不如你帮我回忆一下吧?”
由于我喜欢王佳会的历史实在是太久了,一直怕妻子心存芥蒂,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跟王佳会的联络越来越少,联络越少,可以聊的话题就变得很局限。
借着一同回忆青春的机会,我们东拉西扯聊了起来,许多初中时代的回忆一鼓作气打翻,泄了满地。
“王佳会,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说看?”
“我当初喜欢你那么久,为什么你都没有给过我一次机会?你都没有喜欢过我一次吗?”我试探着问。
“也不是啊,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我莞尔。
“其实你做的一切我都挺感动的。”
“额?”我从莞尔变成苦笑。“只是感动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放弃了你这么优秀的人!”王佳会没有掩饰她的想法。
“那个时候的我可是真的打算要娶你的!所有就一直追你,一直追一直追,可到最后还是没能追到你!不过那个时候我也有错,我总是太有自信,自信的有点自大,口口声声说总有一天一定会追到你,会娶你,却在面对你的时候如此自信不起来,不自信的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你。如果当初我能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说不定就可以追到你了哦!”我将心中的遗憾打成文字,发送过去。
“放弃了你这么优秀的人,后悔啊!”王佳会大笑。
“就知道有一天你会后悔!”我开玩笑。
我们哈哈大笑,畅怀不已。
少了月老的红线,光靠我自己努力的爱情真辛苦。
我要谢谢王佳会告诉我她的答案。她的答案让我知道我当年对她的喜欢,原来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这对我很重要。
我的青春,从来不是一场独白。
我死死盯着屏幕,呆呆的回忆刚才对话的每一个字,想象着久未谋面的她,脸上牵动的表情,真想凝视着王佳会,看着她亲口说出这番话的模样。
自走出校园后,六年过去了。
从初中就开始认识的我们,已经打打闹闹快十个年头了。
人生无常,我当时关系最铁的忠杰,他深爱六年的女友和他提出分手,心灰意冷的忠杰在家人的张罗下与另一个女孩相识三个月后匆匆结婚生子,正努力挣钱补贴家用。
一直被我们陷害和恶搞的李越考上了四川师范,学了数媒。大学后,始终没有忘记打篮球,尽管我们都骂他打的很烂很垃圾。还始终不忘在QQ空间晒他那些自以为很帅气的生活照,是为了找女朋友吗?别傻了!
与深爱他的女友稳定发展的月子于今年毕业去了油田工作。除了潇哥外最靠谱的他估计这一辈子也就只谈这一个女朋友了,所以衷心的祝福月子能够一辈子过得好。他的婚礼,我一定参加。
运动能力超强的全儿算是没有浪费上天赐给他良好基因,念了齐鲁师范,体育教育专业。想到一笑起来就没有眼睛的全儿以后当老师的情景,我就觉得好笑。
成绩很烂的老白玩起了大冒险,竟念了舞蹈学院。过去经常向我们炫耀的腹肌算是没有白练。总之,反正是派上了用场。上了大学交了女朋友之后就逐渐和我们渐行渐远,好像很忙的样子。这老白,交了新女朋友竟忘了我们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也罢,只要他们能够幸福。
一直很腼腆的小白脸开晨,复读一年后去了浙江,念起了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的生物工程学。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不切实际的专业,在我的言传身教下只专注于打篮球的王开晨以后竟然要做教授?我不懂。不过他考上大学后的那个夏天,他都没有请过我客,希望他看到这篇小说的时候能够好好反省。
拖到最后一刻才宣布原来也暗恋过别人的潇哥复读一年后考入滨州医学院,继续他用功读书的生活。这大概是我们几个最为靠谱的了吧!如果哪一天我需要到潇哥的诊所里去看病,那我是非常放心的。难道有比把自己交给最谦虚谨慎的潇哥更靠谱的事吗?
