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魅可)
我
是一只魅,一只老的记不清自己年岁的魅。
我似乎从很早很早以前,便存在于天地间了,这么说吧,如果这里的小鬼们让我给它们,讲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我会窝在门前白䓘树下的竹椅里,认真思索一番说:“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轮,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你们想听哪个州的故事?”
它们便会哈哈大笑:“安敢自诩老人,连天下分为八荒四海都不知道……”
我嘿嘿讪笑一番,偏着头认真思索着:“我是有多久没出过门了,这人世间到底几经了桑田沧海。”
我现在住的地方是,忘川河边。
这里的环境清幽的很,忘川两岸,满是彼岸花,彼岸花开,花开灿烂,夭夭其盛,那大片大片的火红,灿烂的如三十三重天上的云海霞光,每当风拂过,这大片大片的云海霞光翻涌升腾成红色的海,晃得我眼睛累,随手捏了决,变出一方帕子,随意的搭在我的眼睛上,在白䓘树下的藤椅里,闭眼安眠。
其实,这是近千年来,我寻到的第三个住处,我的前一个住处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畔,那里的环境要比这里美。最起码,满天神佛住的地方,到底比地狱里亮堂些。但是,三生石畔是一个热门的旅游景点,无论是,人,神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没事总爱去那里晃悠一番,还爱成对成对的去,顺便在那块石头上刻上,##到此一游,然后相互对视一眼,满心欢喜的离开。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闹腾,尤其喜欢看人打架,不过也许是上了年岁,慢慢的开始喜欢清静,那里风景再美,也着实太闹腾了些。再说,他们对视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要起鸡皮疙瘩的,于是第三天,便卷上铺盖来了这里——十三重地狱里的忘川河边。让天地间另一“头”魅,那头雄的,取昆仑山上的神木白䓘为我搭成一座小木屋。
之所以,称他为一“头”魅,是因为“魅”是由天地孕育,无父无母,与天地共生同寿,也就是说,它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实在不知道用什么量词来形容它好,为此,我好伤脑筋,思来想去,给我们这个特殊的种族加了一个冠词“只”,一只魅,有一次,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同类问我:“为什么是一只啊。”
我回答说:“是因为我喜欢小狗,它们胖乎乎毛茸茸很可爱,用一只形容,说起来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小狗,顺带着也会很开心的。”
他笑的昏天暗地,毫不留情的鄙视我:“青玄,你脑子属猪的,狗前面应该是条,而不是只。”
我想了想,很认真的问:“那猪的量词是什么?”
他答:“笨啊,是头。”
“嗯。”我很认真的纠正他:“虽然咱们都是魅,但是咱们性别不同,不能用同一个量词,记得,你的量词是头,一“头”魅。”
那头魅砍回来的神木白䓘可是好东西,它生在大西荒又东三百七十里,仑者之山。据九州.山海经记载:昆仑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青。有木焉,其状如而赤理,其汗如漆,其味如饴,食者不饥,可以释劳,其名曰白䓘,可以血玉。
但神木白䓘,最大的用处,不是用来盖房子,是用来让人忘忧。神木白䓘两百年一枯荣,无论白䓘活了多少年,枝干有多么粗大,它的叶子数目,永远不会超过十片,且永远是奇数。
大凡不同寻常之物,总有些不同寻常之处,要不然,它也不好意思特立独行。神木白䓘叶子的独特之处,是它有一种颇为神奇的功能,取它一片叶子泡茶,无论是人,还是神仙鬼怪,都能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而这世上最后一株神木白䓘,就生长在我身旁。原因很简单,二百年前,我故意为难那“头“魅,让他去昆仑山上取神木白䓘给我搭房子,他便将昆仑山上所有的白䓘废砍了过来,。
记得两百年前,让他去给我砍白䓘的时候,他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还是去了。
我知道他死不了,最多是受点伤,毕竟,魅无父无母,顺天而生,不死不灭,天地共主。也就是说,除非有一场毁天灭地的灾难,否则魅是不会死的,但是魅一旦死了,就没有灵魂转世这一说,灵便会消散在天地间。
