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一家的“行楷颜柳”
陈凯歌有个很特别的爱好———书法。陈红婚后得知他有这个爱好后,也相当支持,满北京城帮他淘换好的笔墨纸砚。
夫妇俩在江西的一处僻静处起了一座小洋楼,在陈红的打理下,三楼的整个楼面被全部打通,打造成了一间雅致古朴的书斋。
书斋门额上有一块横匾,上书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真趣。这是陈凯歌有天跟陈红对酌到微醺的时候一时兴起,借着酒兴给书斋提下的匾额。后来酒醒了,反而写不出那种狂放随意的味道了,于是把这两个字好好装裱起来,安到了门额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陈凯歌在书斋流连忘返,陈红这个做太太的也经常上楼作陪。陈凯歌兴致高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点拨一二,这么一点拨,陈红也就慢慢上道,对书法从不通变成了粗通。慢慢地,写字时很多开头收尾的琐碎活就都交给了陈红。
老是看陈凯歌练字,陈红慢慢就受了影响,闲暇的时候,也会摊一张纸随心所欲地写写画画。没有陈凯歌那样的功底,陈红起先写的字有点惨不忍睹,陈凯歌看着陈红的“大作”,觉得脸上无光,索性就担任了陈红的书法老师,将自己多年的书法心得一一相授。
根据陈红腕力不足、手劲不大,捏不住大笔的实际情况,陈凯歌最后帮太太确定了她练书法的主攻目标———蝇头小楷。陈凯歌自己比较偏爱用大楷笔,写字的风格也以端正豪放为主,缺憾就是应付不了小楷字,写小楷是弱项。他想自己练不了的,正好适合太太练,将来夫妻俩双笔合璧,多般配。
陈凯歌专门托人从北京寄来一套碧云轩的蝇头小楷笔和一刀专练小楷的棉连宣纸。那阵子,两人可谓是双宿双栖。在陈凯歌不遗余力的指点下,陈红很快就上道了,短短3个月,就能捏着极细的小楷笔写出黄豆大小的小楷字。虽然距离蝇头还有点距离,但现在这个年代,在女艺人里,绝对是独一无二了。
陈红的小楷字越来越漂亮,于是就有了跟陈凯歌同纸献艺的资格。家里的亲戚们都巴不得弄几张陈凯歌写的中堂,所以陈凯歌用大楷写完以后,落款的任务就交给了陈红,陈红捏着小楷笔,娟秀地落上日期和“真趣书斋”几个字,陈凯歌再端正地盖上自己的书法专用印章。
后来拍摄《无极》的时候,片头的“无极”两个大字,就是陈凯歌的墨迹,而随后的演职员表,则是陈红的作品。
随着儿子在美国长大,陈凯歌和陈红终于也在美国安下了自己的家。在美国买了房子后,新家里自然也是必不可少要有个书斋的,只是,美国的书斋被设在了宽敞的地下室里。
在美国的书斋里陪陈凯歌的,除了陈红还有两个儿子。当两个儿子开始握着铅笔学习写英语单词的时候,陈凯歌给他们预备的小号毛笔也正式上岗———在陈凯歌看来,毛笔书法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好东西,一定要一代一代传下去。
陈凯歌给儿子们准备好了描红本,上面铺上很薄的白纸,让他们从描红入手。虽然只是最基本的发蒙描红,但陈凯歌的目光却早已放到了更远———给两个儿子的描红本是不一样的,雨昂临摹的是颜体,飞宇专攻的是柳体,家里四口人,行楷颜柳,各有所长,互补互益,这比起四个人的字如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要有趣得多。
两个儿子慢慢练出了点模样后,每晚就有了新的集体活动。一家四口吃完晚饭,一起步入地下室书斋,一人占据一张书案。陈凯歌随口吟出一首诗,于是便各自开始忙活。写完了,一字排开挂起来,大家坐在一起点评比较,挑出当晚公认写得最好的一幅保留下来,落选的其他三幅就塞进碎纸机。小孩子都是不服输的,为了尽可能多地留下自己的作品,一有空,不用陈凯歌监督,自己就主动去书斋练书法了。
儿子放假的时候,一家四口会在国内旅游,目的地并不是什么名胜景区,而是一些最负盛名的笔墨纸砚产地。有关笔墨纸砚的故事充分激起了两个孩子对这些古老玩意的兴趣,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去这些好东西的原产地,看看、瞧瞧、找找有没有最适合自己用的笔墨纸砚。
有一次,在肇庆市东部烂柯山的老坑、麻子坑和宋坑,两个儿子几乎是一寸一寸地搜索自己眼前的地面,不时在地上翻找挖掘,希望能翻出一块自己中意的砚石。虽然最后没什么大收获,只能遗憾地随手捡了两块普通的砚石,但经过当地匠人的一番雕琢后,一块做成了蝴蝶状,另一块做成了兰花状,两个儿子也爱得不得了,从此以后这两块砚台就成了他们的专宠,谁也不让动,视若拱璧。
就这样,书法从一种爱好变成了陈凯歌一家的生活习惯,跟吃饭一样,少了就觉得心里缺点什么。《梅兰芳》拍摄了16个月,可就在这16个月的繁忙中,每天晚上,在陈凯歌的房间里,夫妻俩依然会铺上一张好宣纸,合作写上一幅字,仍然是老规矩,陈凯歌写大楷,陈红补小楷。
在剧组,陈凯歌隔几天就会收到一封美国寄来的航空信件,虽然网络已经非常普及,但夫妻俩和两个儿子依然保持着用原始书信往来的习惯,而这些书信,也全都是毛笔写就。夫妻俩共执一支朱笔,在儿子写得好的部位加上红圈,再给他们寄回去,当做是对书法作业的点评。
