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 史 惰 性 的实 证 形 态 ――《金瓶梅》的世俗文化

  历史惰性的实证形态
  ——《金瓶梅》的世俗文化
  田秉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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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金瓶梅》,即进入了一个斑驳陆离的“民俗”世界。这“民俗”二字,是新近的学问家叫响的。研究“民俗”,故称“民俗学家”,也算因人设事!但我仍留恋“世俗”二字,故作《金瓶梅》世俗文化之浅说,以与日益走俏的“民俗学”拉开距离。这样倒少了叨光之嫌。
  一、人生在“世”,即人生在“网”
  凭着“社会”联络,“人”从动物界脱颖而出。套用时代新语,“社会”就是“平台”。这个“平台”高出一般动物好多。在动物眼里,人类或许就是生活在九天之上的神仙。“世上都说神仙好”,神仙日日有烦恼。烦恼之一,就是要尽社会义务,享社会权益,并且遵行社会的种种规范与约束。从生到死,无一日离社会,无一日超社会,举世同趋,陈陈相因,好的坏的,都要表演一番;在扼杀了或销熔了“个性”后,“世俗”天地真的张大成无边的“孙子跟着爷爷学,人家咋着咱咋着”的“网络世界”!
  《金瓶梅》的世界就是这样的大网络。西门庆们、潘金莲们,鱼游网中,欢乐着,痛苦着,却并不知道那张网罩着自己的生生死死。
  《金瓶梅》词话本第一回轻描谈写地交待了潘金莲的出身经历:“却是(清河县)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自幼生得有些颜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因此小名金莲。父亲死了,做娘的因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
  引录这段文字,我想指出在习以为常的“世俗”背景下,显露出生活的残酷性和生命无奈性。那个“卖”字,那个“习”字,都有让人品味不透的悲凉。
  人、生命,是可以买卖的。平常得波澜不惊,自由得一蹴而就,一个女孩儿的一生命运就在九岁时的那次买卖里被确定下来。人,有非凡的适应能力,这潘金莲在当时还不知道体验生离死别,一入豪门,便“学而时习之”,开始了另一个世俗化的程序。
  《金瓶梅》的故事开始时,潘金莲已经经历了两次被“卖”、一次被“嫁”的程序。第一次卖给王招宣府,第二次卖给张大户,而卖主都是她的娘老子“潘妈妈”。“嫁”是“白白的嫁”的。张大户鉴于“主家婆”不容潘金莲,而自己又要和潘金莲继续“厮会”,所以“不要一文钱”,便将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
  此后的命运,有了转机,潘金莲因情成奸,因奸成婚,做了西门庆的第六房姨太太,享尽荣华富贵。待西门庆暴病身亡,西门府的主家婆吴月娘便让王婆将潘金莲领出去,“或聘嫁,或打发,教她吃自在饭去罢”。而王婆奇货可居,明码一百两白银,高价出售潘金莲。陈经济出到五十两,湖州贩绸何官人出到七十两,大街坊张二官出到八十两,周守备出到九十两,王婆皆不卖。最后,武松出到一百零五两,外加给吴月娘二十两,终于将潘金莲买回家。这一“卖”,卖到黄泉路,三十二岁的潘金莲被武松一刀结果了性命。
  潘金莲在《金瓶梅》中的命运起于“卖”,终于“卖”,一直都不是一个自由人。人的商品化,在小说中体现为人身的自由买卖。习以为常,视若罔闻,而且多由骨肉亲情之人开价发卖;面对这冷酷的真实,世人早已见怪不怪,见奇不奇。
  潘金莲的被卖,并非孤证。《金瓶梅》的天地间,搭着许多人肉市场。母卖女,父卖子,主卖仆,在“法”的默许与人情的认可后,大行其道。
  奴婢不用细说了,小玉,五两银子买的;秋菊,六两银子买的;两人加在一起,还不如一张“黑漆欢门描金床”(价十六两银子)贵。买人的方便,一如市上买只鸡、买只鸭。即便做过“主人”的人,一旦落魄,也是随时可被卖掉。这方面的实例是孙雪娥、庞春梅。庞春梅原是西门庆十六两银子买来侍候吴月娘的,后来侍候潘金莲,成了二主人。西门庆死后,潘金莲、庞春梅都与陈经济有奸,故先后被吴月娘卖掉。庞春梅先是以十六两银子的原价交由薛嫂发卖,薛嫂得了周守备五十两银子。却对吴月娘报说十三两,遂将庞春梅卖给周守备作了填房小妾。孙雪娥盗财出走,被追回脏物后,仅以“官价”八两银子被庞春梅买去,当了丫环的丫环,这才是“打墙板儿翻上下,扫米却是管仓人”!
