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
好东西不用刻意记住,自会留下深刻的印象。爱情也不需要记忆,时间会给它足够发酵的机会,直至慢慢霉变。
我叫未央。我相信爱情,如同时光和破碎的梦想,即使被掩埋腐朽发酵,无法停止,一到夜晚,还是发了疯挤向霓虹灯。明知物质散发着腐败萎靡的气味,却还是忘不了红酒勾起味蕾的共鸣。颤抖,厌倦软弱的曾经,为什么不够勇敢,看了一场悲凉的电影,轻易便留下两行眼泪。
喜欢飞机起飞的那刻,自由自在,感觉自己跟着飞,像风。他们说我像苔藓,喜欢黑暗、潮湿,寄生在幽暗的墙角。墙角是能带来安全的地方,所以我选择坐在她的身边。我们彼此埋下头,看着没有太多纹理的手掌,因为简单,恍若回到少年的校园时光。我最喜欢江的那头长发,每次约会,我都很享受长发抚摸脸庞。
看着我的脸庞,江会玩味地说:“像个孩子,嘟嘟的小脸,让我咬你一口”我淡淡一笑,反捏住她的手指。女人的皮肤,柔软清香,就像花瓣。上完课,我们会牵手走过田径场,然后坐在图书馆前的那块草坪上。江喜欢靠着大树,翻看写好结局的小说。我喜欢躺着,把头靠在江的腿上。她会小声警告我,下辈子变成瘸子就要我养她。而我总是抬眼望着深邃的天空,让风肆意从我们身边经过。
我们认识有10年了。后来江去了一所小学支教,而我还在城市漂泊。她说,睡觉的时候要枕着我的手,早上起来要我亲吻她。站在高耸的大楼,我还清晰的看见她穿着一袭裙子,像菜地上盛开的油菜花。她笑,天真无邪地把她的脸贴在我的肩上。而我抽着烟,一枝接着一枝,看着火星熄灭又燃起又再次熄灭。几个星期,我的脸明显发青,局部眼睛也开始凹陷。巧说我疯了,说我病的不轻,她很失望和沮丧。她把我扶上床,打来一盆清水,为我梳洗。接着,她轻轻拉开刺眼的窗帘,并叫我坐在椅子上,不太娴熟地把我长发剪去以及剔除拉碴的胡须。最后穿上她为我新买的衬衫。巧是一年前认识的一个女孩,在酒吧促销啤酒。和江分开的那段时光经常买她的啤酒,喝的烂醉,也是她经常送我回家。
凌晨的时候我回家。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发现风势凌厉,树叶满地打转。天空被吹洗得清澈异常,大群大群白色的云层急速地掠过,掠过这个孤独的城市。我躲到街角的夹缝里,给自己点燃了一枝烟,然后沿着空荡荡地大街往前走。冰凉的雨滴,小滴小滴地,间断地,打在我的脸上。在公用电话亭,我给江打手机。她在睡模糊。我说,江,你准备在10月结婚吗。南方的十月的确不太寒冷,适合江举办婚礼。不要再喝酒了,我们已经结束了,已经不可能了,希望你早点找一个新女朋友。江,心平气和地说。是,我已经有新女朋友了,她叫巧。我缓缓地吐出烟雾。那祝福你,江淡然地说。九月,我会去找你,江。我又深吸了一口。不用了,江表示很肯定。那好吧。我挂了电话。随意我又找了一家烧烤摊位,喝了几杯,眼泪不住地流,苦涩地想起江说过,我做的菜她要吃一辈子。我会和她生10个孩子。
南方的天说变就变,这时的远空飘起了雨。是巧把我拖回了家,我没喝很多,只是醉在了江的婚礼。当巧脱去我湿漉漉的上衣,我觉得很不甘,一把将巧按倒在床上,疯狂地用蛮力亲吻她的脸和脖子,双手顺势撕扯她的衣服。这时一道闪电掠过这片充满欲望的孤城,黑暗仿佛要将其吞没。依旧是熟悉的街灯,低垂的瓦房。塞满绝望的大雨,啪啪的打在玻璃、树叶,同时也深深打在巧的心上,巧也试图挣扎推开央,可最终还是在眼泪中完成了他们该有的喘息。第二天,巧的脸上一切没有丝毫变化。安静充斥了我们一贯的空气。可我知道,不久的一天,巧也会离我而去。于是,我很懒散地说,巧我们结婚吧。正如当初江和我说结婚一样,巧显然很开心。或许,婚姻对一个女孩来说是幸福的开始,可这一切不过一场没有终点的憧憬,等待的是随时的破灭。
如果江是一朵玫瑰,在她鲜嫩无比的时候,她的花瓣一片片被撕扯下来,留下指甲的掐痕,然后揉成汁液从缝隙滴落。而巧永远不会知道,她将成为的是风中晒干的花瓣,剩下一具干瘪的枝干插在窗台的玻璃瓶里,只有靠着江的汁液,才能活在央的呼吸里。
我叫未央,我的爱情没有结局。
文/南湘子.木客
落笔于2014.8.4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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