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情人
此时我正大口的吸溜着拉面,面前的两个女人笑的花枝乱颤,鬼哭狼嚎,我敢保证只要现在抬头绝对能看到她俩的左眼白。“喂,林小柔,你的小说写的怎么样了?不会又梗住了吧?在这里讲这种烂俗的故事,还不如多敲几个字呢?”说话的是梁秋,我初中时的死党,只要她一说话,准没我的好。“你出去逍遥快活了一年,就给我带回个这样的故事?我看你是在山洞呆太久,不知道今夕何夕了?连韩剧都淘汰这种剧情了!”这位是我的大学死党应诗文,说话一向含蓄,温文尔雅又有品位,可是自从认识了梁秋,她们就自然的结成同盟,对我恶语相向嘴里再没吐出过象牙来,我至今都觉得介绍她俩认识,是我今生最大的错。 我是林小柔,是淹没在一年数以万计的大学毕业生中的一小粒,一个不入流的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学校虽不名贵,可我像所有胸怀大志的热血青年一样,将自己奉为神灵,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自然不甘心在乡村的小镇上当一个本分的教师,所以我自然的成为了农村涌入城市的洪流中的一颗微不足道的微粒。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的家乡无山无水只有人,咱总不能吃人吧,想想都得慌,还是南京好有山有水的,人也不少想吃啥都行。我的故事要从踏入南京的第三个月讲起。 我们是怎么遇到的呢?虽然刚刚过了一年时间,但是我几乎忘了我和他的相遇,似乎很早就认识他了,这次相遇也像是老友重逢。那天我们酒吧的生意特别好,忙的我想骂爹,还好红彤彤的小费堵住了我的嘴,工作嘛累点怕什么,有钱就行。这个酒吧是个‘贵族’酒吧,也许你要撇嘴说我吹牛,你也在南京生活,你怎么不知道我们这个时代还有‘贵族’这一说?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只要有人就会有等级,所以我们这个社会也有贵族,我就是为他们服务的。 话题还是回到酒吧上来,因为出入这个酒吧的男人不论老少都是富人,富一代、富二代、富三代,所以来这儿的女人个个跟韩国明星似的那叫一个漂亮,她们并不一定有钱,也许白天时你会看到她们穿着规矩的职业装在哪路公交车上晃晃悠悠的打瞌睡,下车在一路小跑着钻进某个破烂的写字楼里。她们的薪水可能还没我多,也就两三千块钱,可是她们昨天晚上穿在脚上的那双鞋就值两三千,辛辛苦苦一个月也只够支付一双鞋,她们对此毫无怨言甚至是乐意至极的,因为那双鞋出现在这个酒吧很可能从此改变她们的命运。 比如现在酒吧角落沙发里的那双carolinesusan,价值千元搭配200元一条的丝袜,在配上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天衣无缝、天生绝配、天打雷劈的好看。一只大手在那条两百块的丝袜上轻轻游走,不时挑拨出阵阵浅笑,那笑声像漫天飞舞的樱花让你神迷心乱,听得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别看了,干活吧!那女人估计很快就不会在出现喽!”陈曦是我在南京的唯一好友,这份工作还多亏了她,不然我估计早就打道回府了,我凡事都会向她请教,所以现在我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面问:“为什么?为什么不会再来了?”陈曦看了我一眼,你没看到那个男人眼睛都直了吗?说明鱼儿上钩了。“鱼儿上钩?”我在回头看看,他俩手牵手起来准备要出去了。 ‘怎么这么快就收网了?急着回家清蒸?’我还没想明白,半路 就杀出了一个程咬金,一个男人突然冲出来抓住女人的手往外拖。我一看傻掉了,虽然这里是酒吧,但是两男争一女的情况从我进来就没有遇到过,这事儿本不该我管,可是我这人就这样脑子一热就容易冲动,啥事儿都干得出来。眼看那两个男人就要打起来了,我神使鬼差的冲上去,大吼一声:“住手!”然后指着一个人的鼻子就大骂起来:“你这个人没形象、没自尊、还没眼力劲儿,看看你自己像什么样?