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我是中师保送到大学的,过五关、斩六将后很有成就感。我根本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迟早我要继承家族生意的。选择中师,可以避免高中三年地狱式的折磨。而且我可以第一次尝试集体生活,感觉太美妙了。
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回去帮忙,可我坚持着喜欢的事情。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失望,但我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回忆。哪怕日后,这些曾经点滴化为无声细雨也在所不惜。我是家里的独子,父亲也拿我无可奈何。
大学,习惯在图书馆呆着。周围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鄙人夹杂其中极不协调。戴上耳机听着惬意飘摇的蓝调音乐,心里倍加寂寥。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凄风冷雨中,一把小小的伞下有着一个小小的我。
于是选择勤学苦读,也许那是唯一的寄托吧?长得帅气也是罪过吗?我特讨厌和这些不知所谓的小子呆在一起,肤浅是他们的代名词。而我,自然与他们格格不入。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听父亲的劝告呢?
不见明媚的阳光,连阴霾也渐渐漫布天空。就这样安静地走在校道上,根本没有意识到一场风暴正悄悄来临。我正想取出书架上那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际,却不小心触碰到一只同时伸出去的手。
一位长发飘飘的女孩子,柔弱地站在我的身旁。似乎有所冒犯,我歉意一笑转身离开。“咦?这本书你不是要借去的吗?”十分好听的声音,毫不做作的舒服。“留给你吧!”感觉做了好事,连脚步也轻松不少。
我经常能在图书馆见到她,一如既往的文静。欣赏她的背影成为了我的乐趣,却从未试图靠近——这样的距离刚刚好。那一次的阴差阳错,她居然坐在了我的对面!“嗨,还记得我吗?”从此,我认识了她。
小云,始终美好的女子。很快的,我爱上了她。这是个可怕的陷阱,谁都不会相信爱情可以成为致命的武器。更何况是热恋中的我?还是一次的阴差阳错,我把录音笔按开了——爱情,原来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听到了舍友之间的对话:大哥陈,你妹妹还真有手段。当然了,我看那小子拽得很。哈,我还以为他是gay呢!试探出来,原来搞错了。那干吗还让你妹妹装下去?没,让这特大惊喜当作他愚人节的礼物吧!
我反复地听,反复地想。一切都是有预谋的!我开始留意小云的一举一动,她与舍友陈的关系还真不错。骗说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结果是和他去泡吧!心里的无名业火快把我烧死了,我决定一次报复的行动!
已经不去考虑这样做到底可耻不可耻、卑鄙不卑鄙了,我痛恨任何性质的欺骗。在一个春风醉人的夜晚,我把小云给灌醉了。在她面前我是个君子,但小人起来我可以禽兽不如!可笑的是,在动手之前我放弃了。
她的脸蛋还是这么漂亮,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柔软。我剪掉了她的长发,那头让我无限依恋的长发!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除却这些纠缠不清的三千青丝,当作是她恕罪的方式吧!
校园,再见了。小云,再见了。暗暗发誓:我的情人一定不要是长发飘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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