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一封信作文400字)
是时间跟我开了一个玩笑,从不觉得原来我可以深信一个东西这么长时间,但人总是在突然中明白很多东西,这叫突然醒悟。只是曾经较真的东西在我的青春里零零碎碎的总堆不起高墙来,于是,作罢。纪念他吧,至少他曾经来过呀,在多少个日日夜夜里,在多少个一个人辗转反侧里也曾陪着你。
突然想起给他写信,为什么呢,不知道。两个人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估计,这会他已把她忘的一干二净。而她还从上一次对话结束时就开始天天期待下一次的对话。该写点什么呢,疯狂的思绪在转动这,数夜里不曾好好睡一觉,终于在次日的早晨,不经意在空间动态里看到了他的照片,还是那么熟悉,那么陌生,熟悉的是,这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已经出现过千百万次,陌生的是,这张脸,她却从未真正感受过他的温度,乃至,他现在的笑,是为什么笑也与她无关。附在相片上冰冷的文字是他的狂欢,却是她的失落。看了好久,终于,脑海里萌生出一个念头,不如,把他相片制成明信片的样式,然后寄给他。这样也算是别出心裁吧?为了显得不这么有意,不让他察觉这是专门为他做,她打开了一年前他介绍给她的另一个网友,他们是好哥们,从很多地方都能知道,他们一起工作,在思想上都能想到一块去,是工作上的好搭档是生活中的好朋友。以各种借口跟他的朋友表明了要寄信给他,他的朋友便把地址发了过来。这下可以名正言顺的给他寄信了。
就这样,她打开了那个专门属于他的相册,那是一个仅自己可见,而她却又不敢多看几眼的相册,里边是他的相片,一张张,都是她偷偷保存下来的。取出照片,通过某宝联系客服,协商,第一次为一个人做一件从未尝试过的事。于是,抱着美好的念想点击发送,把他的相片发到了制作方编辑。第二天,她打开许久没有闪动过的聊天窗口,小心翼翼的敲击着文字,向他要收件地址,其实,在这之前就已经寄过一封信给他,但是,却没有了下文。这次,只是想确认是否还是原来的收件地址。但是,一分钟,一个小时,一天,一个星期过去了,那个头像都没有闪动过。甚至,她欺骗自己他很忙,他没看到消息。直至明信片寄过来了,收到自己用心良苦制作的成品之后,她本该心凉的滋味又重燃了激情,于是,她开始写信,但是,却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他。算了,直接写内容吧,手写。担心会写错字,她小心翼翼的在洁白的信签上写了几行,往往就是这样的,你越顾虑什么,什么就会发生。想要达到完美的效果终究还是失败了,重新在另一张信签上落笔。同样的顾虑又发生了第二次,就这样,几张原本整洁平铺的信纸就一张被揉做了一团,露出丑态。
不管了,在最后一张信纸抢还是出现了涂抹的字迹。终于写好了信,和这一张张她精心挑选的明信片装进信封。写上收件人姓名寄件人姓名,在吃过饭后,一个人骑了二十分种的自行车去到邮局,冷冽的寒风,砭人肌肤,簌簌的在耳边吹响,脸已经被吹得没了知觉,手也僵硬了。来到邮局,贴上邮票投进了信箱。就在那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这样做,值得吗?
十天过去了……那个期待了很久的头像终于动了,在一个醒来的清晨。她刚要去市场吃早餐,冬天早上的风吹过她的脸颊,脑袋清醒的一天,打开手机,很自然的登上扣扣,就像每天睡觉要闭上眼睛一样。“收到你的来信,很开心,很开心,同时很抱歉,前期很忙,对不起,对不起……”她反反复复看了三遍这个消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一个等待了多久的消息,然而在这一刻,却视乎变得无关紧要了,就好比一个陌生人的问候,丝毫没有感觉。回了三个字“没关系。”就在这个早晨,她明白了,一切,原来都是这么可笑,想要的原来一直都是想象中的样子,那么,为何,不从幻想中走出来呢,抱着希望在幻想中度过真实的生活是可悲的,走不出去的人,终究会被安于现状点点滴滴困死。
很多时间我们都在一厢情愿的做着很多事,并且乐此不彼。这往往也是出于太过于爱幻想,总把自己想的以实际行动表示出来。但幻想总归是幻想,每一个人都会醒来。抬头望了望天空,它这么大,这么大,所有的心事都可以抛向它,然而它也这么的真实,真实得让我觉得它这么小,只要我一伸手,就能触到它。以往那些可以纪念或者不值纪念的事都曾来过,抹不去。但是,我已以一种感恩的方式,感谢它们曾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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