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想找男人的女人
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寝室我1984年出生的妹子,至今将近30岁了。关于爱情,我有着非常刻骨铭心的经历。13年前,我来到这个城市,在岁月的洗礼中,在艰苦的经历中,一点点地成长起来。从一个单纯的女孩蜕变成职场熟女,一路走来很不容易。
现在,我面临着要离开这个城市,最近看过《致青春》的电影,内心深有感触,谨以此文赠予过去。那些年,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爱过我的人和我爱过的人。
有木有人愿意看一个80后女性的情感经历和成长过程,一个曾经单纯无知的少女如何蜕变成今天的职场熟女?我想此文对于比我小的妹妹是一个引导和启示,而对于同龄人则会感同身受。
30岁是一个和青春告别的年龄。
忆青春,最刻骨铭心的莫过于爱情。
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一个“爱”字,要么是爱你的人,要么是你爱的人。
青春年代的爱情很纯洁,爱得很真,爱得很纯,爱得很傻,爱得很伤。
青春岁月,幸福过、悲伤过,欢笑过、痛哭过,成功过、失败过,坚持过、放弃过,爱过、恨过,疯过、傻过。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爱情的份量越来越轻,爱之深情之重,只存放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爱情之苦在于选择,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在爱情与房子之间,在爱情与利益之间,在爱情与事业之间,在爱情与友情之间,在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之间,甚至在自己和爱情之间。
哪些人耐得住寂寞,经得起离别?
哪些人能经得起考验,哪些人能为爱情坚守到最后?
我第一次听到男孩说喜欢我是六年级,那一年我只有13岁,才刚刚脱离童真,迈进青春的门槛。小时候,我的家教非常严,父母从来不允许我和男生有过多接触,就算坐同一张桌子,也要在桌子中间划一条线,而且小心翼翼地不碰到彼此。
虽然六年级的时候,已经是同班同学6年,但是因为传统的男女授受不亲思想,加上自小性格较为内向,我从来不敢和男生多说几句话。我在班上年龄或个子都算比较小的,所以从入学以来就一直坐在前面的座位,反正不会在第三排之后。
可能和坐前面的男生还有点熟悉,对于坐后面的高个子男生就真的很陌生。六年同学,最多就知道个名字,知道有这么个人。如果是成绩很好的男生,可能还多一点接触,毕竟优秀男生总是很受欢迎,而且我也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成绩好的学生通常都和成绩好的学生堆在一起。
六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这是面临小学毕业升初中的阶段,学习也显得很繁忙,我总是担心考不上重点中学,家里给的压力也非常大。有一次,我课余时间出去散步回来,发现课桌上多了一本语文书,很明显这本书并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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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翻了一下,发现里面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慕云,我喜欢你。看完这句话,我的脸唰地红了,心里像揣了一个兔子扑通扑通地跳,可是后面没有署名,并不知道是谁写的。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我朝教室四周望去,看见坐在后排几个男生正望着我坏笑,有一个平时就很捣蛋的男生突然冲着我大叫:“慕云,孔平辉说他很喜欢你耶!”
