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儿
分享一首杨森君先生的诗,《旅行》:这么多年了,我们还相爱我不信,一定还有别的,让我们形影不离,彼此陪着,这样依偎,像一对亲人火车慢速行驶着,窗外,是开花的原野远处是镶着金边的浮云,模糊的一座陌生的城市,在反光一个杯子里泡着两个人的茶香两个人用同一只杯子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习惯,磨损了什么,我们从不想它,你的脸贴着窗玻璃看什么都新鲜啊,你忘了与我分享,不再像年轻的时候坐在春天刚刚长长的青菜地里看见一只蝴蝶都要 推醒我这么多年,我们第一次这样离开一个地方,像一对习以为常的亲人四年前的一天,我独自去看病。下车时,一对老伴儿,老先生先缓缓下车,一条腿略弯曲架在车后门那儿的空地儿上。伸出双手接住老伴儿的手,老伴儿放心的将手交给他,缓而稳地下了车。姥爷有过六个老伴儿。活过了半个世纪,有些伴侣,早已无关爱情,而在于活,在于命。第一个,是我无缘相见的亲姥姥。乡里俗语,似真似假,总让人相信却又怀疑。“家里姐妹俩同一年出嫁的,要有人去世的。”——无论它显得多么毫无科学性,但当事实如此时,人们也确实,不得不提心,不得不相信,“你姥姥那时候就是太操劳了,弟弟妹妹全是她赚钱供他们吃穿用的。现在一个个都长大了,也不懂得感恩,对你姥爷好点儿。唉,你姥姥就是这样辛苦,才去世的......”妈总是这么说。我想,姥姥他们之间一定是有过爱情的。有爱,才会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为自己的男人生下四个孩子。第二个,是十指上戴满戒指的妓女。五官妩媚,四十五岁左右的女人。长得有点像年轻时的张柏芝,只不过皮肤再暗黄些。在我看来,那时的她与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别无两样。一样的对这个肉欲的世界感到好奇,一样的充满活力,一样的不安定。有时她会带我到她朋友的商店里玩儿。她在幽暗的店里和另外一个女人抽烟,那样子,像极了刚成为女人的女孩儿。鼻子血流不止的那阵子,她每天下午都带我去换药。出门前她要化很久的妆,换漂亮的衣裳。也不忘给我涂点儿风油精,说是怕中暑。直到那天之后,我再没见过她。大概那是第一次,在我有意识时,一个女人背着我哄我入睡。隔着她的后背,一声声的心跳让我感受到女人独有的母性的温暖。忽地做噩梦,半梦半醒。“你这种女人就是疯子!你看着,我要报警!你这种人就应该被关里头!你瞅瞅你那还是人样儿吗?!”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姥爷发火的声音。“我咱的了?我这样有啥不对的?你爱跟谁过跟谁过去?反正我也不帮你带这孩子了!”她的脸红的像蜕皮时的样子。......“所以你活该是这样儿!王八犊子你什么东西!你活该是个妓女!”这是最后一句话。剩下女人呜呜地哭泣,第二天她便离去。多年后我常怀疑是否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但只要一想到那段时间鼻子流血的病,便能确定她是存在过的。第三个,是后来的姥姥跟我说的。关于这个老伴儿的故事,我无缘闻之,且罢。第四个,是一位退休教师。我这辈子喊“姥姥”喊得最有味儿的,就是对她喊的时候了。生命中第一个教 我为人处事的女人。那次回内蒙,刚进屋儿,一个昂首的老婆子来回走着。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儿,我心里有点不服气。众人与其侃侃而谈,我不愿同她说一句话。——她的脸上写着严厉、尖酸、刻薄。后来有人跟我说,这是姥爷的新老伴儿。她从不让我洗碗,理由霸道而不失温度。我却实在想不起原话是如何的了。她教我下跳棋。坐在阳光里,姥爷、姥姥和我三个人一起下跳棋。这是真实的场景。这样的场景和回忆弥补了我人生中的一个遗憾:和自己的父母睡觉,睡在他们中间。上学时我住宿,两个礼拜回一次家。有次回到家,她高兴地从冰箱里拿出韭菜,擀面给我做韭菜盒子。“你姥爷让我把这韭菜扔了,说快坏了还留着干啥。我说这韭菜好吃,得留着等你回来给你做韭菜盒子吃。”平日里对我要求严厉的她,第一次这样矫情地待我。她在厨房忙时,我在一旁看着。她会给我讲故事,讲道理。容许我从面团里掐一小撮儿来玩耍娱乐,却不允许我的手沾油碰烟。她去北京看病回来,给姥爷买了条裤子,给我买了个护身符样儿的小老虎。