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这件小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你一路上走走停停删删减减,但在某个日落黄昏整理行囊时发现,那个你本以为早被丢下的旧物赫然躺在角落里,磨损的边角满是低眉顺眼的亲切。我想,初恋大概就是如此吧。
初三上学期,突然春心萌动,喜欢上一女生,在坐班车时邂逅她的,当时她正在往外走,我匆匆忙忙往里跑。刚巧撞她怀里。我在慌忙之中定睛看着她:173cm的个子,身材匀称,短发,大眼睛,看上去很迷人,浅蓝色的牛仔裤,黄色长袖。干净又安静、体贴又温暖。我想这应该就是我喜欢的类型了~
她叫李娜,和我在一个初中上学,家住的很近。我们一起坐班车上下学,每天来回4次。见面很短,思念却很长~然后我用每天坐车的时间欣赏着她,看她说话、看她发呆、看她沉默,觉得她身上的一切都正是我喜欢的。
每次都会留心她离家上车的时间,并以此作为自己从家出发的依据,故意装作和她偶遇。只可惜那时还没有学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也不会求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和数学期望等等。否则肯定会减小些误差,提高和她偶遇的概率~然后没话找话,刚开始大抵会说些今天天气还不错之类的话吧,嘿嘿~
年少的我,就这样华丽丽的沦陷了,然后就怎么也hold不住了。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书上、歌中所描述的爱情。我只是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见钟情?现在想想,其实也不算是。懵懂幼稚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就是那么简单。气质也好,漂亮也罢,就是一种直接击中自己内心的那种感觉!单纯的喜欢,简单的心动。
然后俺就感觉日子一下子春意盎然了,生活顿时充满了憧憬和希望。爱情的力量真是他妈的太神奇了。接下来,我开始思考如何向李娜展开爱情攻势的问题。
说实话,在追女孩子上我并没有积累什么经验,可以说是白纸一张。没有现成的经验,咱就摸索着前进呗。在身边众多狐朋狗友的怂恿加帮助下,我最终选择了写情书这种在当时的中学校园里蔚然成风的方式。在03年上半学期,俺终于发出了人生中的处女作情书。如果想到有今天,俺肯定会留个底稿来回味。嘿嘿,然后在她羞涩的回信中,我们模模糊糊的开始了来往。现在想想不能算是谈恋爱吧,就算是,也应该归属为比柏拉图还柏拉图的那一类。况且也没有明确的确定关系~
当时就这样我一封她一封的书信来往,因为不好意思直接给,她的贴身闺蜜就成了俺俩之间的信使。当我决意发出第一封信的时候,那心理叫一忐忑啊,总怕石沉大海,更怕赤裸裸的拒绝与打击啊,接到第一封回信的时候那是贼激动啊,天天爱不释手,看了又看,用力推敲着她写的每字每句,希望能从这字里行间揣摩出她写回信时的微妙感情,但大部分都是按照自己希望的感情来“揣摩”的,然后自己就被自己哄开心了,旁若无人的开始傻笑。
为了提高写情书的质量,同桌小付向我推荐了调频FM98。9的“情书时代”栏目,每周四晚8点播出,我必须准时收听,希望从中汲取一些营养,让我的文字能更动情一些。不过现在应该没有这种节目了,在这个孤独寂寞冷的时代,在这个口味巨重遍地咆哮的岁月,很难想象这类节目还会有市场。
初三开始上晚自习,坐晚上九点的班车回家,我们一起坐在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风雨交加,车上放着twins的《下一站天后》,这氛围,简直了,perfect,此时不动更待何时,于是俺那稚嫩的小手不顾心脏的剧烈跳动(不知是在欢呼还是抗议),开始邪恶的向她靠近了,刚碰到时就又像触电般的缩了回来,紧张的一身冷汗,见她很淡定(怀疑是装的),我决定相信那是她在给俺勇气,心中惬喜,大胆地再次靠了过去,十指相扣。
初恋是青涩的,但貌似也注定了它的脆弱,经不起考验的。在某一次的吃醋风波中,她开始不理我了,后来知道了这原来就是传说中的“冷战”,我开始手足无措,开始魂不守舍,开始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