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制滥造与节衣缩食

    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离湖南仅五、六个车程之遥,大概相当于从广州到深圳的距离。因此惯于走南闯北的湖南人,在我们那里自然必不可少。有的街道,基本上已全是湖南人的地盘。在本乡本土,有一类商品,外号俗称“湖南货”。当时这些小商品既经济又实用,因此受到了不少乡亲的追棒。
  
  至那些商品为何被称为“湖南货”,我并不清楚其中缘由,只能依所见所闻进行揣测。以此看来,最为合理的解释,或许是最先经由那些富有经济头脑的湖南人引进,然后这些商品经济才得以在本土遍地开花。背井离乡多年,不知道这种称谓是否在老家仍旧。
  
  说了这么多,那什么可称得上“湖南货”呢?
  
  即是许多闹市街头常见的“1元一样”、“10元3样”、“随便选,随便挑”的那些商品。
  
  在我小时,我很少去体面的店铺买东西,基本上就是光顾这些地摊。当然时光流转多年,买卖这些商品的,湖南人已是不多,本地人遂取而代之。
  
  但这些商品也有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拿指甲剪举例来说,地摊那里花一块钱买来的,修剪指甲都很费力。我小时穷,父母都是用剪刀修的指甲,而是还是很钝的老剪刀,这与二十一世纪初的时代风潮显然已经格格不入。小孩们都比较喜欢赶新潮,因此我也学着自己的同学,去地摊上买了把指甲剪。但这些指甲剪极不耐用,半年就已经断裂无法再用。有次我在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小店,花了1块5钱买了把指甲剪,刀口竟比我以前用1元钱买到的明显要锋利很多,修剪指甲终于不是难事。那年是2002年。我前座的一位女生,用过一次我的指甲剪之后,便习惯成自然地向我借它来修剪指甲,因为它好用。当然,我也乐于出借给这样一位在班上美丽与学识兼收的女生。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了奢侈品的概念,才知道原本最便宜的,竟不能称得上是最实用的,那些贩卖昂贵商品的人,竟然不是“奸商”!
  
  我曾买过一辆500多元的自行车,家人说我怎么买得这么贵,以前我姑姑的外孙女在02年的时候,买了一条近两百元的裙子,却被我姑姑说成是“败家”。
  
  人们很少深刻体会,其实贵也有它贵的道理。虽然“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老生常谈,当一个人便宜买到的商品出了问题,旁人便会自然而然地拿出这番话来“开导”Ta。话虽如此,爱捡便宜的人仍大有人在,被骂“败家”的人也同样为数众多。我昔日的一位主管,虽然福利待遇不错,却执意叫我去淘宝帮他选那些30元60双的袜子,到货的时候还得意洋洋,自以为捡了大便宜,还可以天天穿新袜子。
  
  我知道一点,仅凭普通的木船一艘,是不能扛得住海上的大风大浪扬帆远航的,也知道500元买来的山地车,必定不能像两千元的捷安特那样骑上陡坡,却能如履平地。国人喜欢消费廉价的商品,国人也钟爱制造廉价的商品。而一个“十年磨一剑”的人,他所获得的深厚修养,不可能是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所能相提并论的。
  
  我们不只不能购买廉价的商品,我们也不能让自己变成廉价的劳工,而必须得让自己在特定方面的能力上更胜一筹。我们得修养自身。
  
  一个国家之所以贫穷,是因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不以生产廉价的产品为耻,也不以作为廉价的劳工为耻。中华传统素有节俭持家的道德,现在却成了束缚自由市场蓬勃发展的枷锁。了不起的人,应当败家,应当挥金如土。舍不得花钱的人,将钱存在银行也好,至少银行可以把钱借给需要用到它的人。而那些不相信银行而将钱层层锁在保险箱的人,是被上天关在黄金囚笼的鸟。我们不能只卖给别人东西,而从不买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只提供给别人服务,却从不接受别人的服务。若我们每个人只通过在企事业的工作来挣得收入,却自给自足地不再买社会上流通的商品,要用的家具自己做,要吃的菜自己种,要穿的衣服自己织,那我们的人类的文明将会迅速地从根基上动摇。
  
  人类文明由一买一卖创造,而非由守财奴创造。
  
  奢侈不是什么坏事,口袋破了个洞掉了几十元钱也不是什么坏事。请看那海里捕鱼的网缝隙粗大,网住大鱼而漏掉小鱼。那为什么不把鱼网做得像蚊帐那样细密,以网尽一切鱼虾呢?是为了减轻它的重量与体积,虽然这样会失去一些小鱼,但利仍大于弊。人生也是这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若我们在得到西瓜的同时,丢掉了芝麻,又何足挂齿呢?
  
  人活在世,免不了哪天碰上破财的事,就当小鱼从网中溜走好了。
  
  文/河边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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