夫妇俩在江西的一处僻静处起了一座小洋楼,在陈红的打理下,三楼的整个楼面被全部打通,打造成了一间雅致古朴的书斋。
书斋门额上有一块横匾,上书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真趣。这是陈凯歌有天跟陈红对酌到微醺的时候一时兴起,借着酒兴给书斋提下的匾额。后来酒醒了,反而写不出那种狂放随意的味道了,于是把这两个字好好装裱起来,安到了门额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陈凯歌在书斋流连忘返,陈红这个做太太的也经常上楼作陪。陈凯歌兴致高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点拨一二,这么一点拨,陈红也就慢慢上道,对书法从不通变成了粗通。慢慢地,写字时很多开头收尾的琐碎活就都交给了陈红。
老是看陈凯歌练字,陈红慢慢就受了影响,闲暇的时候,也会摊一张纸随心所欲地写写画画。没有陈凯歌那样的功底,陈红起先写的字有点惨不忍睹,陈凯歌看着陈红的“大作”,觉得脸上无光,索性就担任了陈红的书法老师,将自己多年的书法心得一一相授。
根据陈红腕力不足、手劲不大,捏不住大笔的实际情况,陈凯歌最后帮太太确定了她练书法的主攻目标———蝇头小楷。陈凯歌自己比较偏爱用大楷笔,写字的风格也以端正豪放为主,缺憾就是应付不了小楷字,写小楷是弱项。他想自己练不了的,正好适合太太练,将来夫妻俩双笔合璧,多般配。
陈凯歌专门托人从北京寄来一套碧云轩的蝇头小楷笔和一刀专练小楷的棉连宣纸。那阵子,两人可谓是双宿双栖。在陈凯歌不遗余力的指点下,陈红很快就上道了,短短3个月,就能捏着极细的小楷笔写出黄豆大小的小楷字。虽然距离蝇头还有点距离,但现在这个年代,在女艺人里,绝对是独一无二了。
陈红的小楷字越来越漂亮,于是就有了跟陈凯歌同纸献艺的资格。家里的亲戚们都巴不得弄几张陈凯歌写的中堂,所以陈凯歌用大楷写完以后,落款的任务就交给了陈红,陈红捏着小楷笔,娟秀地落上日期和“真趣书斋”几个字,陈凯歌再端正地盖上自己的书法专用印章。
后来拍摄《无极》的时候,片头的“无极”两个大字,就是陈凯歌的墨迹,而随后的演职员表,则是陈红的作品。
随着儿子在美国长大,陈凯歌和陈红终于也在美国安下了自己的家。在美国买了房子后,新家里自然也是必不可少要有个书斋的,只是,美国的书斋被设在了宽敞的地下室里。
在美国的书斋里陪陈凯歌的,除了陈红还有两个儿子。当两个儿子开始握着铅笔学习写英语单词的时候,陈凯歌给他们预备的小号毛笔也正式上岗———在陈凯歌看来,毛笔书法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好东西,一定要一代一代传下去。
陈凯歌给儿子们准备好了描红本,上面铺上很薄的白纸,让他们从描红入手。虽然只是最基本的发蒙描红,但陈凯歌的目光却早已放到了更远———给两个儿子的描红本是不一样的,雨昂临摹的是颜体,飞宇专攻的是柳体,家里四口人,行楷颜柳,各有所长,互补互益,这比起四个人的字如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要有趣得多。
两个儿子慢慢练出了点模样后,每晚就有了新的集体活动。一家四口吃完晚饭,一起步入地下室书斋,一人占据一张书案。陈凯歌随口吟出一首诗,于是便各自开始忙活。写完了,一字排开挂起来,大家坐在一起点评比较,挑出当晚公认写得最好的一幅保留下来,落选的其他三幅就塞进碎纸机。小孩子都是不服输的,为了尽可能多地留下自己的作品,一有空,不用陈凯歌监督,自己就主动去书斋练书法了。
儿子放假的时候,一家四口会在国内旅游,目的地并不是什么名胜景区,而是一些最负盛名的笔墨纸砚产地。有关笔墨纸砚的故事充分激起了两个孩子对这些古老玩意的兴趣,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去这些好东西的原产地,看看、瞧瞧、找找有没有最适合自己用的笔墨纸砚。
有一次,在肇庆市东部烂柯山的老坑、麻子坑和宋坑,两个儿子几乎是一寸一寸地搜索自己眼前的地面,不时在地上翻找挖掘,希望能翻出一块自己中意的砚石。虽然最后没什么大收获,只能遗憾地随手捡了两块普通的砚石,但经过当地匠人的一番雕琢后,一块做成了蝴蝶状,另一块做成了兰花状,两个儿子也爱得不得了,从此以后这两块砚台就成了他们的专宠,谁也不让动,视若拱璧。
就这样,书法从一种爱好变成了陈凯歌一家的生活习惯,跟吃饭一样,少了就觉得心里缺点什么。《梅兰芳》拍摄了16个月,可就在这16个月的繁忙中,每天晚上,在陈凯歌的房间里,夫妻俩依然会铺上一张好宣纸,合作写上一幅字,仍然是老规矩,陈凯歌写大楷,陈红补小楷。
在剧组,陈凯歌隔几天就会收到一封美国寄来的航空信件,虽然网络已经非常普及,但夫妻俩和两个儿子依然保持着用原始书信往来的习惯,而这些书信,也全都是毛笔写就。夫妻俩共执一支朱笔,在儿子写得好的部位加上红圈,再给他们寄回去,当做是对书法作业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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