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我,仅仅是友谊吗

[ 此文仅写给我的死党——琳。一直以来,都说要写一篇关于你的日志,而忙于其他,迟迟没有动笔。如今终于实施了。我不算是个很好的笔者,未能好好地驾驭文字去表达我心里之所想。]
   【文/苡沫,QQ:582816223】
 
(1)有些缘分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容不得你不信。
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记得吗?是去辅导员那里领书,那天你穿着一件黄色的T恤,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给人很安静的感觉。可是,后来你的行为,就大大折扣了这样的印象。你记得了吧?知道我在说你了吗?嘿嘿,至于是发生了什么,在这我就不说了,以免你现在从你的床跑过来打我。{C}
 
第二次交谈,是上体育课。通过另一个同学的介绍,知道了,原来我们三是老乡,都是来自一个城市。(当然那个同学也成了我们的好朋友—秋)但是,那时我跟你的关系也没有因为老乡的关系,变得友善。我们仍像两根平行线般,我还是跟她们坐在前排,而你依旧跟她们坐在倒数后排。
 
但是,平行线居然交集了。说起来也很巧,后来因为搬寝室,咱俩居然住在了同一个寝室了。从而开始慢慢接触你,了解你,也就开始慢慢喜欢上了你,比对第一印象还要更喜欢。其实,并不是爱上一座城后,才爱上一个人的,那时我们都还是大一,对这座陌生的城市,没有太多的喜欢。而是因为认识了彼此,有了伴,才一起去发现、挖掘这座城市的美。妞,你也觉得是这样的吧?我们的关系也从一开始的无话可说,变成了现在的无话不说。
 
(2)喜欢你,才会爱上这座陌生的城
妞(我一般都不这样称呼你的,有点不习惯),你还记得我们去龙潭公园玩吗?当时,是陆童鞋说他们班组织烧烤,叫我们去玩,结果我们到了公园,就自己去逛去了,放了他们的飞机,记得吧?然后我们还很臭美地拍了好多照片,湖边的,山上的,貌似还有游泳池的,可是回来后满意的都没几张,因为都没有合照。你还说要跟我去鬼屋,去坐海盗船的……可是呢?不过我们也挺厉害的,什么雀儿公园,马鞍山公园,柳候公园……就上个学期,我们把这座陌生城市的公园都逛完了。
 
妞,还记得去唱歌的事吗?记得有一次就我们两个人,刚开始唱得还算认真也挺起劲的,慢慢的,就变唧唧咋咋地乱叫,都变一个调调了。最后,咱俩的喉咙都哑了,傻傻地看着对方,痴痴地笑了。话说,妞,你怎么那么喜欢刘若英的歌儿呢?特别《后来》对不对?每次唱歌都必点刘若英的。我表示,我喜欢陈奕迅的。
 
   其实,我们中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幸福的事儿。比如一起风雨无阻地去敲诈同学,一起怀着侥幸的心理去逃课,一起窃喜地在宿舍开小灶,还会借别人的电动车去其他学校兜风,一起很花痴地看帅哥,一起超八卦地讨论人家那对情侣比较般配,还一起去对面学校看人家的晚会,听到不好的,然后就“丘”的一声,要是被别人看着,我们就撤。一起去吃加满红彤彤辣椒油的螺蛳粉,然后回来又嚷嚷着胃不舒服,信誓旦旦说好,下次不吃那么辣的了。结果……你们懂的。
 
最最难忘的是去年的冬天,我们是在一个被窝度过的。那时我就带了一张蚕丝被去学校,后来天气冷了,我就死皮赖脸地爬去你的床跟你睡。第一个学期我们都还没有带电脑去,每个晚上我们都一起躲在被窝里聊天,彼此说着,回忆着自己曾经的某人,某某人。还有某某某人。聊着,眷恋着自己的高中,同时也在幻想,计划着自己未来的工作,是银行的职员,是公司的会计,开会计师事务所……我们都不是好孩子,那时我们会到处打电话骚扰人家,给那些曾经的某某。当然不是我们自己打,是让彼此给自己曾经的某某打。然后会开扩音,等到挂了以后,咱就在床上相互看着,哈哈大笑。(看到这里,你有没有想起谁呢?肯定有。)还会相互加对方某某人的Q,为了就是满足对方那好奇的心。那时我们真傻。
 
   妞,2012,我们要一起加油。好好看书,把从业资格证拿下。再努力攒钱,去旅游。然后我们再找个有上进心的男朋友,然后我们四个一起奋斗。
   妞,寒假回家,要给我多多好吃的。
   妞,五年之内,必须让我当你的伴娘,看着你美美的出嫁。
   妞,谢谢能够遇见你。

[后记]什么是BF?我的理解是。BestFriend。因为You  are my BestFriend。
                                                       苡沫
                                                        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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