她教我种地。每次一起抬一大筐土时,我总莫名笑到无力。以至于抬一次的过程中,因为我的笑,总是不甚抖掉了些土。我喜欢帮她浇菜园子的水,踩实那块儿地儿。月光下,我们三个人在院子里铺路。那晚的月亮实在亮,打开门前的灯,都还不及它的光亮。姥爷一个人过日子时,院子是荒芜的。除了院子中间一棵长了二十多年的树。她来了之后,这儿到处都是瓜果蔬菜。她种的瓜,如即将临产的孕妇的肚子一样大。水多,汁甜。她从没批评过我,从来都是就事论事,以理为据。我们似乎一直是朋友的关系,我给她讲南方的故事,她给我讲东北的老故事。最爱睡觉前听她讲故事,睡得十分踏实。兴许是炕的热乎,又或许是她那厚实的故事。妈暑假时来看我,说:“她和你亲姥姥很像的,你姥姥那时候,也是这样的严厉。”有段时间我和姥姥很喜欢一部叫《宝岛台湾》的电视剧,经常一起讨论剧情和角色。我们仨都喜欢看《乡村爱情》,姥姥最喜欢它那片头曲。看的时候顺便抄歌词。又一年暑假,妈和她的新伴侣准备来接我去南方。这是我日日夜夜迫切渴望的一天——离开这个小镇,去南方生活。可等到这一天时,我却有些不舍。是深深的,不舍。然而迫切还是带走了我。“姥姥,我到时候攒钱给你买牛奶。一天攒一块,放假回来看你的时候就可以给你买很多箱牛奶啦。这样你的膝盖是不是就好啦?”那时的我天真的说道。“我估计你现在这么说,到时候是做不到的。去那边儿了,一定要忍着那个姐姐。毕竟你妈要和那个叔叔过日子了,你妈的幸福可就全靠你了。万一你惹那个姐姐不开心了,完了她还告诉她爸,你们俩能有好日子过吗?嗯?听懂了吗?”听完后的我,心里的愉悦胜过那未知的将要承担的那份委屈。孩子总是会把事物想的美好些的。我来嘉兴六年,只回过内蒙一次。刚来的头两年,无数的委屈与喜悦都想同她分享。那时我是真的好想,好想回去和她一起过简单的小日子。欲与其联系,却不知从何说起。随后的几年,这种感觉愈加强烈。我更是从来没主动联系过她。偶尔给姥爷打电话,也不敢问起她。我知道她一直都在电话那头的一旁听着,偶尔有抽泣的声音。她和姥爷过了五年多,便不过了。大多为她的孩子和我的舅舅之间时常有矛盾,姥爷夹在中间很为难。于是她回到了她原来的住处,一个人生活。我相信,她一个人过日子也是很潇洒的。偶尔姥爷回去她那儿和她一起吃饺子,喝酒。我已经听了太多太多从别人嘴里出来的关于她的消息,却没有我想要的那种。我只想知道,她过得到底好不好。可我,仍旧不敢面对她。我曾想在这个世界上,让她看到我所站立的地方。却又摇头自嘲,拼搏哪有那么容易。唯一一次回内蒙,我却没去看望她。她得知我到内蒙的那天便打来电话,当我看到未接电话,再打过去时,我的手机是停机的。懒得充话费的同时,没过几天,又回嘉兴了。回嘉兴的路我一直遗憾着,遗憾着没去见她。我想她一定有困惑与责怪,但更多的,一定是想念。“你个小家伙在那么老远的地方,你知道我有多操心吗?我天天搁屋里头儿也没啥事儿,整天想你想的心疼。”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她正咬着嘴唇,忍着哭泣。四年前我曾给她发过一大段信息,大约为生活的感慨。她赞叹于我文笔,更惊叹于她所不了解的我的悲伤。我们之间已有一条长长的河无法诉说。我无数次幻想和她畅饮诉说这快十年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幻想。这是我这辈子最尊敬的女人,这是我这辈子最怀念的女人。第五个,是一个贼眉鼠眼的女人。我们一大家子聚餐时,姥爷热情地将她也邀请过来,间接示意着把她当作家人。我们围坐在一起吃饭时,那个女人总是昂首坐那儿,紧闭着嘴。一副她全然应当享受这一切的样子。姥爷像极了陷入热恋的男人,用物质来满足这个女人的欲望。可最后,这个女人还是骗了他。骗了他的钱,不止,还骗了他过了半个世纪对爱情依旧热枕的心。自然,之后是没了往来的。第六个,是一个高雅大方的女人。两人过着早餐有蛋有奶,饭后走走的生活。妈说:“那个姥姥要去五台山拜佛,出门前包了饺子。按每天吃多少的量算好,包好放冰箱里。你姥爷到时候直接煮了就可以吃了。”老伴儿,究竟是什么呢?《不迟》告诉读者的是,爱情是永远不会迟的,无关乎年龄。我想,老伴儿就是上天赐予你长寿的力量,渡余生的徽章。老伴儿,一定是能和你渡完余生的那个人,而并非是渡尽。2016.3.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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