西装是前年的吧?皮鞋多久没换了?胡子都不刮,看看你的水肿眼,闻闻你身上的腐臭味,你凭什么和人家争啊?要是真爱她就让她跟着别人过的好一点,别被你自己糟蹋了。” 一通乱吼之后,陈曦在我耳边轻嘀咕了句:“你抽什么疯?吃饱了撑的?”果然我是抽疯了,看着那个水肿眼的男人两眼喷火的看着我,后面又是另一个男人得意的哈哈大笑,我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唐少,对不起了,你 看看连一个服务生都知道的道理,您怎么就不明白呢?”那个男人得意的揽过女人的细腰,走过我面前时优雅的递给我两张红票子,轻笑着说道:“口才不错哦,哈哈”。我收起钱笑着回敬:“都说回锅肉更香,二手女人更浪,您福气不小啊!”我没给他上前拍死我的机会,拉起那个水肿眼就往外跑,背后一阵轰天抢地的爆笑声。 我就这样认识了唐正轩,有点戏剧化,可现在想想我认为是命中注定。我平时是一个一心只想挣钱,其他事一概不管的人,就算周围吵上天我也能好好的看自己的莎士比亚,绝不多说一句话,谁知那天就噼里啪啦的说了那么多,你说这不是命中注定吗?那天我一定的鬼上身了。 我们跑了很久,出了酒吧一路向南,那边的夜市热闹非凡人挤人挤的很欢实,我俩刚进人群就跑不动了。他一屁股坐在路牙子上,埋着头一上一下的起伏的厉害,我以为是到了伤心处了,那一点点同情心神使鬼差的跑出来,大口的喘着气劝他:‘天涯何处无芳草……呼……大丈夫何患无妻……那女人没一点好……你养不起。’谁知那货竟然哈哈大笑,水肿眼里的水花笑的乱晃悠终于从眼角流出来,笑声却更神经质了。周围的人投来莫名其妙的目光,我也觉得摸不着头脑,这货敢情是受刺激了?见我一脸的无辜,他还指着我笑的差点断气。我这才 明白,人家是在笑我呢,想想我也真够好笑的,无缘无故的这唱的是哪出哦!既然做都做了,我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在他身边坐下来,哈哈大笑起来。 等我们两人笑够了周围都没人有兴趣看热闹了,也许是他们不敢看了,万一真是两疯子怎么办? 唐正轩,一个二世祖,就是现在超流行的富二代,他家是暴发户。唐正轩的父亲经营着南京城最好的酒店、歌舞场,他家的酒店开遍了全国的各大一二线城市,像南京这样的经济不算太发达的城市,做为他的发家地酒店餐饮娱乐几乎全部被他控制了。在认识唐正轩之前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如果你在南京想要住进一家酒店,你很难绕过他老爸,因为南京叫得出名字的酒店几乎全在他的名下。富商巨贾没几个是干净的,这个餐饮界大亨是靠卖地沟油发家的,具体怎么做的我们当然不会知道,如果他些一本《我的致富秘集》,估计书一出版他就会进监狱。但是,就算进监狱那些卖书的钱也够他交保释金的。我们就是这样仇视,鄙视着那些非法商人,一旦有机会有希望自己会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唐正轩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富二代,和网络新闻中常出现的那种富二代也不一样,他只是富二代,但是不高也不帅,身高也就勉强170,皮肤黑黑的人瘦瘦的,看他的长相挺像个挖煤工的,顶多也就是个工头。唐正轩也没有富二代的霸气,既不酗酒、吸毒也没有飚车闯祸的习惯,总之他人还不错。那天之后我们断断续续的保持着联系,本来以为回到酒吧之后会被炒鱿鱼,可是经理骂都没有骂我,根本就没有要见我,我也乐得轻松干脆也不打听这事儿了,陈曦说我淡定是个成大事的料,我没好意思打击她我只是懒而已。 对的林小柔很懒,小时候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一个谬论叫懒人有懒福,从此以后这就成了我的人生信条,懒点好,太勤快了死的也快。所以我不勤的四体导致钱包不丰,头脑自然也不会太发达,基本维持日常生活自理。