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

  

  我是一只魅,一只老的记不清自己年岁的魅。
  
  我似乎从很早很早以前,便存在于天地间了,这么说吧,如果这里的小鬼们让我给它们,讲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我会窝在门前白䓘树下的竹椅里,认真思索一番说:“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轮,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你们想听哪个州的故事?”
  
  它们便会哈哈大笑:“安敢自诩老人,连天下分为八荒四海都不知道……”
  
  我嘿嘿讪笑一番,偏着头认真思索着:“我是有多久没出过门了,这人世间到底几经了桑田沧海。”
  
  我现在住的地方是,忘川河边。
  
  这里的环境清幽的很,忘川两岸,满是彼岸花,彼岸花开,花开灿烂,夭夭其盛,那大片大片的火红,灿烂的如三十三重天上的云海霞光,每当风拂过,这大片大片的云海霞光翻涌升腾成红色的海,晃得我眼睛累,随手捏了决,变出一方帕子,随意的搭在我的眼睛上,在白䓘树下的藤椅里,闭眼安眠。
  
  其实,这是近千年来,我寻到的第三个住处,我的前一个住处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畔,那里的环境要比这里美。最起码,满天神佛住的地方,到底比地狱里亮堂些。但是,三生石畔是一个热门的旅游景点,无论是,人,神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没事总爱去那里晃悠一番,还爱成对成对的去,顺便在那块石头上刻上,##到此一游,然后相互对视一眼,满心欢喜的离开。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闹腾,尤其喜欢看人打架,不过也许是上了年岁,慢慢的开始喜欢清静,那里风景再美,也着实太闹腾了些。再说,他们对视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要起鸡皮疙瘩的,于是第三天,便卷上铺盖来了这里——十三重地狱里的忘川河边。让天地间另一“头”魅,那头雄的,取昆仑山上的神木白䓘为我搭成一座小木屋。
  
  之所以,称他为一“头”魅,是因为“魅”是由天地孕育,无父无母,与天地共生同寿,也就是说,它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实在不知道用什么量词来形容它好,为此,我好伤脑筋,思来想去,给我们这个特殊的种族加了一个冠词“只”,一只魅,有一次,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同类问我:“为什么是一只啊。”
  
  我回答说:“是因为我喜欢小狗,它们胖乎乎毛茸茸很可爱,用一只形容,说起来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小狗,顺带着也会很开心的。”
  
  他笑的昏天暗地,毫不留情的鄙视我:“青玄,你脑子属猪的,狗前面应该是条,而不是只。”
  
  我想了想,很认真的问:“那猪的量词是什么?”
  
  他答:“笨啊,是头。”
  
  “嗯。”我很认真的纠正他:“虽然咱们都是魅,但是咱们性别不同,不能用同一个量词,记得,你的量词是头,一“头”魅。”
  
  那头魅砍回来的神木白䓘可是好东西,它生在大西荒又东三百七十里,仑者之山。据九州.山海经记载:昆仑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青雘。有木焉,其状如榖而赤理,其汗如漆,其味如饴,食者不饥,可以释劳,其名曰白䓘,可以血玉。
  
  但神木白䓘,最大的用处,不是用来盖房子,是用来让人忘忧。神木白䓘两百年一枯荣,无论白䓘活了多少年,枝干有多么粗大,它的叶子数目,永远不会超过十片,且永远是奇数。
  
  大凡不同寻常之物,总有些不同寻常之处,要不然,它也不好意思特立独行。神木白䓘叶子的独特之处,是它有一种颇为神奇的功能,取它一片叶子泡茶,无论是人,还是神仙鬼怪,都能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而这世上最后一株神木白䓘,就生长在我身旁。原因很简单,二百年前,我故意为难那“头“魅,让他去昆仑山上取神木白䓘给我搭房子,他便将昆仑山上所有的白䓘废砍了过来,。
  
