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
心灵的碎片第一章这是一个悲剧?还是一个喜剧?
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艰难的睁开那困意无比的双眼,一万个不愿意的从床上坐了起来,首先,对着床的那一头发了几分钟的呆。哎!这个破习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
几分钟后,下床,是不是忘了点神马呢?哦,忘了穿衣服了,好吧,穿好衣服,下床,穿上那双非常有个性的红色人字拖,为什么是红色?自己去想,我可懒得解释,转身,朝卫生间走去,打好冷水,猛的给自己来几下,“哎呀,,,”
我被冰的大叫,没办法啊,这是让自己清醒的最好方法了以前试过很多方法,都没用,要知道,言哥的毅力可是神级,搞定了一切的我再次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想狗窝一样的床,绉了皱眉头,理不理呢?理不理呢?纠结啊,算了,还是不搞了,累死人的说。
想罢,便朝门外走去,一脸的我什么也没看到的表情,额,大家是不是认为我很懒呢?不不不,我可是很勤快的,我想想哈,,,,额。,好吧,我承认了,我的确很懒,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懒得出奇了”。
哥叫齐言,一个普通的在普通不过的一个即将面临中考的一个初三的很普通的普通学生,距离中考还有不过几天吧,管他的,这神马的都是浮云啦,中考嘛,很简单的嘛,以上内容便是我周末的开始了。
左手面包,右手牛奶,幽幽的飘飘到电脑的前面,为什么用漂了,这不是废话,走路很吃力的,吃着手中的面包,喝着牛奶,望着电脑,哎呀,手没空啊,脚微微抬起,滴的一声,电脑启动了。
几分钟后,这台如果装WINDOWS98的话要打开需要一天的破电脑终于打开了,一个四倍数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工具被我训练的神通广大,因为常年看到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片,一会搞了一个正版的,结果半天没读出来,要不是看他跟我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早就把它砸了卖废铁了,到底砸不砸呢,纠结啊,听说最近收废铁的价格又涨了。
电脑还是开了,登了自己的QQ挂在一旁,从电脑旁的一个包里摸摸,拿出一张昨天晚上新买的碟片,《娜威的深林》,一听这个名字,我就知道这个是盗版的,哎,现在的社会啊,插入,一分钟后,,,两分钟后,,,,,五分钟后,,,,,
终于,我等不急了,莫非这是正版的?不可能啊,我研究了很久,不得其解,几分钟后,我猛的一拍大腿大叫:“妈的老子买了张cd”,无语死了。都怪昨天买碟片时突然不知道谁叫了一声城管来了,然后我拿了片付了钱后,那小摊就跑了,现在的年轻人啊,就是太着急了……
就在我感叹这个社会,想着以后要怎么投身建设这个社会的时候,从电脑上传来一句让我十分激动得歌声,火烧的鸡沫,不知道是我机器的问题还是这首歌就是这么唱的,很别扭。
听到歌声的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关掉了电脑上所有的东西,没办法,不这样根本就运行不起来啊,右手激动地点了那个一闪一闪的头像,然后是等待,一分钟后,对话窗口终于打开了,怎样长见识了吧?言哥的机器帅吧,是不是很羡慕啊,哇哈哈,,,,贱人。
美丽的洛灵小姐在不在哇?发出这句话后,我再没有了动静,这时我一年的严肃,严肃地盯着电脑那一闪一闪的屏幕,等待着她的回话,这是一件多么神圣的事情啊,洛灵是我小学的同学,我小学毕业后便离开了那个城市到了现在这个城市上初中,两个城市距离很远。
我计算过,骑自行车的话大概永远也到不了。原因是我不认识路。上了初中的我们没有再直到去年,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我们用QQ这种人类先进的高科技技术结晶的产物聊了整整一晚上,于是,我们又开始了那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额,小朋友们不要乱想哦,言哥可是一个纯洁可爱天真无邪的好少年,千万不要瞎想哦,会被警察叔叔抓的。
“你猜呀”,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还是这三个字,我无语,“你猜我猜不猜”,我严肃的按常规出牌,“猜你个头啊。”看到这是五个字我表情松了下来,以上对话便是我和洛灵聊天开始的常规套路。
怎样?是不是有种玄幻的感觉?我把心中的想法发了出去,果然,得到的又是四个字,“学你个头啊”,好吧,这是五个字,还发了一个偷笑的表情,如果只是有人在我的旁边,一定可以看到我额头上的三条黑线,和一只从我头上缓缓飞过的一只黑色的鸟,那只鸟边飞边叫着,笨蛋,笨蛋,,,然后留下几个蛋,,,,,
我看着电脑,想了想,“灵,我想了很久,一直想对你说三个字,”“哦,是什么?”这次的回话速度快了很多,“那三个字就是”,“是什么啊?”她显然有些着急了,哈哈,内心有点小自豪,借点钱,我终于还是打出去了。
对面明显停顿了几分钟,然后才发过来,“借你个头啊,把这个q加了,”说完把一对QQ号发了过来,然后就下线了,我那个郁闷啊,不就是开个玩笑嘛,但我还是把她发过来的那个QQ号加了,毕竟她的话我还是很听的。
把对方的QQ号了,可是又没有上线,一时之间满是无聊啊,最近在写一本言情小说,哥还是一个网络写手哦,新的言情小说,名字还没有想好,不过剧情倒是早就想好了的,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女人爱上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而那个比那个女人岁数小男人并不喜欢比自己岁数大的女人,女人千方百计的讨好那个男人而那个男人喜欢的另一个女人,不喜欢这个男人而喜欢上了一个比自己岁数小的男人。
而被第一个女人喜欢的男人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而那个被自己喜欢的女人而喜欢的女人岁数小的男人只不过是一个混混于是那个男人就要那个喜欢自己的女人接近想弄明白为什么女人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希望可以挽回和自己喜欢的女人的缘分,于是就这样,故事开始了。
有一些写言情小说的前辈告诉我,20岁以下不准接吻,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前辈认为在中国这样的国家未满20岁就结婚是违反社会国情的,尽管他们有些人可能在17岁就当了爸爸。
写了几百个字之后,刚才加那个扣上线了,我们聊了起来,后来知道她是洛灵的表姐,从她的口中我知道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那就是洛灵喜欢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好了,她表姐也不怕我太过激动,然后跳楼,这也不是不可能,不过太累了,以后再说吧。
为什么说我知道这件事后会很激动呢?因为我从小学时期便喜欢上了可爱调皮的洛灵,从开始到现在应该已经有五年多了吧,这五年说都不多,说少不少,人生百年,有几个五年,当然,除非你是修仙者。
能用五年来爱一个人,可见我的心是要有多么坚定了吧,不是吹的哦,盯的电脑,我想起来了一句不知道哪本盗版书上的名言: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也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喜欢你。哎呀呀!这说的不就是我和洛灵吗?
这是一个悲剧?还是一个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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