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恋爱

我想几乎所有人对于恋爱都没有太大的免疫力吧,这无关与其它,只是一种人性使然。人人都说恋爱是美好的,尽管失恋也是最痛苦的。对于这种观点,我自然也不免于俗,这可不是随大流之感,也不是经验之谈,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幻想一下那些美好的恋爱…之于恋爱,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嘛。

姑且谈谈恋爱吧,对于那句“爱是神圣的”我也较为认同,因为恋爱不等于爱,这可不是只有一个字的差别,而是相距了一辈子。其实,我更愿将恋爱拆之为“恋”与“爱”,这样就比较浅而易见了。恋与爱,是一个一生的过程,恋只是极少的前半段而已,而爱却超脱了时间的界限,这并不矛盾,不是吗?就我个人目前而言,也只是处于恋的阶段。我相信一见钟情,我也相信日久生情,但现实的未来又有谁能预测呢?

世间许多人常常纠结于这一“爱”字。奶茶的那首《为爱痴狂》不知道道尽了多少痴心人的心酸,有人为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生死绝唱而悲恸,有人艳羡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深情,又有人说平平淡淡地“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才是幸福,而其中的多少爱,不足为外人道也,其他人也不可能懂得。所以人是很纠结的,“他爱她,她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他不爱她,她爱他”或者他们曾经斗爱过,现在却不爱了。但我宁愿说“恋过,不是爱”。

有些人一生都没弄明白“爱”是什么,其实我也不懂,不如我们先来说说“恋”吧。人们所说的“恋爱”单纯来说,只是“恋”而已,但我并不否认有爱的存在,字典上的“恋”字有思念之义,我颇为赞同,思念也是一件美妙的事,然而过于思念就真成了一种病了。其实呢,我似乎业犯过这种病哩。依旧是老一套的一见钟情,这更倾向于恋吧,我向来认为迷恋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不过,最终也没有过渡到爱,尽管现在偶尔也会思念。有时候,我觉得之于两个人之间,“恋”与“爱”是对立的,“恋”代表着激情与疯狂,而“爱”往往是平淡,代表着一份责任。生活也因恋与爱的交织而多姿多彩了。在哲学的观念中,恋便是感性,爱是理性。而我更倾向于感性吧,所以不免在这方面总是多愁善感了,记得我曾因为一句“待到凌晨三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而哽咽,不外如是、不外如是。

或许许多人都向往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有一段时间我也是特别地憧憬地…这种恋爱不完全等同于恋或爱,却又介乎二者之间,(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是柏拉图的指示么?)更多的是思想的一种交流,而这个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只希望柏拉图式的恋爱不要掩埋在乌托邦中…

之于“恋”就谈到这吧,之于“爱”,或许等我暮年之后才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吧,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