  记得两百年前,让他去给我砍白䓘的时候,他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还是去了。
  
  我知道他死不了,最多是受点伤,毕竟,魅无父无母,顺天而生,不死不灭,天地共主。也就是说,除非有一场毁天灭地的灾难,否则魅是不会死的,但是魅一旦死了,就没有灵魂转世这一说,灵便会消散在天地间。
  
  三天后,他将一段段神木白䓘搁在我身旁时,我看见他的袖口处在淌血,不过,那老东西丝毫没在乎,大大咧咧的将肩上的神木卸下来吧,便开始造房子,他边翘起腿锯木头边对我说:“我说,你也这么大年纪了,看开点,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再说,我也是为你好,你不知道年长人家多少岁,要是真的和白泽成了,不就成了老牛吃嫩草了吗,你……”
  
  他底下要说的话,被我的杀气逼退,那时候,我虽然也像现在一样,人畜无害的窝在藤椅里,却已袖下生风,差点要祭出我的承影剑,与他拼死打一场,他却甚是识时务的闭嘴了。
  
  白泽白泽,这是五百年来,我心头的痛,那头不要脸的魅抢了我男人,抢了看上的男人,最卑鄙无耻死不要脸的是,他是个男的,还抢我看上的男人,最最卑鄙无耻死不要脸的是,他还成功了。
  
  我和他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魅,一雄一雌。天地分阴阳,按理说,我和他是最有缘分的,可能是我们千年万年都处在一起,实在太熟悉了,要是再进一步发展,总觉得是在乱伦。于是,一千年前,我私下同他商量:“要不,别尊什么天理了,各自寻找幸福吧。”他愣了一下,大腿一拍,说:“我老早就想这么干了,就是怕伤了你的玻璃心。”
  
  我狠狠的剜了他一眼,他嘿嘿一笑。
  
  于是,我们便开始各自寻找的幸福,但是五百年来,我寻遍了天上地下,总是没有看上眼的。总觉得,在魔界住久了,一出来,这天下怎么这么多歪瓜裂枣,牛鬼蛇神,长得也着实难看了点,还没有我千千万万年对着的那张脸,一半好看。
  
  倒是,无论是人还是神仙,看见了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哆哆嗦嗦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说不出话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拿出一面镜子,照了又照,想着,虽然魔界比不得天上灵气充沛,在那里住了几万年,也不至于被污染的太难看吧。我隐约记得,上次出来参见天帝继位大典时,天上的仙友还恭维我是四洲第一美女。怎么,他们的孙子们见了我,就成了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不过想想,我已经几万年没出过魔界,他们爷爷的爷爷都已经作古了,他们如今见了我,可不就是见了鬼嘛,想通之后,我便叹了一口气,默默的离开了。
  
  后来,实在无聊的紧,我化作一只水蚊子,到神仙们说书的地方瞅瞅,毕竟,听书也是我的一大乐趣,能找到个志趣相投的另一半,也是好的。可惜,没捏准时间,去晚了,南极仙翁已经讲完了,正眯着眼睛,捋着他飘逸的白胡子装矜持。
  
  不知道他今天讲了什么,底下的小仙们吵作一团,且都是仙童们负手而立,白眼一翻,不屑一顾,仙女们争得面红耳赤,大有要干一架的冲动,我还在想,这九重天上,不是修身养性的地方吗?什么时间变得如此暴躁好斗,这世道也变得太快了。
  
  正想默默离开,却听到了一个熟悉至斯的名字,一个长相温婉的仙女,脸红到脖子,掐着腰争辩:“你们要是说凌楠是这四海八荒中最强的,我倒没多大意见,毕竟他是魔界的霸主,自从凌楠放弃天界战神的称号,震慑魔界,魔界已经几万年不曾出过乱子了,天上地下都服他的实力。但你们要说他长得最好看,我就不服气了,你们见过白泽吗?白泽千万年,不出北冥,但是白泽一出,四海昌平。传说,见过白泽的人,心中再无杀戮,百年之前,我曾隔着瑶池,远远地望了他一眼,白衣飘飘,立于瑶池旁,瑶池千顷荷花,光华流转,硕硕其华,夭夭其盛,但在他面前,瞬间失了颜色……”
  
