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
80岁,老吴住进了医院的病危室。一步登天的那间小屋里,一道屏风隔开两张病床,谁料那边床上躺的老太太竟是他的小学同桌。怎么知道的?护士叫到老吴时,就听那边有人一字一喘地问道:“这老爷子,小时候可是上的幸福里三小吗?”老吴说:“您哪位?”“我是布欢儿呀,不记得了?”若非这名字特别,谁还会记得。
“五年级时,就听说你搬家到外地去了,到底是哪儿呀?”
“没有的事,”老吴说,“我们家一直都在北京。”
(推荐阅读:老公去偷情,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 屏风那边沉寂半晌,而后一声长叹。
布欢儿只来得及跟老吴说了三件事。一是她从九岁起就爱上老吴了。二是她命不好,一辈子连累得好多人都跟着她倒霉。布欢儿感叹说,没想到临了,还能亲自把这些事告诉老吴。
哪些事呢?小学毕业,再没见到老吴,布欢儿相信来日方长。中学毕业,还是没有老吴的消息,不然的话,布欢儿是想跟老吴报考同一所大学的。直到大学毕业,到谈婚论嫁的年纪,老吴仍如泥牛入海,布欢儿却是痴心未改,对老吴一往情深。一年年过去,一次次地错过姻缘,布欢儿到了30岁。偏有个小伙子跟她一样痴情,布欢儿等老吴一年,他就等布欢儿一年。谁料,37岁时,布欢儿却嫁给了另一个人,只因那人长相酷似老吴——从他少年时的照片上看。
“这人,还好吧?”
“他就不算个人。”
为啥不算个人,布欢儿也没说,只是说,否则母亲也不会被气死。
那人之后,布欢儿心灰意冷,很快就跟第一时间向她求婚的人登了记。婚后才发现,这人还是长得像老吴——从少年老吴的发展趋势看。
“怎么样,你们过得?”
“过是过了几年。可后来才知道,咱是二奶。”
“这怎么说的!”
怎么说?布欢儿一跺脚,离婚,出国,嫁个洋人,再把女儿接出去上学……一晃就是20年。有一天接到个电话,是当年那个一直等她的小伙子打来的。
“过得还好吗,你?”
“还是一个人,我。”
“咋还不结婚呢,你?”
“第一回我被淘汰。第二回我晚了一步。第三回嘛,这不,刚打听到你住哪儿。”
“唉,你这个人哪。”
“我这个人性子慢。你呢,又太急。”
约好了来家见面,布欢儿自信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可门一开,她还是惊倒在沙发里:进来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儿……
老吴回普通病房之前,拄着拐棍儿到屏风那边去看了看他的同桌。
四目相对,布欢儿惊叫道:“老天,他才真是像你呀。”
“你是说哪一个?”
“等了我一辈子的那个呀……”
这是布欢儿告诉老吴的第三件事。
当曾经一切的往事,都被刻录在过往的历史书卷中后,剩下的就是那几分面对生活闲淡的心境。
枫树大道上,一块修葺整洁的草地中间稳稳竖着的标牌吸引了我的目光,上面用哥特字体书写着“车库大甩卖”。
走进卖场后我先快速扫了一遍,然后才开始仔细斟酌。我走到一个小小的雕花木书架前,上面堆满了落满灰尘的旧书,一共20本,最后我以10美元这难以置信的价钱买下了书架及上面所有的旧书。
我把旧书中一本破旧的德语版《圣经》、一本卷曲污损的推理小说和一本《教你学格雷格速记》捐给了史密斯镇图书馆。剩下的书我就留着当天晚上在蜗居里慢慢地读。偶尔,我能在旧书中发现一些涂鸦的注释和留言,从中得以窥见旧书原主人的某些信息。
某天晚上,我信手翻阅一本图书馆的旧书,发现那本《现代罗曼史》的空白处布满了手写的字迹。第22页,“亲爱的:今天午饭的时候我很想你,我父亲说我们不能再见面了,可他不能阻止我。”匀称的字迹整洁流畅,“我很想念”几个字还圈起了一颗心。再翻几页,我发现后面也有留言。
