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我还是我,你已不是你

曾经的某一个时间里,丢失了一份情,这份情里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份浅浅的暧昧,以及一份同甘共苦的真诚。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年轻,青涩的年纪,懵懂的青春,那是一个锦瑟华年的年纪。联系上子茗是去年的秋天,这时时间已经过了十年了,她的声音有些沧桑,在经过这么多年岁月的洗涤后,她经历了怎样的一种生活呢?我和子茗认识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那是个炎热的盛夏季节,我背着包,穿着带有汗水味的T恤奔走到了她的城市。没有疲惫,没有艰辛,只有她的长发里飘着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我们坐在月影婆娑的海滩上谈论着各自的理想,在公园的长木椅上感叹人生。我天真的以为这样便是喜欢,我甚至懵懂的连别人的关心都看不出来。我还是没有改变我的幼稚,在她眼里我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最终我失去了那份美好,我丢下了那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狼狈的逃离了那个城市,我连一句我喜欢你都没有说出口。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在经过了许多年后,当所有的事物都已被时间洗刷得面目全非,唯独这份暧昧的感觉始终驻扎在心里没有蜕变,这时才发现自己错过的原来是多么珍贵。在某一个寂静的夜里,一阵刺痛的鼻酸袭来,告诉自己去重新拾回那过往的记忆,才发现那一份暧昧的味道遥不可及。我打开电脑在网上疯狂的搜索着那份已丢失的情感,我发了很多关于子茗的帖子,希望她能看到,但每一次的结果总是石沉大海。我几乎绝望的看着那些我发表过的字迹,心碎,失望,那些字迹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将我的心一片一片的割去。我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痛苦中度过我的每一个日子,我告诉自己要去忘记,因为那只是一份遗失的美好。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我习惯了这样一个人回忆子茗的日子,我写了很多关于她的文章,我工作的记事本里也是关于她的字迹。在一次工作中偶然被同事发现了我的秘密,他对我说,其实你不必这么堕落,你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答案而已。我恍然醒悟,是呀,这么多年了,我也只是想找一个答案而已。我对同事浅浅一笑,他一阵愕然,因为我已经知道要做什么了。我背起行囊,带上我的记事本,踏上了旅途,去寻找那些我们曾经走过的痕迹。我来到了第一次认识子茗的城市,我走过了每一条我们走过的街道,坐过的有靠背的长木椅,来到了我们一起坐过的海边,我坐在海滩边上,从记事本里拿出来夹了很多年的一封信,这是她写给我的信,里面是满满的寄托着对我的期望。那个时候的我太年轻了,很幼稚,什么也不懂,我能感受到她当时的用心良苦。我下意识的吸了下鼻子,将信撕成了碎片,抛向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因为我再也不需要了,我已不是当年那个懵懂无知的小男孩了。我满是自信的以为我放下了包袱,回到自己的城市,当同事看到我的一脸微笑时,不禁觉得有些欣慰。我回家打开电脑,准备删掉所有我发过的关于她的帖子,这是我寻找她的帖子,其实我真正想删除的只不过是一份关于她的回忆。这时QQ的陌生人里来了一条消息:“你是伟吗?我是子茗”。我一阵百感交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是,你真的是子茗吗”?“是我,不信你可以看我的QQ空间里的照片”。我打开了她的空间,我又看到了子茗精致的脸庞,沧桑了许多,真的是她,我庆幸老天对我的优待。她的长发剪了,留着短发,身边还有两个小孩子,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我庆幸我的幸运,却又为这样的结果而感到不甘心,十年了,我用了十年的时间等来一个不完整的她,每个人能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浪费,这样的代价未免太奢侈了。我问了很多关于她的生活,她都不肯跟我说,我想这一定有她的原因吧。只是我在想是否她留的短发是为了不让别人闻到她洗发水的香味,因为那个香味只属于曾经的某个人。我打开电脑里的音乐,音响里传来了陈奕迅的那首”十年”,一滴眼泪打在了键盘上,在歌声里我小声的说了一句:“茗,其实我很喜欢你”。“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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