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乱年华(壹)

    突然心血来潮,想写点什么。就在上一分钟,我依然痛苦的纠结我写的这本东西应该如何命名,今天中午我听到我偶像的歌,因为对于歌我从来都有喜新厌旧的没良心的性格,于是这首歌被我放置了好久,如果它是一张CD,恐怕早已落满尘埃,又听到这首歌时更多的是感动,这首歌已经陪我走过了三年,一个完整的初中三年。这首歌里有太多故事,仿佛都沉淀在这首歌里面,于是想到这本书或者叫这篇杂文的姓名,我的整个初中,乃至现在都近乎让人害怕的靠近这首歌——《凌乱的华丽》。 为什么我叫它杂文,因为它不是小说,我没有特意去书写一个主人公的命运,我怕是没有思维去写小说这种情节复杂的文字;恐怕连散文这种高深的文体我更是望尘莫及了,我若写起散文必定是“形散神更散了”,所以我不必要去惊扰安睡着的朱自清了。然而我依然无赖地喜欢着文字,之所以叫杂文,因为我定义的杂文就是杂杂乱乱的文章,我写的也只是我心里的一些东西。我的青春,我的青春里独特而又平凡的东西。我想当我长大时,翻出我现在写的东西,肯定会感动而又珍惜的。每个人的青春应该留下点特有的东西,不然多年之后当青春突然消逝,我们留下的只有苍白的记忆郭敬明说文理就像他的左右手,那对我来讲,我应该是先天的左撇子,有甚我就是个“独臂人”,还记得中考时,我理科全部挂科,愣是靠玩的精的文字来了我们县级高中。我怀疑学校老师肯定是脑子短路,不然我何至于跑来现在的“奥赛班”,我的文学气息一点点被函数抹杀,被电子转移吞没,被苹果落地砸扁。学校毫无保留,毫无怜惜的剥夺了我的文字,像抢走了我的恋人一般,让我痛苦万分。我一直活在文理的纠结之下,我才决定,我决定倾心向文字,或者说向文字妥协,文字像恋人一样让我无尽思念。 我挚爱文学,也对音乐痴迷,只是对音乐谈不上深究,只是胡乱哼着自己的心而已。我曾经一直以为我们听到的不是音乐,而是自己的心,对于近乎矫情的多愁善感的我来说,听着别人的歌,想着你的事,留着自己的泪是我经常干出来的事。我享受时间流淌在耳机上,带着特有的忧郁走近我,像是仁慈的母亲安慰自己的孩子,我也经常被这样宠着。寂静的夜晚,将冰凉的耳机塞进耳朵,打开播放器,独自与黑夜分享一份孤寂。夜里总是能在歌里找到特别的东西,譬如逝去的人,沉淀的往事,于是像一杯浓咖啡一般,充斥着苦涩与香馨,有给人以特别的精力,令人沉醉的已仿佛不是咖啡因,亦不是歌声中动人心弦,令人鼻息的曲与词。我们就像沉醉在夜里,痴迷于月光,久久不能平静,也不能入睡。 夜总是死一般的黑,也死一般的寂,她夺走每一个少男少女平静的心。可是,在夜的漆黑里,他们才会显露真正的自己,阳光下的我们总会淡然,总会不在乎;而那又岂是他们的本心。从前的我迷恋阳光的温暖,我喜欢没有一丝白云的瓦蓝天宇,然而阳光下的我们逐渐学会伪装,我们在别人的生命中扮演着主角还是配角,或许只是一个小丑。阳光的暴晒下,连心脏也被射穿,照得透明,毫无遮掩地呈现在别人眼前。我们逐渐学会冷漠,至少我是这样,炽热总灼伤自己与别人。我也慢慢渴望夜,看着余晖殆尽,黑夜笼罩是一件美妙的事。总会在夜里莫名哭泣,此时不会有人嘲笑你,哭了别人也不会知道;月光总会小心翼翼的收藏我们的泪,一滴一滴,然后放入精致的玻璃瓶,放入月宫的“藏心阁”,我也变得爱看月亮时光总会在不经意间流淌,也在不经意间被我们遗忘,当我抬头猛然发现时光已逝去,我还有许许多多的诺言没来得及兑现,不经泪流满面。   赞                          (散文编辑: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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