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儒雅男上司一秒变禽兽
和李亮分手后,我对着镜子使劲儿的拧巴自己的脸,为的是能挤出一个不那么矫情、蹩脚、尴尬的微笑,可不管怎么弄,笑的仍的有点气虚,而且不那么自信,一看就是被男友甩了的寡妇相,这让我真的很抓狂。
美好生活是从李亮对我的告白开始的,那天,我特文艺范儿的坐在一幢破旧的二层小楼的铁质楼梯上,李亮走过来时,我正假装的一脸悲伤,诗意,特纯情的低头凝思,像一只受了伤的,无家可归的流浪小白兔,而他就那样直直朝我走来,然后蹲在我面前,端起我的脸,揉搓我的眉心,对上我的眼角,轻轻的呼气,吹气,后吻上去,嘴里呢喃,我爱你……
毫无意外,我不喜欢拒绝一个我不甚讨厌,但无好感的男人,所以,我成了他的女友。在成为他女友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处于如梦如幻的状态,被宠着的感觉真好。
可是梦,很快就醒了,李亮和我说分手的预兆是失踪了三天,找到我,没有一句话,把我给他织的围巾、买的衬衫和腰带,一并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兜售给我,我像是他的顾客,或被他解雇了的情人,合约到期,和平分手。
刚分开的一周内,我是快乐的,恢复单身,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去哪就去哪,没人管没人问,想疯到多晚都没问题,全凭心情而定;一周后,我觉得无聊了,会有意无意的去看看手机,因为李亮这家伙是短信控,常会每隔十分钟给我发来一条段子,或一句话,或一张恶搞的照片,习惯了看短信,现在一时间大半天甚至一天,手机没个动静,会觉得无聊到死;
半个月后,失恋的感觉是真真正正的来了,来的毫无违和感,生活照旧,只是会偶尔有一丝小伤感,想起李亮,会莫名的喜欢独处的日子,对着天空发呆,喜欢看言情小说,沉在快餐式的偶像剧里,看着里面的男男女女爱的死去活来的,会感同身受,呛然泪下。
好姐妹问我,恨李亮吗?我犹豫了一小会儿,翻篇了,忘了吧,日子还要朝前看呐。
深夜的时候,我也会问自己,失恋的最好疗伤办法是什么?
自问自答:A,迅速投入到下一场的感情之中;B,自己钻进自己的壳子里,踯躅不前。
当我遇见刘烨的时候,我知道,答案自然而然是毫无疑问的了。
老妈知道我把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专门从老家千里迢迢的来看照顾我,看到久未动的厨房,一边出入,一边骂我,我听着她用老家话来训我,没有反抗,只是暗自点头,心里不服气的狡辩:当年,您不也因为被喜欢的男孩子拒绝而非要跳井吗?比起您而言,我太小儿科了,我只是觉得不习惯,不自在,觉得生活一下子从五彩缤纷变成了黑白相间,孤零零的难受的慌。
有了老妈陪着,我很快又变回了从前那样,只是对待爱情这东西,觉得就像是鹅卵石,抛出去,个头不大,但伤人,如果砸到眼睛,很可能会失明。所以,我有点害怕,胆怯,当我重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时,我的工作个人履历上,写的是:已婚。
真不明白,那么多人都喜欢对外宣称,自己是单身,尽管很伪,但我就喜欢对外开诚布公的声明:我是有男人的女人,不要再来招惹姐,要不,我老公可要你好看。
日子过得无比的漫长,每天上班时,喜欢把自己灌的满满的,喜欢充盈充实的感觉,不给思维留下一丝一毫可以被光照,被窥视的机会,那么那些黑暗,那些小秘密是不是就可以永远被保留,被隐藏。
下午6点,走出办公室,内心迅速被巨大的空虚感像是无数脚的蜈蚣给爬满,而且被蛰的疼痛,不过到家后,看到老妈,这些都不算什么了,爱情不忠孝于自己,那么自己再也找不到一个理由去不孝敬爸妈去,因为网上有人断言:被爱情欺骗了人,肯定是个不孝顺的坏孩子。可是,老妈今天并不在家,她去了哪里?