可是自从遇到了唐正轩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一个勤劳又聪明的人,比起唐正轩我至少知道坐公交要刷卡,坐地铁当然也要刷卡,不仅如此虽然我一年不见得做几次饭,但我至少知道米饭要放水,下面条也要放水,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十分神奇又不可理解的事。他和我辩解说“因为我从小见到的米饭和面条都是没有水的!”义正言辞神情坚定,像是在向我证明一个真理,你能体会到我当时的震惊和抓狂吗?相信你会明白,唐正轩是一个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人! 我是怎么知道唐正轩的身份的?当然是他自己告诉我的,我是怎么知道他就是我们酒吧老板的?当然……是陈曦告诉我的。那天陈曦神神秘秘的把我拉到洗手间悄声说:“你丫的捡到宝啦!你知道整天围着你转的那丝是谁吗?”“是谁?”“我们老板的儿子!听说这周开始我的们就把就直接归那丝管了,他老爸送给他的二十五岁生日礼物!”哈哈,是啊,他老爸是南京餐饮娱乐接的龙头老大,这家酒吧是他家的有什么好奇快的?可是我怎么就那么不舒服呢?难怪这几天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舒服了,活少干了,收到的笑脸却多了。我本来是话少的人,别人对我笑我就笑,别人不理我我也懒得理他,所以一直和同事没交集,可是这几天我笑的脸都僵了,还有不时的硬着头皮和几个女同事八卦一下,原来就因为这个原因啊! 那天唐正轩来接我下班,我上的是夜班,下班时已经是凌晨4点了,他以前也经常来接我下班,他在门口打车等着我,然后送我回去。有的时候他去早了,让司机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打车费蹭蹭的涨,知道他不缺这几个钱,我也就不跟他假客气,大冬天的这个时候很难打到车,骑自行车冷的一米,有出租坐为什么不坐呢?他有几次都犹豫着要上楼,可是我没给他机会。倒不是我有多纯洁,也不是矫情,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不想走到那一步,似乎那个阶段是一瞬的繁花似锦,短暂的美好之后是万丈悬崖深不见底,被万花迷眼的人们时常会一脚不慎跌进深渊。但是我还是很愿意见到他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是我唯一抓住的浮木,唯一可以停留的肩头。我很自私吗?也许是吧,但是我想既然他愿意那至少说明我对他也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吧?不然他又不傻,为什么甘心留在我身边呢? 唐正轩真的开始接管酒吧了,这让一直负责酒吧经营的总经理心里很不舒服,我们的总经理只和酒吧的VIP顾客交流。陈曦说她最瞧不起的就是总经理这样的人,一样的是外出谋生的乡下人,她就见不得别人像狗一样的巴结有钱人。每次遇到无理的客人时,陈曦就会摔着酒瓶子破口大骂:“你说他刘永民算个屁啊,凭什么让老娘忍?”刘永民就是我的经理。陈曦虽说最瞧不起他,可是每次经理下来视察工作时她总是做的最好。领班小张有时会调侃她:“陈曦脾气最大,可是每次检查都做的最好,小费拿的也比别人都多吧?”陈曦这时会轻蔑的回他一记白眼‘切!老娘我做什么都不会做差了。’陈曦其实不大,还没我大可总是一口一个老娘老娘的,显得自己有多霸气。 自从唐正轩接管酒吧之后,我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日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做什么都有人抢着帮忙,最初几天我惴惴不安十分过意不去,可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所以每次唐正轩随便找个烂借口叫我去他办公室的时候,我都堂而皇之的大大方方的进去了。流言蜚语当然有,可是谁在乎那些,我是乐天派,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晴于雨呢?