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人群里的红心靶子,与大众绝缘,人人都以她为目标,男人欲一发即中;女人欲取而代之。

玫瑰窝在沙发里,披在身上的羊毛流苏毯的穗子在微风中不时地撩动着她的小腿,酥酥痒痒的,旁人看得直想替她挠痒痒,但玫瑰毫不在意,只专注于腿上那本相册。

空气静静地顺流而下,偶尔顺走了相册里塑料薄膜翻动的窸窣声。气氛微微变得紧张,坐在一旁的吴桐忍不住开腔了:“你倒是吱一声啊,好还是不好呢?”吴桐是个清白的女孩子,明眼黛眉,齐耳同发四六分,头上的浅格条纹发箍更添稚气,一望就像八十年代台湾女大学生。可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就要结婚了,可见世上的许多事并不需要照本宣科,按部就班。玫瑰看得正是她的婚纱相册。这一边吴桐正着急,那一边玫瑰还是慢条斯理:“你不知道这个男人有前科吗?”嘴角带着难耐的微笑。

吴桐一愣,翻个白眼道:“瞎扯些什么呢?”一面说一面推了一下玫瑰的膝盖。

“前些日子我还见着他和谁谁逛过百货大楼呢,大包小包你侬我侬地可亲热了,正想着见着你了和你说呢,可没想到你们行动力这么迅速,一不留神,连婚照都好了,真是……世事难料……”

“和谁,他能和谁?”吴桐发起急来,而那样子更像是在和学校导师辩论。

“和谁?和你呗,哈,我唬你的,瞧你,这样就禁不住了,以后他在外头要是真有点什么,你可怎么扛得住?女人,最忌就是围着男人团团转,你当是卫星绕地球呢?你与其留神着他左右逢源,倒不如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的好,偷情谁都想,再不济的也能调个情偷个欢,睁只眼闭只眼也就算了吧。哎,MaxMara出新款了,下午陪我去逛逛,也该添置点新款了。”

吴桐听了作势要打玫瑰,轻拧了她的胳膊笑着说:“看你找个怎么样的,怕你事到临头了比我还不淡定呢。”

玫瑰不语,她就是要开她的玩笑。论相貌,论才华,论风流,吴桐没一点及得上她,可这一次偏偏让她赶在了自己前头。这些年来都是玫瑰带着高傲讪笑的表情看别人,这下好了,轮到别人带着关切的目光来接济自己了:“几时结婚啊,男朋友还好吧,奥,还没有呢,嗯,该找了,找个差不多的就行了,眼光太高总归不是好事呢。”吓吴桐一下也好,让她以为结婚是闹着玩呢。

天生魅惑的玫瑰,薄唇小口,面若银盆眼似杏。既得林黛玉的风流韵致,又有妙玉的清高孤傲,处事之中还能嗅到点王熙凤的泼辣干劲。在男人眼里,她就是灰暗里漆黑中的一个美梦,是红:明艳,任性,怨毒,绝色。然而这样一个女人竟然三十岁了,她没法儿把着急摆在明面上,唯恐人看了笑话去。所以在外人眼里,玫瑰还是一副无所谓的轻狂样儿,想替她张罗也恐吃力不讨好,碰一鼻子灰。而同时玫瑰也在赌,她要用自己的飞扬岁月赌一把,找到了对的人,她就是赢了,算是功德圆满,要是输了就是活该,甚至还替那些被玫瑰拒绝奚落过的男人们报了仇。

况且在玫瑰眼里,婚姻简直能消磨死一个人,仿佛是被一针针绣在月白玄色绢子上的鸟雀,哪怕翅膀被虫蛀了,绢子褪了色,也还是动弹不得。纵使这样,玫瑰也要以最娇艳的姿态赴死。她的婚姻不是麻将,随便找个搭子就能凑合。

“男,三十五岁,现在美国读博士后……”在几乎所有人都期待性地等着玫瑰好戏时,吴桐挑起了“大女当嫁”的大梁。这一次,她在网上替玫瑰找起了对象,这一位她觉着还不错。玫瑰扫了一眼照片,一个目测体重八十公斤的男人穿着蓝色牛仔衣,带着棒球帽,可劲儿的制造着美式休闲,可惜长了一张四十岁的胖脸,“像一个货车司机。”玫瑰说。

“男,四十岁,私营业主,事业有成,有房有车,寻觅佳人,须温柔体贴……”旁边是一张对着摄像头傻笑的马脸。

似乎女人到了三十岁,就会对绝大多数男人产生厌弃感,并对他们百般挑剔。在她们眼中,男人要不是浑身汗臭的毛头小子,要不是一夜情老手,要不现实无趣自以为是地令人发指。玫瑰在情海中颠簸,经历的都是不痛不痒的小打小闹,她渴望闪电,左一道右一地道划破她的天空,那才能贴合她的本色。

