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的流水账
认识他,是一场意外。
一开始,他管我叫阳光师姐,因为我的名字太阳光了。
记得他刚刚加我qq的时候,他把我当成男的了,不过这也不怪他,我也见怪不怪了,但是正因为如此,他就high了。在我qq上留言,在我考试前发信息给我,偶尔会请我吃雪糕,一起打篮球,一起打乒乓球,还有,和一班同乡的师弟师妹吃饭,还不忘叫上我。或许,这样的小事,对于他来说,不算得了什么,但对于我来说,意义就不一样了,但,当时的我,也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把他当做小师弟来看,或许,因为是同乡,所以,很有归属感。
他是一个安静的男生,喜欢文字。我喜欢这样的男生,因为,有时候,我也是这样。他和我一样,在陌生人面前不出声,在熟人面前才会露出本性。但出人意料的是,我和他一开始就特别的投机,话特别多,两个人,叽里呱啦的,不是我损他,就是他踩我,互损便成了我们的一大喜好了。刚刚认识的时候,处于上风的就是我了,或许,是因为他出于对我的谦让与尊重吧,毕竟我也是一个女生兼且是他的师姐。慢慢地熟络,本来和我说话都会结巴的他,现在真的可以骑在我的头上了,连我都哑口无言了,有理没理的,总要损损我,仿似,这成了他的人生一大乐趣了。
第一次与他通电话的时候,一听他的声音,声音不错,有点孩子气,想必样子也差不多的吧!(其实,我也是一个对声音很敏感的人。)或许,他听到我的声音,也把我的样子幻想有点美好了。以致后来见了我之后,总会仰天长叹。还说我样子还挺斯文的,谁知会得寸进米的。
第一次说能古话,说得那么的地道,也是因为他。在电话里,用一个多小时教我说我们的罗定话,当时,我真的觉得很搞笑,但很有亲切感。然后,经过多番练习,现在的能古话,说得标准得不得了,我想方圆十里,都无人能及的了。但悲哀的事,和别人说白话,就成了半白半能的了,杯具啊!
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和他一起去买毛笔之类的东西。其实,在此之前,本来早就可以见面的。就是他中秋放假回来,叫我出学校门口接他,那时候我真的有这样的冲动,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去成。就因为这样,被他施加导致他不见衣服的罪名,至今这家伙还在耿耿于怀,还不只要仇恨我多久呢。那天见面,我们依然像电话里那么的多话,但说真的,尴尬怎么都有些少的。他和我想象中差不多,长得的确有点孩子气,嘿嘿……
第一次伏在他的肩上,是在大一时放寒假回家,那时候的我刚弄完头发,他一直在那嚷,我的头发水不好闻,或许吧。那也是第一次挽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他也没有抗拒,就这样,很顺其自然。他说这样被需要的感觉,很满足。而我,觉得这种有依靠的感觉,幸福,淡淡的。
第一次通宵,是和他在网吧。那时候,是冬天。两个人,傻傻地在那里上了一个晚上的网。好不容易天亮了,伏在他的肩小歇,那是第二次。还有,大寒天里,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去涂泥公仔。他一边涂色,一边说我的涂得难看,真的是啥时候也不会忘记要踩踩我。的确,他涂得很细心,很认真,就像他帮我刷叶脉那时一样,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认真的男生,很可爱。后来,他将我虎视眈眈的公仔送给了我,本来,他说他要送给他姐的,到快下车的时候,就塞给了我,扔下一句恐吓我的话,撒腿就跑了,感动。如今,那两个泥公仔锁在我的抽屉里,偶尔拿出来看,时间仿似就停在我们涂色的那一刻,只不过,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干同一件事,写在公仔底下的日期却不一样,或许,是我记错了日期吧,为此,又被他嘲笑了一番。
第一次溜冰,通宵之后,在罗定的溜冰场。他溜冰的技术也不咋的,但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来说,就已算不错了。紧紧地牵着他的手,生怕摔跤,即使手心满是汗,也不放手,那是第一次,如此地握住一个人的手,我们,就像一对小情侣,但事实却不是。
第一次牵手,是在田径场,很美妙。那晚,我们像平时一样打打闹闹,很随意地挽着他的臂弯,走在跑道上,走着走着,不知咋的,就变成了牵手。噢,我的神呐! 仿似,某些东西,开始微妙地变化了,那种朦胧的感觉,萌生了。
还记得,那天中午,我们上q,一开始,我知道不是他本人,是她的舍友,后来,他回来了,他说他是琳,当然我半信半疑地把他当成了琳,和他聊了起来。“琳”说:万物由零而生,最后又归于零。当他可以让我叫他零的时候,那就恭喜我了。是的,曾听他说过,他喜欢那个“零”字。“琳”还叫我替她去看他打篮球,她说他会希望我去的。
后来,我去了,他没有上场,然后和我上街去了。那晚,他搭着我的肩,坐在田径场的观众席上,他叫我不用加琳的q了,那个是他,他说他想我可以通过第三者来了解他。当时的他觉得很尴尬,而我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或许那是丝丝的喜悦,被重视的感觉。关系,开始变得复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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