  我先举“卖人”之例论证“世俗”,目的是在揭示“世俗”的非人道本质。对于人身的自由买卖,“世俗”给以无限的宽容。这宽容,是对权势、金钱的屈从;这宽容,也是对贫弱者生命权力的漠视。借此而反思古往今来的中国社会,远不是仁义为本的敦睦环境。
  “买卖争分文”,买卖的目标是利润。因而在人的买卖中,《金瓶梅》的作者忠实表现了逐利原则。买主与卖主,倒不十分贪婪;充分利润化的是大大小小的掮客。王婆经手买潘金莲,吴月娘作为卖主,并没明确底价,只是交待王婆:“如今随你聘嫁,多少儿交得来,我替她爹念个经儿,也是一场勾当。”一场道场法事,多说十几两银子而已。王婆发卖时,狮子大张口,明码标为白银“一百两”。这是《金瓶梅》世界“人”的最高卖价。王婆得了买主武松的一百零五两白银,她的如意算盘是:“他家大娘子自交我发脱,又没和我则定价格。我今胡乱与她一二十两银子,满纂的就是了。”结果,只给吴月娘二十两。出于同一利益驱动,薛嫂发卖庞春梅,将吴月娘交待的十六两底价下压至十二两五钱,实卖五十两,一次赚了三十七两五钱。王婆贪财,被武松手起刀落,结果了小命;那余下的八十五两银子,也被武二郎一包提去。逐利赔命,王婆功德圆满。
  《金瓶梅》的作者以见怪不怪的客观态度,描写着遍及城乡的人的买卖,有意无意,他也揭示了这一世俗状态的官方背景、即“法”的前提。在中国古代,统治者是默许人的买卖的。加上在司法过程中还有因罪而沦为“官婢”的处罚,官、私奴婢阶层的存在便诱发了人的买卖。《金瓶梅》产生的明代中后期,《明律》所谓“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的规定,早已被冲得七零八落,因官府发卖,或贫家自卖的奴婢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在这儿,无须征引更多的史料,我们便可以论定:正是专制皇权的漠视生民,才加剧着人权失落和人的买卖。
  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被当成商品卖掉。陈经济在骂街时便曾威胁吴月娘道:“再不,东京万寿门进一本,你家见收着我家许多金银箱笼,都是杨戬应没官赃物!好不好,把你这几间业房子都抄没了,老婆便当官办卖。”这陈经济虽未告发吴月娘,但在严州府却给孟玉楼制造了一场官司。
  人在“世”上,人在“网”中,这“世网”便是金钱之网。被买与被卖,谁能逃脱之?
  二、宗教的仪式与生活的样式
  《金瓶梅》第三十回,写到李瓶儿生子。西门庆闻讯,“慌的连忙洗手,天地祖先位下满炉降香,告许一百二十分清醮,要祈子母平安,临盆有庆,坐草无虞。”这个洗手许愿的细节让人对西门庆的心理惯势有了较深层的了解。在追逐“性趣”上,他固然胆大妄为;但在敬祖畏神方面,他仍然拘于礼法,甚守规矩。西门庆如此,他的妻妾、奴婢、亲戚、朋友、上司、下属乃至各色人等,大抵也都在法理的、人情的、宗教的、习俗的定式范围内各显神通。
  上例,沾了一点“宗教”的边。西门庆并不信教(佛、道),但他用得着宗教,所以在他短暂的一生中,每每与寺院、和尚、尼姑、道士打交道。这是一种奇异的景观。
  没有宗教意识或宗教信仰,却依恋着宗教形式,这给世俗人生镀上一层神秘的光影。是宗教在向世俗让步呢?还是世俗在向宗教靠拢呢?一时难以说清。中国人的生活,在《金瓶梅》可证的范围内是宗教与非宗教合二而一的;如果进一步推导,我便有理由认定,在延续着的世俗潮流中,中国人更醉心于无信仰的仪式彩排。生活是演戏,卸了妆,依然故我。
