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全世界也不忘记你

他们的记忆常常不约而同地回到50年前。 那时,他是城里下乡的知青,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教孩子们读书。黄昏时,常常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散步,任夕阳将孤单的影子肆意拉长。 那天,当他再次走上山坡时,她的身影便如小鹿般猝不及防地闯进他的视线。她赤着脚,在小河边清洗如瀑的长发,激起一朵朵绽放的浪花。夕阳恰好在她头顶发出万丈光芒,恍惚间,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下凡的仙子。 她当然不是仙子,只是山村里一个普通的姑娘,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不会说普通话,不认识几个字。于是,他自告奋勇做了她的普通话老师,而她也教他说当地的方言。 一日日的接触中,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慢慢打了个花骨朵,春风一吹,一瓣瓣地绽放了。这让她兴奋、紧张又不安。还没来得及思索太多,就被有所察觉的父亲关在了家里。 思念让他抛掉矜持,不顾一切地冲到她家。 拦在门口的,是她的父亲。这个看上去粗笨的老人,说出的话,如摔下的汗珠子一样坚硬:你是城里的知识分子,是白天鹅,我女儿只是个癞蛤蟆,配不上你! 他当然理解一个父亲的担忧,信誓旦旦地保证,今生与她携手,不论前路如何,永不相弃。可是,诚恳的话说了一箩筐,老人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你别害我女儿,她太单纯! 从日出到日落,他就一直站在她家的门口,像一块甩不掉的粘皮糖。老人索性不再理他,锁了门,任由他在那里站着。 夜,慢慢笼罩大地,四周寂静无声,连老天也想赶他离开,忽然狂风大作,轰隆隆的雷声后,一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结实地砸在土地上,啪啪作响。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在屋檐下躲避,任由雨点扫过脸庞,打在身上。这世界若没有她,他还在乎什么?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紧锁的房门忽然打开,她冲进雨里,如一只离弦的箭,稳稳地射入他的怀中。几天不见,她瘦了,花容月貌已显苍白,而他,亦憔悴不堪,胡茬长了好长。 心痛,落泪,然后,紧紧相拥。 她的世界已经容下他了,可是,他的世界呢?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娶一位乡村女孩为妻吗?不,他们当然会反对,以他们的权势和人脉,儿子回城是早晚的事,他应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城市女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他写信给父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挡住了父母所有的责难,快速结束了这场拉锯战。 他们的婚礼简朴而温馨。一间山洞就是他们的婚房,学生采来鲜花,将山洞装饰得如同仙境。她穿着大红的新娘服装,艳丽如清晨的阳光,将整个山洞照亮。 他们在这里结婚,生子,聊天,读书,和许许多多的夫妻一样,过着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只是,很多人这样的平凡会被打破,因为有人回城,过上全新的生活,从而把乡下的日子割舍得一干二净。 那段时间,她也害怕,怕他一去不返,只留她和孩子孤苦无依。可是,他怎么舍得呢?在城里安顿好,就立即接了老婆孩子,一家人重新团聚。 他开始穿光鲜的衣服上班,而她什么都不懂,像一只迷路的蜜蜂,嗡嗡地乱转,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他教她坐车,教她买菜,教她用煤气做饭,教她为人处世,如教一个刚刚成长的孩子。 