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自我(找回自我的定义)
奴
隶制早已遭世人唾弃,但内心甘为奴隶的人,若他们手牵着手,仍然可以绕个地球百圈。
自在的人为自己而活,脱掉功名、利禄的外衣,不会因为碌碌无为的生活而感到羞耻。
所有的功名利禄,不过只是一种虚荣心理,纵便万人称颂的利他主义,也概莫能外。
利他主义者的动机,或许只是为了博得他人的一颦一笑,虽然这种付出表面上是不计报酬的,是慷慨的,内心却绝对的龌龊。
若我们很看重别人对于自身的看法,而使我们的衣着,我们的言行举止,都是为了迎合别人挑剔的眼光时,那么这个世上已经没有我们自己了。
乍看上去,集体主义没有什么不好,至少对于整体而言更是一种福祉,但却是以牺牲个体的幸福作为出发点的。可悲的是,许多人宁可混入人海浑浑噩噩地活,不愿独立出自我逍逍洒洒地活。
一只筷子,很容易被人折断,一捆筷子,便没人能够折断,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被社会给绑到一块,最后连自己是谁都无人知道。
筷子捆在一起,是没人可以折断,能够不受欺负,但若这捆筷子不能解开,而夹不了饭菜,我想人们更情愿将它们扔到火中化为灰烬。
若我们将自己与别人绑在一起,我们就会被命运之神所抛弃。
做狗是不错的,可以不劳而获,而不必像野外桀骜不羁的狼,需要自个东奔西走地找寻食物。做家马也是不错的,虽然被人栓着头部,吃喝拉撒都在马圈里,方便得很,且不受野外食肉动物的虎视眈眈。
我们就如狗与家马,被人驯化着,只是我们浑然不知,并自称“高贵”。低声下气地为别人干活,还认为是别人给了我们工作机会,是我们的大恩人,或者对于配偶的过于顺从,害怕惹恼了对方,最后使得对方可以有借口离我们而去,那我们就已经离狗与家马这些奴才样不远了。
人类文明的历史,在我看来就是一部摆脱社会羁绊的、找回自我的历史。一夫多妻是不公平的,尽管现在还有心怀三从四德的妇女能够忍受与别人共享自己的男人,但毕竟已经为数不多。欧盟内部的国境已被打破,人们拥有了离开自己国家去他国定居的自由。一些开明的国家已经开始支持同性婚姻,当然这也是同性恋者旷日持久无畏抗争的结果。
在这个时代,个人主义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欧美国家中,有许多年轻人都选择了单身主义与不要小孩。这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意味着主流社会已经变得更为宽容,能够更多地尊重个体追求他们想要的幸福的权利,而不是为了讨好父母、为了名义上的传宗接代,就做出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来。
我希望自己能够在永别人世的前刻,可以当之无愧地对这个世界说——“我曾经为自己活过,我曾经在人生这场戏中演过自己,若死后泉下有知,我将继续做我自己,并无视功名、利禄以及他人的任何期望。”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而不是一种重叠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形同男女之间的关系,个人特质虽然不同,却能完美地契合一处。
在这世界上,我们最应该捍卫的,是选择做什么人的权利。不能够捍卫这种权利的人,或者是放弃这种权利的人,活的时间越长,内心越发空洞。
身是心外之物,功名、利禄是身外之物。越是在外面的,便越一文不值。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不管个体再注意自身的健康,再注意身体的保养,也是如此。而把这仅有的一世,交给个人的虚荣、别人的期望、社会的肯定,那便是最大的浪费。
浪费生命不是指因为沉醉于声色犬马中,不求上进,而一无所有,而是明明有梦想,却无视梦想的存在,被别人侧眼看了一下,便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梦想,是一切皆有可能的。但大多数人,却因为在意别人的眼光,而以一种在自己看来不自然的但在别人看来很“正常”的方式行尸走肉地生活下去。
追求“正常”的人,湮灭了自己,残缺了人性。
“正常人”,不再是“一个人”。
思想与行动完全独立于社会的人,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完整的人”。
文/河边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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