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久,遗忘太长
我指着你在我空间里的照片对同事说,他是我曾经一见钟情的男子,我笑了。
关于一见钟情,之所以很多人相信,是因为曾经有那么顷刻间有人的心真的会砰然一动,然后羞涩,可能是因为某个眼神,某句话,某件事。或许那时候的体温真的停留在某个固定的温度,不升不降。小的时候我说,我只相信日就会生情,决不信一见钟情,事实证明我错了,事情远不像天真的时候那么简单的。
高一下学期文理科,曼曼拉着我去厕所的时候,我们无多畏惧的说虽然不在一起,但是要是去厕所的话还是要一起去的,我知道这就是闺蜜。她喊着,毛毛,毛毛的时候,我诧异的看着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称谓,没有听她讲过,而且喊得那么亲。于是我看到你正对着我们走来,我呆了我才知道,原来她在喊你。我特羡慕曼曼,认识的人总是很帅。她说她羡慕我,我很诧异,原来她羡慕我的也有很多,譬如单纯快乐,譬如坚强,譬如讨老师喜欢。
我死死的盯着你,盯着你亚麻色的头发在微风里摇曳,从你向我们走来直至你转身离开,你们的谈话内容我一点都没听到,因为我差点晕倒,原来我也是一个小花痴。只是想说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遇见你。是的,高高的,白白的,浓眉……微风吹过,一切都那么合乎情理。她说你是她堂哥,当时我开心的说不出来话了,她说以后我可以做她嫂子,永远不会分开。我说,只要你哥哥愿意的话,我愿意。原来我花痴的无可救药了。
我的位置靠窗户,我喜欢看蓝天白云和黑夜。并且我知道每个礼拜三的下午第二节我们英语课的时候,你是体育课,身为课代表,我可以明目张胆的一直盯着外面看。然后如痴如醉的告诉同位,快看,他来了。快看,他走了。每一次,阳光总是很温和的洒在你脸上,真帅气。原来这样远远的看着一个人,感觉这么好,我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就是这么容易幸福。我开始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一样慢慢成长,我把头发慢慢留长,开始违背自己曾经小小的许诺。这些只有我和同位知道,
暑假回来,升高二,我们班是所有理科班女生最少的一个班级,所以老师说我们都是宝贝,是的,我们为我们都是宝贝而自豪。但是我也为我可能好久好久见不到你一面而忧伤。上天是眷顾我的,知道像我这种疯疯癫癫的女孩子是最善良可爱的。班主任这一次进门的面容都变了,第一次看到他这样龌龊的表情,就知道肯定有什么事发生。他说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生,我想肯定是成绩非常好的,不然他不会把笑面虎的狐狸尾巴露出来的。当你捧着书进门的那一刻,我想我是全世界最开心的那一个,我忘记了你是不是对我笑的,但是我笑了因为我以为你是因为我才转的。那一节课我看表转的脖子都疼了,因为你坐在后面,全世界只有两个人知道我有多囧,我和同位。
最让我自豪的是一下课你立即跑到我座位上跟我讲话,我想这可能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脸红了吧。每天的最大的乐趣应该就是回头看你。因为我很疯,所以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理所当然。
我开始越来越相信外婆的信仰了,于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也祷告好久。老师也识趣的帮我们调位置,我依旧选择靠窗的位置,但是最令我想不到的是你换到了我斜后面,实在是不可想象,你让我可以更明目张胆的看表,然后看你。也许一切都是默契。喜欢靠窗的位置,上学早,回去晚,早上喜欢喝牛奶,喜欢听宇桐非的《感动天,感动地》。
你说让我给你洗衣服的时候我真的以为那是幸福,你问我为什么讲课的时候老是整你,那也是幸福。因为我不舍得。可是你说你女朋友怎么样的时候我可以那样失落,那样难过,我想我是在嫉妒,我可以确定,赤裸裸的嫉妒。后来知道你分手时候,我先是开心,后来难过,因为看到你在墙角吸烟,那么神伤,于是我知道,原来你开心很重要。在我第n次鼓足了勇气在平安夜我写了平生第一封认认真真的情书得时候,自己竟不敢亲手递给你,还是跑出去,只剩你和我同位的时候,让她给你。我讨厌自己,很讨厌,感情面前我永远这么懦弱,情书里貌似说到了这句,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可以做你的女朋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喜欢你,仅此而已。于是你知道了,第二天什么反应都没有,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你说你看过了,我偷偷的笑了。只是你还是像之前一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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