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老去

那么多人追她,他能“脱颖而出”,只因为他的一条短信:“和我好吧,一辈子,不分离!”骄傲的心瞬间濡湿,她不再犹豫。他并不是个很出色的男人,但这句话让她的心稳稳的,不再飘摇,像种子落入沃土,有了依托。铁了心和他过日子,爱情也褪去青涩,从出租屋过起,直到有了大房子,有了儿子,有了车子,虽然苦过,但她无悔,一次接一次的拥有,厚重着爱情。苦日子熬出头,好日子便显得波澜不惊,倒正是她向往的宁静,何况,这个深爱她的男人,还总有让她感动——那日,她买了新衣,在镜前,问他好看不,他笑盈盈说:“当然好看,可我更期待你老了的样子,盼望你早一天变老!”她惊讶得张大嘴巴:“为什么?”他说:“你总这么年轻漂亮,我怕你哪天会飞了。如果你老了,头发白了,牙掉光了,我就不会担心了。”她明白他的意思,在这方面,他不是个自信的男人。其实那是爱得深切的缘故。于是她说:“我却怕真的老了,你会嫌弃我呢!”他说,爱情不会总是娇嫩如花,迟早要长成两棵斑驳的树,根脉相连,枝叶相牵,就像一个81岁的老头儿,和一个80岁的老太太,相扶相挽,在夕阳下散步,那该有多美啊!人老了也被他说得这么美,她满心欢喜,嘴上却嗔怪:“我才不想老呢,又丑又难看。”却没想到,人有时即使想变老,也会成为一种奢侈。那个春天,她洗澡时发现身体异样,去医院检查,确诊得了女人常见的那种癌。这一年她32岁,正是一个女人最有韵味的年龄。看了诊断书他也傻了。他断言,这绝对是误诊,就把什么都放下,带她到北京、天津的大医院再作检查。每次,都是同一个结果……不得不接受现实。既然是真的,脆弱不是他的选择。不然,她依靠谁?接下来是手术、化疗。关于这种癌,他懂得了许多,他安慰她,虽然叫癌,却有很高的治愈率,可以达到80%,甚至高达90%,很多人手术后都康复了。她苦笑着说:“你别安慰我了,我心里都明白,别为我担心,我能挺住。”说归说,到底是病落在了自己身上。每次化疗,她都感觉要崩溃。望着瘦下去的他,她心想,若自己真的垮了,他会比自己更难受。都快成老夫老妻了,这个男人,还担心她会飞了呢。这下好,想飞都飞不动了。她暗暗嘲笑自己。由于配合得好,她的病情渐渐稳定了下来,没有继续恶化。这一年,他把治她的病当成头等大事。每天清晨,像叫贪睡的小孩一样叫醒她,带她去公园,和那些老头老太太们一起练太极拳。这种运动,是治疗这病的最佳。晨练回来,他要亲自给她熬豆浆,看着她喝下去,然后泡上茶,嘱咐她凉了再喝。治好这病,一是要饮食调整,二是要有良好的心态。除了八小时在单位,他从未离开过她半步,没事儿就逗她开心。她也明白,看他用心良苦,也不忍辜负。但久病在身,也看淡了生死,心里便常做着另一半打算,万一自己不行了,他还年轻,可以再找一个,陪他慢慢地变老,这样的好男人,孤独于他是不公平的。转眼又是一个春天。他要到一个江南城市出差,已经很久没出去过了。那个江南城市有个著名的国际服装城,汇集了全球名牌服装,他转遍那些专卖店,为她挑选各种质地和款式的衣服。以前出差也常给她买,她爱打扮,嘴上埋怨他乱花钱,眼睛却暴露了内心的欢喜。但每次他只给她买一两件,而这次,足足买了十几件。这么多衣服摆在眼前,她眼花缭乱,一件件看,忽而欢喜,忽而皱眉——因为有几件衣服,颜色和款式显然不适,又肥又老。她便问:“是给妈买的吧?”他说:“不是都是给你买的。”她说:“你看这颜色,我穿了显老,妈穿又太嫩,你这是什么眼光啊?”突然间,她的目光被一个粉红色的包装盒子吸引住了!那上面的logo好似一个在飘舞着的女人,曲线优美笑容精致。康信美?她又疑惑了,不知道老公又给她买的什么东西?看出她的好奇,他说:“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是康信美义乳。你要像康信美宣扬的那样,健康、自信、美丽的生活!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美的女人!”说着,他拿起了那几件在她看来又肥又老的衣服,说道:“你看,这两件,40岁以后穿正合适,这两件,50岁穿也不过时,还有这个……这些都是名牌,又是批发价,我干脆一买几十年,如果只买眼前要穿的,多不合算啊,你应该夸我眼光长远才对呢!”她的心一惊,他说得自然,似是无意,她内心里却翻江倒海,骤然明白——他希望,她能驱除自卑,找回勇气和自信;他希望,她能活到40岁、50岁……和他一起慢慢地老去。想起那条曾一下子抓住她心的短信,不禁鼻子发酸,那句一辈子不分离,那个一起变老的期待,都不许她自弃,让她别无选择。她多想现在就已经老了,已经80岁了,那样的话,就等于和这个男人始终在一起,从未分离。于是她拣了那件颜色最老的衣服穿上,故作老态,说,我老了,想飞也飞不动了。两个人抱在一起开心地大笑,直到笑出眼泪。

