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美丽的邂逅终究逃不过错过的宿命!
一个故事,遗憾委婉里才有肝肠寸断的凄美;一种人生,错误困顿中方显惊世骇俗的美丽。
如果说,相遇是人生的一种美丽的邂逅,那么她愿意用尽毕生去相遇! 尽管如此,仍然是逃不过错失的宿命!
一
刚刚度过一个漫长假期的她,准备继续踏上奔腾的脚步,于是想到要把这几年的记忆好好的整理下,却意外的发现有了他的影子。倏然发现,他早已在沉睡的记忆中成为了过去,回想起这段曾经刻骨铭心的往事,她不禁莞尔一笑……
那是一个寒冷得足以让空气凝固了的冬天,年轻气盛的她不顾家人的坚决反对,毅然选择了理科这条充满荆棘的路。即使她是个记忆力很强且文笔不错的人,但她为了心中的理想天堂--华南理工大学,为了圆心中的梦想,还是切切实实的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理科生。
她,叫陆小雅,如此高雅的名字却与她如此的相悖,一点也不适合她。美丽,漂亮之类的词语几乎与她是绝缘的。要知道,她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大大的眼镜下藏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眼睛里却不知道装载着多少无人知晓的忧郁。最让人觉得显眼的是,她那两颗虎牙,却一点也没有讨人喜欢的意思。
她和他的相遇是在球场上。那天,天空很蓝,蓝得让人心情很好。在学校的走廊听同学说有球赛,于是爱凑热闹的她随大众去观看这场激动人心的比赛。篮球场上一个晃动的身影在夕阳的余光照射下闪闪发亮。于是她记住了他,这么一个绚丽的身影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后来那晚上自修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和他是同班的,而且还知道了他的名字,蒋坤,一个多么清新亮丽的名字啊,小雅心里暗暗的想道。
二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坤。从此以后,雅喜欢上了看球赛,特别是有坤参与的球赛。但那时坤只是普通人一个,雅也只是欣赏他的球技,仅此而已!后来,军当选了班长,后来,雅发现了坤有了女朋友,(或说本已有),再后来雅的座位编到了坤的前面。于是,记忆继续加深了。不过那时的记忆,是百分百的纯正,只因为欣赏他的球技。于是,他的每场球赛雅都不会落席,成为了坤最忠实的球迷,为那精彩的球赛喝彩。对篮球如此的痴迷,痴醉,雅其实也有自己一个人的原因,从六年级到高中这几年来,雅一直很喜欢篮球,或是因为要长高个子而打篮球,或是因为与篮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解不开的缘分吧。
很快,坤便闻名全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球场,是他的舞台,是他的亮点,只有在那里,他才可以更加肆意地绽放自己,释放自己的青春色彩。也因为他,篮球,才有机会肆意的挥洒自己有灵魂的生命。不久以后,坤集合了全级的精英成立了一个球队,叫东方队。东方,意味着东方不败,就像东边冉冉升起的旭日,给人以希望! 那支队伍挑战了全校的所有篮球队伍,一直遥遥领先,从未败场。于是东方队再校园里名声大噪,他们队员所到之处都会被无数赞赏的目光注视着,军也不例外。只是别人的眼光中除了欣赏之余,还会掺杂些不满的情绪,因为军身旁站的是雅。自古以来,美女配英雄这已成为了一种固定的世俗的观念。而此时此刻长得并不漂亮的雅却站在了军的身旁,自然而然的会引来一些不满的非议。而单纯的雅却并未看懂这些,她只是单纯的把自己当作坤最忠实的球迷,所以她一直跟在坤身旁,在坤渴了的时候送上一瓶水,在坤大汗淋漓的时候送上一条毛巾,在坤赢了球赛的时候给予最热烈的欢呼喝彩,在坤精神颓废,萎靡不振的时候支援他强大的鼓励力量。可是坤并没有像雅那般迟钝,别人的眼光他看得一清二楚,有时候他会对雅大吼:“不要再像个跟屁虫那样跟着我,好不好,你好烦啊……”尽管如此,雅依然屁颠屁颠地跟在坤的身后,无论刮风下雨。
三
每天晚上是雅和坤的欢乐时光,当然这也只是雅自己的单纯的想法罢了。每天他们都在网上聊很多东西,聊到天南地北,聊到不知道天昏地暗。坤就像个天生爱说话的演讲家一样,一打开话匣子便如江水般滔滔不绝地说,而雅刚好又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于是,因为坤,她知会了很多她曾经从不知晓的东西,。有时候坤与她女朋友闹矛盾时,他也会向雅倾诉。此时雅便会拿出一副感情专家的模样教导他应该如何解决。其实雅什么都不懂,她只是想让坤开心起来,于是她倾尽所有,想方设法地向身边的有类似感情经历的朋友请教,或者上网搜索解决感情问题的方案,为了这些不算问题的问题她几乎是费了很大的劲去解决。有时候别人看不惯她这种行为。便讽刺她说: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啊,你又不是他的谁,论资排辈都轮不到你来做这些呢……”她昂起头来应道:我愿意,你管我啊……”“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了他吧?”别人问道,雅惊跳起来:“哎,瞎说什么呢,我是他忠实球迷耶,为朋友两肋插刀,这正常得很呢!”于是其他人便不再多言,但说着无意,听着有心,雅有时会反问自己:“难道真的喜欢上了军?”“打住,乱想什么呢?”她心里暗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