此话一出,引起全班同学一片哗然,而孔平辉则把头埋到书桌底去了。不知道他是羞于面对我,还是害怕面对那么多人的起哄。起哄一直维持到老师来到教室才停止,接下来的一节课,我的心都跳个不停,但是这种心跳的感觉不是因为心动,而是因为害怕。毕竟在那个时候,13岁的年纪真的还太小了,根本还不懂什么是喜欢。
从那以后,我每次进教室都不敢往后面看,总是低着头走到座位上,像个做了坏事的孩子一样。孔平辉倒是自从上次羞一次,此后明目张胆起来,每次都毫不顾忌地看着我,这让我很不好意思。
尽管如此,孔平辉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或许是因为自卑。因为当时的我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而孔平辉是个成绩很一般,考试在合格边缘的那种。
通常成绩差的男生在成绩好女生面前都会自卑的,虽然表白了一次,但是此后也不敢再有行动。也许孔平辉也知道我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并不想打扰我的学习,又或许孔平辉见我对他的表白无动于衷,不好意思做什么。我确实也是对他不来电,或者说我根本还不懂来电,所以对于孔平辉的感情无所谓,丝毫不影响我的学习。
那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一定要考上重点中学。后来,我终于考上重点中学了。全班只有几个学生考上那所重点中学,有些家境稍好的就交赞助费上了。
多数人都去了二三流的初级中学,孔平辉也去了一个普通的初级中学。我以为和孔平辉就此别过了,应该没有什么机会见面了。谁知我就读的中学和孔平辉所在的中学有一段共同的路,我虽然寄宿,但每周都回两次家,一般是周二和周四晚上回家一次。
其实学校离家也不远,骑自行车只需要15分钟,只不过路上有点危险,因为要途经一片密密麻麻的树林,而且跑来跑去也很浪费时间,不利于学习。一开始,我偶尔在上学路上会遇上孔平辉,他通常和两三个男生一起。
孔平辉第一次偶遇我,他也很愕然,不过大家都没有打招呼,我总是当没看见一样扭头,然后加快车速,想把他甩得很远很远,直到看不见。事实上,我不可能快得过他,只有到分叉路才有可能摆脱他的尾随。后来,孔平辉似乎知道我回家的规律,几乎每次回家都会遇上他。
我曾经一直以为是偶然,因为孔平辉的家离所在中学较近,好像是不住宿的,所以每天都会回家。但是,也不用那么巧同一个时间出现在路口!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直到有一次,我为了避开孔平辉,故意晚一点才去学校,可还是远远地就看见他,还有和他一起的男生。
他们平时都是在路口等着,我原来以为他们是在等齐人才一起走的。可这次等我走近时,孔平辉并没有发现慕云已经来了,最先看见慕云的是孔平辉旁边的男生,男生轻轻地推了孔平辉一下,说:“她来了。”
等我经过后,他们就跟上来了,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有人说被爱是幸福的,可那时候慕云只觉得是一种负担,因为我并不喜欢孔平辉,这种爱很沉重。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走那条路,而是抄了一条要走30分钟才到学校的路,不过那条路有同学一起做伴,我并不孤单。即使路程远一点,我也不想一直被孔平辉跟着。
此去经年,我没有再遇见孔平辉,再也没有他的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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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哥哥一起入学,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父亲表示只能支持一个人上大学。虽然我的成绩很好,但是父亲还是想支持哥哥上大学,我只好放弃大学梦,报考了中专。
我按家人的意思,报考了深圳的卫生学校护理专业,并顺利被录取。
2000年9月,我从家乡来到深圳读书。在此之前,我对深圳真的是很陌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个城市生活了13年。我一个人拖着行李走进校园,很多师兄师姐来迎接新生。
我说了专业后,一个师姐帮我找到了所在班级和宿舍,然后带着我上到8楼的宿舍。学校的宿舍楼是新做好的,床铺什么都是新的,很干净很舒适。我是第一个进入这个宿舍的人,找到自己的床位就搞卫生,然后整理好行李。后来其它同宿舍的同学陆续来到,基本上都是有家长陪着来的,有些甚至是全家大小都来了。只有我一个人自己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很独立很勇敢的女孩,这也许和我的成长经历有关。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虽然深圳是个地级市,但是真的不繁华。当然经过13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改变了很多。我第一次来到深圳,就特别的不喜欢,而且因为是工业城市,空气质量不好,水质也不好,很多皮肤白净的女孩来到这里,没多久就变黑了,还满脸疯长青春痘。
我在家乡时,皮肤都挺好的,可是来到深圳就不好了。我总是想逃离这个城市,每到寒暑假就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像逃难一样离开这个鬼地方。一开始真的没想过,毕业后要一直留下来工作生活,而且一晃就是十年。留下来以后,也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可是每一个没想到,最后都成为现实。该留下时留下了,该离开时也离开了。
开学以后,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们从陌生到熟悉,满怀对新学校的好奇感和新鲜感,从早到晚聊个不停。还来不及投入学习中,学生会的来了,文学社的也来了。他们都是高一两级的师兄师姐,来到新年级招聘新成员了。
其实我中学时也是个广播站播音员兼通讯员,对学生会的宣传部还是蛮有兴趣的,可是因为应聘时胆子小,表现得不够好,被淘汰了。后来知道能加入学生会的基本都是各个班级的班长,有点分配制度,也说不上什么实力了。
不过这学校的广播站真是形如虚设,就是专门播体操的,根本展示不了实力,还要一大早起床去开机,我庆幸没有选上。
因为我自小对文学比较有兴趣,于是加入了文学社。当时文学社的社干并不多,一个社长,一个主编,两个编辑,后来我和另一个同学被吸纳为理事。
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到底理事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是社干中职位最低的,因为在报纸上的排名总是在最后面的。主编是一个不同专业的师姐,看起来比较亲和,我偷偷地问主编,到底理事是干什么的?
