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的经历:2、白人与黑人
纽约的主要干道都是南北走向,著名的有Broadway(译音百老汇,意为宽路),全长25公里,沿途有着大大小小的商店,还有几十家著名的剧院,林肯艺术中心就位于中段,哥伦比亚大学和纽约市立大学位于中北段。我在纽约的第一个住所,就位于百老汇的北端。那是一幢三层小楼,地下室里有杂物间和供暖气的小锅炉房,一楼的铺面经营装修,其后面的屋里住着一家白人房客;二楼住着房东和一个80多岁的白人老头以及一个单身的女性房客;三楼的中央是起居室,里面有冰箱、灶具和饭桌,南北两边分别有三个房间,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单身的男房客,西边有一个很小的厕所和一个洗澡间。
我到纽约时,学校早已开学,很难在学校周围找到住房,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4平米大的栖身之地。虽然是6个房间中最大的一间,里面除了一张床以外,别无任何家具。写字时,还得把一本稍大一点的书,放在大腿上当桌子,可是房租最贵,每月150美元。当时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是1比4,我在国内的工资与同龄人相比属于高薪水平,可是也只相当于17美元。住在如此狭小而拥挤的小楼里,交那么高的房租,心里很不是滋味。另外,为了尽快做出成果,周末我都要到学校加班,每月需花60美元的交通费。每个月的这两笔开支,超过了在国内的一年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每天上下班在路上就要花费两个多小时,挤占了太多的读书时间。在那里住了两个月以后,我决心到学校附近另找住房。
有一天,在校园的公示墙上,看到一则分租房间的信息,经电话联系,当天中午就去看房。走出校园,沿百老汇大街经过两个街区就到了。在一幢破旧大楼里的一个小单元房见到了二房东,一个壮实的黑人伙子。在纽约,黑人的口碑不太好,本来想打退堂鼓,可是又想,既然来了,看看再说。屋内有两室一厅一卫,大的一间他已经占用,分租小的一间。我问他月租金是多少,他漫天要价,开口要200美元,而且没有降价的余地。其实,他付给房东的租金不会超过200美元,他想白住,让我买单。我只得客气的说,等回去考虑以后再答复。
走出大楼来到丁字路口,刚好人行横道线两端的绿灯亮起来,我就急速沿斑马线过街。刚走过路的中央,一辆工具车急速的冲过来,并紧急刹车,车头停在了横道线上,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正不知所措,一辆轿车也急冲过来,擦着我的后背,斜插到了工具车的左前方,我被两车夹在中间。轿车里下来一对白人男女,女子的头发和衣服都是湿的,车顶和右前门上有水渍。一看就知道,工具车上的黑人朝这个妇女泼了水,被白人追上来拦住了。可是任凭白人男子怎样叫喊,黑人们死活就是不下车。
此时主干道上的红灯亮了,车辆都停下来等待绿灯。驾驶员们看见这个白人男子站在工具车前指责,只见他们纷纷下车向工具车围过来,手里都拿着棍棒和榔头之类的铁器,有的还手持中国式大刀,有二三十人之多。车里的黑人们感觉到情况不妙,跳下车就开跑。不容分说,白人们就开始砸车,瞬间车窗玻璃全被砸碎,铁皮车壳被捅出了许多窟窿,车胎也被全部戳破。其间,一个黑人试图从远处走过来交涉,白人们立即围了过去,见此阵状,那个黑人跑得更远了。这时,我见有人挥手,示意那对男女开车离开。
我被眼前的事情惊呆了,轿车开走时我还站在工具车旁。一个好心的老头跑过来拽着我朝人行道上跑。他问我:“你是中国人吗?”我说:“是!”他接着问:“你为什么不迅速离开那里?”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关切的说:“要是今天他们带着枪,开起火来,你就危险了。赶快离开这里!”他这么一提醒,吓得我的双腿发软,立马跌跌撞撞的朝学校奔去。
到办公室以后,见我气喘呼呼、心神不定的样子,同事们关心的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给他们听,大家七嘴八舌的就议论开了。有位同事说:“对待挑事的黑人,白人历来都是相当团结的,决不会手软。”
另一位接着说:“我给你们讲一件真实的事情。有个黑人侮辱了一个白人女子,被告发后,法庭却以证据不足,宣判无罪,给释放了。这家白人气愤不已,于是就雇人跟踪那个黑人,只要发现他到白人的公司工作,立即就去打招呼,白人雇主会毫不犹豫的将他解雇。让这个黑人终身得不到安宁。”
一位生活在纽约多年的同事,讲了件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他问我:“你去过意大利城吗?”我说:“去过,那是唐人街附近的一条窄街,全是意大利餐馆。”他又问:“你知道为什么黑人不敢到意大利城抢劫闹事吗?”我回答:“不知道,刚来纽约不久,知道的事太少!”他绘声绘色的说:“曾经有两个胆大的黑人,到意大利城抢劫一家餐馆,得手后迅速的跑掉,还伤了店主。黑手党知道以后,买通了知情人,抓到了这两个劫匪。夜间将他们带到一个大型混凝土搅拌机旁,随意的推了一个下去,活活搅死,然后当场放走另外一个。从此意大利城就安宁了。”
没有想到,在国内不敢想象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超级大都市纽约,还让我经历了一桩。我又想起了英语课文中的那段话:“If you love him, send him to New York,where life is heaven. If you hate him, send him to New York. where life is hell.”(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那里是地狱。)似乎我已经开始感受到了地狱里的恐怖,可是天堂里的美景我能体验到吗?!我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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