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要出台 出轨老公不愿分我新房


近期,因为本人身体一直欠佳都不怎么关心时政,直到前天,我一个刚刚取证玩婚外情案子的当事人顾颖特着急给我电话“质问”我,我才特意从网上找出本月中旬正在征询意见的婚姻法解释三找出来看,仔细看后,才恍然大悟。

先说下顾颖委托我的这个案情,话说她以前是广州番禺某工厂的销售文员,在工作中认识了同时老乡且经常来他们厂办事的阿军,一来二往,两人就相恋了,后来,阿军劝说顾颖和他一起出来创业,她又毫不犹豫跟随男友前往广州创业,直至两人一个小小的贸易商行有了一点点起色,2006年8月才决定走入婚姻的殿堂。


结婚前一个月,阿军的父母为了不想让儿子儿媳再回老家,便出资在广州番禺丽江花园买了一套近五十万的三居室房子,说是以后可以帮着带孙子,但也约定,父母只出30%的首付十四万多,余款由他们小夫妻月供,而当时在房产证上写名字时,阿军父母也一定要求只能写儿子的,说(推荐资讯:换妻文章,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 是他们家买的,而善良、老实、本份的顾颖也没多想,她还天真的想,既然都结婚了,名字写谁的都不一样么?她还特别相信阿军一定会象恋爱那样一直爱自己的,“至少不会离婚吧”第一次咨询我时,顾颖就特别的自信。

新房买好后,夫妻二人便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确实比恋爱还甜蜜,一年后,儿子也顺理成章的呱呱落地,两人一起奋斗的小商行也变成了有上百人的大公司,小两口也终于由来打工的外来人员在广州安居乐业成了新都市人,从此后,顾颖也安心的变成了全职太太。


可就在顾颖安心做太太没两年,也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家庭、孩子、老公身上,尤其是她的公婆身体也不好,她除了要带好儿子还要照顾好公婆的身体!顾颖说其实她为这个家的付出不比老公少,当初老公一无所有时她拿出自己打工的全部积蓄约5万元给其做生意,买新房时,她又找娘家要了2万一起装修,娘家也买了不少家私如电视、沙发送给他们小夫妻。

哪知2008年五一后,一条“我是你老公的新女友,我们现在很相爱,你这个乡下妹就识趣让位吧”的短信打碎了她所有对幸福的憧憬,当晚,顾颖不顾公婆的劝阻也不管孩子的哭闹,和阿军大闹一场,在顾颖的撕心裂肺的喊闹中,阿军终于承认自己早在一年前就和公司的前台妹妹小花好上了,现如今是小花硬逼着阿军要娶她,而阿军不想放下家庭和孩子,小花逼急了就主动挑起了“逼宫”大战了。


顾颖说她的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自从知道老公背叛了自己,她不敢相信那个在曾经深爱自己靠跑业务挣钱的小伙子阿军会来变成“陈世美”,于是,两人的小家便一直战火不断,有一次顾颖将阿军的脸抓破,那个第三者小花竟然还敢跑到他们的家里来大闹一场,说什么顾颖这个乡下妹根本就配不上阿军,要她早点识相放手,他们“夫妻”可能还能给她多分点财产,再闹下去就没有顾颖好果子吃等等。而对于小三大闹这件事,阿军竟然以和朋友喝醉了几天不回家。


心灰意冷的顾颖不得已找到了我,向我求助,希望我能帮她取证挽回婚姻。我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着手调查,由于阿军和小花的婚外情已经毫无顾忌,我们不用一个月就取到了两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当我把这些证据给到顾颖时,原来还想挽回婚姻的她彻底的死心,坚决要求离婚,而阿军也是铁了心要离开不怎么漂亮、文化程度也不高的顾颖。无奈中,我教顾颖和阿军谈离婚条件。

十月国庆节后,我陪顾颖和阿军见了面,先是试图劝说阿军回家好好过日子,而阿军一句“开工就没有回头剑”的话也让顾颖要强的表示出离婚的决意。我记得当时阿军都答应好好的,他们的新房归顾颖所有但月供得由她自己支付,儿子也归顾颖抚养,他每月还支付一千元的抚养费,当然,阿军也把家中70%存款都愿意给顾颖,说是自己从心里上来说对不起顾颖。


事后,顾颖对阿军的这些条件还表示满意,我也以为这个案子的结局也应该是我调解的算比较成功了,哪知前天顾颖的一个电话由让我的心悬了起来。


她在电话里哭着说:“郑老师,是不是有一个新婚姻法要出来了,那个新婚姻法是不是规定婚姻的房子写谁的名字就归谁呢,我老公原来和我们都说好的离婚条件,现在又反悔了,说什么根据新婚姻法,那个房子不能给,还说要等这个新婚姻法出来再谈离婚呢”,她的这两个是不是当时就让我蒙了,我先劝她不要着急,还说要先了解一下这个新婚姻法再说。

接完顾颖的电话,我就赶紧在网上搜出了她所说的“新婚姻法”,原来是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开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我细细一看,还真有对“房产分割”的规定:如《解释三》第8条规定:“婚后一方(推荐阅读:公交车上的性故事,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推荐资讯:东方歌舞团事件,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 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第11条规定:“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等等。


看完这两条有关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关房子的规定,我也确实为顾颖担心起来, 这新司法解释中,婚前一方购房拟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都不会改变。除夫妻双方婚前互相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外,由一方父母购置的房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解释三》等于当事人将赠与财产归属直接明确属于自己子女。


还有,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婚房多为男方或男方的父母出资,每对新婚夫妇都是抱着相伴一生的想法才结婚的,可是如果发生婚变,《婚姻法》新解释中对房产归属的规定,显然对女方很不利。这不也只能让已婚妇女更担心么。


我真希望这“新婚姻法”的制定者应该多考虑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别再让那些本是处于弱势的妻子再因为这新“紧箍咒”而在自己的老公出轨后玩转于手掌心,从而更加的吃亏!而对于顾颖的担心,我也确实有点束手无策了,但愿她在遭遇了老公的出轨伤害后,别在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受到侵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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