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情也可以不是玫瑰色

我喜欢看穿黑色衣服、米黄色的休闲裤的男人。对于这种男人,我会多看两眼,即使他长得并不帅。  我自己呢,也是这两种搭配,一年四季都是黑色的上装,所不同的,和它们搭配的是长长短短米色的裙子。  柳芸是我的同事兼好朋友,她是阳光型女孩,轻轻浅浅似灯光摇曳着的,那就是我,林若霜。  那天,柳芸久久地看着我,一副恍然大悟状:“霜子,我明白了,你是想在这两种搭配里找寻一种心动啊!”我轻轻地笑了,不置可否。  下班时,在公交车上,我不经意间抬起眼,目光突然凝固了。  黑色的休闲西装,米色的灯芯绒西裤,玉树临风。  投过来的双眸亮晶晶,微笑象阳光似地在四周扩散。  有一刻,我的思维一片空白,我相信了世间真有一见钟情。  车靠站了,我逃也似地跳下去,双脚一踏上站台,我才发现,我提前两站下车了。  回到和柳芸租的那套小公寓,面对着在家休病假柳芸征询的目光,我喃喃道:“芸,我完了!”柳芸抚摸着我微红的颊,欣慰地说:“霜子,我终于听到冰雪融化的声音了。告诉我,他是谁?”  我呆了呆,微微地摇了摇头。

              二

黑色的(推荐阅读:教师陪浴,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套头毛衣,米色的长裙,黑色的长发,都是我喜欢的颜色,特别是眼睛里的那份宁静,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我终于相信真有一见钟情存在了。  她象一只受惊的兔子,一下子就逃离了我的视线,在公交车上,我望着她灵动的背影,有种做梦的感觉。几次想张口叫住她,但又担心吓坏她。  对了,我叫李家展,刚从国外回来,这次我是到一个公司应聘行政主管,只因对方待遇不算很高,我说回家考虑一下,就在这时,我作了决定,就选择在这家公司做下去。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是个学理科的人,当这句文绉绉的话不经意间从嘴边滑出时,我知道我完了。  二十九岁的我,有了二十九年来的第一次心动。  回到家里,我拨通了那家公司人事部部长的电话,当他听到我愿意留下来工作时,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微笑了,有些答非所问:“我是个执着的人,我会全力以赴,请相信我。”然后我挂上了电话,我知道,这话我是说给她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三

梦终于有些颜色了。早上起来,精神也因此好了许多,我一改平常的素面朝天,略略地化了下妆,一张精致的脸在镜中无限美好地晃动着,柳芸总结道:“这就是恋爱中女人的模样。”  我忙轻轻地拭去嘴角的口红,用面巾纸将脸上的粉擦去,又恢复到往日的清冷。提着包准备出门。  柳芸追到门口,一把拉住我的手,安慰着:“霜子,是自己的走不了,别泄气,他一定会再度出现的。”  我望着她一副担心的样子,用力握了握她的手,轻轻地叹了口气:“芸,好好养病,我你又不是不了解,我不会轻易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我是个执着的人。”  来到了站台,恰好往公司的公交车驶过来了,我迫不及待地上了车,眼睛下意识地搜寻了车厢一遍,可是,并没看到他的影子。  我有些明白了,他并不是往这个方向上班,为什么以前没遇到过呢?  昨天他或许是到这边办事,才乘上了这方向的公交车,我的心不觉沉下去了。  缘来缘去,无影无踪。