我们在办公室多数时间无事可做,无聊的上上网看看电影,打打游戏。我们都不喜欢出去,宅到一块儿去了,每天倒也过的舒服。唐正轩偶尔会亲亲我,偶尔会抚摸我,但是都不过分,如果我觉得不舒服就会毫不犹豫的阻断他,然后起身离开,所以我们都很有分寸的相安无事,和睦相处,相敬如宾。 我倒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唐正轩是个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脑残,经营酒吧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呢?所以他也就是挂个名,日常的运营还是有刘永民进行的,唐正轩只需要签名就行了。他会把要签的资料给我看一遍,最初这只是他找我进办公室的借口,可是有一次刘永民交过来的采购资料被我查出了漏洞,虽然只有不到十万,但是这足够让唐正轩不再信任刘永民,也开始对我另眼相看。 其实最初我对唐正轩的行为也很不理解,以为他只是懒的管这些事,可是相处久了才知道他是真的不会。他只有小学的文化水平,小的时候爸爸几乎整年整年的不回家,直到妈妈、爷爷、奶奶都去世了,乡下再也没有人能照顾到他了,他老爸才接他来南京。那时唐正轩只有十岁,他老爸也给他联系过学校,一年内连转了四次学,最后那个暴发户老爹忍无可忍了,就将他扔在一堆玩具里,再也没过问过他的学业。唐正轩又黑又瘦,可是据他说现在已经好很多了,小时候更胜,他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厌食症。 那是刚来南京的时候,暴发户老爸经常带他到一些聚会场合,他在那里见到各种衣着光鲜谈吐文雅的大人和小孩。孩子当然注意孩子,那些小孩见了谁都笑眯眯的问好,说好听的话逗的大人们哈哈大笑,唐正轩只会在一边呆愣愣的看着,连傻笑都不会,他太淡定了,让一群傻笑的人觉的自己像傻逼。少数伤害了多数,于是他自然的被排挤,被嘲笑了,即便人们不敢当面嘲笑他,可是唐正轩是个敏感的孩子,人们怪异的眼神和自认为神秘的唇角的上扬,怎么能躲过他的敏锐洞察?他知道自己的老爸是靠什么发家的,便开始不愿吃饭,尤其是炒、炸过的饭菜,即使现在唐正轩也支持水煮的食物,而且他是个素食主义者。 那天很文艺的下起了倾盆大雨,为我现在的回忆增添些许沧桑的味道,我的房东突然要收回房子,虽然要回了一部分赔偿,但是我还是要流落街头了,拖着行李箱站在人来车往的街头,真他妈想哭。可我转念一想,哭给谁看呢?看看这些来往的人,他们都比我幸福吗?都说幸福是比较级,我在这儿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增加了他们的幸福感?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林小柔是不会做的,就算是眼泪也要有它的价值。于是我给唐正轩打了电话,电话一接通我就刹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这一通眼泪的价值远远超出我所料,唐正轩很快就找到了我,将我带到了他的公寓。那间公寓很大,多少平我说不上来,目测了一下卫生间比我以前住的房间大一半,我以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从那以后唐正轩送我上楼的时候再没犹豫过。可是不管你信不信,我们每次还是一起喝酒,一起看碟,或者各做各的事,唐正轩自己想回去的时候就回去,我们依旧清清白白的,谁都不愿改变那种温吞吞的关系。 那天上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特别二逼的富二代,不知道眼神有问题还是心理有问题,居然调戏起我来。说实话这是破天慌的第一次,我相貌并不出众,何况还是在这种不缺女人的地方,陈曦倒不时遇到骚扰,但我从来没有,所以我并不是很生气。唐正轩却气冲冲的跑过来把人家打了一顿,不巧了那个二逼富二代是酒吧的VIP,老爸很厉害,厉害到唐正轩的老爸也要礼让三六七分,所以唐正轩在酒吧不干正事儿专泡妞的消息火箭发射似的跑到他老爸那里了。 