七婶爱唱,天生一副好嗓子,婉转悠扬:“若共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我不教你叠被铺床。将小姐央,夫人央,他不令许放,我自与你从良……”问了,才知道,唱的是《西厢》。偷偷找来读,奇怪素来袅娜漂亮的七婶,唱的竟是男腔,张生的唱词。再打听,回答说:“只喜欢唱张生,跟你七叔学的。”我从未听过七叔开腔,忍不住问他,七叔淡然:“嗓子坏了,已经多年不唱。”七叔是剧团铁定的龙套,在舞台上看见他,只见伸拳踢腿,却从未见他开口,就有了一点不屑。母亲哼了一声,说你七叔唱得红时,你还不知在哪里呢。原来木讷深沉的七叔也有红遍天的时候,再打听,甚至七婶也是冲着他的戏,才非他不嫁的。七叔八岁学戏,十五岁就在县里红透了,唱的是小生,演的是张生、赵云、秦驸马,面白无须,薄粉敷面,满脸含春威亦露的那种,一招一式,唱念做打,都能换来若干的喝彩。七婶是他最忠实的粉丝,跟着剧团东村跑到西村,西村跑到南村。看来看去,剧团愈演愈远,七婶不能够再跟着去看了,就径直跑回家跟她妈说:“妈,我要嫁他!”唱戏毕竟是下三滥的行当,七婶为此受尽了责难,甚至被关在家里不得出门。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来,终于七婶的父亲吃不住劲了,叹口气:“儿大不由爷,由她去吧!”托人来倒提亲,是意想中的顺利。戏子历来出寒门,当年爷爷就是因为家贫,才将七叔送到剧团混饭吃,碰上如此好事上门,当即就答应了。没想到七叔将头一扭:“不。”爷爷火冒三丈:“不?凭什么你敢说不!”不由分说,就教换了庚帖。七叔素来孝顺,不忍忤逆了父母的意思,只是一个人不停地辗转,整个晚上都能听到他在屋子里大声地唱:“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奶奶很担心,说别逼这孩子了。爷爷把桌子一拍:“这个家,他说了算还是我?”爷爷把父亲唤了去审问到底怎么回事?父亲嗫嚅半天,说他喜欢剧团一个女演员,就是那个演崔莺莺的。爷爷哼了一声:“有我在,就不许你们私订终身。”翌日拂晓,唱了一夜的七叔声音嘶哑地敲开爷爷的房门:“爹,嗓子哑了,不能唱戏了。”爷爷一脚把他踹出去:“你再唱一夜,还哑。”第二夜没唱,依然嘶哑。第三夜没唱,还是嘶哑。看来七叔的嗓子是真的哑了,爷爷无奈,只好托人跟七婶家话里话外说明,那小子唱不成了,你们还嫁不嫁?没想到七婶毫不犹豫:“我喜欢的是他的人。”终归还是拜了天地,从此与那未曾来得及私订终身的小旦成了路人。七叔的嗓子渐渐恢复了洪亮清脆,却声言再也唱不成了,成了剧团跑龙套的。结了婚的七叔和七婶就住在剧团的大院,住一间小小的平房。七叔日渐沉默老去,倒是七婶愈加细腻妖娆,整天里刷碗做饭都在哼唱:“郎才女貌年相仿,定要到眉儿浅淡思张敞,春色漂亮忆阮郎……”却不知,这一出《西厢》,正是七叔被喊回家议婚时的最后一出绝唱。每天早晨,院子里小生小旦老生黑头纷纷出门来吊嗓,中间更有小旦那一声银铃乍响,技压群芳:“他思已穷,恨不穷,是为娇鸾雏凤失雌雄;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七婶回头唤七叔起来,也出去吊嗓:“说不定,你练一练就又可以了。”七叔扯过被头盖住脑袋:“你说过喜欢我这个人,不是我的唱。”七婶说:“虽然是这样,可是你练一练也好啊,就是上不了台,也可以与我一起在家唱,你演张生,我扮莺莺。”七叔摇一摇头:“说不唱了就不再唱。再说,你也扮不成莺莺。”七婶也常逗他,说如果我生逢其时,说不定与你对唱的就是我了。七叔呵呵一笑:唱戏只是唱戏,当不得真的。两人恩爱一生,生了四个孩子,都蛮有出息。只遗憾,七婶一生,再不曾听过七叔的唱腔。七婶临去时,叹息说多想再听听你唱《西厢》。七叔微微一笑:“不唱了。你喜欢的是舞台下的我,不是张生。伴我一辈子的是勤俭持家温柔贤良的你,而不是你想演的莺莺。”七婶去了,留下七叔一个人,很快成了个沉默孤独的小老头。五十年没有开口唱戏的七叔,却在昔日小旦的葬礼上突然开了口。那一天阴云沉沉,众人脸上泪水未干,却见一直静穆在旁的七叔正冠服,踏方步,“呀”的一声叫板:“见他临上马,痛伤嗟,哭得我似痴呆。不是心邪,自别离以后,到西日初斜,愁得陡峻……”声遏行云,字正腔圆,举手投足间当年的俊美小生又回来了。庄子鼓盆而歌,七叔是以一段《惊梦》为昔日的搭档送行。父亲叹口气:果然还是一副(推荐阅读:男女性故事,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好嗓子,不是你七婶的唱腔配得上的。人老总归眼毒,只有七十多岁的父亲才看得出来,七叔十九岁那年后不再开唱,便永绝了对那倾国倾城的莺莺的念想。母亲替七婶不值,说得到了他的人,却没有得到他的心,他的心里,还是记得当年的唱腔。可略一沉吟却又没有再说下去,毕竟,他以五十年的缄默,绝了自己的念想,为七婶守护住了生前甚至身后的安宁与平静。他的爱,七婶已经永远地得到了。