             四

早饭,我没象以前那样烤面包吃,在国外生活几年了,已沾了些洋习气,这次只是胡乱喝了一杯奶,早早地开着自己那辆丰田轿车来到昨天她下车的那个站台等她,我能看出她是个上班族。   内地公司上班一般是在八点半,昨天在应聘时我已知道了这点。  直到八点钟,还没看见她出现,眼看就要到上班的时间了,我这才开车匆匆地往公司里赶,到人事部长的办公室时,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表,恰好八点半,我不觉悄悄地吐了一下舌头。  今天我的着装是黑色的夹克衫,米色的休闲裤,在我的衣橱里,只有这两种颜色。         人事部部长带我到各部去认识人,并热情地介绍着我,喋喋不休地对大家说我到公司是大材小用,我脸带微笑地与大家握手致意。  从策划部出来,人事部部长对我说:“李部长,马上就到了你就职的行政部了,行政部有十个人,我安排林若霜做你的助手怎么样?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子。”  “林若霜?好别致的名字,我们合作一定会愉快的。”我礼貌性地回答道。  一进行政部,部里的人已站成一排迎接我,想必部长已事先打过电话了,我的目光一一扫过,突然,我的目光定格在一个人身上,黑色的小西装,米色的百褶裙,低垂着头。  “林小姐,以后,你就是李部长的助理了,愿你们合作愉快。”人事部长例行公事地吩咐道。  那个女孩子闻声抬起了头,我不觉呆住了。

               五

我看见了,是他,那个公交车上的一见钟情!我有些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还是他,我感觉到部里人的眼睛在盯着我们,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我的着装,又打量了一下他,脸不觉微微有些发红,我们这在旁人看来分明是情侣装啊!  他也好象有些意外,或许是因为我们的不自然,部里的人都在窃窃私语,人事部长看看我,又看看他,问道:“李部长,你和林小姐以前认识吗?”  他很快恢复了平静,风趣地说:“似曾相识。”接着向我伸出了手,重重地握了一下:“我叫李家展,林小姐,请多多关照!”  我的手不觉抖动了一下,不敢直视他的目光,低着头轻轻地说:“李部长,请多指教!”     他并没立即松开手,我听到他一字一句地在说:“我们会相处非常愉快的。”  我呆了呆,忙将手从他的掌心里抽出来。冲他点了点头。  当人事部长请大家归位时,我的心里乱成了一团。  好在这天李部长在埋头熟悉业务,中午到食堂吃完饭后都没休息,有几次,只是叫我给他拿些他要的资料,并没说其他的,我的心里才平静下来,也有一些失落感。  下午下班时,他叫我先走,说要留下来加会班,尽快熟悉业务。  同事小玲指指他,认真地说:“若霜,如果他还没结婚的话,你们真是天造的一双呢!只是有规定,公司里的人相互不能恋爱结婚.”说完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叹了口气,离开了办公室。  我苦笑了一下:能做主管的人不可能没成家,男人的年龄是看不出的。再说, 我敢破坏公司的规定吗?看来,我的这次心动只是一件风花雪月的事。  回到家,我打开柳芸的衣橱,挑出一件桃红色的毛衣和一条乳白色的牛仔裙,这就是我明天的着装了。  面对着柳芸惊讶的表情,我无力地摇摇头.

         六

在我应聘的时候,人事部长已对我说过公司的有关规定,其中就有一条与公司的人不能谈恋爱.对于这事,我决定留在这个公司就已作了打算,公司不是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吗?一个月的时间,对于我来说,足够了!只是,她是否已名花有主呢?不过,只要她没走入围城,我就有希望。  我是个做什么事都力求完美的人,刚开始几天,我该做的事是熟悉业务。  回到家后,想着林若霜的一颦一笑,我一点都没感觉到饿,真是秀色可餐。  洗好澡,我打开电脑,写着当天的日记,自到国外那天起,我就开始记日记了。当屏幕上都是林若霜三个字时,我知道我完了。  还是将这篇日记保存了,日记,本就是心灵的真实声音。  不管怎么样,明天,我一定要将她的情况弄个水落石出。  明天她会穿什么衣服呢?我挑出了第一次在公交车上见到她时穿的那套衣服,认真地熨了起来。