唐正轩消失了好久,具体多长时间我不记得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许是三个月,真的不记得了。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前,一开始有暗自得意的同事想看到我的落寞伤心,可是我总是让人失望于是他们也就无趣的放弃了。我每天依旧上班,下班了就回到唐正轩的公寓,做两个人的饭菜,因为我总担心他哪天会像平常一样出现,依旧看电影,只是再也找不到新片了,看的全是以前看过的,我失眠了,还开始厌食,这些不是一个乐天派该有的症状。当我再次见到唐正轩时,我对自己最近的一系列症状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我爱上他了,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唐正轩。 那天凌晨我回到家,看到唐正轩坐在门外冻得瑟瑟发抖,我搂着他进屋把暖气打到最高,给他裹了三条被子,泡了一杯浓浓的姜茶,他拉着我的手才渐渐停止了颤抖。“他又把我关在黑屋子里了,不让我吃东西。”他淡淡的说着,语气里带着点蔑视,“我都不怕,只是见不到你我很害怕。”我没有说话,能说什么呢?我拉开被子钻进去,轻轻的环住他的腰,闭上眼睛。吻来的迅猛密集,铺天盖地,夺取了心跳和呼吸,犹如一场狂风暴雪让我害怕极了,想退缩已经来不及,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可是唐正轩却骤然停止了,我紧闭着眼不敢睁开,感觉到他轻轻的理顺我的头发,整理挂在身上的衣服,轻柔的将我揽进怀里,我终于找到了正常的呼吸节奏,觉睡的很安稳。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看到唐正轩在房间里吓了一跳,愣了几秒才想起凌晨的事,冲他笑了笑。“快点洗洗吃饭吧,我做的,怎么样?”我走到餐桌前嗅了一圈笑道:“不错,有李记的味道。”他哈哈大笑起来,我真的做了,不信你去厨房看看,都在垃圾桶里呢。我笑看着他,才发现他白了许多,也瘦了很多,精神不是很好,整个人像皱巴巴的手纸,那张笑脸让那手纸皱的又厉害了几分,不知道为什么竟莫名的心疼起来。 那天我没有上班,我们又窝在一起看书、看电影、闲扯淡,他忽然问我:“小柔,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朋友啊!”我脱口而出,他不是很满意的皱了皱眉,我立即改口道:“不然是恋人?”话一出口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不矜持了,讪讪的笑言:“你还没要求我做你女朋友呢?”“情人!”“什么?”我腾的从他怀里坐起来,“情人,你是我的情人,我也是你的情人,我们是情人关系。”唐正轩盯着我一字一句的说。我想我应该生气,或者应该说点什么,问点什么,可是拜那人生信条所赐,我的大脑已经再没有提出问题的能力了,所以我就像傻子一样任他摩挲着我的唇轻轻的舔舐、亲吻。“情人吗?接吻的人应该是情人吧?”在我做出这样的判断时,唐正轩一脸奸计得逞的坏笑看着我,我干脆破罐子破摔一头倒在他的大腿上,举起书遮着脸。 “今天我们做点有意义的事吧?”唐正轩忽然很兴奋的提议,我看了他一眼问道:“什么是有意义的事?”“就是谈恋爱的人做的事啊!”“你不会不知道吧,谈恋爱的人做的是最无聊的事。”“哎呀,反正人家不要一天都呆在家里,你带人家出去玩啦!”看着扭的跟个白痴似的唐正轩我心情大好,像逛妓院的大爷似的捏着他的下巴:“给爷笑一个爷就答应你。”他立即配合的送出个娇羞的笑,别说变白了的唐正轩那妩媚的一笑还真把我给惊艳到了,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也绝对不输给画皮里小唯勾引张生的那一笑。 出去的时候夕阳西下,我们手牵手沿着垂柳岸慢慢的走着,一阵冷风钻进脖子里,仿佛在我的身体上绕了一圈又出去了,忽然想到一首日文歌,轻轻的哼唱着。“你唱的是什么歌?”