三天后,他将一段段神木白䓘搁在我身旁时,我看见他的袖口处在淌血,不过,那老东西丝毫没在乎,大大咧咧的将肩上的神木卸下来吧,便开始造房子,他边翘起腿锯木头边对我说:“我说,你也这么大年纪了,看开点,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再说,我也是为你好,你不知道年长人家多少岁,要是真的和白泽成了,不就成了老牛吃嫩草了吗,你……”
他底下要说的话,被我的杀气逼退,那时候,我虽然也像现在一样,人畜无害的窝在藤椅里,却已袖下生风,差点要祭出我的承影剑,与他拼死打一场,他却甚是识时务的闭嘴了。
白泽白泽,这是五百年来,我心头的痛,那头不要脸的魅抢了我男人,抢了看上的男人,最卑鄙无耻死不要脸的是,他是个男的,还抢我看上的男人,最最卑鄙无耻死不要脸的是,他还成功了。
我和他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魅,一雄一雌。天地分阴阳,按理说,我和他是最有缘分的,可能是我们千年万年都处在一起,实在太熟悉了,要是再进一步发展,总觉得是在乱伦。于是,一千年前,我私下同他商量:“要不,别尊什么天理了,各自寻找幸福吧。”他愣了一下,大腿一拍,说:“我老早就想这么干了,就是怕伤了你的玻璃心。”
我狠狠的剜了他一眼,他嘿嘿一笑。
于是,我们便开始各自寻找的幸福,但是五百年来,我寻遍了天上地下,总是没有看上眼的。总觉得,在魔界住久了,一出来,这天下怎么这么多歪瓜裂枣,牛鬼蛇神,长得也着实难看了点,还没有我千千万万年对着的那张脸,一半好看。
倒是,无论是人还是神仙,看见了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哆哆嗦嗦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说不出话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拿出一面镜子,照了又照,想着,虽然魔界比不得天上灵气充沛,在那里住了几万年,也不至于被污染的太难看吧。我隐约记得,上次出来参见天帝继位大典时,天上的仙友还恭维我是四洲第一美女。怎么,他们的孙子们见了我,就成了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不过想想,我已经几万年没出过魔界,他们爷爷的爷爷都已经作古了,他们如今见了我,可不就是见了鬼嘛,想通之后,我便叹了一口气,默默的离开了。
后来,实在无聊的紧,我化作一只水蚊子,到神仙们说书的地方瞅瞅,毕竟,听书也是我的一大乐趣,能找到个志趣相投的另一半,也是好的。可惜,没捏准时间,去晚了,南极仙翁已经讲完了,正眯着眼睛,捋着他飘逸的白胡子装矜持。
不知道他今天讲了什么,底下的小仙们吵作一团,且都是仙童们负手而立,白眼一翻,不屑一顾,仙女们争得面红耳赤,大有要干一架的冲动,我还在想,这九重天上,不是修身养性的地方吗?什么时间变得如此暴躁好斗,这世道也变得太快了。
正想默默离开,却听到了一个熟悉至斯的名字,一个长相温婉的仙女,脸红到脖子,掐着腰争辩:“你们要是说凌楠是这四海八荒中最强的,我倒没多大意见,毕竟他是魔界的霸主,自从凌楠放弃天界战神的称号,震慑魔界,魔界已经几万年不曾出过乱子了,天上地下都服他的实力。但你们要说他长得最好看,我就不服气了,你们见过白泽吗?白泽千万年,不出北冥,但是白泽一出,四海昌平。传说,见过白泽的人,心中再无杀戮,百年之前,我曾隔着瑶池,远远地望了他一眼,白衣飘飘,立于瑶池旁,瑶池千顷荷花,光华流转,硕硕其华,夭夭其盛,但在他面前,瞬间失了颜色……”
另一模样较小的玄女不乐意了,蓦地打断她:“你只见过白泽,你见过凌楠吗?几百年前,我曾随我二哥去过魔界一趟,他还抱过我呢,你是没见过,他有多器宇轩昂,那眉目轮廓,刀刻鬼斧,真真是造物主的恩宠。”
两人争论的面红耳赤,仙童们打着呵欠,不屑一顾,但是那两个女娃娃,谁也没说的过谁,最后,一致决定,问在场年纪最大的女仙——麻姑。麻姑毕竟比这群小仙活的时间长,性子更温和,也更老油条,这花枪耍的甚是不着痕迹,她温和一笑,选择一个两不得罪的说法:“白泽和凌楠,他们谁更好看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这上天地下谁最漂亮,乃是天底下另一只“魅”,青玄。”
久久不说话的南极仙翁也睁开眼睛,对着小辈们慈爱一笑,甚是同意道:“这话不错,几万年前,老朽还是小童子的时候,曾经见过青玄一面,那时候,凌楠,青玄一起来参加天帝继位大典,他们一出现,整个凌霄殿顿时黯然失色。莫不说“魅”是由天地孕育的,青玄姑娘的美,莫说让整个凌霄殿黯然失色,估计连三十三重天上的云海霞光,也会自惭形秽,过了那么多年,老朽始终没见过,比青玄更美的神仙了。”
小童子们倒是来了兴致,听得两眼放光,说:“我们太子,过不了几百年,也要成为新天帝了,到时候,我真希望有幸见一见,这几万年来,天上地下最美的神仙。”
小玄女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不对啊,他们不是魔界至尊吗,怎么会是神仙?”
