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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遇见过这样一个少年,在你寂寞的旅途中安静的诉说他的一切,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表情,暴晒着那些在人生的行程中足以让人疼痛一辈子的伤口。”  遇见安卓,是2006年6月,那时,我十七岁。刚从高考的那座独木桥上挤过。高考完毕,我没有估分没来得及填报志愿便从家离开,去一座城市做暑期工。我讨厌高考过后分数出来之前那种惶惶的日子。高考前一个月我突然开始严重的牙龈出血,嘴里每天布满诡异的血腥,像一头刚吃完猎物意犹未尽的狮子。高考时灵台一片清明,仿佛开悟的老僧。我知道自己已从荆棘丛中爬过。虽然遍体鳞伤却坚持了下来。我受够了那种让人惶恐的日子,所以就迫不及待的离开。  我相信,人于人之间的遇见,是由命运安排,在一些机缘巧合之下发生的。若非如此,我如何能在那次行程中遇见少年安卓?  那天是六月九号,我坐上长途汽车,准备去那座城市做找好了的暑期工。上车以后,我在最后一排靠窗的那个座位上坐下,开始了无聊的发车等待。我低下头打了一会儿盹。车的引擎发动,我清醒过来,一抬头,看见前面座位上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少年(推荐阅读:性情感故事,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我只能看到他纠结糟乱五颜六色的头发,还有那件无领T恤衫遮挡不住裸露着的白皙的脖子,脖子里栓了一条黑色丝线。  我已见过太多这种湮没于声色中的年轻男子。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好奇。我拿出安妮的文集来看,里面是我喜欢的文字,描写着我不喜欢的结局。喜欢的文字让我感到愉悦,不喜欢的结局让我感到心疼。我看《暖暖》,看《空城》,看《七月和安生》。  “如果说命运对待安生不公平的话,我想,对待七月更不公平。安生从小没有了一切,但她得到了一个人真挚的爱。而七月,看似幸福的拥有一切,却丢掉了深爱男人的心。爱的得到与失去,是衡量一个女人幸福与否的唯一砝码。”  我在《七月与安生》的空白处,写下了如是的词句。少年安卓就是在这个时候回过头来同我说话的。至今我仍能忆起他干净凛冽的声音,在噪杂的车厢里,十分清晰的传入我的耳朵。他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看书的样子很美?”和少年安卓对视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有细碎明亮的光迸出。我微笑着对他的赞誉说谢谢。他自作主张的与我旁边的那个中年女子换了座位,坐到我身边。我看清楚了他的装束:脖子里黑色丝线挂着一块牦牛骨,上面刻着藏传佛教的六字箴言;左耳上一黑一白两颗耳钉;右手一串木质佛珠;右肩上背着一只浅绿色小挎包;五官出奇的精致。装扮并不俗气,但他的头发实在让人对其丧失好感。  他看见我手中安妮的书,有点吃惊的说道:你也看安妮?听他这样一说,我倒来了兴致,他的口气,好象是他自己也很喜欢安妮。他接着又说,我最喜欢她的《彼岸花》。南生和和平的爱情故事。你呢?我告诉他我喜欢《七月和安生》。他哦了一声,把书从我手中抽走,翻到《七月和安生》。他的目光落在我写的那一小段文字上。“爱情的得到与失去,是衡量一个女人幸福与否的唯一砝码。”他轻声把这句话念了出来,之后便微笑起来。我有点生气,问道,难道我写的这句话就如此的可笑吗?他连忙摇头说不是,写的挺好的。可是你把爱情看作生命的全部,天真了些。  我并不熟悉与第一眼见面的陌生人交谈的技巧,他的这句话让我不知道怎样再将谈话继续下去。于是便沉默了。他在他的挎包里掏出一只笔,在扉页上写字。对于他这样装束的人能随身带笔我感到非常吃惊。他那只钢笔在纸上划出沙沙的声响,而他写字时的神情专注,眉头时而微皱,想是在措辞遣句。  书再次递到我手上的时候我的吃惊变成了惊艳:他写的一手如此好字!  “佛说,人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生老病死,顺其自然。人生既苦,何必怨憎?万事不求,不得不惊。唯爱,不可放,不可释,不愿别,不想离。若可以,此生守护爱人,永不相离。