正准备出门找,门开了,回家的不只是老妈一个人,还有一个,是刘烨。
刘烨解释,刚去移动营业厅办了点业务,就碰见阿姨一个人在那里被一群小姑娘给欺负,你说这么大岁数了,难免会犯糊涂,双方都谅解点。
我走过去,拉住老妈的手,我说很多遍了,您的手机只需要改动下套餐就行了……
老妈仍在絮叨,什么中国移动,简直就是骗人移动,我要投诉。
刘烨走到饮水机跟前,接了一杯水,递给老妈,阿姨,您先消消气,有什么不满意的告诉我,我有个朋友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去开了她们。
老妈满意的一笑,算了,算了……然后看看我,说,我知道你和小倩是大学同学,昨日我还念叨着,刘烨这孩子蛮好的,怎么这么久都没见到你了,得,今天哪也别去,陪阿姨喝两盅。
刘烨推辞,这不大好吧,我还有点事儿,要不,改天吧,我做东,请阿姨吃大闸蟹去。
老妈立刻对我使眼色,我极度不情愿的挤出一张笑脸,甭客气了,我妈厨艺老好了,如果今天你错过了,我敢打赌,你一定后悔的要死。
刘烨只好哈哈一笑,那好吧,恭敬不如从命啦……
其实,我知道,这小子肯定是乐开花了吧。从大学,他就喜欢我,我就是对他不来电,大学毕业后,阴差阳错,我竟然去的第一家公司,他竟然是我的面试官,日后的工作中,更为离谱的是竟然委任我的顶头上司。这一系列的巧合,让我不得不对这个男人重新审视定位,不过我怎么看就是觉得别扭,就是觉得却那么一点心动的感觉。
倒是老妈,他曾经作为我的大学社团的戏剧当家男花旦,自然被老妈这个骨灰级的戏迷常叨念着,没法子,请他来家做客,老妈更是欢喜的不行,临走甚至把我爸当年的护身宝剑送给他,因为刘烨身体弱,多病,带上这个可以驱邪。
我抗议,可是老妈四个字让我彻底无语——抗议无效。
刘烨坐到沙发上,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我抓过一个橘子,给,你吃吧,别客气。
刘烨放下橘子,还是盯着我看,半晌,吐出六个字:听说,你分手了……
我当即就火了,有话就直说,最看不惯这种幽灵式的说话口吻,阴阳怪气的,什么叫“听说,你分手了”直接说“喂,你分手了,对吧?”我喜欢直来直往,直截了当的,少在这里给我装大头蒜,装的再像,也不会变水仙。就如刘烨在我眼里,一直就不男人,太娘炮了。
老妈,我发现典型是个重色轻女的,她女儿饿了,在厨房捣鼓一阵子,最后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今天刘烨来了,做饭几乎是神速,眨眼功夫,几盘子素菜,煮的稀粥,炖的排骨,悉数上桌,看的我口水直流,在夹一口,真的是让我刮目,敢情老妈的厨艺差都是一直深藏不露啊。
可以看得出,刘烨吃的很欢乐,期间给我夹菜,我又夹给了老妈,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很别扭,比如刘烨对于我,就像是凌晨的星星,远在天边,匿在厚厚的云层后面,看不清楚,却能感觉到光亮,虽然很微弱,但是依然还存在,备胎或许就是如此吧。但是,刘烨远远不足够充当我备胎的条件!