南极仙翁呵呵一笑,卖弄着年龄带给他的优势,捋着胡子,故作高深道:“因为他们是魅啊,天地孕育了他们,换而言之,他们的父母是天地,与天地共生共主,非魔非神,是魔是神,地位极是高,不输现在的天帝,只不过是,几万年前,魔界不大安分,特别是上一任魔君凌旭子,本事大,心也大,一直蠢蠢欲动,为了三界和平,凌楠决定去往魔界,青玄姑娘便也随着他去了……”
听到这里,我呵呵一笑,感情现在后辈们,把我们想的那么美好啊。
事实是,几万年前的天界并不像如今这般民风旷达,还有小辈们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那时候,九重天上的神仙个个正襟危坐,进门该行十步绝不行八步,见面鞠九十度躬,绝对不会鞠八十九度,走起路来,连目光都不会斜视,真真无趣。有一天,我实在无聊的紧了,冲上了三十三重天的瑞珙殿,将还在云锦床上呼呼大睡的凌楠一脚踹下了床。
他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又重新躺回床上,睡眼惺忪的眼睛问我:“什么事?”
我一脸兴奋的同他规划:“这里太无趣了,我听说近来魔界闹腾的厉害,你不是最会打架吗?去魔界打几场架,顺便,我们占山为王。”
他将云被拢过头顶,决定继续睡,迷迷糊糊敷衍我:“好啊,你先回去,我睡醒就去。”
我自然没有回去,而是捏了个诀,将他连人带床一块扔到了魔界。
我在魔都的大殿之内,故意激怒当时的魔王凌旭子。可怜凌楠,锦被刚掀开,就看见凌旭子青脸红发一副怒发冲冠的模样。当时凌楠还没完全睡醒,又加上脑子抽了,看见凌旭子那副鬼样子,离他那么近瞪着他,凌楠居然没有一拳挥上去,而是随意抬了抬眼皮,轻轻地用手拢了拢凌旭子的一头红毛,颇为无奈的说:“你这副模样,吓不到我,让我再睡会,醒了就去帮你打架。”
我愣了,凌旭子也愣了,当时魔殿里的一群魔物也愣了。不过,回过神来的凌旭子更加怒火中烧,祭出他的画戟看准凌楠的头便上去砍,幸好我眼疾手快,祭出承影剑,拼尽全力挡了下来,两件绝世兵器碰撞,瞬间迸发出的巨大光亮,整个魔都,顿时亮如白昼,山河颤动。
这一下,凌楠是彻底醒了。
不过,我接下凌旭子这一画戟之后,便知道我闯祸了,千百前来,我都未逢敌手,但是挡了这魔王凌旭子一下,承影剑脱手,整个剑身插进离我三丈远的石柱里。我退后几步,幸好醒过来的凌楠接住了我,我才没有摔了,他将我从怀里放到地上的时候,我的整个右臂还在轻颤,手上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我垂着眼睑,不敢看他的眼睛,轻声说:“对不起,我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物。”
凌楠和我一样,都是魅,那个凌旭子明显在我之上,不知道凌楠应付得了应付不了他,他轻轻牵起我还在轻颤的右手,嗓音是我从没听过的喑哑,像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打在江南油纸伞上的声音,他问:“还好吗?你的,手。”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轻轻摇了摇头,凌旭子飘在半空中,开心的大笑,说:“老子本事很强,但就是太丑了,可现在好了,小女娃娃,你长得好看,本事也很强,我喜欢,留下来,给我生娃娃,这样,下一任魔君就会本事强,长得也好看了。”