  另一模样较小的玄女不乐意了,蓦地打断她:“你只见过白泽,你见过凌楠吗?几百年前,我曾随我二哥去过魔界一趟,他还抱过我呢,你是没见过,他有多器宇轩昂,那眉目轮廓,刀刻鬼斧,真真是造物主的恩宠。”
  
  两人争论的面红耳赤,仙童们打着呵欠,不屑一顾,但是那两个女娃娃,谁也没说的过谁,最后,一致决定,问在场年纪最大的女仙——麻姑。麻姑毕竟比这群小仙活的时间长,性子更温和,也更老油条,这花枪耍的甚是不着痕迹,她温和一笑,选择一个两不得罪的说法:“白泽和凌楠,他们谁更好看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这上天地下谁最漂亮,乃是天底下另一只“魅”,青玄。”
  
  久久不说话的南极仙翁也睁开眼睛,对着小辈们慈爱一笑,甚是同意道:“这话不错,几万年前,老朽还是小童子的时候,曾经见过青玄一面,那时候,凌楠,青玄一起来参加天帝继位大典,他们一出现,整个凌霄殿顿时黯然失色。莫不说“魅”是由天地孕育的,青玄姑娘的美,莫说让整个凌霄殿黯然失色,估计连三十三重天上的云海霞光,也会自惭形秽,过了那么多年,老朽始终没见过,比青玄更美的神仙了。”
  
  小童子们倒是来了兴致,听得两眼放光,说:“我们太子,过不了几百年,也要成为新天帝了,到时候,我真希望有幸见一见,这几万年来,天上地下最美的神仙。”
  
  小玄女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不对啊,他们不是魔界至尊吗,怎么会是神仙?”
  
  南极仙翁呵呵一笑,卖弄着年龄带给他的优势,捋着胡子,故作高深道:“因为他们是魅啊,天地孕育了他们,换而言之,他们的父母是天地,与天地共生共主,非魔非神,是魔是神,地位极是高,不输现在的天帝,只不过是,几万年前,魔界不大安分,特别是上一任魔君凌旭子,本事大,心也大,一直蠢蠢欲动,为了三界和平,凌楠决定去往魔界,青玄姑娘便也随着他去了……”
  
  听到这里,我呵呵一笑,感情现在后辈们,把我们想的那么美好啊。
  
  事实是,几万年前的天界并不像如今这般民风旷达,还有小辈们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那时候,九重天上的神仙个个正襟危坐,进门该行十步绝不行八步,见面鞠九十度躬,绝对不会鞠八十九度,走起路来,连目光都不会斜视,真真无趣。有一天,我实在无聊的紧了,冲上了三十三重天的瑞珙殿,将还在云锦床上呼呼大睡的凌楠一脚踹下了床。
  
  他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又重新躺回床上,睡眼惺忪的眼睛问我:“什么事?”
  
  我一脸兴奋的同他规划:“这里太无趣了,我听说近来魔界闹腾的厉害,你不是最会打架吗?去魔界打几场架,顺便,我们占山为王。”
  
  他将云被拢过头顶,决定继续睡,迷迷糊糊敷衍我:“好啊,你先回去,我睡醒就去。”
  
  我自然没有回去,而是捏了个诀,将他连人带床一块扔到了魔界。
  
  我在魔都的大殿之内,故意激怒当时的魔王凌旭子。可怜凌楠,锦被刚掀开,就看见凌旭子青脸红发一副怒发冲冠的模样。当时凌楠还没完全睡醒,又加上脑子抽了,看见凌旭子那副鬼样子,离他那么近瞪着他,凌楠居然没有一拳挥上去,而是随意抬了抬眼皮,轻轻地用手拢了拢凌旭子的一头红毛,颇为无奈的说:“你这副模样,吓不到我,让我再睡会,醒了就去帮你打架。”
  