如果非要我给出一个理由,那就是刘烨,看起来,不能保护我。
我总觉得,我和他外出,如果遇见歹徒,他一定撒丫子比我跑的还快,你说,我要这么一个男人,说的文绉绉点,就是缺乏安全感。
吃晚饭,寒暄完毕,老妈走进厨房,让我送刘烨下楼。
他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从五楼到三楼,我们一直没说一句话,因为我习惯了除我爱的男人以外,其他的人,我全部是不屑的,即使是我从小到大喜欢的大明星也不例外,也会在我喜欢人的面前黯然失色。
“好了,你走吧,我还有点不舒服。”我反转方向。
“嗯,那你回去吧,顺便对阿姨说,有空,我还来看她。”他说。
我点头,他也就放心似的,蹬蹬的加快速度,皮鞋根底响彻在楼道里,让我一阵阵的回神,回忆刚才,明明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我还是觉得像经历了一场类似爱情似的,让人灵魂出窍。
很快,这种杂乱的情绪就被闺蜜党周末的一次野外郊游而一哄而散。
其实,也就是登山,我不喜欢登山,但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所以也就去了,纯粹就是个搭伴儿的。此时,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时间真的太富裕了,我像个贪玩的孩子,好玩的一件接一件的玩,玩到没啥可玩了,天还是不会黑。于是,就拼了命,以豁出去的姿态,和时间较真了,涉足了一些我不喜欢的领域,比如登山,硬是要摩擦出感情来,喜欢上它,好让时间走得更快一点,再快一点。
登山我一直是心不在焉的,晚上回家的时候,又喝了点酒,所以就开着车,不知不觉竟然跑错了路,下车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钻进了一个死胡同里,一边骂自己,一边迅速在想着解决的方案。
方案一,求助老妈,不忍心,舍不得,那么大岁数了;方案二,求助闺蜜,她们一个个喝的比我还醉,开什么国际玩笑;方案三,打电话给李亮,还不如杀了我吧……唉,左思右想,实在没辙了,干脆自暴自弃,不如就躺在车里,睡一觉吧。
可等我睡醒,发生什么或许就真的有点俗气了。附近黑网吧里几个流里流气的少年,正对着我的车身撒尿,看到车内的我,更是猛敲车窗,我一脸的郁闷,可还是吓得整个人缩在驾驶座上,深呼吸,大喘气,怎么办,怎么办?我闭上眼,因为我能猜测到接下来的事儿,这些少年把车窗砸烂,然后对着浑身酒气的我,抢夺财物,然后看我姿色不错,会伺机有下一步的行动。
往往事情发生到这里,会有英雄救美的人出现,没错,是真的,他真的就出来了,可是来者刘烨。当我透过指头缝的缝隙里看到是刘烨时,我还是心里凉了一半,不能不说有点小失落。这样一来,又欠了刘烨一份情了,总想和他划清界限,划清关系,可最后却和他越搅越浑,难道这的就是传说中的欢喜冤家吗?!
刘烨很显然不是那几个少年的对手,特别是当我看到一个少年从腰间抽出一把弹簧刀时,我更是惊呼,大喊一声“啊”睁开眼后,看到是几个少年都吓得面如土色,全部撂下家伙,仓皇而逃,而他却走过来,对着车窗说,“喂,美女,你还好吧!”
我睁开眼,鲜血一滴滴从他的腕间向下滴,而他用拇指压住伤口,脸上挂着孱弱略显苍白的笑,可伤口划出的一条长约5厘米的口子,却让我为今晚这所有的一切的惊魂一刻,以一种嚎啕大哭而结束。
我答应了刘烨的要求,成为他的女朋友。
不过,那晚上虽然我很感激他,不过对于他的跟踪还是有点小不满。
“老实交代,为什么要跟踪我。”我揪住他得耳朵,逼着他说。
“放心不下,是阿姨不放心你,所以悄悄的泄漏了你的行程。你不要怪他……”
“那,那,那晚上的少年也是你们提前布置好的?”
“这下可就冤死人了,我可是为你流了足足有一斤的血啊,你有点人性好不好?”
我丢开他的耳朵,重新看他,这人,乍一看,怪可爱的,而我之所以答应做他的女友,不是说我从李亮的爱情坟墓里走了出来,而是我找到了那层我需要的东西了,就是安全感。
还有一点值得透露的是,那晚,我送刘烨去医院包扎的路上,他说,“亲爱的,我估计快不行了……”
看着他手上的血越流越旺,我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整颗心都如玻璃般透明,而哗啦啦的碎了一地,他躺在我的怀里,呼吸灼热,像是再说胡话,又像是在告白,说了好多好多,我全部都答应。
而最无理的要求的是,他竟然说,想吻我一下,这是从大学爱我以来六年最宏大的愿望了,我还有什么理由说不呢,谁知道这家伙,吻一下不过瘾,竟然再吻中像带了一种迷情香,欲望被激怒了,而他用撕掉的衬衣随意绑在伤口上,然后解开我的衣衫,一切就那么在车内,仓促欣喜的进行着……
事后,我有个惊人的发现,那就是外表文弱的先生们,往往,在哪方面,总有着惊人的表现,亦如:霸气外露,让人疯狂。
我想,这也是我爱他的一点,很小的一点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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