              七

柳芸和我一起上班,她的病好了。一路上,她没有问我的着装,我脸上的憔悴样就是答案。  其实,穿其他颜色我的模样一样娇柔可人,可我喜欢的还是那黑色和米色两种颜色搭配后的宁静。  柳芸在广告部做部长助理, 和我同级,我们两人可算是比翼双飞。  到行政部要经过广告部。  埋头整理桌上的文件,一会李家展部长来时我要将今天的工作向他汇报。  突然,柳芸一阵风地跑来,正想说什么,李家展已迈着大步进来了,我忙介绍道:“这是行政部李家展部长,那是广告部柳芸助理,前几天她请了病假。”  李家展的目光掠过我,然后定格在柳芸的脸上,含笑地伸出了右手。  柳芸打量着他的着装,再看看我的脸,一副大悟彻悟的样子。  柳芸回到了广告部,一切似乎恢复了平静,可我的心却平静不下来,眼睛里竟有些蒙蒙的东西。原来,改变着装并不代表什么,关键是心里想的是什么,顿时我感觉我真的完了。  我拿定主意,下班后如果他还加班的话,我一定要设法留下来,将他的经历弄个明白,否则,天天这样相处下去,我就只有辞职这条路可走了。

               八

林若霜今天的着装虽然让我的眼前一亮,但我心里竟有些失落,她这样做是不是向我证明什么呢?是不愿意让他人误会,还是这也是她着装的另一种风格?  呆坐在办公室,我拿起话筒,想叫她进来问个明白,但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的她好象在想着什么心事,不好打扰她。  刚才看到的那叫柳芸的女孩子一定是若霜的好朋友,我路过广告部时她那诧异的样子,然后就是一阵风地跑到行政部,我一直跟在她的后面。  看来我的出现对于她们俩来说一定有什么冲击。  明白这点,我笑着摇了摇头,什么时候我也成了这么一个喜欢分析女孩子心里的人,我可是在朋友们眼里出了名的大男子主义者。  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下班后我加班,然后请若霜留下来帮我准备一些资料,就这么定了。

                 九

行政部就留下了我们两个人,柳芸冲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下班了。  李家展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请我坐下,给我冲了一杯茶,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望着他带着笑意的睛睛,我不觉低下了头,准备了一天的话不知从哪里说起。  “林小姐,我们今天不谈公事好吗?聊点个人的事。”温柔的语气,我有些不相信是从李家展嘴里说出的。  我悄眼望了望他,正触到他亮晶晶的眼睛。  我明白我什么也不用再说了。  我拿起手机,拨通了柳芸的电话:“芸,将我那件黑色的小西装和米色的百褶裙准备好,我马上回来换。”

                 十

一句话,就将五百年前的约定唤回了,望着眼前娇柔的可人儿,我站了起来,将手伸给了她,她犹豫了一下,也伸出了手。  “走,我送你回家,然后我请你吃饭。”我牵起她的手,好似牵起了一生的幸福。  几天的相处,或许无法将对方深深了解,但从黑色和米色几十年的友好相处里,我明白了,爱情,也可以不是玫瑰色!我在若霜的眼睛里、身上,已找到了自己的影子,那种惺惺相惜的滋味,一夜之间就将自己的理智出卖!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我只工作了几天的公司,我悄悄地打量了四周,不说再见,因为以后我会常来的。  今天晚上我还有一件必需要做的事:写辞职报告。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蒂芬妮是一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可惜她却没能上大学,因为家里穷。蒂芬妮的心上人肯尼思不但上了大学,还出国去留学。蒂芬妮在一家餐厅上班,每天都很忙。尽管蒂芬妮十分思念肯尼思,但是她却没有给肯尼思打电话。她知道,只要她打了电话,她会更加思念肯尼思,肯定也会让肯尼思更加思念她,这样会影响到他的学习。蒂芬妮在空闲时,总是对着肯尼思的方向诉说自己的思念。

转眼间,情人节到了。蒂芬妮以为肯尼思会给她打个电话,可接到了好几个电话,却没有一个是肯尼思打来的。蒂芬妮没收到肯尼思的玫瑰。让人没想到的是,蒂芬妮还是收到了一束玫瑰。大家问蒂芬妮是谁送给她的,蒂芬妮笑着说是巴尔杰送的。

巴尔杰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大家知道的是,蒂芬妮接受了巴尔杰的玫瑰,那就表示她爱他。要知道,在卡特州,情人节的玫瑰不能随便收,收下就表示接受对方。蒂芬妮太美丽,喜欢她的人很多。不久,格雷格拿着一束玫瑰径直走向蒂芬妮,蒂芬妮拿起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格雷格还是坚持要把玫瑰送给蒂芬妮,但蒂芬妮坚决不收。