他的规划是很好,就像我当初规划占领魔界一样好,可是呢,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诚实的摇了摇头说:“不好,你长得太丑了,绿脸红毛的。”
凌旭子顿时就怒了,杀气腾腾,可是我突然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身边的这头魅,杀气更胜,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凌楠,面上的肌肉紧绷着,眉宇间凝结着翻涌怒气,于认识好几万年,我从没见他生过气。
直到现在,我们不知道相识多少年了,记忆中的他,永远都是笑呵呵的,如果不是南极仙翁提起这一桩旧事,我都忘了,那头魅也会生气。
后来的场景有些乱,这么多年了,我记不真切,只记得他上前一步,将我挡在身后,交代了一句:“看打架的时候,躲远点。”便提起承影剑,飞到半空中与凌旭子干架。
忘了说一点了,承影剑是他的兵器,不过,这件四洲兵器谱上排第一的绝世好剑,这么宝贝的好东西,我见了,便昧了过来,他没吭声,那便成我的了。
那一战,长河祸乱,烈焰焚空。他们打了整整两个月,山河几经变色,无妄海翻涌起上百米的巨涛,东荒之东的万年静谧沼泽翻涌蒸腾出红色的氤氲,鬼魅妖冶。
最后,是他胜了,凌楠最后一剑破空而起,如流星划过天际,穿透凌旭子的身体,那时,凌旭子满眼的不可置信,不过他再不可置信,身体还是慢慢的虚无,最后消散在天地间。
经过了那么久的苦战,凌楠也没好到哪去,我飞上前去扶他的时候,他有气无力的对我说了一句:“近几个月,是不能打架了。”然后便昏睡过去,睡了整整三个月。
那南极仙翁还没讲完,我便急匆匆的飞走了,一来我这人脑子笨,实在不愿意算,如果新任天帝继位,和我是什么辈分,他是该叫我一声奶奶,还是一声姑奶奶。二来,这使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已经那么大年纪了,还没有实实在在的谈一场恋爱,也着实挺可怜的,尽快和另一半相亲相爱的心,也便更迫切了。
我是觉得,我挺迫切的,听说一个白泽长得巨好看以后,水没喝一口,便匆匆的赶去了北冥。他的好看确实名符其实,远远望着他,便能让人忘记这世间所有的丑恶。那时候,他站在冥河岸边,身材修长挺拔,衣袂飘飘,白衣如雪,眼睛是一泓让人情不自禁沉进去的秋水,睫毛是蝴蝶的翅膀,眉眼开阖之间,那股傲然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冷冽气息,更是让人爱惨了他。
看得我想“嗷”的一声扑上去,已经有人先我一步,早在三百年前,便“嗷”的一声扑了上去,那便是凌楠,我气呼呼的找他理论,他十分不解拍了一下脑袋:“真不愧是魅啊,看上的人都一样。”
我气呼呼的说:“我找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已经几万年了,好不容易碰上一个,你敢不让我如愿,我和你拼命,”
他嘿嘿一笑:“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觉得打架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我更加气呼呼的说:“你是男的,你们在一起是有违天理的。”
他提议:“要不,打一架,谁赢了,他便是谁的。”
我怒不可遏,冲他吼:“打架这么暴力的方式,是对爱情的亵渎。”
他随意的掏掏耳朵,问:“打不打?”
