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cha 你几巴好大
第十三章 了解媳妇(没更完的二更....以更完!!!) 霍夫人又点点头,接着问了许多关于苏忻甜的个人问题。诸如喜欢吃什么啊?、喜欢去哪玩啊?、喜欢什么颜色?.......。
问着问着,又是一个突然的话锋一转。
霍夫人眼睛转了转,问「甜甜,那妳觉得霍琛是怎么样的人?」
虽然觉得或夫人这样问有些奇怪,但苏忻甜还是如实的回答「我....不太清楚。」
霍夫人睁大眼睛「不清楚?」可霍琛那小子明明跟我说甜甜是他学妹呀!
苏忻甜缓缓的点头「.....恩。」对苏忻甜来说,是真的不知道。高中那短短的暗恋时光,是全靠着自己的热情撑下去的。那个时候,只是觉得这个学长人挺好的又优秀,对他的认知只有这些很朦胧的美好印象。对于他喜欢吃什么之类的这种基本问题,苏忻甜也一概不清楚。
毕竟,两人一个是受众人景仰,一个只是默默无闻的小学妹。这种云泥之差实在让人有点怯步去接近霍琛。更何况,人都是会一直改变的,以前的一些习惯应该有变吧?她没办法只用这一点点的认知来诉说自己对一个人的感觉。
霍夫人看苏忻甜一脸真的不知道的无辜脸,只好点点头「这样啊。」
之后两人便默默地继续把餐用完。而这个周末,就这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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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上班日。
不过苏忻甜表示,霍总突然神奇的消失惹。而且已经好几天,都没看到他人。
在苏忻甜疑惑的同时,英国伦敦早上十点。(注:台湾为下午五点)
出差去英国的霍琛手拿着一份合同,慢悠悠地看着边慢悠悠地喝着拿铁。手机响起,是霍妈打的。
霍琛挑了个眉「喂,妈,怎么了吗?」电话那头传来霍母略显急躁的声音「小琛,我昨天去帮你试探试探甜甜的心意了。」霍琛握着咖啡杯的手不由自主地一紧「那..结果?」
霍母叹口气「唉~人家甜甜说对你....没什么意思。」
霍琛皱眉「这怎么可能!」
霍母无奈「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最后要看到我于云若的媳妇是甜甜,好好追人家,我先挂了啊!」
将电话慢慢放下,霍琛的眉皱得更厉害了「这怎么可能呢?甜甜不是暗恋我吗?也是,都过了这么久....」说着说着,语气越来越落寞。
高中的时候,其实霍琛不如大家想的那么顺风顺水。
(推荐资讯:雪白丰满,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 因为工作关係,在霍琛国小一年级的时候,霍爸霍母就去了英国生活。不愿意去英国的霍琛就留下和奶奶一起生活。而从小被奶奶带大的他,和奶奶感情特别好。可是,高三那年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将霍奶奶给带走了,他痛不欲绝。
生活里突然少了一个会关心你、对你嘘寒问暖的亲人,心里出现了一个空洞。
而那个时候,也不知道是谁,注意到他渴他热,下节课桌上就会出现一瓶水一把扇子;他没吃早餐,离开一会,桌上就会放一份热腾腾的早餐;有的时候也会在给的东西里参杂一些关心自己要多喝水、不要熬夜的小纸条。
如果是平常的自己,可能会不屑一顾,但在那个时候却给了自己一些慰藉。所以,他一直很感谢那个人,也默默对那不知名的人产生了一些情感,所以一直很想找到是谁为他做了这些。
而苏忻甜的应徵,让他找到了当年那个带给他安慰的人。
关于「我的初恋没走散」 这篇后记,似乎来得有点晚,不过,有些话,我还是想说。
若是不嫌弃的话,就继续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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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过:「写小说不难;难的是,能不能写到完结。」
2017年底,正在準备国考的我,开始断断续续地写着这部作品。
至于为何突然开始写作,我也忘记确切原因了,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因为,我某天拜读完《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和《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后,我就觉得自己有必要把一些事情记录下来,于是乎,便开始写文了。
先来谈谈这部作品的写作动机好了。
初恋,初次的恋爱。
关于初恋的回忆,有甜、有酸,有时掺着一些苦涩,但无论什么样的滋味,我想,回想起初恋的记忆,大家应该都会觉得很美好、很清纯、很珍贵吧!