不管他多么有耐心,有些东西,她就是永远也学不会。看着她惊惶失措的眼神,他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她本来是山里一朵清香的野菊花啊,只有在山里,才能自由地舞蹈,而他,却将她连根拔起,移植到钢筋水泥的都市,在不适合的土壤里,她只会慢慢地凋谢啊。 他放弃城里的工作,和她携手重新回到山村。 他们在山村里一(推荐阅读:我和姐夫,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待就是50年,从青春年少到鬓角斑白,一刻也不曾分离过。似乎,太完美的爱情惹老天嫉妒,居然让他们在晚年时,双双患上失忆症。很多人,很多事,他们都慢慢地不记得了,记不清儿女的脸,记不得吃过的饭,甚至,记不得回家的路。 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却记得彼此。他们每天牵着手在山村小路上漫步,一刻见不到她,他就会拉着旁边的人问个不停;他常常因为忘记身处何处而发脾气,而她总是跟着他一起发脾气;心情烦躁时,只要一看到她,他立即眉开眼笑,叫着她的名字,紧紧拉着她的手;她不吃饭时,他只要一出现,她立即欢天喜地地拿起筷子…… 这一幕幕常常看得旁人忍不住落泪。他们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两颗相爱的心却紧紧相连,创造了这世间的奇迹。就算忘记全世界,也会把你深深记心里,这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从被查出乳腺癌到接受化疗,坚强的李冰没哭过一次,却因掉发太严重在理发店被剃光头时,第一次哭得稀里哗啦——当初邓成爱上的,正是她这头齐腰长发。最重要的“爱情信物”没了,他还会爱她吗?邓成给了她答案:“我现在更喜欢你光头的样子。” 真正爱一个人时,会逐渐淡化当初爱上的理由,把它变成美好的过往,因为那些吸引人的外表总有一天会随着年龄而消逝。邓成或许很早就知道这一点,正如当初他打破世俗偏见,与李冰成了一对老妻少夫的组合。 18岁小伙爱上大龄二婚女 八年前,李冰31岁,离异一年,独自抚养着四岁的儿子;邓成18岁,情窦初开,感情还是一片空白。 他们的爱情始于一个舞蹈班,邓成是班里唯一的男生,身边成天围着一群小姑娘,而李冰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学员。当有人告诉李冰,邓成在偷偷关注她时,她哑然一笑:“别开玩笑了,他才18岁,我侄子都有他大了。” 没想到,舞蹈班毕业那天,邓成真塞给她一封情书,说她拥有一头齐腰长发,美丽如仙女,是他的梦中情人。这真是幼稚又好笑!李冰当场拒绝。回家时,心里却有了异样的感觉,她不断提醒自己别胡思乱想:他们是不可能的,自己不能“老牛吃嫩草”,人家还从没谈过恋爱,而自己结过婚、有孩子…… 当李冰以为这事会就此打住时,邓成却向她发起了爱情攻击,整天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赖皮地叫她“妹妹”,请她吃饭,接她下班……她仿佛也回到了十几岁的年龄,很快就把那些顾虑置之脑后,答应跟他恋爱。她问除了头发,还有什么是他爱她的理由,他努力想了半天说:“因为你不会嫌我没钱……” 因为被爱上的理由太简单,再加上姐弟恋的不靠谱,李冰对这段感情,有过最消极的打算:她不会对他要求太多,更不奢望与他结婚,甚至将这段感情的交往时间也交由他决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李冰发现自己变得“贪婪”起来,开始渴望与邓成携手一生。 李冰发现邓成比她想象中的更成熟,他懂得跟她儿子套近乎,陪儿子玩各种无聊的游戏,在她生病时,会督促她按时吃药、休息,给她做饭、洗衣,替她送儿子上下学。 得知患癌她提出分手 “你们不分手,就别认我这个爸!”当邓成的父亲听说儿子找了个“大龄二婚女”后,从西藏连夜坐了20个小时的火车,气冲冲地赶来要儿子与李冰分手。 那时,李冰真害怕她与邓成得就此分手,邓成却没妥协,邓父气得连饭都没吃,又坐上了回家的火车,让李冰内疚不已。后来,李冰几次主动去了邓成老家,一进门便帮着他妈妈下厨做饭,给他奶奶诊脉、量血压……看着她这些真诚的举动,邓成的父亲才慢慢接受了她。 当看似一切都尘埃落定之时,2012年初,李冰却被诊断出乳腺癌。