我更加的怒不可遏,抡起他的承影剑便上了。
我们从北冥的冥河岸边,打到了西天灵河岸边三生石畔,从日月无光打到星河璀璨,打了整整一个月。最后,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在西天灵河岸边伤心了三天之后,便卷起铺盖来了这里,地狱里的忘川河边。很简单,我失恋了,虽然恋情还没开始,可我便失恋了。我几万年来唯一心动那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一个男人抢了去。
我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来疗伤。
刚来的时候,这里昏昏暗暗的,有点像我的心情,郁郁沉沉的,我静坐了两天之后,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凭什么我在地狱里独孤的舔着伤口,他却可以佳人在怀,风流快活。所以,第三天我便唤来了凌楠,让他去昆仑取神木白䓘,为我搭一座房子。
神木白䓘由上古神兽混沌,,螭吻守护,凌楠就算胜了,也得脱一层皮,况且,这几个神兽和白泽还有一点亲戚,神木白䓘就长在白泽眼皮子底下。
而我,我就是让他不舒服。
结果,三天之后,凌楠还是将神木白䓘带来了忘川,还给我搭成了一座房子,一座,受了地狱两百年凄风苦雨,依旧能不漏雨的房子,凌楠走的时候,将一株白䓘栽到了我门前,他说:“这是这世上最后一株白䓘了,我先走了。”
他走的时候,嘴唇泛白,也是,和三大上古神兽打了一架,还打赢了,抢了人家守护的神木,也够他受的了。打完之后,还有力气给我搭一座房子,我很是佩服他。
两百年过去了,这颗白䓘亭亭如盖,却只有九片叶子。
而今,我窝在白䓘树下的藤椅里,闭眼安眠,忘川的水静静流着,它的两岸是开的夭夭其盛,受了神诅咒的彼岸花,彼岸花,开彼岸,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开不见叶,叶落方见花,花叶生生不相见,叶花世世不相随。
而凌楠,那头魅,已经一百年没来过了。这两百年间,他只来了三次,一次是一百八十年前,一次是一百五十年前,一次是一百年前。而在过去的几万年里,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超过三个月的。
刚来忘川的时候,我很生气,可是我发现,他二十年才来看我一次的时候,我更生气,什么嘛,重色轻友的家伙,如果,当初是我先嗷的一声扑上去,将白泽追到手,我还是会带着白泽和他一同生活在魔都的,毕竟没了他,我很不习惯。
而他两百年了,还没提过接我回去。他每次来,不再是兴致勃勃的和我胡天海地,他总是在我藤椅旁,随意寻个地方坐下,一坐一天,然后再默默离开,一百年前,他走的时候,我故意挑事,说:“凌楠,白泽都跟了你几百年了,该给人家一个名分了吧。”
他回头望了我一眼,那眼中流淌的,是我几万年都不曾见过的温柔,他说:“放心,我会的。”
然后,便头也没回的飞走了,在他走后,我的泪不可抑止的流了下来,那一刻,我知道,我输了,输的很彻底。
几万年了,凌楠都很宠我,无论我闯下了多大的祸事,他总会露出无奈且宠溺的神情,然后一声不吭的替我解决麻烦,帮我打架。我以为那便是爱,可是千年之前,有一次我去人间,无意间看到有一个粉雕玉砌的娃娃,拿了一支毛笔,在他父亲刚刚画完的一副泼墨山水画上,随意的添加自己的想象,父亲笑着站在旁边摇了摇头,那种又气又恼,宠溺且无奈的神情,让我忽然便想起了凌楠,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我跌跌撞撞的爬上云层,去了三十三重天。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三十三重天,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有一太虚幻境,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世间所以的情爱都在那里。
