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微亮
我叫林雨,今年十八岁。爱帅哥,帅哥爱,没办法,谁叫我生的美丽?经常和班上的花痴一起坐在学校的围墙上看着篮球上打篮球的帅哥,只因他们挥汗如雨的动作真的很迷人。不过,帅哥很喜欢的我,却没有男朋友。我有个长的很帅很帅的哥哥,从小到大,面对着他,都厌恶着不想对他说一句话。他却更对我宠溺,什么都让着我。甚至有一次我生日许个愿望希望他和他的女朋友分开,第二天就听到了这么个消息,如我所愿。他为了我什么事都肯做,但心里的厌恶感就越来越强烈。父母都双双去世了,只剩下他和我。“林雨,一定要把这封信放在你哥的手里!”班里的一个女同学阿饭二话不说的把粉色信封塞到我手心里。呵,那家伙真的有这么好么,只不过样子长得帅一点罢了。接过,却有点抗拒,好像一点也不希望他交女朋友似的······“嗯,好吧,不过他不答应别怪我。”我无所谓地放进书包。阿饭在学校是一个比较霸道的女生,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小太妹。出了校门,看见他一贯如常的坐在机车上等我。他戴着墨镜,但我知道他已经看见了我。我嗤笑了一声,和他反方向走,心中却想他追上来。不出所料,他骑着机车在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喏,这是我同学给你看的。”我把阿饭的粉色信封递给他。他伸手,准备去接,我却一个顺手把它飞到了旁边的垃圾桶,不左不右,正好掉进了桶里。“你自己去捡。”他并没有去捡,熟练地摘下墨镜,露出了美丽的黑瞳。我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向前走,他从身后拉住了我的手,我迅速地甩开了。“不要碰我!”他从机车上下来,不顾我的拳打脚踢,拦腰把我抱上了机车。“给我坐好!”他命令似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我却真的乖乖的坐好。机车“轰”的一声开了,我在身后紧紧的抱着他。他发了狂地把马力开到最大,似乎在飙车,刚抬头想骂他,却发现他的右脸上有一点淤青。我把手抚上他的右脸:“你的脸······”他微微颤了一下,几乎不容察觉,然后说:“你抱着我,就不疼······”呵,开玩笑。双手仍紧紧抱着他的腰,靠在他身后。他不知把车开到了哪里,下车后我只看见周围都是草地。“这是什么地方?”我皱起眉问他。“只告诉你一个人,这是我最爱来的地方。”他不由得笑了,像个小孩子似的满足地说:“因为,这里我小时候经常带你来玩。”他笑的很天真,很纯洁,像个无瑕的小孩。我把书包丢在一边,接着躺在草地上,闭上眼,能感觉到他也在我的旁边躺了下来。“喂,林哲。”“嗯?”“为什么你没交女朋友?”“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人了。”“她是谁?有我好看么?”我睁开眼好奇地问。“比你好看多了,她在我心里比谁都好看。”他闭上眼,嘴角微微勾起。“切~”心里有点不服气。······“林雨,如果我喜欢上了你,会怎么样呢?”他喃喃道。听听听,听他的口气,讨厌死了。他认真的时候,是我最讨厌他的时候。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坏女孩,做什么都会让人讨厌,如果不是林哲护着我,我也许早就在街头被人打死了。小时候从懂事开始就故意针对他,任凭父母怎么打怎么骂都不肯叫他“哥”,疤痕印在我白皙的手臂上,他不知从哪里偷来的一瓶有效的祖传秘方,满身肮脏,强制给我涂抹上药酒,“知不知道,你这样我很心疼。”他被人打,就只是为了给我的手臂上不留一丝疤痕。你说,我怎么能不恨他呢?“喂,林雨,你是不是嫌命长了,昨天给你的信封你为什么把它扔到垃圾桶里了?!”阿饭今天拽拽的说。“你这个样子还以为他会喜欢你么?”我不屑地摇摇头。她没再多说什么,背过身侧着头对我恨恨的说:“林雨,你死定了!”我的心突然一提,又安慰自己,应该只是吓唬人的。今天的课怎么也听不进去,阿饭的最后一句话令我心有余悸,等一放学,就出校门口,今天破天荒的没见林哲来,竟有些失落感。第一次,主动地拨了他电话。“林雨?”他也一定没想到我会给他打电话。“你在哪里?”我问,然而手机那头沉默着很久没回想,我又重复了一遍,“林哲?”“我没事,不用担心,不聊了,拜拜。”没等我回应,他就挂了电话。今天的他有些奇怪,不过我也没多想,赶紧坐车回家。街上有个十字路口,走到那路口等车时,眼角瞥见了一条小道,看见了林哲,他一瘸一拐地向前蹒跚着,嘴角看得到还残留着淡淡的血丝。“为什么骗我?”这时的我已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悲伤地对我勉强一笑,我不再看他,把他手搭在我肩上,搀扶着他一步步走着。这样行走的速度很慢,天黑了,走累了,就和他坐在台阶上休息。把头靠在他胸口,暖暖的,揽上他的脖子,他轻轻的抱着我,我们这样会使别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对浪漫的情侣。