就算死后永堕轮回,遭受业报,亦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这样的邂逅会带给我们那种浪漫的爱情故事,所以他把这段话以及他的名字安卓写在我书的扉页上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大的悸动。十七岁,虽然是一个对爱情比较敏感的年龄,但我明白,象他这样的男孩子,不是我所想找寻的理想的恋爱对象。他们这类人,象是盛开在春天的月季,虽然美丽浪漫,身上的刺却会给人不期然的疼痛。作为回应,我把自己的名字,易落颜,写在了安卓两个字的下面。安卓十分的健谈,从佛教谈到爱情,从爱情谈到人生,从人生谈到政治。措辞犀利却往往一矢中的。我不由对他刮目相看,进而对他的学习感到好奇。他告诉我,他今年18岁,15岁那年高一没上完便自动退学。我讶异于他的谈吐及见识,绝非一个高一男生可以达到。我问他为什么不继续上学,父母就没有阻止你退学吗?他笑了起来,脸上有不屑却自信的小纹路,他们啊,离婚十年了。  我并没有料到他会以这样无所谓的语气说起他的一切。他是如此的天真,不知设防。他父母离异十年,他退学后一直一个人在各个城市间游荡,他所能做的工作仅仅是在酒吧里当侍应生。甚至,他吸毒,他是个同性恋者,都是从他自己口中娓娓说给我听的。  我心里叹息一声,像安卓这样漂亮的男生,是个GAY的话,对广大女同胞是一个不小的损失。要知道,我们只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而已。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问他。  因为我觉得喜欢安妮的人都是被世界遗弃的孩子,他们能彼此理解,能彼此安慰。我再次抬头看他与他对视,他眼睛里的光芒异常明亮,精致的五官漾着自信的微笑。  他们这种在灵魂中漂泊的人是如此的自信。让人羡慕。而我,还在中国这可恶的教育制度中做着妥协和挣扎。  “如果有一天,有个男孩为了你停留在陌生的一处,你会爱上他吗?我不相信我会爱上他,因为他是这么与众不同。我不相信我会爱上他,就像我不相信这座北方城市的郊区竟长着青翠的水稻一样。可水稻还是长在了这里。而我,还是爱上了他。”  汽车快要到达,我看到这个城市郊区漂亮的稻田,刚刚插过秧,向外看的时候眼里落满水绿色。我目不转睛的盯着窗外,像一只饥饿的燕雏一样伸长了脑袋。他问我来这城市干吗,我说是做暑期工。他哦了一声,然后说道,本来我只是在这里转火车去更北方的一座城市的,既然这样,我就留下来吧。  我不清楚安卓所说的既然这样是一个什么样的理由,反正他是做决定留在这里了。在那一瞬间我甚至自做多情的以为他是为了我才留下的。可是我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者,并不会为了我这么一个女孩子留下来。他也并不会为了任何人在一处停留。我对他的行程却有莫大的兴趣,就问他为什么会到我们那个小县城去,他说他在一本旅游杂志上面看到一篇关于我们那里一座清代会馆建筑的宣传,说里面的石雕和木雕很精致,于是就去看看。我是知道那座建筑的,是清代山陕两地商人建起的一座大会馆。小时候经常会在初一或十五不收门票的日子去里面玩,至于什么石雕木雕,从来不曾注意。汽车到站的时候,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来接我。我与安卓道别,留下彼此的QQ和手机号码。亲戚问我那男孩是谁,我说是在车上遇见的,他就开始大惊小怪的说现在坏人很多,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之类的。我点头称是,心里暗笑。安卓。吸毒。同性恋。在平常人眼里他的确不是一个好人。但他相信,我也相信,我们能彼此理解,彼此安慰。  我是一个有很强地域归属感的人,然而在这陌生的异乡,我却没有感到孤独,因为我总能想到安卓微笑的脸。分别的时候忘记问他他什么时候会离开。他是一个流浪者,并不会在这里停留太久。我同很多女孩一起,挤在狭小的厂房里缝制玩具,晚上睡在同学校一般模样的宿舍。我相信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融入繁世又脱离繁世,心远地偏,不需要去想太多的ENGLISH WORD和马列毛邓数列排列组合。  梦里开始出现安卓的脸。梦到他之后都会悚然惊醒。爱上他了?我问自己。如果我爱上他,将会是我百世修来的劫难。  六月的北方炎热干燥。