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水真多轻点好痛 古代上衣剪裁图

第二十五章 好久不见-3 国际书展就这么到来了,我一早就到出版社的摊位,看见后头大大的背板,写着「《永昼歌》系列高人气新星作家逢萦签书活动」。我呆呆地望着背板,后头忽然传来编辑的声音:「如滢!妳也太早来了吧!」我苦笑,要是可以我也想要不来,然后去看演唱会啊!「话说妳的稿子何时要给我看啊?妳知道我每天都在等妳的mail吗?」她劈头就问,我忽然感到压力山大。我哭笑不得地说:「等我送修电脑吧!先过年!」「妳今年过年要回老家啊?」我颔首,「嗯,明天就回去了,不然我爸会太孤单。」「哈哈,真孝顺。」编辑拍拍我的肩膀,「妳先去準备一下吧!放鬆一下手,热身一下,免得肌腱炎。」我以为编辑只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来的人真的挺多的,从国小生到三十几岁的人都有,还有很多叔叔、阿姨级的读者看到逢萦居然是个这么小的小女孩还吓到。「少年得志,挺不错的。」某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看着我的签名,讚不绝口。我只得挠头傻笑。「逢萦!麻烦妳写郑永在揽月斋吟咏的诗在封面好不好?」「逢萦姐姐,能祝我指考顺利吗?」「所以逢萦妳到底何时才要出新书?」我瞬间明白了那些大明星的感觉了,原来签名真的会签到手痠,比写申论题还累,但是带来的回馈比答对申论题还要丰盛许多。我笑着朝每个来参加签售会的读者打招呼,聊天,道别,时间过得特别快,没能去看EXO演唱会确实遗憾,但是在这儿得到的成就感绝对无法用笔墨描绘。我低头整理上一个读者留下的暖暖包,心底涌上无比的暖意,就在此时,下一个读者在我的桌上放了个东西,眼角余光看见好像是杯子蛋糕,爽朗的男声响起,是干练的北京腔。「李如滢,麻烦妳了,我的室友们非得要我请妳帮他们一人签一本,知道我们认识也用不着这样整我吧!」我心一紧,抬头望跟前的男人。过了这么多年,他的眼神还是如初,那个不羁的少年。「文胤崴。」我脱口而出他的名字。穿着高领毛衣的他露出一口皓齿,笑脸盈盈地说:「好久不见。」我愣愣地颔首,随即侷促地低头,握着签字笔的手都在颤抖着,颤着声线低声问:「你要我写什么?」李如滢,妳在紧张什么啊?他想了下,转头看下后头排队人潮,「不然这样好了,我等妳结束再来找妳吧!不然后面还有好多人还没签。」他把满桌子的书收起来,然后朝我笑说:「饿了就先吃桂圆蛋糕吧!我刚下飞机时买的。」刚下飞机?你刚下飞机就来找我?我傻傻地望着他朝我挥手告别,消失在人海里。不等我反应过来,下个读者就冲上来,看起来好像非常兴奋,书一不小心就把桂圆蛋糕挤下桌子,我赶紧拿起桂圆蛋糕,心疼地将它置在腿上,一直到签售会结束,它都还放在那儿,小心翼翼地被我保护着。忙了一整天,签售会总算是结束了。编辑看了下时间,然后朝我笑说:「妳现在应该还赶得过去看演唱会吧?」我哭丧着脸,票都卖出去了,哪来的演唱会给我看?「我今天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没想到写这种仙侠小说的居然是个女大学生,还以为是个男生呢!」编辑揶揄我。我看了下今天的穿搭,一根休闲的乡村辫、一顶贝雷帽还有碎花衬衫和长裙,难道只有言情小说作家能这样穿吗?「对了,有个男生在场外待着,一直在看妳的书,长得挺帅的,妳要不要去搭讪一下啊?不然妳恐怕这辈子只能跟易殊在一起了。」我问:「为什么是易殊不是其他人物啊?」