  比如《金瓶梅》第八回写潘金莲、西门庆为武大郎做百日水陆道场事,便正经八百,有板有眼。八月六日,武大郎被害百日,“西门庆拿了数两散碎银钱、二斗白米斋衬,来妇人(潘金莲)家,教王婆报恩寺请了六个僧,在家做水陆超度武大,晚夕除灵……”害人者为被害者超度灵魂,今人或不理解,但在昔日,这是常规的举措。“和尚来到,摇响灵杵,打动鼓钹,宣扬讽诵,咒演《法华经》、礼拜《梁王忏》。早辰发牒,请降三宝,证盟功德,请佛献供;午后召亡施食。”从程序上看,无可挑剔。唯其如此,我们才知道宗教活动在充分仪式化、世俗化、市场化之后早已迷失了神学的目标,而尘世的自欺欺人因为借了宗教的包装,也终于实现了心理平衡、而且校正了舆情倾斜。
  在做法事时,和尚们念的是旧经,诵的是老调,“念佛号不知颠倒,诵经言岂顾高低”,当场表演,势同娼优。即便如此,我也不准备责怪《金瓶梅》世界中的沙弥高僧。因为与宗教范畴对应的非宗教范畴,那里的芸芸生众也都一样在念旧经、唱老调。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跳出自欺欺人的程式。
  世俗是一条河,宗教是一只船。谁过河谁呼船;下了船,便将船抛在后边。即便有人反复过河,他也不会在渡船上安家。因而,庙里的和尚少,庙外的俗人多。
  在《金瓶梅》里,关于宗教被仪式化、儿戏化的例子不胜枚举。让人既慨叹世俗的腐蚀力,又惊诧国人的适应性。任何神圣的宗教,一入中国,都不可避免地在“中国化”后丧失其原旨。尽管我倾向于将宗教在中国本土充分的世俗化视为社会生活的必然,我仍然对《金瓶梅》的艺术发现表示惊叹与欣赏。那位作者,肯定是智者。不然,他不可能入木三分地刻划出小说人物在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心态与矛盾行为。
  出于迷信与敬畏,西门庆、潘金莲为武大郎超度亡灵;就在和尚打鼓诵经时,二人竟也敢在灵堂后苟且一番。
  和尚“出家”,理应绝了“红尘”之念,而在法事进行中,他们竟也会听淫、窥淫,以至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乌乎哀哉!
  许过醮愿,西门庆忘了,但玉皇庙的吴道士不忘。腊月,他给西门庆送了薄薄的节礼,便启发着西门庆在正月初九修斋建醮。年前,“先封十五两经钱,另外又封了一两酬答他的节礼”;到了正月初八,玳安送到玉皇庙的物品就有:“一石白米、一担阡张、十斤官烛、五斤沉檀马牙香、十二匹生眼布做衬施,又送了一对京段、两坛南酒、四只鲜鹅、四只鲜鸡、一对豚蹄、一脚羊肉、十两银子,与官哥儿寄名之礼”。神不灵,钱灵,吴道士不亦乐乎。西门庆许了一百二十分醮,吴道士“又添了二十四分答谢天地,十二分庆赞上帝,二十四分荐亡,共列一百八十分醮款”。没想到,商场上的买一赠一,在宗教道场上早已时兴了!
  《金瓶梅》的作者,不是宗教感情淡漠,便是现实精神强烈,所以在他笔下的宗教场所都呈现了斑驳的市井色彩。看八十九回吴月娘误入永福寺一节,不必弹议长老道坚的好淫、好货,单看他迎接庞春梅的势利,即与官场上小官迎大僚如出一辙。吴月娘入寺,他的招呼语是“小僧看茶”;庞春梅入寺,他即吩咐小沙弥:“快看好茶。”茶与好茶的区别,正应了“看人吃茶”的惯例。寺院的墙,挡不住世俗的风。和尚、道士,在精神上何曾高出尘表?