第50页,“安:昨天我在小店看到你了,你和你妈妈在一起。你站在收银处背对着我,我很想跟你打招呼,但不确定是否妥当。我不希望我们的友谊使你和家里人产生矛盾。放学后我在海滩附近的崖边等你。今天你去拿书,明天再带回图书馆。我爱你!布赖恩。”他的字迹粗大奔放。
整本书都有留言,他们在图书馆来回地传递此书,难怪这本书没被还回图书馆呢。我感觉自己像在读一本日记,他们是谁?这对20世纪20年代不幸的情侣后来结婚了吗?这本书似乎不像是《现代罗曼史》,而更像《罗密欧和朱丽叶》。第101页,“布赖恩:我发现了一个见面的地方,湖边的汤普森小屋。去年4月汤普森先生的儿子移居到加州后,小屋就空置无人了。放学后我要去小店,我们3:15在那里见吧,我爱你。”
有时候我得把书倒过来才能看见完整的留言,布赖恩字迹太大,书边空白只能写几个字,有时候他只能写上“小屋”和时间“4点”。他们两人一定经常在汤普森家那间几年前毁于火灾的老屋里见面。布赖恩的留言很简洁,但结尾都是一样:“我爱你。”
第114页,“我问父亲是否能让你来家坐坐,希望他能对你有所了解,他却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为什么父母们总觉得他们洞悉世事?你父亲有问题,但跟你没关系。别担心,布赖恩,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对你的爱。安。”
第202页,“安:我不得不退学了。父亲在监狱,我母亲负担不起生活,我得去工作。放学后见面也不太可能了,我得全职工作。”到这里还有大概20页就结束了,从这个留言的语气看来,似乎这段感情离结束也为期不远了。
“布赖恩,布赖恩,布赖恩……我在梦里一遍遍呼唤你的名字。已经两个多星期没见过你了,我实在受不了了,没有你的日子生又何欢?你再也见不到我写的这些留言了。我魂牵梦绕地想你。”在第210页和211页之间压着一封布赖恩大笔书写的信,信的背后有印上去的红色唇印和一些心形表示安爱布赖恩,时间是1932年9月。
“亲爱的安:夏天过得飞快,你也要准备开始最后一年的学习了。我一直在布里斯托尔的海军造船厂工作,学习修理他们在船上使用的大引擎。我喜欢这工作,老板也说我干得不错。我想念你,希望有一天你父亲能明白我是个勤奋工作的好人。安,这一年对你意义重大,我不想搅乱了你的毕业典礼、毕业舞会和派对。如果你父亲仍然不允许我们见面,我希望你可以在高中做自己愿意做的任何事情。安,现在这种时候,请原谅我,也许我们有一天还能在一起,我仍将一如既往地爱你。布赖恩。”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可怜的孩子,这个世界怎么这样。我怀疑我们是否真的已经有了许多的改变。书中的留言没有了,当我翻开一些粘在一起的页面时,发现一张发黄的剪报,日期是1933年11月。
内容如下:布里斯托尔的海军造船厂发生一起不幸事故,本地男孩布赖恩·卡明斯正在工作时,引擎忽然发生爆炸。布赖恩已被证实死亡。文章提到他身后留下了母亲和三个姐妹,却没有提到安。布赖恩在史密斯镇中学的老师也在文中赞扬了他的友善和对家庭的爱护。
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次车库甩卖让我发现了两个年轻人的希望和幸福,却终究以如此的惊愕和不幸画上了句号。
我暗自思量,后来安怎么样了呢?她嫁作他人妇了吗?布赖恩是否早已成了她的无痕旧梦?
书的背后是图书馆用来放借出卡的小信封,上面盖着“史密斯镇校区财产,如有拾获,请交至办公室”的印章。
借出卡上那同样整洁流畅的字迹我已经很熟悉了,上面的名字是安·马圭尔。
这个名字令我猛然间呼吸急促,安·马圭尔,那是我母亲的闺名。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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