「因为郑永跟郁昼已经组CP了,妳那么久没更新已经造成民怨了,妳确定还要拆CP吗?」「……我真的不是在写耽美小说啊!」我无辜地喊。编辑无视我的抗议,拍拍我的肩膀,朝我笑说:「赶快回家休息,去修电脑,然后赶快把稿子交出来,不然妳想看我爆气吗?」我看着她的笑容,觉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喊一声:「Yes sir!」然后收拾回家。我就这么提着两大袋读者送的礼物离开展场,刚出展场就看见文胤崴站在柱子旁,手里拿着外套,显然是嫌台湾太热。他发现我的目光便朝我喊:「结束了啊?」我颔首,他拖着行李箱朝我走来,还真的是刚下飞机就来找我。「没想到妳的人气真的那么高,我们全房都是妳的粉丝呢!听说妳是女生后他们还不相信,还以为一定是留男生头的那种女生。」我笑说:「怎样?我不能写仙侠小说啊?」「当然可以啊!咱们李如三最剽悍了,翰青第一侠女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喊。时光好像瞬间回到了高中时代(推荐阅读:办公室偷情,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久违听到高中时代奇怪的绰号,格外令人怀念,好像没有三年的隔阂,此间的少年就这么站在我面前。一阵寒风吹来,冷得我一阵哆嗦,忽地文胤崴伸手到我的颈边,我愣愣地望着他,再顺着他的手势,一看发现他正在替我整理领子。他没有发觉我的目光,嘴中叨念着,「签书会有这么忙吗?居然忙到没时间整理领子。」整理完领子后,他接过我手中的袋子,拉着行李箱往前,朝我说:「走,咱们去吃饭,替我接风一下吧!」我望着他的背影,他的个子好像又高了,肩膀也宽了,不变的是依旧顽皮的髮丝。他忽然转头,蓦地就四目相接,我赶紧别过头,只见他朝我招手,「喂!别老站我背后啊!」闻言,我立马赶上他的步伐,隐隐约约的感觉得到,他正为了我而放慢速度。

第二十五章 好久不见-4 我们在一间火锅店落脚,好在刚好有两个人的位子,一坐下来我就像个小孩朝手心哈气,看着嘴里冒出的白烟觉得惊奇而有趣。蓦然发现他正望着我,嘴角噙着笑,我赶紧像是被抓到上课偷吃东西,若无其事地把手藏到背后。他笑,「很冷吗?」「嗯。」我答。「北京现在更冷,昨天还下雪了呢!」一听到下雪我就有些兴奋,「真的吗?我这辈子还没看过雪呢!」他看着我这副惊奇的模样,特别愤慨地说:「妳可别以为真的会是一片雪白,髒死了,对我们来说就是天降垃圾啊!还要去刬雪,累死了。之前我们房里那几个家伙幼稚得要命,非要抓着我去打雪仗,都几岁的人了?真是的。」他拿出手机,给我看北京下雪的照片,照片中还可以看见一个男生被文胤崴那帮室友埋进雪里,我忍不住笑他们这群狼心狗肺的家伙,要是人家冻伤了怎么办?他絮絮叨叨地讲起宿舍里的事,他们房里一共四个人,然后他排行第二,大家不是叫他二哥就是老二。听到此,我忍不住揶揄他:「怎么高中屈居第二,连大学也摆脱不了二这个数字呢?」「对!这就是最气人的地方!明明爷学测就考了第一名,大家回想起来的第一名还是苏墨雨啊!」他愤愤地说。他继续说,他们房里除了他还有个港澳台联招进来的台湾人,叫做陈澄南,是个台商小孩,这次回来就是陈澄南替他打理的。「其实我跟老三都觉得台湾是个好地方,老三还邀我回来台湾创业。」他突然说。我望着他,火锅热气蒸腾,模糊了他的脸庞,只能略微看见他的轮廓。「我有打算回来考台大研究所,以后留在台湾发展,最起码我有个富二代当靠山。」他喝了口汤,逕自说:「而且我以前答应过某人要一起读台大。」闻言,我瞪大了眼,不敢置信他刚才说了什么。