我在那里一连观摩了大半年,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相互对视时,眼底会不自觉的留露出温柔,那是一眼便能望穿,掩饰都掩饰不了的温柔,可是那种温柔,凌楠从来没有给过我,他给我的都是宠溺,像哥哥父亲一般的宠溺。但是,两百年前,在冥河岸边,他看白泽的时候,他眼底的温柔能化成一滩水,那是我在离恨天见过最多的,最常见的,独属于情人间的温柔。而我,好长时间,都困在他眼里的那滩水出不来,心里闷得难受,甚至连呼吸都是难受的。
随后,我们打了一架,虽然在那一架里,我拼劲全力,虽然我用的是四洲最强的兵器承影剑,虽然我是和刺手空拳的凌楠打,我还是输了。
那一架,我输掉了我的爱情。
后来,我在灵河岸边的三生石畔旁哭了三天三夜,这三天三夜里,凌楠都静静地陪在我身边,不发一语。他以前,从来都不舍得我哭的,无论是什么东西,他都不会于我抢,总是将我看上的东西,抢过来送给我,而两百年前的那一次,他居然可以无动于衷的看着我,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那时候,我边哭边想,如果我趁他不注意,冲上去,在三生石畔上刻上我和他的名字,他是不是就不会爱白泽,而是爱上我呢,可是,没用的,魅不在三界内,跳出五行中,连转世轮回的机会都没有,而三生石,是一块专管前世今生缘分的石头,所以,就算将名字刻在上面也没用。
想到这一层,我哭的更加悲愤了。
凌楠始终静静的站在我身边,不发一语,最后,他沉声告诉我:“青玄,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但是他不行,绝对不行。”
我是一只魅,一只几万年来,都一心一意爱着另一头将我当亲人的魅。
几万年前,我混沌初开,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见年纪小小的他,一脸和煦的对我笑着。那时候的他,轮廓还没有分明,个子也只有现在一半那么高,不过,依旧很好看,绝无仅有的好看,他轻轻地将我的手放在他的手掌里,说:“我们是同类,你以后就跟着我混吧,我会保护你的。”
五万年前,我在天上无意间听说天上的神仙都要恪守清规,而清规的第一条就是神仙都不能谈恋爱,不能成亲,甚至连暧昧都是不允许的。当时,真的把我吓惨了,不能成亲,那我和凌楠怎么办?我还想嫁给他生一窝的小小魅,我私底下想过,神仙们都说,我和凌楠生得很好看,那我们的一窝小小魅,得可爱漂亮到何种地步,想想都是件开心的事情。
认真的思索了一夜后,为了我们将来的那一窝小小魅,我决定换个地盘去混。于是,一大清早,便去了三十三重天上的瑞珙殿,瑞珙殿是凌楠还是天界战神时的府邸,我一脚将他踹下床,他继续爬上床去睡,我便连床带人,都给他扔到了魔都的宫殿内。
但是,我将这个世界想象的过于美好,用的法子也过于简单粗暴,忘了考察敌情,自然忽视了凌旭子是几万年来,魔界最强的魔王,他甚至一度幻想攻占天界。本来天帝已经调好天兵天将,等他来犯了,在魔界大军进攻天界的前一天,我却将毫无防备的凌楠,连人带床扔到了魔都的宫殿里。
用承影替凌楠挡的那一下,我的胳膊几乎要废了,那一刻,我就知道,我闯祸了,还闯了一件不小的祸,这次,真的要把凌楠坑惨了。他一如既往的,什么都没说,抄起承影剑便上了,两个月后,他打赢了。当绿脸红毛的凌旭子消散的时候,还是满脸的不可置信,他当然会不可置信,因为正常情况下,承影剑是无法透过他身体。
我虽然莽撞,但是每每关于凌楠,便会十二万分的小心。
因害怕凌楠有事,将他连人带床扔到魔都宫殿之前,我便悄悄将大半生的修为渡给了承影剑,凌楠最后的那一剑,耗尽了一只魅几万年的修为,凌旭子怎么会有活命的机会。
后来,凌楠因为太累在我臂弯中昏睡过去的时候,我狠狠的骂了自己一通,怎么就没想到,将全部的修为渡给承影呢?