唐正轩饶有兴趣的问,“<千缕微风>不要站在我的坟墓旁哭泣 我不在那儿,我没有长眠 ;我已化作千缕微风,自由的翱翔在无限宽广的天空里。”我将歌词说给他听,告诉他自己曾经被这首歌感动的落泪,还深深的爱上了唱这首歌的明星,我以为他会笑我,他却问我:“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会记得我吗?会给我上坟吗?”这次应该换我笑他,可是我也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居然热泪盈眶的说:“会的,每年一次。”说完两人又神经质的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在路边吃了很多地沟油,油炸、麻辣烫、烧烤,唐正轩也开戒的吃了羊肉串。正吃着羊肉串他突然说:“还没带你逛过商场呢?这顿你请,我请你逛大商场去。”于是我们一人手里拿着十几串羊肉串就进了百货,给干净的像无菌手术室的商场带来了些许的人间烟火。唐正轩一边吃着烤串一边用两只手指捏着一件大衣在我身上比划,我还没来的及照镜子呢,就被营业员截了下去:“对不起,我们这是限量版……”“限量?限多少量?真可惜我还想给亲爱的买一百件呢,看来现在只能买一件了。”说着屁股一撅对营业员说:“卡在这里自己拿吧,衣服换件新的。”那个女人整张脸像打多了肉毒杆菌,平整的跟玻璃似的送我们到门口。还在店门口我就憋不住狂笑起来,一粒麻椒粉呛的我咳个不停,后来我们又恶趣味的如法炮制调戏了下一个店员,第三家就不上当了,我们已经拎了两件贵重物品,烤串也少了,战斗力自然就弱了。 很快我们就重新燃起了斗志,跟刚抢完银行似的疯狂的买东西,衣服、鞋、包、香水、化妆品、钻戒,甚至连婚纱都买了。其实买了几件衣服我就开始扛不住了,毕竟每一件都够的上我两个月的工资,可唐正轩无比开心,热情高涨,如果我这个时候泼冷水的话显的特没眼力劲儿。 唐正轩穿着白色的结婚礼服站在我身后,虽然我们都不是美人,可是镜子里的画面却美的出奇,胜过了任何唯美的电影,任何美丽的诗句,稳稳的定格在我脑海里,每天的梦里。那时我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血液上涌,唐正轩揽着我的腰的手也暖的烫人。 逛商场把我累坏了,一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动不了了,唐正轩也一头倒在床上,抱着我沉沉睡去。 后来唐正轩就消失了,彻底的消失了,五天后我得知他自杀的消息,那天是他下葬。我疯子一样的冲进人群,跌坐在墓碑前,使劲儿的掀着那个冰冷的水泥盖子,不管我怎么用力它就是纹丝不动牢牢的把唐正轩关在里面,最后我连他骨灰的温度都没有感受到。一个白色的信封递到眼前,我一把夺过来,信封上写着一句话:“请为我放声大哭一次吧,只此一次,此生足矣。”眼泪入洪水一般不受控制,整个墓园静的只听到我哭的撕心裂肺、声嘶力竭,身边这群安静的听众,我知道里面有他的父亲,他的妻子,可是谁能剥夺我哭泣的权力? “没有人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我给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她们还是会离开我。连爸爸也常说‘但凡还有一个孩子,你死了我也不掉一滴眼泪。’我的妻子,自从怀孕就没正眼看过我。我的胃越来越差,呕吐的越来越厉害,精神也不好,找不到东西,不认识人,而他们不再给我用药了,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最贪生怕死的时候。这次终于我是先离开的那一个,小柔,对不起。” 这简短的绝笔他要费多大的力气写就?我这个孱弱的情人,金钱和疾病让他的生命如此卑微,卑微的不愿与别人呼吸相同的空气,卑微的只期望葬礼上能有人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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