她告诉我,主要是负责一些文学社与文学社之间的沟通交流,有什么活动就去参加,有点像外交部那样,不过每期校园报出版都要参与编辑工作的。原来一个学校的文学社还有外交的,当时听起来有点懵懂,只是被主编带着做什么就做什么,还好几次跟着主编去参加其它学校文学社的社庆等活动。
其实我当时性格较为内向,并不喜欢这种外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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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文学社不久,就要准备出一期《校园报》了。社长召集了各个班级的社员开会,主要就是为了让大家踊跃投稿的,顺利完成《校园报》组稿工作的。话说投稿还真不少,可惜质量好的不多,只能择优录用。由于平时大家都要上课,只能利用周末时间来进行排版和编辑工作。
反正周末也没什么事,有点事做也好打发时间。我周末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文学社的办公室,大家都已经在那里了。虽然之前知道文学社有两个编辑,但是一直没有见过,和我接触的都是主编或社长。
这次排版编辑工作的需要,大家都集中到一起了,第一次见到另外两个编辑,原来是两个师兄,一个九八级的王明朗,一个九九级的徐志勋。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1.
王明朗和徐志勋是同乡,二人性格完全不同。王明朗是个很外向的男生,说话风趣幽默,徐志勋则有点深沉,偶尔说一句话出来也令人大跌眼镜。王明朗的个子不高,徐志勋身材较为高大,但是我对他们二人就是有种不太喜欢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的感觉不好,基本上以后也很难产生好感。不过都是师兄,又是文学社里的长辈,尊敬还是要尊敬的。虽然我对文学有兴趣,但是我对会写文章的男生并没有兴趣,总觉得才子多自负。
我讨厌王明朗和徐志勋总是在我面前舞墨弄笔的,而且按我当时的标准,并没觉他们的作品有多优秀,顶多是比我早一点入社罢了。
虽然我不太喜欢王明朗和徐志勋,但是也不用整天对着,只不过文学社有活动或要工作时才会见面。偶尔在饭堂遇上一两回,只是轻轻点点头。我没想过和他们两个会有什么事发生,不过很多时候你真的意想不到,正如预测不了未来一样。
在学校里的生活还挺单调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只有周末才能出校门。学校位于市区比较偏的地方,连市区也少进去逛街,以至我在深圳呆了三年,还是觉得很陌生。
当时同学们都很流行交笔友,电台有个专门听歌交友的节目。有一次听电台时,我心血来潮就写了一封点歌信寄到电台,顺便借机会广交良友。我的点歌交友信很快在电台播出,陆续收到一些异性写信来交笔友,通常同性不吸引,还真的没收到一封是女孩寄来的。
我从信件中挑选出两个,太多怕应付不来。一个是在校的学生小皮,比我大三岁,另一个是已参加工作的卫昔,比我大5岁。之所以选择在校学生是考虑有共同语言,选择社会青年是因为我想通过他了解一下还没有接触过的社会,对社会充满幻想和期待。
书来信去,转眼间就过去了一个学期,我和两个笔友互相之间的了解都在加深,此时他们都提出了见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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