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80岁,老吴住进了医院的病危室。一步登天的那间小屋里,一道屏风隔开两张病床,谁料那边床上躺的老太太竟是他的小学同桌。怎么知道的?护士叫到老吴时,就听那边有人一字一喘地问道:“这老爷子,小时候可是上的幸福里三小吗?”老吴说:“您哪位?”“我是布欢儿呀,不记得了?”若非这名字特别,谁还会记得。

  “五年级时,就听说你搬家到外地去了,到底是哪儿呀?”

  “没有的事,”老吴说,“我们家一直都在北京。”

  屏风那边沉寂半晌,而后一声长叹。

  布欢儿只来得及跟老吴说了三件事。一是她从九岁起就爱上老吴了。二是她命不好,一辈子连累得好多人都跟着她倒霉。布欢儿感叹说,没想到临了,还能亲自把这些事告诉老吴。

  哪些事呢?小学毕业,再没见到老吴,布欢儿相信来日方长。中学毕业,还是没有老吴的消息,不然的话,布欢儿是想跟老吴报考同一所大学的。直到大学毕业,到谈婚论嫁的年纪,老吴仍如泥牛入海,布欢儿却是痴心未改,对老吴一往情深。一年年过去,一次次地错过姻缘,布欢儿到了30岁。偏有个小伙子跟她一样痴情,布欢儿等老吴一年,他就等布欢儿一年。谁料,37岁时,布欢儿却嫁给了另一个人,只因那人长相酷似老吴——从他少年时的照片上看。

  “这人,还好吧?”

  “他就不算个人。”

  为啥不算个人,布欢儿也没说,只是说,否则母亲也不会被气死。

  那人之后,布欢儿心灰意冷,很快就跟第一时间向她求婚的人登了记。婚后才发现,这人还是长得像老吴——从少年老吴的发展趋势看。

  “怎么样,你们过得?”

  “过是过了几年。可后来才知道,咱是二奶。”

  “这怎么说的!”

  怎么说?布欢儿一跺脚,离婚,出国,嫁个洋人,再把女儿接出去上学……一晃就是20年。有一天接到个电话,是当年那个一直等她的小伙子打来的。

  “过得还好吗,你?”

  “还是一个人,我。”

  “咋还不结婚呢,你?”

  “第一回我被淘汰。第二回我晚了一步。第三回嘛,这不,刚打听到你住哪儿。”

  “唉,你这个人哪。”

  “我这个人性子慢。你呢,又太急。”

  约好了来家见面,布欢儿自信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可门一开,她还是惊倒在沙发里:进来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儿……

  老吴回普通病房之前,拄着拐棍儿到屏风那边去看了看他的同桌。

  四目相对,布欢儿惊叫道:“老天,他才真是像你呀。”

  “你是说哪一个?”

  “等了我一辈子的那个呀……”

  这是布欢儿告诉老吴的第三件事。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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