  我愣了,凌旭子也愣了,当时魔殿里的一群魔物也愣了。不过,回过神来的凌旭子更加怒火中烧,祭出他的画戟看准凌楠的头便上去砍,幸好我眼疾手快,祭出承影剑,拼尽全力挡了下来,两件绝世兵器碰撞,瞬间迸发出的巨大光亮,整个魔都,顿时亮如白昼,山河颤动。
  
  这一下,凌楠是彻底醒了。
  
  不过,我接下凌旭子这一画戟之后,便知道我闯祸了,千百前来,我都未逢敌手,但是挡了这魔王凌旭子一下,承影剑脱手,整个剑身插进离我三丈远的石柱里。我退后几步,幸好醒过来的凌楠接住了我,我才没有摔了,他将我从怀里放到地上的时候,我的整个右臂还在轻颤,手上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我垂着眼睑,不敢看他的眼睛,轻声说:“对不起,我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物。”
  
  凌楠和我一样,都是魅,那个凌旭子明显在我之上,不知道凌楠应付得了应付不了他,他轻轻牵起我还在轻颤的右手,嗓音是我从没听过的喑哑,像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打在江南油纸伞上的声音,他问:“还好吗?你的,手。”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轻轻摇了摇头,凌旭子飘在半空中,开心的大笑,说:“老子本事很强,但就是太丑了,可现在好了,小女娃娃,你长得好看,本事也很强,我喜欢,留下来,给我生娃娃,这样,下一任魔君就会本事强,长得也好看了。”
  
  他的规划是很好,就像我当初规划占领魔界一样好,可是呢,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诚实的摇了摇头说:“不好,你长得太丑了,绿脸红毛的。”
  
  凌旭子顿时就怒了,杀气腾腾,可是我突然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身边的这头魅,杀气更胜,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凌楠,面上的肌肉紧绷着,眉宇间凝结着翻涌怒气,于认识好几万年,我从没见他生过气。
  
  直到现在,我们不知道相识多少年了,记忆中的他,永远都是笑呵呵的,如果不是南极仙翁提起这一桩旧事,我都忘了,那头魅也会生气。
  
  后来的场景有些乱,这么多年了,我记不真切,只记得他上前一步,将我挡在身后,交代了一句:“看打架的时候,躲远点。”便提起承影剑,飞到半空中与凌旭子干架。
  
  忘了说一点了,承影剑是他的兵器,不过,这件四洲兵器谱上排第一的绝世好剑,这么宝贝的好东西,我见了,便昧了过来,他没吭声,那便成我的了。
  
  那一战,长河祸乱,烈焰焚空。他们打了整整两个月,山河几经变色,无妄海翻涌起上百米的巨涛,东荒之东的万年静谧沼泽翻涌蒸腾出红色的氤氲,鬼魅妖冶。
  
  最后,是他胜了,凌楠最后一剑破空而起,如流星划过天际,穿透凌旭子的身体,那时,凌旭子满眼的不可置信,不过他再不可置信,身体还是慢慢的虚无,最后消散在天地间。
  
  经过了那么久的苦战,凌楠也没好到哪去,我飞上前去扶他的时候,他有气无力的对我说了一句:“近几个月,是不能打架了。”然后便昏睡过去,睡了整整三个月。
  
  那南极仙翁还没讲完,我便急匆匆的飞走了,一来我这人脑子笨,实在不愿意算,如果新任天帝继位,和我是什么辈分,他是该叫我一声奶奶,还是一声姑奶奶。二来,这使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已经那么大年纪了,还没有实实在在的谈一场恋爱,也着实挺可怜的,尽快和另一半相亲相爱的心,也便更迫切了。
  
