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便是莫大的好人生哲理(平庸才是人生常态)
弗洛伊德在著名的“三我”论断中,将一个完整的“人格”剖析为“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本我”以快乐为原则,追求本能的欲望;“超我”以完美为原则,遵循至高的道德规范;而“自我”以现实为原则,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使人成为贴有自己心灵标签的个体。我们大多数人倾向于“自我”,在早上睁眼的那一刻到晚上闭眼的那一刻之间,无不“平庸”得度过。我这里的“平庸”并不是贬义词,而是指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也是主流人格。我觉得,能如此“平庸”,便是莫大的好了。
“本我”自然是不值得提倡的。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同于低等动物,就在于有大脑机能产生的意识。意识可以阻止一系列违背人类社会规则的本能行为。这便是“自我”发挥了效用。我们都是从只知张嘴啼哭的婴孩逐步成长起来的。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产生新的意识,塑造自我的人格。
而我重点要谈的是,为何我提出甘于“平庸”,而不是做一个超我的人。
一方面,在“超我”中,过分追求理想上的完美是我不赞同的。这样的人大都不是成为“奇才”,就是成为“疯子”。抑或在彼时被称为疯子,几百年后被人认可,称为别人口中的奇才。就拿梵高来说,他的自传里,译者的跋中摘录了一段《纽约时报》中的一段评论:“他已去百年,但他的文字依旧鲜活如初。…字里行间始终驻守着一个真实的天才,比人想象中还要真实和精彩百倍。”几百年后,世人终于认可了梵高。可是当他活着时,他的内心盛满了委屈与苦楚,死后的一切赞誉他亦已无从知晓。这种认可,对他本身来说,是否有意义,有多大的意义,值得我们深思。我每每为梵高叹惋,不为他的遭遇,而为他的内心。我对他的崇敬似乎可以让我体尝到他艰难生活时心中的苦。或许他当初不一心执念于作画,而是继续做一名基督教教员或是别的,他可以清贫且安详地度过一生。但是他不是别人,他是那个被后世称为“奔向太阳”的人。若如我所设,后人会失去一个奇才,但于他自己,未必不是好的。
我一直对那些有着完美理想的人心怀敬畏与羡慕,也一度想成为那样的人。但是我也十八岁了。经历了高考,就要迈入大学这个小社会了。所以要思考的事情自然变得更加贴近现实了。有一个至高的理想与完美的人生规划是好的,也是必要的,但未必一定要实现它。我认为,尽力而为 就是最好不过的了。过分追求只会使事情呈现“物极必反”的态势。所谓人生,不过是对美好事物的一场又一场的追逐。追逐了,经历了,这过程本身就是收获,而且不会后悔。这样一来,看看身边的人,所谓“大家都是平凡人”也大抵如此了。每个人都看似平庸,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无一不塑造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人格。
另一方面,完美的道德标准也未必人人都要达到。几周前的周末,我路过一个天主教堂,听到里面正在做礼拜,就进去听了一会。其中有一大段大致是这样的:小偷偷了你的钱包,你不要责怪他,不要生气。你要这样想,他偷了你的钱,是因为他需要这笔钱,你应该宽恕他。我听了之后恨不能理解,古有“愚孝”,这样的善良是不是“愚善”呢?我敬佩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们,但我不够虔诚,还未能一一理解。我总觉得,做人有善良的心是必需的,但也不能一味宽恕。
再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就是“无私奉献”,但不得不承认的就是,我们或多或少都会为己。我们衡量他人、集体、个人的利益的同时而为己。献出自己的一切去保障他人的利益,这对大多数“平庸”的我们来说,并做不到,所以才会出现那些英雄、模范。在大事前人人为己,这个“己”说的小点,是“我自己”,说的宽泛点,是“与我有直接关系的亲人,朋友,爱人”。我们不仅需要对自己负责,更需要对他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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