医生告诉她,必须将左侧乳房全部切除才能保全性命。自己即将不再是完美的女人,李冰第一次想到对邓成放手。 “你才26岁,正是找结婚对象的年龄,别再把青春浪费在一个老女人身上,我们分手!”当李冰平静地说出这些话时,内心却在颤抖。本来她对这段感情就充满质疑,现在她可不想邓成因害怕道德谴责而勉强留在她身边,与其这样,还不如她先提出分手。 邓成却没空理会她,每天依旧穿梭在医院,给她送饭,替她拿药,询问病情,确定手术时间。为了激怒他,她开始拒绝治疗,不吃不喝。相处这些年,邓成太了解她的倔脾气了,他拗不过她,生气地摔下饭盒,问她到底想干嘛,她只吐出两个字:分手! 邓成摔门而出时,李冰如释重负,内心却空荡荡的,她咬着牙,把眼泪都憋了回去。 没想到,两天后当她从睡梦中睁开眼时,看到邓成正缩坐在她床边,胡子拉碴、脸色蜡黄,脸上全是哭干的泪痕,仿佛两天之间老了十岁。“对不起,我是没忍住,想偷偷来看看你,我马上就走……” 李冰一把拉住他,内心一阵酸楚。她哪见过他如此憔悴的样子,这还是她爱的那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吗?她坚定如石头般的心瞬间柔软了。让他留下来吧,要是哪天他后悔了要离开,再放他走。她心里琢磨着。 现在更爱你光头的样子 做完乳房全切手术后,李冰开始接受化疗。化疗期间,让她感到最幸福的时刻,就是邓成在病房里帮她梳头发。他不是因头发爱上她的吗?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她梳头呢。 但在化疗的第17天,这种幸福戛然而止——她的头发开始像下雨似的大把大把地掉落,仿佛不是她自己的,令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与害怕。她用两只手疯狂地抓着掉落的头发,“你看!你看!”那个恐惧的样子令邓成感到难以名状的心痛。 他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不要抓了,我带你去把头发剃掉。” 走到理发店门口,李冰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她想起了多年前去世的父亲,感觉父亲正在天上看着她,就情不自禁地对着天说:“爸爸,你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让我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你现在就不管我了吗?” 邓成一把抱住她的头,不停劝慰:“妹妹,你不要害怕,有哥哥在,哥哥爱你。”这句在平常会让李冰感到恶心的肉麻情话,此时却像一剂良药,瞬间治愈了她的恐惧。 当李冰成了光头,担心邓成会不爱她,一路哭着回去时,邓成特爷们地说:“哭什么!我现在更喜欢你光头的样子,你再哭,我明天也去剃光头。”李冰立马破涕为笑,她想邓成要是成了光头,他们岂不是和尚与尼姑了。 我又不喝你的奶长大 头发、乳房,女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都没了,坚强的李冰开始变得脆弱、敏感,“我失去了一个乳房,已经不是完整的女人了,现在又失去了头发……” 当她这样自悲自悯时,邓成要么当作没听见,不给她继续抒发悲情的机会;要么就给她一个拥抱或是摸摸她的光头——他不会说那些没用的安慰话。 当她苦笑着说:“你好可怜,以后要守着一个没有乳房的女人了。”他就没好气地回答:“那有什么,我又不喝你的奶长大!” 病友们都羡慕李冰找了个帅气的小老公,对她还这么无微不至地照顾,几乎每时每刻都守着她,她说饿时,半夜还会打车回去给她熬粥,而别的病人家属,很少有每天都坚持陪床的。 李冰也越来越发现邓成对她的重要性,在自己人生的最低谷,有伴侣不离不弃的照顾,她觉得命运对她又是多么眷顾! 幸运似乎没有终点,李冰没想到,邓成竟在此时选择向她求婚。当他捧着用半年积蓄换来的白金戒指跪在她的病床前时,整个病房都变得温暖起来,病友们比她更激动,齐呼着:“答应他!” 她满眼泪花接过戒指——她还有什么资格拒绝一个如此疼爱自己的男人?从他回到她身边的那一刻起,她就再没勇气质疑他对她的爱了。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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