恋爱,结婚,一切水到渠成。在合适的季节相遇,又在合适的季节里将那份爱情演变成了婚姻。围城里柔情缱绻,事业上比翼齐飞,是他渴望的最佳生活状态。他以为,他们会有。可婚后不久,他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与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女人相差实在太远。事业上的比翼齐飞倒是有了,她工作起来雷厉风行绝不输须眉,可在他们的爱情里,他想要的浪漫情调,她竟无半点。最初吸引他的那一头漂亮长发,婚后就草草剪掉了,理由是每天要打理,会浪费她很多时间;他要去出差,她千叮咛万嘱咐生怕他会有什么闪失,连他要去见什么人穿什么衣服都一一为他安排好;她生日,他送她两张音乐会头等票,她只匆匆瞟了一眼,就说,你这个傻孩子,不知道赚钱多辛苦啊……她比他大三岁,他一直是她眼里的“傻孩子”,她依照自己的喜好安排他的衣食住行,却从来不曾用心体会一下他的感受。离婚是他提出来的。对他的这个要求,她并没有表示出太多惊奇。似乎就连这场离婚,也是在她的预料掌控之中。但她要他满足她一个要求,就是在离婚之前,陪她到西藏去做最后一次旅行。他自然很痛快地答应。西藏澄澈湛蓝的天空,广袤无垠的高原风光,很快就让他们忘记了此行的最初目的。她一路上又是笑又是跳,在他的镜头前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由着他拍。他的手,就有一点莫名的抖。他不知道,是她忘记了这将是他们爱情路上最后一次旅行,还是这样的现实根本就不曾伤到她的筋骨。那片沼泽地,是他们与旅行团走失后遇上的。那时,她走在他的前面,忽然就站住了,脸上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微笑。她轻柔地对走在后面的他说:停一下,我们可能遇上沼泽地了。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血色。他站住,两腿开始轻轻地打战:怎么办?没事的,别慌,挑安全的地方,跳着前行。记住,千万别跟我走一条路线。她开始试着跳,让他也模仿她的动作。一下,又一下……不消一会儿工夫,他的身上就涔涔地冒出汗来。两条越来越酸软无力的腿开始拼命地抖。有几次,他跳出去,正落在一片松软的泥水坑里。他感觉自己一定是陷进去了,绝望得再也不想动。她就停下,回头冲他伸出两根手指:继续跳,我们马上就要跳出去了。她的神情让他心安,跟着她继续跳下去……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那一片沼泽地,算起来不足几百米,他们跳了两个多小时。两个多小时里,那片天空下,只有他和她,像两只滑稽的青蛙,却没有人知道那一刻他心里的恐惧与坚持。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的脚终于触到了坚硬的土地。那时,两个人已如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是在最后的那一跳之后,她倒下去的,脸色苍白,嘴唇乌紫。他才想起,那天,正是她月事最厉害的一天。抱住她,他哽咽。大颗的泪就抹了她满脸:没有你,今天,我走不出来了。她艰难地伸出手,去擦他脸上的泪:傻孩子,别哭。我说过,我们没事的。傻孩子,对这个称呼,情浓时他喜欢,情淡时他憎恨。可那天,当她轻轻呼出这个名字时,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才发现他愿意当她的“傻孩子”。爱情里面,常有一个傻孩子,高大伟岸的男子,怀里有个小鸟依人的女人,女人是他的傻孩子;干练能干的女人,怀里有个渴望浪漫又有些生活能力低下的男人,男人是她的傻孩子。一弱一强,那样的爱情也是一种绝妙的搭配。爱情里的傻孩子,总是能享受到比平常人更多的爱,只是他们自己常常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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