帮我追过王佳会的孙明荣高考失利,去了一群她不喜欢的大学,学的什么专业,至今她都不肯告诉我,真是小家子气。算啦,女人都这样。
总是唠叨起来没完的林晨,由于她家乡的习俗,在和我暧昧过之后没等高中毕业就结婚了,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本人。听说他老公家里的轴承生意做的特别大,嫁给了这样一个有钱人,林晨也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征求了所有人的意见,希望能用最真实的人物名字,以表对大家的怀念,但林晨还是婉言拒绝了我小小的请求,所以故事里的林晨是现实中唯一不存在的人物名字,而这个化名竟成了我对此小说的最大的遗憾。
对了,还有董彬。差点把这个总是随身携带着镜子,因为刮风怕把自己发型弄乱而不肯出门的干净小伙忘了,阿彬高中毕业念起了护理,今年实习完毕后又琢磨起做销售来了,同样让我搞不懂。
大家都起飞了,都在为着自己的理想和家庭奋斗着!
让我燃烧了四年青春的王佳会,也要结婚了!
“五一结婚,求祝福!”
QQ空间上,她高调宣布。她的消息,久违了!
我莞尔。
真想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给我不认识的新郎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我想新郎大概是一个很爱很爱她的人吧!至少不会像我一样无厘头和大男子主义。
我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新婚快乐,曾经的青春”
我在王佳会的留言板上写下祝福。
七年前的我根本想象不到王佳会要成为别人新娘的画面。
新郎是王佳会一块上班的同事,是个很会疼人的小伙子。王佳会一向娇生惯养,受不了一点委屈,这样的组合,看来在合适不过了。
我燃烧了四年青春都没有追到的女孩,他办到了,真的真的非常了不起。
我曾经心爱的女孩,也要煽动翅膀了。
……
我结婚后的第一个新年,我约了当年所有一起奋斗过的好兄弟来我家做客,我烧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给大家吃。像是一场盛大的同学聚会,我们有很久没有做在一起喝酒了,合拍了很多照片。
老白人在河南,我们打电话给他,每上一道菜大家就大声嚷道“老白,上菜啦上菜啦!”我们嘻嘻哈哈,兴奋到随时都会掀翻桌子。
“嘘,大嫂没在吧?”月子偷笑。
“那个,月子,你又要说大超什么坏话今天可以尽情说哦,谁让他丢下我们,自己先结婚了。”李越总被我们陷害,老想找机会报复别人。
“不是啦,我一直都以为大超会追到王佳会,会跟她在一起呢!”
“是的耶,我也以为你们会在一起耶。”潇哥用疑问的眼光看着我,等着我接下来会解释点什么。
“得了吧,人家不喜欢我唉!”我吆喝着干杯,一饮而尽。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终于明白,人生没有如果,王佳会只是我人生道路上迷人的风景。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入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大伙开始乱七八糟的交流起来,回忆起我们曾经共同的青春,是那样温馨。一场名为回忆的潮水淹没了我们,没有人哭,没有人懊恼当初,更没有人谈及恩怨,只有满地的嘻笑与胡闹。
豪情不减,嘻笑当年。
满室宾客无一不醉。
不知不觉中,大家在你言我语的起哄中,突然安静下来。
这些相熟近十年的老朋友都没有说话,不约而同的看着彼此手中的酒杯。
“干杯,敬我们逝去的青春!”我举杯。
大家一饮而尽。
“等下要去干嘛?”李越打了个嗝。
“当然要去打球啦!”开晨伸了懒腰。
“靠,喝成这样还要打球啊?回头吐你一身你自己收拾!”我反对。
“妈的,才结婚几天就变懒了?还不快去甩掉你那一身肥肉!”开晨不爽。
“是哎!你看你最近胖的,正好我们也出去散散酒气。”潇哥笑笑。
“我靠,你也没瘦那里去耶!打球,怕你们啊!”我低头,看看自己逐渐发福的肚子,起身,穿上外套。
就这样。
齐聚一堂的黄昏,便在篮球场上飞扬奔跑的喧闹中,悄悄划下句号。
二零一四年七月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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