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爱情不算计(没有爱情吗)

没有爱情,我的人生就没了意义 爱情不是全部,生活才是
夫妻之间还有没有爱情,看这3点就知道 一条不中没爱了
血之恩,永身相许我和程先生聊得正欢乐,王聪冲了进来,抓着我不顾青红皂白就往外拉:“小洁,能不能不要再背着我相亲了?”我一脸好笑看着他:“难道让我每次相亲带上你?”王聪点了点头:“我可以替你把关,看一看我的情敌们都长什么样。”实在是被他的乐天精神所打败:“王聪,不能因为我借了你一次血你就一直这样阴魂不撒吧。”“滴血之恩,永身相许。”他贼兮兮笑起来。我叫严洁,今年二十五岁,和王聪做了七年同学。高中时因为好奇爱情长啥样而和王聪进行了三年的地下恋情,报完志愿的那天我和他分手:“我觉得大学里的帅哥应该更多,所以我要对男朋友进行更新换代了。”王聪当场就哭了:“小洁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刚把志愿提交!”我叉着腰问他:“这两者有联系么?”他已经开始黛玉葬花了:“我报了你的学校!”多大点事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别哭,姐带你装X带你飞。”后来我才知道,王聪哭的真正原因是他可以填报一所更好的院校,只是为了当我的移动血库而一路追寻我的脚步。防狼防虎防闺蜜虽然和程先生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王聪搅得像黑芝麻糊,但在那浑浊的糊汤里,程先生还是火眼金睛看出我是黑芝麻中的女王,第二天迅速联系了我要求再一次约会。其实我也看上了温文尔雅的程先生。比我大五岁,优秀医生。就在我答应后,小兰迫不及待给我来了电话:“洁洁啊,我这又发掘了一枚高富帅,恰好对方今晚有时间,你做好准备啊!”我还没说话,她已经掐断电话。高富帅的吸引力实在太大,我又投入到新一轮的害羞装纯中。我早早就到了餐厅,不过那位高富帅足足晚来半个小时,我耐着性子,冲她温婉一笑。对方似乎很满意我的涵养,相谈甚欢。眼看即将被我征服,王聪忽然又冲了出来,怎么把程先生也带来了?程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被王聪左右撺掇,还是英勇无比地质问我:“小洁你必须解释一下,今晚不是说好咱俩约会吗?”高富帅毕竟久经风霜,他起身,耸耸肩:“严小姐先处理好眼前这堆状况吧。”我顾不得愤怒的程先生,按下小兰的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鬼骂:“都说防狼防虎防闺蜜,这话真不假!”事实证明女人在愤怒下的智商为零,在我喝下一大杯甜得发腻的芒果奶昔之后,发现茶餐厅里只剩下我和程先生两人。我居然还有脸继续问他:“王聪那乌龟崽子呢?”我猜,她喜欢你整件事一手策划的都是王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忽悠程先生被他当炮灰使。他咬着牙签对我进行再教育:“看到没,这种智商的男人哪能配上我们冰雪聪明的小洁?”虽然我很喜欢后面那个形容词,但我还是杜绝了他对程先生下的定义:“我觉得这样善良的好男人世间难寻,他跟你去也说明他确实在乎我,所以我决定向他道歉。”他没想到闹了这么久最后受益的竟是程先生,当下愁云惨淡。我捏了捏他皱起的包子脸:“乖啊,都说见色忘友这话一点也不差,你和你未来妹夫置气做什么?”就在我准备向程先生妥协时,他却心有灵犀地给我先来了电话:“严小姐,昨晚是我误会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愣了。“小兰都和我说啦,昨晚那个高富帅是她心仪的对象,但她想试一试他是不是外貌协会的,所以叫你去帮她试验一下。”小兰还真是一辈子的好闺蜜,昨晚我把对王聪的火都撒到她身上了,还能如此大气地出场为我调节!“所以严小姐,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赔罪。”我爽快答应。王聪一脸鄙夷,说:“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三番五次给你介绍男朋友,我和她有仇么?”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猜,她喜欢你。”王聪好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肥老鼠:“严洁你能再恶俗一点吗?”听小兰说,王聪最近迷上了去庙里拜菩萨。“他是去求大师做法让你和程分手,不过求了个下下签。”我没心没肺地和程先生宣布这个普天同庆的好消息,程先生蹙眉问:“他就这么希望我们分手?”我哑口无言,却想起我和王聪在一起的那三年。那时候我们只要一吵架,就会抛硬币决定分手还是复合,字朝上,分手,花朝上,复合。奇怪的是,每次都是花朝上,我怀疑王聪是不是做了手脚,可是每次抛掷的都是不一样的硬币,渐渐我便觉得我和王聪在一起那是顺应天理。可是现在我还是和他分开了,菩萨既没有来找我,也没有找过他。如今菩萨给了新的指示,那不是要我心无旁骛和程先生在一起?做我粉丝那四年转眼我和程先生相处已有半年时间。人一旦幸福就想把满足感抛给全社会,于是我开始托人给王聪介绍对象。先是找了小兰,但那鬼丫头居然推脱忙,我只得悻悻作罢,最后我想到了程先生。“你们医院漂亮护士不少吧,给我们小聪聪找个女朋友呗。”第二天,程先生就把整个医院适龄小护士的资料拿给我看。精挑细选下来,我都觉得貌美如花,王聪一定会对我感激涕零的!那天我跑去他公司,他在开会。与程先生交往这段时间,我几乎没再来过他的办公室了。可这里的陈设依然没有变化,整个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我的照片,还有我送给他的小礼物。想起高一那个早晨,我贫血晕倒在课堂上,早就喜欢我的他当场就背起我上了医院,他觉得,唯一能拉进我们彼此间的距离唯有共同的血型。我们都是熊猫血,几亿人中的RH阴型血。他曾经无数次想要和我套近乎,我都嗤之以鼻,直到他说他是熊猫血时,我才如获珍宝。爱情的伊始并不是喜欢,而是因为共有的血型。那次我贫血,他毫不犹豫给我输了血,傻乎乎笑了起来:“小洁,从今天起我们终于鲜血交融了!”如今回忆起,满满的竟然都是他对我的付出,而我呢?不是没有喜欢,高考填报志愿之时,我曾偷看过他的志愿表,当看到他填报的和我一所学校时,我除了感动还有不安,因为我比他低了整整三十分!所以我找了一个最蹩脚的方式:分手。

城府至深,但从不显露,这三个星座固然精明,却从不算计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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