然而,初恋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初恋的对象,大都不是现在的对象(也是有人走到最后啦,不过真的是少数),那些美好的回忆总会伴随着一些不完美、不圆满,导致让人铭记于心,就像人们常说的:「得不到的,总是最美。」
我相信,大家都曾有过一段很美好、但结果却无疾而终的初恋吧?
当然,我也一样。
我常在想,如果,能和初恋重逢,我会怎么样?
是会说些什么话呢?还是会做些什么事情?
我想,要是我的话,我会想跑到他面前告诉他,我有多后悔自己当初的消极、软弱、胆小,还有没自信。
但很可惜的,我没有这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勇气……,我不敢那样做,甚至说,我也没机会这么做了,因为现在和那个人,完全是两条平行线了(苦笑)。
而《我的初恋没走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我想藉由这部作品,来弥补自身故事的不圆满。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这部作品,那应该是――「虽平凡,但却甜蜜」。
没错,这就是一本甜到会长蚂蚁的甜文,没有讨人厌的配角,也没有洒狗血的剧情,单纯就只是一个名叫陈如意的女孩,与她年少时期的初恋对象――宋子曦,重新相逢、展开相恋的故事。
听起来很俗套(呃,应该说,确实很俗套儿),不过,我就是想写这样单纯、青春、清新的美好故事,希望能藉这部作品,来满足各位的少女心,以及,抚慰大家关于初恋的遗憾。
一路写来,我曾经因为灵感卡关、备考压力而想过要弃坑,但是,后来我不知道是哪根筋卡到(?),终于下定决心要把它写完,于是便又再度执笔了!
那时候,我做了彻底的大修改,将一开始的第一人称修改为现在的第三人称,为的就是能够更仔细地描写出宋子曦同学的内心想法(不然像他这种大神,一般人实在很难懂他到底在想什么啊xd);然后呢,原本想在12万字完结的,结果莫名写到了19万多字……,唉呀,这真的是我没料到的事啊,因为不管怎么写,总是觉得陈如意和宋子曦的故事说不完啊!
写作过程,简直一波三折!
后来,放弃国考后的我,开始面临找工作的压力QAQ
那几个月,真的是像在地狱一样的痛苦!
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我,真的挺灰心丧志的,每天能做的事,就是写文、写文、还是写文(偶尔逛逛人力银行xd),我那时就在思考,还是我就全职写作好了?
不过后来想想,真的当个全职作家的我,除了会被爸妈念死之外,还有可能会先饿死吧(汗),一想到这,我就只好再回过头,边找工作,边写着《我的初恋没走散》和《璇题纳行月》这两部作品(完全可以说,是这两部作品陪我度过那段艰难时期的)。
本来是预计要在2018年完结《我的初恋没走散》的,殊不知,拖着拖着(懒癌发作),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2019!!!
神马啊~~~进度一直脱离计画啊啊啊~~~太悲剧了!
咳咳,总之,我重新订下目标,想说一月一定要完结,结果……又拖到了二月(汗),这期间,我弟还一直笑话我,每天跑来我房间,刻薄地问我:「完结了没?」、「完结了吗?」、「你到底什么时候要完结?」
我汗颜,除了傻笑,还是傻笑,敷衍地回着:「快了、快了!」
终于呢……,我在2019/02/03这天,完结了!
我很高兴,自己能坚持写到完结,这真的是我目前做过最有毅力的事情了!
完全不唬烂,因为我就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所以能成功走到完结这一天,我真的很高兴,也为自己感到骄傲!
在此,我不得不感谢一路陪我走到完结的小读者们,你们的留言,真的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啊!
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感谢各位!