  陈经济落魄后,得王杏庵周济,投临清晏公庙当了小道士。九十三回、九十四回的描写,又让读者对大小道士的面目有了新的认识。好利、好色,一如世俗之众,又因受了宗教约束,反而激发了怪异的邪恶。
  宗教宗教,穿靴戴帽。在《金瓶梅》的时空范畴内,不论佛教、道教,都在脱离社会的态势下,拥抱社会;在“出家”的旗帜下,作“家”的服务与回归。宗教对世俗生活的渗透,与世人对宗教形式的利用,在双向交流中互惠、互利、互不分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宗教因染乎世情而失落了教条精神,世俗因籍乎宗教而获得了神异点缀。一部《金瓶梅》,即是一部实用宗教史。
  三、唱不完的老调子
  《金瓶梅》第九十回描写了杏花村酒楼下“走马卖解”的场面;“看教师李贵走马卖解,竖肩桩,隔肚带,轮枪舞棒,做各种技艺顽耍,有这许多男女围着烘笑。”书中写了李贵的穿戴、坐骑兵器,尤不忘录下了他的开场段子:
  我做教师世罕有,江湖远近扬名久。双拳打下如锤钻,两脚往来如飞走,南北两京打戏台,东西两广无敌手。分明是个铁嘴行,自家本事何曾有。少林棍,只好打田鸡;董家拳,只好吓小狗。撞对头不敢喊一声,没人处专会夸大口。骗得铜钱放不牢,一心要折章台柳。亏了北京李大郎,养我在家为契友:蘸生酱吃了半畦蒜,卷春饼床了两担韭。小人自来生得馋,寅时吃酒直到酉。牙齿疼,把来锉一锉;肚子胀,将来扭一扭。充饥吃了三斗米饭,点心吃了七石缸酒。多亏了此人未得酬,来世做只看门狗。若有贼来掘壁洞,把他阴囊咬一口。问君何故咬他囊,动不的手只动口!
  抄录全歌于此,意在让读者重新品味古代从艺者的喜剧自嘲。不论“文艺”还是“武艺”,艺者的现场目的总不外乎博人一惊、一笑、一啼、一悲。艺者一旦正经到让人敬畏,舞台随之也就变成了殿堂。
  李贵的江湖老调,是戏谑的、自嘲的,是富有观众至上精神的。这是《金瓶梅》中少数值得赏识的“老调子”之一。站在喜剧的李贵对面的,是闹剧的、滑稽戏的芸芸众生。当他们因袭社会的老调子登台演出时,读者(观众)于百年不变的“民俗”外,看到的是僵硬的生活模式,保守的生活信念以及泥流下坡的崩溃态势。
  我不明白“民俗”学家何以对中国“民俗”——岁时节庆或喜丧形式——保有那么浓厚的研究热情;反正我从这“民俗”中只看到保守主义的猖獗和懒惰精神的弥漫。
  《金瓶梅》中的大小人等,都在各自“老调子”的伴奏下苟活着。
  生活于社会底层的人,一律作仰视状,对高踞他们之上的人敬礼有加。王婆、何九等,呼西门庆为“大官人”。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称谓。我倾向于作“大人”和“官人”的合称理解。在家里,奴仆则直呼他为“俺爹”、“老爹”、“爹”,就连妓院里的妓女们,也一律“爹”长“爹”短地叫他。结义兄弟,无论长幼,又一无例外地喊他“哥”。待他升为金吾卫副千户时,连一省大吏巡按御史都要喊他“西门千户”或直以表字“四泉”相呼。
  称呼,是最能反映人的阶级层次或精神现状的。当百姓在官吏面前自称“小人”(连武松也不例外)时,或当主子谩骂奴仆为“贼奴才”时,中国社会结构的冰冷模式是稳定而保守的。这样一个陈滞的、倾斜的社会,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形态愈固定,现状愈永恒,愈需要“老调子”为这一切配音伴唱。
  一年到头,时序和忧乐排成节日,人人如此,年年如此。在“节日”的碾磨中,创造的本能被打碎成齑粉。《金瓶梅》一书,是明代人的节日大展示,于所有的热闹外,分明是脱不掉的倦怠。
  “六月初二日”,西门庆与孟玉楼的婚礼,只有“一顶大轿”、“四对红纱灯笼”显示了喜庆,西门庆大院,则一派死寂。
  “八月初七日”,西门庆再娶潘金莲,书中依然写了“一顶轿子”、“四个灯笼”的迎亲场面,但也只有“轿”与“灯”的显现。两次结婚,两次“静场”处理,这无声的草率,或表示了作者对西门庆婚姻的否定,或是“一夫多妻制”本身的程序疲劳。
  西门庆的第三次婚礼,是娶李瓶儿。这一次,阵势稍大,却依然突出了“一顶大轿”、“四对灯笼”,其余婚礼程式,则一概免除。三次婚礼,为什么省略了一切必须的程序(如拜天地、拜祖宗、拜双亲、夫妻互拜等)呢?为什么其热闹程度连到妓院里梳笼一个“粉头”都不如呢?
