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特有遗忘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敏嘉对着思仪微笑的时候心里在想的是,这不是那天盯着我看的女生吗?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他笑,是因为思仪差点被球打到时的那种害怕的神情,好像一只惊弓之鸟。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金国栋:1988年生双鱼男,昵称果冻,浙江台州人,现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文学系。出身萌芽,获第九、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十二届新概念一等奖。现供稿于《萌芽》《悦读纪》等杂志。参加浙江卫视、湖南卫视电视节目而一炮走红,新浪、榕树下等网络视频独家采访,迅速蹿升为当红男作家。之后,开始走一条抛头露面的写字之路,著有长篇小说《SORRY SORRY》,即将推出《BOY BOY》。平时酷爱踢足球,写文章,而所有的稿费,全用来购物。在创作的这条路上,会把握所有现实的机会往前走,如果他身后不再有一个人支持,就放一面镜子,自己看着自己的背影,坚定地向前走去。
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
1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打算将他送给我的礼物情信全都打包还给他,但是我收拾着收拾着,我就变卦了,因为他送我的那只大狗熊,实在太大,要打包的话,我不知道要支付多少快递费呢。
这只大狗熊,是他为我用心的最佳证明,那天下雨,他牵着我走,十指相扣,是我停住了脚步,在一面窗子前,目光透了过去,那只狗熊,笑容可掬,张开怀抱,等我去投。我对他说,我要这只狗熊。然后我们目光就一起瞧见熊掌旁边的标签。我记得那时候我是说,太贵了,我不要。
他有些窘迫,你刚才不是还说要的吗。
但是你买不起呀。
因为我的这句话,我们闹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他不懂,我喜欢他,并不是喜欢他可以快意掏钱给我买一只大狗熊,我喜欢他,是喜欢他因为不够钱买而心里难过,气急败坏。这一星期,他再没有来找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打工了,他是真的在一星期内,挣到了那一只大狗熊。
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那时候是真没有想明白。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用上好面料的毛巾擦嘴,就是与他亲嘴时候感觉,我匍匐在他的舌尖,一寸一寸往前走,在他的舌根,再往下,是万丈深渊,我看见他的心,掉在那里。
2
之后是我的生日,他没有给我买生日蛋糕,他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匕首。
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天,我背叛你了,你就用它,把我杀了。他很认真地回答。
他说这是他的初恋,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希望他永远是现在的模样,阳光雨露,也不要强加到他身上,他永远不要发芽长大。
我的这个愿望,与小飞侠彼得潘无异,但是这个世界上,哪里真的有无忧岛吗?
我想有一天,带你走,带你去鼓浪屿,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下雨的时候,不打伞,雨水俘虏了你的发丝,它们的柔顺,全部溺水身亡。这是我十六岁时候的日记。
写在并不漂亮的本子上,然后我又会扮成他,用左手在我的日志下写回复。
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也想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你一起生活下去,但你只看见了岁月静好,哪里知道现世艰辛。
3
你为什么喜欢我。像是所有的女子一般,我也不免这样问他。
不是有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这样回答我。
我不要你油嘴滑舌。
没有为什么,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去喜欢你,我只能是喜欢了你之后,才可能会去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我无法挑剔,总的说来,他不是一个会说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们年岁加起来,也才是而立之年。但是我们年少老成,我们从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们知道肩膀上这份爱,是多么伟大,而我们,是多么认真地去面对这份伟大。
外界的磨难,终于到来,也是因为他傻。但是我喜欢那样的傻。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学校里现在严打早恋,我们班级里是没有人谈恋爱的吧,有吗,有的话举手看看。
没有人举手。
班主任又说,我就知道,你们也许两个人的时候,会说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到现在,却懦弱地不敢承认。
傻子都知道这个是可恶的班主任在用激将法,可是偏偏,他就举手了。
我喜欢夏洛。
班主任面对自己的班长这般反戈一击,早已经是面如土色,他反应不过来。我的他于是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从来没有说过肉麻话,这一天,却对着我的班主任大声说出世界上情人耳朵都要听的那几个字。
我——喜——欢——夏——洛。
他一步一步将事态升级,最后无法挽回,我记得是在他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被学校开除,我和他站在教学楼顶。那一天,天空很懒,夕阳,晚霞都是敷衍了事,像是一个拙劣的画家随便涂鸦。我们一起看学校国旗队的同学把那面五星红旗慢慢收下来。
我笑对他说,如果是拍电影,我一定要用平行蒙太奇,一边是你神情落寞,一边是国旗缓缓下落。
我们坐在天台上折纸飞机,曾经他把未来挂在嘴边,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对我说未来,我也没有问明天,好像那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难得的温存。九十九架飞机摆在地上,看起来是满目疮夷,我们把它们飞下去吧。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到最后,教导主任气急败坏地跑上来,他粗短的胳膊在空中乱舞,但是许多架飞机朝他扑了过去,我们便从一边逃跑。
你是故意的!我们一起迎着风跑,说出来的话一下子被风卷走。
他也大声回答我,对啊对啊,我就是故意的!
4
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推荐阅读:办公室偷情,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5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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