一千年前,我发觉凌楠对我,可能不是爱,那只是一种被欺压的习惯,或者是情亲。可我明白,我对他是完完全全的爱,独属于男女之间,和习惯,和情亲无关的爱。
于是,我慌了,从离恨天回来之后,我想挑明,但是欺压了他几万年,我那点凉薄的可恶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说:“我爱你,你也爱我好不好。”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要不别尊什么天理了,各自寻找幸福吧。”明明是赌气的话,他怎么就听不出来呢?魅是顺应天理才孕育出来的,怎么敢不尊天理,我又不想那么早便消散。
明明只要他说一声:“开什么玩笑。”或是白我一眼,哪怕是他什么都不说,等我将那句:“我开玩笑的。”笑着说出来,就好了。没想到,他那么快的大腿一拍,一脸兴奋的说:“我老早就想这么干了,就是怕伤了你的玻璃心。”
五百年前,我那点可恶又可悲的自尊心告诉我,你看,他一点都不在乎,如果你表现的很在乎他的话,你便输了,在这种事情上输,是很没面子的一件事,你要表现的更不在乎才可以。于是,我飘零在四海五洲中,寻找我能看得上眼的,好让自己不那么狼狈。可是,天上地下,碧落黄泉,我寻了三百年,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没有一个有他一半好看。
而我,真的很想他,我想告诉他,怎么可以不尊天理呢?你看,天地分阴阳,我是母的,你是公的,我们物种还一样,我还能给你生一窝好看到没天理的小小魅,你就爱我怎么了?为什么你就偏偏不喜欢我呢?为什么,你就偏偏要把我当成了亲人,而不是爱人呢?
两百年前,我化作一只水蚊子,听了南极仙翁讲书,那里的小仙说:“你要说凌楠长得最好看,我就不服气了,你们见过白泽吗?白泽千万年,不出北冥,但白泽一出,四海昌平,传说见过白泽的人,心中再无杀戮。”我当时,便隐隐觉得不安,因为,近三百年来,凌楠没事总爱往北冥跑。
等我急乎乎赶到北冥,发现我的担忧,是正确的。
凌楠和白泽并肩站在北冥的冥河岸边,凌楠看他的眼神是温柔的,神情是柔软的,那是我从没见过的温柔和柔软,在那一片让我绝望的温柔里,我忽然想到,凌楠是由上古战场中战士们的执念凝结而成的魅,自他混沌初开,便极有本事,而战斗的意识更是流淌在他的骨血中。
而白泽,是一只生在昆仑山,长在昆仑上的上古神兽,自天地初开,便在那里,孤傲清高,与世隔绝,而他和凤凰一样,是天地间少有的,吉祥的神兽,白泽一出,四海昌平,当年黄帝福泽万民,治世有功,白泽肯才奉书而出,献出河图平攘九州。
那丫头说:“传说见过白泽的人,心中再无杀戮。”一点也不为过,白泽本就是和平和安定的化身,是受天地祝福的上古神兽,怪不得凌楠一见了他,便移不开眼睛。凌楠是上古战场中战士们的执念凝结而成的魅,上古战士们的执念不就是,天下安定,四海昌平吗?
那时候的我,自不量力,以为自己陪了凌楠几万年,怎么就比不上才认识了三百年的白泽,结果,只能是自取其辱。
我和凌楠打了一架,我们从北冥的冥河岸边,打到了西天灵河岸边三生石畔,我打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
或许,我早就输了,五百年前,在他看到白泽的那一瞬间,我便输了,或许在更早以前,早在我没意识之前,天地在孕育凌楠的时候,便注定,他此生是为了追求白泽才产生的。
不过,两百年前,我没想的那么开,一心钻进了死胡同里出不来,我就是要让白泽不开心,来忘川的第三天,我让凌楠去砍白泽家门口的神木白䓘,给我搭房子。结果,凌楠做到了,不过,我一点也不开心,虽然我成功的找了白泽的晦气,可是,看着凌楠走的时候泛白的嘴唇,我的心涩涩的疼着。
凌楠为我打了几万年的架,除了五万年前,他累的睡了三个月外,我从来没让他受过伤,白泽的本事不小,还是发生在他家门口,如果他愿意帮凌楠一把,凌楠根本不会受伤。
凌楠的受伤让我彻底反思自己,是不是闹得过火了。于是,我两百年来,不出忘川,静静地窝在藤椅里看忘川两岸彼岸花开,想着,我什么时候能忘了凌楠。
