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同居”是否有伤大雅?

最近广州的“网络同居”、“虚拟婚姻”,北京的“养男人俱乐部”,这一南一北的网络反传统的新鲜事被炒的沸沸扬扬,为此还引发了不少的争议!众多媒体对于网络同居,虚拟婚姻、网络养男人的出现感到恐惧,认为网络婚姻是对现实伦理的挑战,是伤风败俗的行径,不能容忍,网络同居更是罪大恶极,同居本身就不合法,怎能大肆在网络上宣传;而养男人则更加离( 推荐阅读:英语人生格言,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谱,是宣扬女权主义,侮辱了男性的尊严,总之是精神污染!其实,不论是网络同居、虚拟婚姻还是养男人俱乐部都只是在进行某种概念的包装,变相吸引网民!

  网络同居的实质是一个广告的噱头,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推出了“网络同居”的系列广告,其目的是推进自己公司的二手房地产租售信息的发布,而“网络同居”的广告词则是代替人发布寻友合租广告,征寻同居对象,同时这项服务是收费性质的,如果你想刊登一条寻求“同居”伙伴的广告,你需要向网络公司交纳180元的广告费,而“网络同居”的真正意义说白了,不过是找个人与你合租房子!那些漂流在各大城市寻梦的人们,有几个没有想过与人合居,而如果能与一个正直的异性同居,当然会有很多好处。力气活儿不必求人,而周末的时候还有可能改善改善伙食,何乐而不为呢?

  目前,就算是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婚前同居本身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接受,据《深圳周刊》报道,最近一家网站做的关于同居的调查中,参加者共计10538人,其中4675的人认为同居对婚姻有益,非常赞同;4670的人认为可以理解但不接受;只有656人认为有害无益,坚决反对。无疑同居已经形成了对传统婚姻制度的冲击和挑战。真正意义上的同居尚且如此,更何况仅仅是“合住”呢!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异性合租正在成为一种新现象。一份对近4000名白领的问卷结果显示。95%的白领喜欢与人合租。其中超过85%的受访者表示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与异性合租。

  近期“网络同居时代”广告中有一位26岁的男性在寻友合租广告中称寻求一位?较长的合租伙伴女性,要求有事业心,上进心,房租承受能力为400至500元/月。了解他这样做的想法:他说一个人住太无聊、太闷,两个大男人同住,会把屋子弄得臭烘烘的。而从网民对这则广告的反响上看,广告刚刚刊登了半天,便已有十多个人与他联系,可见人们对于合住的概念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新同居时代的同居,是年轻人为节省开支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因此实在无需大惊小怪!

  至于说到“虚拟婚姻”,其实质则更加简单,不过是一个让网民能在此发喜贴举办婚礼,挣钱买房子、种花饲养宠物的虚拟部落。网民在这一部落中通过网络的交互性不断地交流,可以说是一个简单而又简单的网络社区形式,但是一旦被冠以了“虚拟婚姻”的牌子,竟然引来如此之多的关注,恐怕是他的设计者都没有想到的。

  “养男人俱乐部”也被归入伤风败俗之列则更加无辜,因为这个游戏是一家知名女性网站推出的,说起游戏策划的初衷是为了给女性一些特殊的支持,让女性在虚拟的世界中体会到一些主宰男性的乐趣,而男性则可以通过游戏中的角色互换缓解一些生活上的压力。舆论对于该游戏的批评,并没有降低网民对该游戏的热情,目前参加该游戏的网民已经有几万人。

  虚拟的“火”不好玩!

  尽管网络同居、虚拟婚姻和“养男人俱乐部”的出发点都是善意的,但是虚拟世界的恋情对于现实生活的影响已经渐露峥嵘。

  上海的程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妻子离开了家,慌忙之中向妻子的女友请教,才知道妻子已经从上海来到了北京,在其网友“Mr.SEX”购置的新居中即将开始新的生活,并且提出要与程先生离婚,这恐怕是一桩最为荒诞的离婚案,程先生不但没有见过自己的情敌,就连他是个何许人也不清楚!上海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但是由于程先生无法提供自己妻子的去向,法院也无法找到程先生的妻子,究竟案件如何了解还得等待。?

  “养男人俱乐部”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故事,网民小A作为男宝宝认识了作为女主人的小B?他们在游戏中不断交流,渐渐感到对方非常了解自己,他们从开始抱着玩玩的心态逐渐转为依恋对方,甚至每天都要在网上碰面,但是小B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他们也还算理智,在感情发展到无法控制之前,相互提醒结束了这种关系,但是不论是小A还是小B都感到了一种割舍的痛苦!

  可见虚拟的“火”也不好玩,一旦把持不住,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小A和小B没能悬崖勒马,小B的家庭也就有可能面临破裂的危险。

  罪在谁:网络还是网民?

  其实,不论是网络同居,虚拟婚姻,还(推荐阅读:我和嫂子的性生活,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是伊丽人网站推出的主题社区游戏——“养男人俱乐部”其实质都是一样的,不过是虚拟网络吸引观众的小把戏,在网上同居、结婚生子,或者是领养男宝宝,都是一种虚拟的行为,参与的双方从未见过面,甚至也没有听过对方的声音,面对的只是一个个字符,就算动了真情,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他(或她)写来的“爱的告白”和他(或她)表现出的个性。爱上了一堆字符能算是爱情吗?更何况这堆字符所表露的也未必是真实的。也许现实中他脾气暴躁,爱发火,但是网络中他却可以像谦谦君子般照顾“妻子”;也许现实中她非常懒散,连蛋炒饭都不会做,但是网络中她却可以是一个最辛劳贤惠的“妻子”。网络中,人的个性可以由自己任意安排,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

  然而,不论怎样,如果说网络同居、结婚等现象对现实婚姻、情感生活的影响和危害要归罪于网络,我是无法认同的。因为网络不过是一个载体,提供了一个交流的空间,就像是一个人的妻子因为在一家浪漫的咖啡厅中认识并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背叛了自己的丈夫,而我们却要求这家咖啡厅来承担这个女子变心的责任,这似乎不合情理,而网络也不过就是这样的一家咖啡厅罢了。如果“轻舞飞扬”没有答应与“痞子蔡”见面约会,而只是一直保持在网络上的联系,那么如何演绎这样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第一次亲密接触》也就不会有如此的轰动效应了,谁愿意看一本BBS大全或者是聊天实录呢?仔细读一读这本最为著名的网络爱情小说,你会发现网络小说中表现网络的部分在小说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而相反真正感动你的恰恰是从“轻舞飞扬”见到了“痞子蔡”的那一刻开始。网络不过是“轻舞飞扬”邂逅“痞子蔡”的借口罢了,如果没有网络你让“痞子蔡”怎样将这样的一个并不太新鲜的故事讲的如此精彩,而且是在琼瑶阿姨、席娟姐姐等等言情小说作家已经杜撰了那么多爱情故事之后的今天。我相信“痞子蔡”这会儿正暗自庆幸网络的诞生给了他一个一举成名的机会呢!

  同样道理,如果程先生的妻子能把握好网络与现实的关系和距离,只在网络上与“Mr.SEX”先生玩一玩双宿双栖的游戏,而不是抛弃了生活中的丈夫从上海来到北京,恐怕程先生也不会因这种游戏的网恋而与妻子离婚。

  究竟是网络引诱了网民,铸成大错?还是网民没有能够把握网络与现实的关系,自食恶果?最终还要靠网民自己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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