  习俗的简化,是否有对西门庆婚姻合法性的质疑呢?
  “喜事”简化了,《金瓶梅》对西门庆家的丧事,如李瓶儿之死,却用四回文字精心铺排。死前话别,死后伤怀,阴阳先生看时批书,停灵哭殡,三日道场诵经,七日水陆道场,“二七”建请法斋坛,“三七”上堂念经,“四七”复请僧众结坛、跳沙、洒花米、行香,死亡三十二天,“发引”出殡,浩浩荡荡,好不热闹。对丧事全过程的描写,大概不是为了借此记录风俗,从艺术的倾向性上评析,大抵是在强化主人公乐极而悲的必然命势。再一次大写丧事,便摊到了西门庆。过程几乎是一样的,但因为家败势衰,那丧事的气派早已一落千丈。李瓶儿死,西门庆死,都是阴阳徐先生“看时批书”。从此岸,到彼岸,一座桥相通。
  通览《金瓶梅》,读者也许会发现该书作者重死不重生。这是一种生命的哀惋,还是一种生命的警策。大办丧事,与死亡者的死亡无关。一出苟活者的戏文,愈热闹,愈悲凉,愈正经,愈冷酷;丧礼,从头至尾都是对“忘却”的诠释。
  当每一个生活细节都有据可依时,人活得轻松了。这就是风俗之利。“风俗”是一条河,哪条鱼儿都在河中游。“风俗”是重复,是从众,是一个社会群体的固步自封。任何一种行为——吃饭、穿衣、出行、交友、祭祖、敬神、拜佛、慕道、经商、务工、求师、见官、生子、出殡等等,只要相沿成“习”,成“俗”,这“俗化”的生活就变成了设定程序;泥“俗”不变,这“风俗”自然就演化为封杀变革的桎梏。俗化的行为是僵硬的行为,俗化的思想是僵硬的思想。《金瓶梅》写实的力量,即在于它生动记述了明朝中后期遍及朝野的“俗化”大势。即便家破人亡,金瓶中人也不曾获得跳出这“俗化”的理性。
  那个卖雪梨的郓哥,尚存几分天真。不是他报信,武松还要蒙在鼓里。但看郓哥的一言一行,又无不是充分世俗化的。武松讨真话,是花了钱的。先给白银五两,又许事成再追加十两,因而郓哥的积极性被点燃起来,“便陪他打官司也不妨!”这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极合于中国的世道人心。
  郓哥毕竟还是一个立场、一种信念地帮助武松,在《金瓶梅》的天地里,这样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因袭中国人惯常的中庸之道、或两边倒作风,以自私自利为立足点,混过一生。
  武松撞到傅伙计,问西门庆是否在家。傅先回答:“不在家了”。经武松一吓唬,马上说出西门庆正在狮子楼饮酒。玳安是西门庆贴身小厮,知道主人机密最多,同时他暴露机密也最多,两面讨好,两方通气;为此饮过潘金莲的茶得过潘金莲的好处费,挨过西门庆的两靴脚,受过吴月娘的痛骂。韩道国的唯利是图,是凌架于一切道德之上的。自己腾出窝来,让老婆跟西门庆勾搭,目的是操纵西门庆南方的买卖。这叫潘金莲一眼识破了:“谁不知他汉子是个明忘八,又放羊,又拾柴,一径把老婆丢与你,图你家买卖做。”后来,西门庆死,韩道国在比他更为现实的老婆王六儿唆使下拐走了西门庆的一千多两银子,自我揭下了假忠顺的画皮。
  说人“俗”,就“俗”在这丧失理性的随波逐流。《金瓶梅》一书提供了中国人“俗化”的充分例证。这让我明白:人改造社会十分缓慢,而社会改造人则立竿见影;其次,从“人性”上分析,人们还应该明白,《金瓶梅》中的男女老少大都是社会的合法存在:在本质上,他们不是“反社会”的;相反,倒是因为屈从了、顺应了社会的“俗化”定势而不能自拔,他们才无可挽回地走向人生黑暗
  跳出小说的虚言,我们能摸到的是生命与环境的一致性问题。
  本文标题,我用了“历史惰性”的概念。在理性上,我倾向于将世态人情、风俗变迁都纳入文化反思的范畴。少一点对“民俗”的礼赞,多一点对“世态”的审视,从生活更新的角度想想人生,《金瓶梅》一书或者还另具哲学况味。
  出自田秉锷《江湖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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