宿舍并没有任何降温措施。热的不可思议,所有人都无法入睡。我睡在窗边,深夜有一丝凉风吹入。有人开始觊觎我床铺的位置。终于有一天,我在我的席子上发现了一张揉皱了的纸,里面包了一只硕大的毛毛虫。纸上写着几个大字:速速搬离此床!  我当着所有女孩儿的面用手捏死了那只毛毛虫。有青绿色的汁液从它的身体里迸出。若干天后它会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然而,现在却成了两个女孩子间争夺床位的牺牲品。  毛毛虫的身体被我捏破的那一刹,所有的女孩儿都发出了尖叫。恐惧的尖叫。我知道,这场争夺战。我已经赢了。  第二天我从那张床位上搬走。我不愿让想睡那里的女孩儿失望。那个床铺于他可能是个吸引,于我则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欢东西的权利。无可非议。放弃一件自己不在意的东西,去成全另一个人的愿望,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搬走了。然而那只毛毛虫必须死在我手里,因为我并不懦弱,高中时期所形成的隐忍与逆来顺受,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存在。  似乎在这短短的数天里,我已经后完成了对成论灵魂的救赎。  “他说,带我离开。请带我回家。我相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爱上了我,但仅仅只是一瞬。他爱的,是我带给他的慰籍和安全感。”  那些绒毛玩具在我们的手里做最后的加工。做累的时候我会把把头埋在那松软的绒毛之中,它们让我温暖。而它们都不属于我,他们属于未只的人或许会珍爱或许会遗忘它们的人。如安卓,属于流浪或和我一样属于某个男人。某个男人。哼。我冷笑出声。可笑。随着工作任务的日渐繁重,许多女孩子都开始受不了而逃离。坚持下来的这些每天都处在极度困乏之中。一天作十二个小时,晚上回宿舍躺倒就睡,已经顾不得炎热,疲累使他们丧失了对外界的感知,  偶尔在午夜仍会醒来,天空一片晴朗,看的见织女牛郎在夜幕中熠熠闪光。仍会想念安卓。每次都逼自己快些入睡,因为明天还要面对繁重的工作。这才是个开始,我告诉自己,你必须坚持住。  我以为我会一直在这个小工厂里做下去,直到暑假结束。可是那天,突然收到安卓的短信,他说,带我离开。又说,我在郊外的普渡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象游戏里的神兽被主人召唤了一样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他身边。看到他,是在普渡寺的门前。仍然是我遇见他时的那一身装束。他对着我微笑,露出他好看的牙齿。  走到他身边,我看到他发迹有一小片血污。他告诉我,他去一家酒吧找工作,为了一点海洛因,身上的钱被老板骗光。而且,他现在不能回他租的房子那里,因为那些人并不放过他。我看着他,问,那你想怎么办?+  带我离开。他与我对视,请带我回家。我讨厌一个人漂泊。我想让你陪我一起回去,回到我长大的那座城市去。  我可以给你钱,你一个人回去。我说。我还要工作,工作完了还要回去上大学。钱?他冷笑了一声。我去陪一个对男生感兴趣的男人睡一觉,就足够我回家用了,何必让你来?我只是不愿意再像个游魂一样飘来飘去。你只用陪我回到那里。那里我熟悉,暑假我可以养你。旅途中的孤独是可耻的煎熬。  他的要求不可思议。我从来没有像他这样漂泊过,并不能十分体会他心中的感觉。我想我不能不答应。因为他同安妮笔下很多人物一样,游走于被遗弃绝望的边缘。他说,我们能彼此理解,彼此温暖。我以书中的思想来揣测他的心理,没有理由不答应。  我很喜欢普渡寺住持手上那串佛珠。他说。我想用它换掉我手上这串。几天前我来那一次,不论我怎么说,甚至掏钱买,他都不给。你有没有办法帮我弄来?他再次提出无理的要求。  普渡寺的住持是一位七十多岁慈眉善目的老僧。寺里的香火并不旺盛,只有零星的几个善男信女。玻璃制的功德箱里只有很少的一些面值不大的纸币和硬币。住持就站在功德箱前,对来上供的人施礼感谢。我掏出一张十块的纸币,投进去,在佛祖面前跪了下去。那老僧合什吟道:阿弥陀佛,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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