  我是觉得,我挺迫切的,听说一个白泽长得巨好看以后,水没喝一口,便匆匆的赶去了北冥。他的好看确实名符其实,远远望着他,便能让人忘记这世间所有的丑恶。那时候,他站在冥河岸边,身材修长挺拔,衣袂飘飘,白衣如雪,眼睛是一泓让人情不自禁沉进去的秋水,睫毛是蝴蝶的翅膀,眉眼开阖之间,那股傲然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冷冽气息,更是让人爱惨了他。
  
  看得我想“嗷”的一声扑上去,已经有人先我一步,早在三百年前,便“嗷”的一声扑了上去,那便是凌楠,我气呼呼的找他理论,他十分不解拍了一下脑袋:“真不愧是魅啊,看上的人都一样。”
  
  我气呼呼的说:“我找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已经几万年了,好不容易碰上一个,你敢不让我如愿,我和你拼命,”
  
  他嘿嘿一笑:“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觉得打架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我更加气呼呼的说:“你是男的,你们在一起是有违天理的。”
  
  他提议:“要不,打一架,谁赢了,他便是谁的。”
  
  我怒不可遏,冲他吼:“打架这么暴力的方式,是对爱情的亵渎。”
  
  他随意的掏掏耳朵,问:“打不打?”
  
  我更加的怒不可遏,抡起他的承影剑便上了。
  
  我们从北冥的冥河岸边,打到了西天灵河岸边三生石畔,从日月无光打到星河璀璨,打了整整一个月。最后,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在西天灵河岸边伤心了三天之后,便卷起铺盖来了这里,地狱里的忘川河边。很简单,我失恋了,虽然恋情还没开始,可我便失恋了。我几万年来唯一心动那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一个男人抢了去。
  
  我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来疗伤。
  
  刚来的时候,这里昏昏暗暗的,有点像我的心情,郁郁沉沉的,我静坐了两天之后,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凭什么我在地狱里独孤的舔着伤口,他却可以佳人在怀,风流快活。所以,第三天我便唤来了凌楠,让他去昆仑取神木白䓘,为我搭一座房子。
  
  神木白䓘由上古神兽混沌,赑屃,螭吻守护,凌楠就算胜了,也得脱一层皮,况且,这几个神兽和白泽还有一点亲戚,神木白䓘就长在白泽眼皮子底下。
  
  而我,我就是让他不舒服。
  
  结果,三天之后,凌楠还是将神木白䓘带来了忘川,还给我搭成了一座房子,一座,受了地狱两百年凄风苦雨,依旧能不漏雨的房子,凌楠走的时候,将一株白䓘栽到了我门前,他说:“这是这世上最后一株白䓘了,我先走了。”
  
  他走的时候,嘴唇泛白,也是,和三大上古神兽打了一架,还打赢了,抢了人家守护的神木,也够他受的了。打完之后,还有力气给我搭一座房子,我很是佩服他。
  
  两百年过去了,这颗白䓘亭亭如盖,却只有九片叶子。
  
  而今,我窝在白䓘树下的藤椅里,闭眼安眠,忘川的水静静流着,它的两岸是开的夭夭其盛,受了神诅咒的彼岸花,彼岸花,开彼岸,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开不见叶,叶落方见花,花叶生生不相见,叶花世世不相随。
  
  而凌楠,那头魅,已经一百年没来过了。这两百年间,他只来了三次,一次是一百八十年前,一次是一百五十年前,一次是一百年前。而在过去的几万年里,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超过三个月的。
  
  刚来忘川的时候,我很生气,可是我发现,他二十年才来看我一次的时候,我更生气,什么嘛,重色轻友的家伙,如果,当初是我先嗷的一声扑上去,将白泽追到手,我还是会带着白泽和他一同生活在魔都的,毕竟没了他,我很不习惯。
  
  而他两百年了,还没提过接我回去。他每次来,不再是兴致勃勃的和我胡天海地,他总是在我藤椅旁,随意寻个地方坐下,一坐一天,然后再默默离开,一百年前,他走的时候,我故意挑事,说:“凌楠,白泽都跟了你几百年了,该给人家一个名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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