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孤单(不爱孤单喜欢两个人)

低谷 世界

--->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开始独自生活了,也没有刻意去记第一次一个人吃饭是在哪家餐馆。只晓得当时稚嫩,却勇敢地跟自己说,要学着去适应。确实也偷偷流过几次眼泪,感受到迎面而来的虚无时,也的确曾试图拨通自己熟背的号码。不过转念一想,便打消了念头!很爱那句歌词,说不爱孤单,时间久了也会慢慢习惯。不知道作者当时写这歌词时有着怎样的心绪和处境,是否也像我一样在蓝色的格子间,为自己不爱的事绞尽脑汁?下班之后,精疲力尽,独自去熟悉的餐馆,点一份不讨厌也不喜欢的杂酱面,吃得不饱不饿。然后回到自己的屋子,坐下来想想往事,实在忍不住时,便动手敲击键盘。前几天,汪国真病逝了,他是诗人。我没有悲伤,只是觉得这个人的诗我读过,而且有他的一本诗集还扔在墙角,然而已经很久不去翻了。更多的还是想起了自己文学的梦以及这梦的死亡。正如下定决心要老老实实去做我不喜欢的工作时所想——文学只不过是爱情,而我只是清贫人家子弟。这样一想,甚至开始羡慕起他来,中国做文学的人那么多,不管怎样,他多少还算其中一个。人说寒门弟子无情,我想是吧。就拿我自己来说,与她分别时痛则痛矣,却仍然能够冷静的提醒自己,那并不是我的婚姻,不是我永久的生活。她说我自私,说我爱钱,甚至用她笃信的星座学来骂我道:“你这腹黑的天蝎男!”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的确自私,的确爱钱,至于她说的“腹黑”,我虽不大明白意思,大概也与自私和爱钱有关吧。( 文章阅读网:www.wenxuefan.com )自私,很早之前于我的内心便有所察觉,因为就连我喜欢文学,也并不是出于什么经世济国,唤醒民众的理想,爱慕虚荣罢了!认为伤感、孤独、流浪、苍凉、阴郁……这些词语中显露出来的是迷人的气质,是别样动人的光彩。为了自己的私心,用肮脏的手去敲击这圣殿的大门,没有成功。后来苦读,武器换成投枪,换成大炮,又换成日夜不灭的台灯的光,均未能成功。偶然间,偷窥了顾准的日记,上面写道:“昨晚前晚均早睡,未能入眠,为食物欲念所苦。我基本上学会了唾面自干,笑靥迎人的一套,渐渐也能习以为自然。这是我气质的变化。前几天,曾出现一些衰弱与卑微之感,卑微是从千方百计仅求一饭来的。我是否变得卑鄙了?我偷东西吃,我偷东西吃……”震惊之余,立下重誓:不管卑鄙与否,我一定不能落到偷东西吃的地步。因此决定,既然我养不活她,那么就早早的离开。这时的我,连十几年来培养出来的虚荣都放得下去,不是爱钱又是什么呢?与我同流的阿Y常常自我辩解,说自己爱钱的原因是想等到自己老了,体力和智力都不足以勾心斗角的时候,可以过得单纯些。他毕竟还保留着一个单纯的梦想,我希望他能如愿。我呢?我虽不爱孤单,但早已习惯。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老了,不要去偷东西吃。别人吐我唾沫时,还有点力气自己擦干,不用风来帮忙。眉心2015-5-6

愿你余生不孤单,有人陪,有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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