他又转了话题,跟我聊在北京的点点滴滴,还直说:「回到北京就特别想念麵线,我认真的,以后我一定要研发烤鸭麵线,以后我无论到了哪里都可以吃到两种我爱吃的食物。」我笑,「你确定这吃起来不会像厨余吗?之前热音社某个团叫『巧克力麵线』我就觉得很噁心了。」「唉,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嘛!」他叹,「实验精神懂不懂啊?」我们就这样把这三年空缺的记忆给补齐了,他说,他在北京过得不错,牛人太多了,别说是第二名,没有被当就该偷笑了。这三年间的他好像就这么鲜活地出现在我眼前,他似是没变,似是变了,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只知道,他的眼神变温柔了。完食已是晚上七点半,我问:「你何时南下啊?」他提起背包,边翻找边回答:「我记得是八点,陈澄南帮我买的票。」他翻出一个信封,拆出来看,忽然就大叫:「陈澄南那个王八蛋!」我凑过去看,看到上面时间也咋舌,二月十一日早上八点的票,是要文胤崴住哪啊?「你们不是一起回来的吗?怎么不一起搭车啊?」我问。他扶额,面露倦容,「一下飞机他们全家人都来了,活像黑道片里的绑架桥段,一群黑衣人围着他,带他上轿车,直接把他载回新竹。我又跟他不顺路,听说妳要办签书会就坐机捷来台北找妳了。」我有些感动地望着他,没想到他刚下飞机就想到我,我的情商好像又退化成高中生,因为一点小事就牵动情绪。「哎呀!这下我今晚要怎么办啊?浪迹台北吗?」他抱头大叫。我望着他这样焦急的样子,不知怎地,忽然就说:「那你要来住我家吗?正好我妈不在家。」看着文胤崴的脸瞬间红了,我才发现自己说了很不得了的话。

第一章 街头霸王金成双((推荐资讯:爱上包养我的情妇,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一) 七年后…… 京城某条街上,车来人往,人声鼎沸,叫卖声一片。 一个身穿粗麻布窄袖短衫,下套类似大裤当小脚条纹裤,头套鱼网型露顶帽,乌黑的头髮高高的束起,从鱼网帽顶端搭拉下来,手拿一把摺扇的少年在街上有一着没一着的逛着。 想知道这人是谁吗? 哈哈,不用猜,当然是玉树临风,花见花谢,鸟见鸟栽的我金成双了。 想知道我在街上干什么吗?逛街?不对不对,我哪有那闲情逛街呐,我可是个大忙人呢。 直接告诉你吧,我在收保护费呢,呵呵。 金成双走到一个菜摊前,顺手拿起一根黄瓜,随便在身上擦了两下,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菜摊老闆,他是个猴瘦猴瘦的男子,没文化的人取了个没文化的名字,叫刘大魁,金成双感觉这挺滑稽的,瞧了他好几年了,也没见他魁梧起来,一直就跟只瘦母猪似的。 刘大魁见金成双来了,忙热情的招呼道:「哎哟,金老大,您来了,我这刚好有才进来的菜,新鲜着呢,要不要拿点回去?」 金成双狠咬了一口黄瓜嚼了两口道:「我说刘大魁,你让我拿你的菜还不如给和尚送木梳呢,听说你这个月的保护费还没交呢,我说你是不是觉得自个儿够魁梧了?」 刘大魁忙解释道:「不,不是,金老大,你看我一家老小还要吃饭呢,再说最近生意又不怎么好,要不您再给通融通融?」 金成双这人吧,一听那啥诉苦吧,同情心就氾滥,瞧着刘大魁瘦的跟老烟鬼似的,大手一挥说道:「哎,行了行了,你什么时候方便什么时候给吧。」 说完咬着黄瓜继续往前走,刘大魁还扯着脖子在后面说忙说谢,她也懒得去听了。 走到瓷器摊首,她蹲下身来拿起一支花瓶欣赏起来,这摊子的老闆是个脑满肠肥的中年人,看起来挺像个奸商的,但金成双和他打了一年的交道,才发现他原来是虚有其表,真的奸商也不至于沦落到在街上摆地摊。 