最后,我想说……,虽然我没有华丽的文笔可以保证感动人心,但我还是希望大家可以从这部作品获得幸福感,还有……
能够再次相信爱情。
注:我顺利找到工作惹!虽然会减少更新,但是,我是不会就此放弃写小说的!
易玟 19.03.20 21:53
p>第一章 1-1 你是谁? 三月中,虽然是四季温差不大的加州柏克莱,也开始随着日照时间变多而春意洋溢。钟塔附近的多结树上冒出了嫩绿的枝条新叶,许多树上也开了白色或粉红色的花,更不用提其他生气蓬勃的花草。
?小学妹,请妳参加我们TSA的KCON吧。?
一名眉清目秀的高瘦帅哥突然从一棵树后跳出来到校园的人行道上,站在楚依依面前,笑容可掬地说着。
楚依依冷冷地看着对方。刚上完课她正要回宿舍,却被个不认识的人拦下来。
?我认识你吗??
?哎,妳果然不认得我了。我是叶铭进,你叫我大卫就可以了。几年前我们在一个慈善晚会见面过,我记得妳九岁就赢过国际钢琴比赛首奖。妳放心,我已经有女朋友,纯粹是抱着友爱同胞的精神,希望妳也能享受TSA活动热情无比的乐趣。?
大卫看着眼前这个超级美少女,不愿让她成为同学会的漏网之鱼。虽然她故意戴着平光眼镜装丑,长髮也随意扎成马尾,还是美丽得惊人,有着宛如洋娃娃般清灵脱俗的五官。
他前几天去女朋友的宿舍时,看到美少女在公用起居室弹钢琴,他想起来这个女孩是谁,才去打听她的课表好找机会和她说话。
大卫,姓叶……楚依依想起他是谁了。在台湾时妈妈喜欢带她去社交场合献宝,虽然她没有兴趣,为了维持有礼的表相,多少还是要记住见面过的人,免得忘记会得罪人。来美国上大学后不用参加那些社交场合,她才开始淡忘那些她认为不会再见到的人。
既然是认识的人,对方还是跨国企业集团第二代,惹不起,楚依依只好挂上微笑回答:?我来柏克莱是以读书为目的。?
?妳这种天才唸书花不了多少时间吧?一定是过目不忘,那像我们普通人要读得苦哈哈。妳今年几岁?几年级?我是电脑工程硕士一年级生。?
天才同样要花时间精神努力,不过说了也没人听。?十五岁,大二。?
?小妹妹,妳就来我们活动玩玩看,叶哥哥向妳保证,我会把妳保护得很好,就算有哪个蠢蛋想多个犯罪记录,绝对过不了我和我女朋友那关。我也会和我妈说一声,请她和妳父母打招呼。?
可恶!连长辈都搬出来压人,这样子她不去都不行。
?我可以参加活动,但我绝对不唱歌。?
?是吗?真可惜,我还在想妳长得这么漂亮又会弹钢琴,歌声一定也很棒。对了,我女朋友也住妳那(推荐阅读:我跟阿姨,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栋鬼屋,艾蜜莉?陈,认识吗??
鬼屋?只是安静了一点,装潢极为简单,建筑外表还是光明的黄色。因为是女子宿舍,异性访客不多,大家彼此尊重隐私,她住得还很开心。最重要的是起居室有一台小号平台钢琴!她打算到毕业为止都要住在这栋宿舍。
?我知道艾蜜莉。?宿舍内活动时看过,彼此礼貌性地打过招呼。
柏克莱的亚裔学生很多,并不会因为对方同样是黄皮肤黑眼睛就自动成为朋友。
?那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吃午饭吧,我听说那家新开的南洋餐厅还不错。?大卫根本不问楚依依同意与否,掏出了手机就开始打电话给艾蜜莉。
楚依依在心里叹了口气,眼前这个男子明显是个大灾难,看来她宁静的大学生活将要开始不平静。
作者注:
柏克莱的TSA 全名是 UC Berkeley Taiwa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KCON 就是卡拉OK歌唱比赛,Karaoke Contest
虽然写故事时我有参考同学会的网站与影片,但故事内的角色与剧情纯属虚构。
写错的部分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