“男,三十岁,英俊潇洒,吃苦耐劳……”吴桐愈来愈起劲,全然不知玫瑰一脸的冷淡,也许同样的,她也不知丈夫的冷淡。吴桐单纯,一腔热血全洒在了买菜洗衣做饭上了,闲时便会替玫瑰张罗,然而她一个人到底不能对抗苍白的生活,她的热情顶多像“在只有呼吸声的午睡时刻里,突然有人翻了翻身,身下草席窸窣一响”中的“一响”。

七年后的一个下午,日光浅浅地照进屋子里,吴桐专注地绣着十字绣,她绣的是《兰亭序》,快绣到结尾了,她颇有些得意,在一成不变的空气里浸淫了七年,她的全身上下只剩下两眼还有些灵气。突然间,沉重的空气动了一动,有人敲门,竟是玫瑰。吴桐惊喜地忙拉着玫瑰坐下,左看右看,伊人如斯。然而在玫瑰这一面看来确是失望,当年的女大学生不见了,倒见着个宿舍管理员阿姨。两句话之后,两人便都有些拘着了,吴桐想着自己的落魄样儿,兀自酸楚起来,玫瑰看着吴桐的样子也难受起来:对于女人来讲,婚姻就是一场博弈,她赔上了青春这个巨大的代价,而对男人来讲,婚姻是一场消遣,他恰好需要它来洗尽自己的戾气,把自己化成一个稳重的人,所以任何一场婚姻都是不平等的,然而最可悲之处还在于女人并不觉得爱情的消亡是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没有寄托——譬如孩子。

半响,吴桐先开了口:“真被你说中了,他在外面真有了人,我这样……怎么比得过那个女的,反正也看开了,由得他去,不离婚就好,凑合着到老呗。”

玫瑰欲言又止,她看着地板,又顺着地板纹路一路看到吴桐的脚,好眼熟的拖鞋,竟是那年她们一起去挑的,玫瑰一阵失望,害怕再看到点一成不变的什么,因此总是低着头,听吴桐诉苦。

“滴——滴——”警示气流划破了空气,吴桐起身去厨房倒水——炉子上还坐着水,玫瑰跟着进去,倚在门框上看着,吴桐有些窘迫,讪讪笑道:“你真来对时候了,刚来水就开了,泡茶给你喝吧。”开水的氤氲气弄糊了吴桐的笑面。

“你知道我干了些什么去吗?”

“你不要怪我没有再联系你,真的,我自己这般田地……我听别人讲你很好,我就想‘玫瑰好就好,可千万别和我一样’,不过,你真好吗?”吴桐盖好热水壶盖子,看到玫瑰依旧立着,便拉着她回到沙发坐下,准备耐心地听她讲,忽而又站起来,说:“你讲吧,我去给你倒杯茶来,讲吧,我听着的。”

“我谈了次恋爱……”记忆突然穿回了她在苏州的那段日子里。

三十岁那年,玫瑰去了苏州,生活并未因搬家而有所改变。

她写稿,周传才是编辑,第一次见面谈稿费,周传才便说:“只身在外,处处是难的,你只管写,我会替你多争取点稿费的,不过你也不要让我失望。”他四十出头,说话谦恭有礼,有原则,这样一个普通人,有家有妻,却俘获了玫瑰。他身上的黑色暗格纹衬衫,白色西装短裤,复古牛津皮鞋,连同他骄傲的寸头一齐攻占了玫瑰的领土。她被感动了,她寻觅多年,现在终于遇上了,虽然他已经结婚了。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玫瑰自己也说不清,只知道埋藏多年的爱情就那样喷发了,如同所有恋爱中的少女执迷地那样,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患得患失,举动也前顾后盼起来,这与她之前的外放骄傲全然不同。而在周传才眼里,玫瑰此举尤为独特,更吸引着他想一探究竟。而同时他也担心,担心妻子的察觉,更担心玫瑰的突然离去,于是愈发小心起来。这种谨慎在玫瑰眼里竟成了稳重,于是更觉得他难得,心里顿生感激。一来一去,两人的关系竟细水长流了起来。

一次聚会之后,周传才带着玫瑰一路开到了中环广场的润和大厦。在车内他微笑着转过头来说:“你等着我罢。”不一会儿便带着两个长扁墨蓝盒子回来了,他放好其中一个,把另一个递给了玫瑰,玫瑰打开一看,是条Trffany&Co的银链子,她失了望,但还是礼貌性的吻了一下他,然后认真地装出点惊喜的笑容。

周传才带着歉意说:“没办法,明天是结婚纪念日,总得送点东西,”但同时又是得意地,“其实两个盒子是一样的。”