他人好的没话说,金成双也没少去他家蹭饭吃,不过他的名字挺俗,叫梁满银,八成是他爹妈希望他金银满仓,一听就知道是穷苦人家出生的孩子。 梁满银见金成双来了,和善的笑着说道:「成双兄弟,看上那花瓶了?看上就拿回去吧,算我送你的。」 金成双笑了笑,放了花瓶说道:「你让我拿着这花瓶放我那破庙里,那还不等于鲜花插牛粪上?」 梁满银:「鲜花还不得靠粪养着才能开得更豔嘛,哎,成双兄弟,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了吧。」 金成双一听这话差点没吐血,哦,我居然忘了,在这京城混了七年了,除了我自己以外,其它人都认为我是个纯爷们儿。 就这时,金成双的一个小弟六子急匆匆的跑来,喘着气说道:「老……老大,不……不好了。」 金成双见他那神情就知道出事了,忙站志来揪着他衣服厉声问道:「你又给我闯什么祸了?」 六子忙摆手道:「不……不是我,是……是郑玉哥。」 金成双一听是郑玉,心头一愣,急问道:「玉怎么了?」 六子:「郑玉哥被胖子一伙人给打了。」 什么?他娘的,居然敢打我的铁哥们儿,摆明着把我当个屁嘛。 金成双放开六子愤怒的说道:「现在他们在什么地方?」 六子:「静城书院门口。」 金成双一听,火道:「六子,你去叫兄弟们叫来,他胖子算个屁啊,敢打老子的人,我看他活的不耐烦了。」 「好。」六子答着便跑去叫人了。 金成双急忙朝书院奔去。 说起这胖子,金成双七年前一到这就和他结了梁子了,她觉得自己七年前下脚轻了,那时就应该把他打得至少半身不遂,外加大小便失禁,省得他现在长大了出来祸害大众。 不一会儿后,两伙拖刀拿棍的人聚积在书院门口。 郑玉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还在一旁拉着金成双劝说道:「成双,算了吧,别和胖子一般见识了。」 金成双推开郑玉气愤道:「玉,你别拉我,胖子是油多了,浑身不舒服,想让我帮他抽抽油呢。」 金成双故意拉扯着大嗓门,还特意把「油」字拖得老长。 对面的胖子一脸不屑的看着金成双叫嚷道:「金成双,就你个娘娘腔还想和老子打,哼哼,要不这样,害怕的话你现在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然后再叫我三声爷爷,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说完,胖子那边的人开始叫嚣起来,看着那些个人笑得脸上的肉都快黏成一堆了。 六子这时刚想上前对骂,金成双一把拽回他。 然后毫不在乎的抠了抠鼻孔说道:「哟呵,我刚想到了用什么动物形容你,你怎就自个儿先哼哼上了呢。」 话一落,我这边的兄弟开始狂笑起来。 胖子气愤道:「是……是什么动物?」 金成双无奈的摇了摇头,心想这胖子还真蠢得没话说了,我都有点怀疑他是怎么坐上老大那把交椅的。 金成双笑着一甩手,『哗』的一声,煞有介事的打开她那把虚有其表的破摺扇说道:「告诉你吧,免得你费你那挤满猪油的脑子,就是那种一天到晚吃了睡睡了吃,没脑子,身材看上去就你那副样的动物,猪,哈哈……」 这时,连带对面的一些人都憋不住笑了。 胖子这才明白过来,挥起棒子吼道:「笑什么,还快给我上,金成双,老子让你上阎王殿里头笑去。」 哼谁怕谁啊,本来就是手下败将,老子今天就打得你分不清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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