一百年前,凌楠走的时候,我将承影剑还给了他,顺手给了自己一个约定,如果一百年后,凌楠还没有来看我,我便将这天底下绝无仅有的九片白䓘叶子泡做茶,彻底忘了他,忘了,这所有所有的一切。
而今天,忘川旁边,彼岸花开,花开灿烂,夭夭其盛,那大片大片的花红,灿烂的如三十三重天上的云海霞光,每当风拂过,这大片大片的云海霞光翻涌升腾成红色的海,这妖冶又鲜艳的红色,在昏沉沉阴深深的十三重地狱里,显得太过亮堂,看久了,眼睛便会干干的,涩涩的,泪就不自觉的跑了出来,落在我手间所执的瓷杯里,瓷杯里面泡着九片白䓘叶子,安安静静躺在氤氲的白雾之下。
我最后想了一遍凌楠,仰着头将瓷杯里的水一饮而尽,又安安静静的窝回藤椅里。
意识越来越迷糊,心却越来越轻盈,不用再玲珑股子安红豆,入骨相思,不用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忘川河边,等他归来,看我一眼。
或许,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会忘了,我是一只魅,一只永远都在等待的魅,一只千万年前,由那些从红颜等到枯骨,依旧没等到心爱人从战场上归来的那些女人的执念,化成的魅。
她们一辈子最大的执念,便是和心爱的人,在安稳的现世里,生一窝小娃娃,然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她们终是没能等到。
后记
二百年后。
我不知道我是谁?也没人告诉我,我是谁,从我睁开眼睛开始,我便这忘川岸边的白䓘树下,我似乎是在等人,却不知道自己在等谁。
总会有一群小鬼来来去去,扰我清净,带了一些人世间天上的传闻,但是近几百年来,消息少了,小鬼却多了。
一日,忘川河边来了一位白衣雪骨,模样甚是俊俏的年轻人,他的眼睛是一泓让人情不自禁沉进去的秋水,睫毛是蝴蝶的翅膀,他望着我笑的眉眼弯弯,说:“青玄,嫁于我可好?”
我对他笑笑说:“原来我叫青玄啊。”然后仔细的看了看他,认真的摇了摇头,:“虽然你的模样真的很俊俏,可我知道,你不是我要等的人。”
他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我身边光秃秃的白䓘,眉眼依旧弯弯,却笑出了眼泪,说:“青玄,我与你讲一个笑话好不好。”
他说:“我有一个几万年的至交好友,这六百年来,却与我绝交,蛮不讲理的说我勾引他未来媳妇,还说,我如果敢出现在他未来媳妇面前,他便揍我。
他真的很爱他未来的媳妇,每次提到她时,脸上便会浮现出那种让人起鸡皮疙瘩又恶心的神情。但就是那样一个暴躁又恶心的蠢货,不安安静静的做他的蠢货,却要去找死。、
而他留下最后的言语是,要我来忘川河边,娶一个叫做青玄的姑娘,一辈子好好待她。
四百年前,新任天帝登基,死了几万年的魔君凌旭子,在轮回中钻了一个空子,沉寂在凶煞之地几万年,终于让他寻到了时机,他趁着新任天帝登基,携了九婴,角端,烛龙,土蝼,白,旱魃,六条凶兽向天庭发难,一时间,长河祸乱,烈焰焚空,漫天的星河堕落,形势比五万年前更加险峻,天界也从来没有遭此大难。
本来,天界一众神仙众志成城,打个几年还是能胜的,有个蠢货偏偏要逞英雄说:“天界连年争战,涂泽亿万生灵。”于是,他将那些东西聚在一起,用了一招同归于尽,一次性解决。
那个蠢货怎么就忘了,天地万物,除了魅之外都是可以轮回的,就算是,毁了亿万生灵,他们还可以有下一世,魅,却只能消散于天地间。
而他在选择同归于尽之前,留给我,留给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他最好的朋友,娶他最爱的女人,像他一样的,宠她一世。
他讲完许久,我抹了抹脸上的眼泪,笑着说:“凌楠不是蠢货,他是由上古战场中战士们的执念凝结而成的魅,战斗的意识更是流淌在他的骨血中,战场是他注定的宿命也是归宿。”
泪水模糊了我看这个世界的视线,我在一片朦朦胧胧中记起我是谁。
我是一只魅,一只千万年前,由那些从红颜等到枯骨,依旧没等到心爱人从战场上归来的那些女人的执念,化成的魅。
千千万万年,无休止的等待着,永远回不来的心上人,亦是我逃不掉的宿命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