格雷格走后不久,泰勒又拿着一束玫瑰来找蒂芬妮,蒂芬妮又拿出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泰勒坚持始终拗不过蒂芬妮的坚决。一上午,来了不下十人送玫瑰给蒂芬妮,但都被她拒绝了。大家看到这一切,都说蒂芬妮真幸福:有这么多人喜欢她!同时大家都说巴尔杰真幸运:蒂芬妮只接受他的玫瑰!蒂芬妮只喜欢他。

后来的日子里,大家经常在背后议论巴尔杰,因为大家从没有见过他。照说两人两情相悦,巴尔杰应该每天来接蒂芬妮才对。可情人节那天巴尔杰没有亲自来送玫瑰,难道他本人不在此地?有人悄悄向蒂芬妮打听巴尔杰,蒂芬妮笑着说他就在本地,只是他也忙,没空来接她,原来如此。大家都希望蒂芬妮能找个时间让巴尔杰来一趟餐厅,让大家见一见。蒂芬妮却说他没空。

一年后,肯尼思回来了。那天,他来找蒂芬妮,有人告诉他蒂芬妮已经不爱他了,有了别的心上人,叫巴尔杰。肯尼思听了心如刀割,眼泪哗哗直流,他没有见蒂芬妮就悄悄地离开了。那些天,肯尼思神思恍惚,他经常到餐厅来偷偷看蒂芬妮,可是一想到她移情别恋,就痛苦地离去。他想马上就是情人节了,巴尔杰肯定会送玫瑰给蒂芬妮,到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了。肯尼思决定好好教训巴尔杰一顿,为此他早早地就准备了一根木棒。

不久,情人节又到了。这天,肯尼思一直盯在餐厅门口,结果,巴尔杰没有出现,替他送玫瑰的是一个女孩。肯尼思十分失望。后来的好些天,他都跟踪蒂芬妮,还是没有见到巴尔杰。无奈他又要出国了,只好将此事搁下。走时,他很想见蒂芬妮一面,好好跟她说几句话,可是一想到蒂芬妮的无情,他还是作罢。就在出国的前一夜,蒂芬妮打来电话,但肯尼思没有接,他对无情的蒂芬妮恨之入骨。

肯尼思再次回来,又是一年之后。回到家乡,肯尼思情不自禁地想到蒂芬妮,他悄悄来到餐厅,远远地看了一眼蒂芬妮后痛心地离去。时间真快,明天又是情人节了,肯尼思决定送一束玫瑰给蒂芬妮,因为他还从来没有送过玫瑰给她,既然还爱她,就应该送一束玫瑰给她,虽然她已经另有心上人了。于是肯尼思走进了一家花店,准备预订一束玫瑰。没想到一走进花店,他就见到了蒂芬妮,他一愣:她来这里干什么?

肯尼思悄悄地躲在一边。原来,蒂芬妮也是来预订玫瑰,而她留的名字却是巴尔杰。肯尼思听了一愣:蒂芬妮订玫瑰送给自己,这是为什么啊?她不是有心上人巴尔杰吗?难道这巴尔杰就是她自己?肯尼思及时露面,堵住了蒂芬妮的去路。肯尼思的突然出现,让蒂芬妮又惊又喜:“亲爱的肯尼思,您可回来啦!”蒂芬妮两眼放光。肯尼思说:“巴尔杰到底是谁?快告诉我,我很想知道。”肯尼思紧盯着蒂芬妮。

蒂芬妮知道肯尼思听到了刚才的话,于是她便告诉肯尼思一切:原来,巴尔杰是她虚构的一个人物。蒂芬妮知道,肯尼思不在,送玫瑰给她的人肯定很多,而她心里只有肯尼思一个人,她不会接受别人的玫瑰。为了阻止他人的非分之想,她便订下一束玫瑰,再让花店以巴尔杰的名义送给她。为了他,蒂芬妮谢绝了他人的玫瑰,肯尼思走进花店,毅然订下了999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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