玫瑰无言以对,终于想起来说:“送什么都好,真的。”果然,周传才不可能送她钻戒,连K金都不可能。这些是她的代价。

时间是站在他那一边的,胜之不武。他和她一样明白这个道理。

有次周传才有些醉了,便直接去了她家。在而立之年得到了年少时因没有合适对象而错位的爱情,玫瑰有一种非现实的幸福感,常常不安,易生气,并且是一副冷漠的样子,这种看似青涩实则做作的姿态如果细细品味,就会嗅到强烈的酸味儿。周传才在微醺中反而有些清醒了,笑着提醒她,这种提醒使玫瑰有强烈的被刺伤感,然而她终于克服了,她把这当成是所谓的自我成长动力,她得像个成熟女人那样懂得管理自己的情绪,不去深究这段关系中的各种问题,换言之,既然参与了游戏,就得明白并遵守规则。

情欲深处的那道背影不是用来逃避的,而是她应得的爱情底色。

“小心烫,恋爱是好事,玫瑰,我真高兴你肯自己去努力,你们在一起了吗?”吴桐在茶几上小心翼翼地放下茶杯,等着玫瑰说下去。

玫瑰睃到茶几上的婚纱照,在苏州的周传才的家里的茶几上也有一张照片,上面是他和他的妻,温柔地笑,坚定地对视。

那次在他家里,玫瑰顺走了他和他妻的照片,其实那不过是一张被遗忘的相片,四个角都微微卷起了,相中人的含情脉脉也被不知名的污渍扫了兴,相片背面记着几个电话号码。玫瑰瞬间灰了心,生活带着强烈的征服感扑面而来,她落荒而逃,顺便带走了自己那奄奄一息的心。

难道结了婚就可以什么都懈怠吗,一纸婚书真能确保万无一失吗?

“好聚好散,谁也不欠谁。”玫瑰故作轻松。

那日周传才对他太太介绍了玫瑰,带着老师的口吻,玫瑰见到真人略有失望,和相片上的已然失了样:一个矮小的妇人,微卷的棕红色的头发,宝蓝色的连衣裙,手上没带钻戒,脖子上却有根链子在闪光,偶尔迎上她的目光,精明直接。

让玫瑰吃惊的是,她竟然把自己当成了知己:“你不知道,结了婚真是,没一点自己的事好做,吵起架来都是他的理,有次还要动手打,骇得我,真是,你趁着还没结婚,可要多看看,眼光放点准。”是在警告她哪怕她和周传才结了婚也不会有好结局吗,玫瑰担心地露出心虚的笑。

似乎婚后的女人都有这样一种反常的需要——要展示毁灭,夸耀丑恶,标举悲惨,露出断臂的残痕,强迫全世界都来观看。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周传才是极具心计的,他虽然恭谦有礼,包容有加,但绝不至于容忍玫瑰到让她破坏了自己生活。他需要一个妥帖的家室,又要玫瑰这样的色调来填补空虚。玫瑰眼里的爱情只是周传才眼中的偷情。

他不定期地来看玫瑰,总是是在路上才打电话给她,问她要吃点什么。玫瑰还记得周传才送的第一份礼物,是他从比利时带回来的一盒巧克力,距离最佳食用期还有三个月,一看就是折扣价买下的,但她还是很高兴,一直舍不得吃,认真放在冰箱里,现在怕是早就过期了吧。

终于玫瑰有次忍不住问他:“你这样和我下去,怎么办?”

周传才一脸风霜,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缓缓道:“咱们这样不是刚好,我知道你是不要我‘怎么样’的人。”

玫瑰撤掉瓷瓶里枯了好久的花,眼前这个人竟这样恶毒,他吃准了她的不作为,他要她当他一世的情妇,调一辈子的情,而她这里也自然成了永恒的驿站。她的确不需要他的‘怎么样’,但是坐他开的车,听他听的歌,真的快乐吗?

她清楚地看到他和他太太的婚姻生活,乏善可陈。婚姻是为了更孤独的生活。

然而就这样要玫瑰离开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她的气焰在盛放的年华里尤为嚣张。终于,玫瑰戴着Trffany&Co的银链子去见了周传才的太太,之后便离开了苏州。

她从来都不是善良的,同归于尽,鱼死网破,各种极端主义都能在她身上安营扎寨,她的坏坏得绝对,彻底,毫不留情。

谁也得不到她,她只是纱窗后的一个剪影;同时谁也不想真正拥有她,因无人能承受的了她的破坏力。所以玫瑰只能尴尬地成为一个标志,男人炫耀本事,女人满足虚荣的一个象征符号。

人群中的红心靶,万众瞩目,万箭穿心。

周传才的生活就是这样:在冬天午后,在阳台里晒着太阳,在暖暖的光晕里快要睡过去了,突然来了一只马蜂,嗡嗡地直击要害,让他在梦中惊醒,出了一身汗。玫瑰就是这只马蜂,防不胜防,她留给周传才一处绝色的伤口,是看不到的一份阵痛,也是证明斜阳渐远的一份纪念。

娇嫩玫瑰,无端暗刺,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