抚摸着他脸上的伤,嘴角的血丝,疲惫的脸。眼里湿湿的液体快要掉落下来,这是泪么?是我第一次为他人而落的泪。“谁打了你?”他用手轻轻拭去我脸上的泪,“不哭,乖。”“是谁?”我声音提高了一些。“······”他沉默着,接着才说:“道上的人。”“你怎么会招惹到他们?!”“因为我想退出啊,从此就能和你在一起了,他们要把我揍一顿才放我走。”他微笑着。眼里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光闪闪的望着他在月光下美丽的脸。他吻上我的唇,我没有反抗,也许我早就想这样吧。滚烫的泪珠流进了嘴里,苦苦的,我们两个,无任何思想,就这么单纯的缠绵的吻着对方,忘记了我们生在何家,身在何处。第二日,我接到了一个通知:我被休学了。学校校规写着:上学不许长长指甲,不许化妆,不许把长头发披落下来,不许涂指甲油,不许穿超短裙······这些事我全都做了,不过,休学也好,真不想看到班主任和同学们那一张张书呆子脸。休学后,每天都和林哲泡酒吧,去KTV,飙车,喝醉了,唱累了,闹够了,他就抱着我回家里睡,家里的大房子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抱着我睡。呵呵,一直以来总是羡慕别人的幸福,其实,我一直都拥有,只是不曾珍惜而已。在其他人眼里,我们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兄妹,在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里,我们就是一对幸福的情侣。终于懂了,为什么我不想他交女朋友,为什么我不想喊他“哥”,为什我把所有女生送他的礼物都丢掉,因为我深深地爱着他。原来,从一出生,他就爱着我,我就恨着他,但那时我并不知道,因为爱,所以恨。我跟林哲,注定是一场禁忌之恋。晚上,他把准备好的饭菜摆在水晶桌上,忽然他的手机响起来,我比他快一步,接了电话:“喂?”“是林哲吗?”那头的女生好像是前几天跟我聊过的阿饭。看到我愣着,脸色变了,林哲抢过我手里的手机。“我是林哲。”他把扩音器也开了,以便能让我也清楚的听到。“林哲,你逃不过的。你一个兄弟在我这里,明天下午2时如果不来梧桐街上,你就眼看着他被碎尸吧!哦,还要跟你说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以为你那么轻易的就可以离开吗······”阿饭大笑着挂了电话,林哲很矛盾的看着我,此刻我的心软软的疼,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你去吧。”他点点头,把我抱在怀里,吻了吻我额头,说:“过了明天一切就好了,不用担心我。”但愿,最好。在他们的眼里,女人之间永远比不得他们男人之间的义薄云天。——乐小米他下午一点半出去时,最后对我凄然一笑。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在我眼里看来,就像夜空中一颗最大最闪的星星,但是我那时也没想到,哪怕是再大再闪的星星,也会有坠落的时候。到了下午四点半,我急得在外面来回踱着步,他还没回来,我准备好一切后就独自一人跑到梧桐街上。那里一向很偏僻,算是一个荒废被人遗忘的一条街。我慢慢前进,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脚下踢到了一个人,慢慢探着他的鼻息······没了!我吓得脸色苍白,赶紧向前跑去寻找着林哲。噢,我最爱的林哲,你为什么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承受着伤痛?我又为什么能总是看得到你?“林哲!”我抱着他,失声痛哭。“小雨,不哭,哭了就不好看了······乖。”他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了,为了安慰我,还强压抑住自己身上的痛。我抓出手机,拨通了医院的号码:“这里是梧桐街,有很多人死了,快来!”然后,听见林哲微弱地说:“原来他们早已打死了我兄弟,要我和他们做一个交易。”他顿了顿,接着说:“他们说,如果要退出,就要找几个男的对你下手······我听不下去,就和他们拼了······小雨,请原谅我最后的任性,没有了我你要好好活下去。”他说完后,闭上眼,把头轻轻靠在我肩膀,安详熟睡,像个刚出生的洁白干净的婴儿。冷漠疏离的人群,一个小女子,如同当年的我,轻轻嗅过你帮我抹药酒时你发上那淡淡的香。阿饭她说过,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没错,只是她忘了,她也是出来混的。每个人,在内心里,都有过自私而任性的角落,就如我。没有人在爱情里,充当的角色,完全是一个天使。我们的任性,曾让很多东西覆水难收。唯有更珍重。而你,就在我身后的相片里,微笑,眼角眉尖。——《天已微亮》(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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