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

七年了。爱他爱了七年了。于是我想写点什么,来纪念我们的七年之痒。

很久以来,我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没有像其他粉丝一样拼命发帖,拼命去见胡歌一面,拼命去追随胡歌的脚步。我想,我不需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他,只要我知道他是我一直爱的人就可以了,就算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爱他,我也无怨无悔,因为他是胡歌,是我第一个爱的明星。

很多人开始喜欢胡歌大概都是因为仙剑奇侠传1,可是我不是,在喜欢上胡歌之前,我没有看过仙剑,我在想,如果我当时看了仙剑,那么我会不会喜欢上他?会不会一直喜欢着他?可是世事就是如此,它偏偏在不早不晚的时候发生了,喜欢上胡歌也是一种因缘。

我记得很清楚,是在初二的寒假,《天外飞仙》在电视剧频道播放,我是被那个憨憨的、痴情的、善良的地瓜哥哥感动的。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这个叫胡歌的男子。只是那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只一个地瓜哥哥,让我爱了七年。

那个时候家里没有电脑,无法了解胡歌的信息,于是每次去舅舅家,就在电脑上搜寻关于胡歌的信息。很想知道胡歌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也像地瓜哥哥一样,那么让我喜欢。慢慢的,对他的了解越多,就越无可自拔的喜欢这个叫胡歌的男人。

那个时候,为了学唱《天外飞仙》中的歌曲,拿录音机把歌录下来,然后一遍一遍听,把歌词一句一句抄下来。晚上睡觉的时候,脑海里全都是地瓜和小七的身影。做梦梦到胡歌和他阳光般的笑容。当时班级里的女生都是把高中的学长去认作哥哥然后每天在教室里花痴似地看着楼上的学长。而在我的脑海中,我也早就有一个哥哥,就是胡歌哥哥,他陪伴我度过了整个青春期。现在想来,也许有些遗憾,我的青春里没有恋爱,没有疯狂,我只是觉得有胡歌陪伴就已足够。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我把所有的情感都给了胡歌,因为我只能是一个一心一用的人,给了他,就给不了别人。

当现在有同学问我说,如果叫你嫁给胡歌你会答应吗,我求之不得。我还会对自己说,差十岁也不是很多啊,而且我也是上海的,有地域优势啊。是不是太天真,胡歌又怎么会娶一个既无才又无貌的平凡女子。况且,这一辈子,也许他都不会认识我,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我那么喜欢他。这就是一个粉丝的悲哀。我们永远只能是偶像与小粉丝的关系。但是我不会后悔,因为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我们粉丝去爱的偶像。

那个时候,喜欢胡歌还不敢跟别人说,同学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偶像,我说有,但是我从来不跟别人说我喜欢胡歌,每次同学问的时候,我就脸红,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现在想来,就好像是你从来不敢跟别人说你暗恋的男生一样的心理吧。虽然胡歌和我在不同的空间里,虽然我跟他没有交集,但是我就像是喜欢着高中部的某个学长一样的心情,默默关注着他,好像他就在我的生活里,离我很近。

然后突然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看报纸的时候,一条消息触动了我的心。胡歌车祸,助理当场死亡。看着报纸上触目惊心的照片,我当时就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在你身旁。可惜我只能通过冰冷的文字,那时,家里还没有网络这种东西。以后的每一天,我拿起报纸就是看娱乐版的新闻,我希望可以知道哪怕只有一点点你的情况。我把报纸上关于你的信息一一剪下来,一遍又一遍的看。

后来的后来,很久没有你的消息,我知道你正在治疗。报纸上说,你可能会毁容做不了演员了,你说你可能会转做幕后。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反正你没事就好,你做幕后我也会继续支持你。

直到有一天你复出的消息传来,对我而言,像抗战胜利一般。你出现在镜头里,干净利落的短发,用黑框眼镜遮住你右眼的疤痕,你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的明媚,只是你的眼神里还存在着一些说不清的东西。我感觉到你的成熟和蜕变,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改变,你说伤痕是男人的勋章。但是我宁愿你不要这枚勋章,我只想你可以一直快快乐乐做一个大男孩,我不要你的眼神里出现一些闪烁不清的东西。其实,人总会成长的,只是这个成长的代价,对于你,太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