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合同,相信爱
公
平又时尚,谈一场“合同爱情” 一个人的出身太好,是不是爱情也会受影响?我叫卫明,今年28岁了,家境优越,父母开了家效益不错的公司。我的父母就希望我找一个有学历又有稳定工作的城里女孩,因此,他们始终反对我和吴小青的交往。 24岁的吴小青开了一家美容院,生意不错。她从农村出来,没有念过大学,却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温柔的女孩。 热恋时,吴小青就经常问我:“明明,你的家人会接纳我吗?”我躲开吴小青期盼的眼神,哑口无言。和吴小青交往大半年了,我都没有勇气告诉父母我恋爱了。不过,就在那一晚,我决定向父母摊牌了。 果不其然,父亲勃然大怒,母亲则苦口婆心地分析道:“她一个农村出来的女孩,那么小就独自闯世界了,肯定经历不少;又没有念多少书,虽然开了家美容院,但这个行业多半不清不白……”无论我如何向他们描述吴小青的美丽、单纯、坚强,可他们总能找到反驳的理由,让我无言以对。 在我的多次据理力争下,母亲总算说服父亲同意我们交往了,但要我答应一年之内不许结婚,也不许她花我的钱……母亲的话让我感到迷惘:“在这个人心复杂的年代,小青到底爱我哪一点呢?如果我一开始不告诉她我的家境,她还会这样死心塌地地爱我吗?” 吴小青知道后非常生气地说:“难道有钱人都这样看待别人吗?虽然我不够富有,但我能够自食其力,并且从不占人便宜。” 虽然吴小青还和我交往,但是,她不肯再多花我一分钱:吃饭的时候,坚持AA制;看电影、喝咖啡、旅游……一切消费,都是轮番买单。 吴小青的做法,让父母不再那么怀疑她的动机了,但也让我感到尴尬。有什么办法能让这场爱情公平、透明地进行下去呢?刚从法国留学回来的好友说:“这还不简单,你和她签个《爱情合同》不就可以了!” 原来,情侣们为了避免情感、经济、家庭等方面纠纷,交往过程中来个“约法三章”,将爱情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具体的规定,使双方在经济上、感情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可是,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妙的东西,用一纸《爱情合同》格式化固定下来,并把它当作一个参照物来执行,会不会成为限制情感发展的条条框框,产生信任危机呢?” 好友不以为然地说:“在国外,许多情侣都这样,现在国内也有许多时尚小青年都签合同谈恋爱、结婚呢……是你太落伍了!” 痛彻心扉,无法中止的合同却要中止爱情有 我向吴小青讲述了《爱情合同》,没想到,她听了,不屑地说:“这又是你家人的意思吧?签合同谈恋爱,挺新鲜的,我不怕,反正我从来就没有想过霸占你们家的钱财。” 很快,我们就拟了一份《爱情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约会每周不得少于1次,累计时间每周不得少于8小时,若一方因工作繁忙或出差不能达标,事后一定要双倍补偿: 2、双方不可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到爱情中来,不得把对方作为发泄对象; 3、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一切消费行为,实行AA制; 4、双方若分手,任何一方都不可暴露对方隐私以及索要任何经济补偿; 这份《爱情合同》涉及了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从约会形式、约会内容、到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处罚等都作了说明。 父母得知后,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这一纸合同的保护下,我们的感情进展顺利,很快便同居了。可矛盾也开始接踵而至,首先是生活习惯方面:她不喜欢我吃饭时发出的声音,不喜欢我躺在床上看书i而我也不喜欢她的洁癖,不喜欢每天都必须洗澡……我们经常为此争论不休。 同居之后,我们更是很少再像从前那样看电影、散步、旅游了,每天回到家里,她看她的电视我玩我的电脑,尽量保持少交谈,以免“话不投机半句多”,引发争吵。一天,吴小青抱怨地对我说:“嗨,你违约了,你许久没有和我约会了!”她拿出《爱情合同》,上面清楚地写道:“约会的内容包括看电影、逛街……”我无话可说,作为违约方,我不得不无条件接受惩罚——陪她看电影、逛商场。不知道为什么,曾经这些约会总能让我们的感情更甜蜜,可现在,我一点这种感觉也没有。我想吴小青也一样,不然她不会露出烦闷的表情。 有一次,我挨了上司的指责,心情郁闷,下班后就喝了点酒。回到住处时,吴小青拿出那份《爱情合同》得意洋洋地说:“你回家的时间又晚了,还喝了酒!和谁喝的……”在吴小青喋喋不休的声音里,我忍无可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 第二天早上,吴小青双眼红肿,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我知道自己又犯了《爱情合同》第2条,不该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到生活中来,于是我主动接受条款中的惩罚,诚心诚意地对她说:“对不起,今晚请你吃饭吧。” 可那晚恰巧公司临时有事,我焦急地赶到那家饭店时,没想到还是迟到了。我一个劲地向吴小青解释,可她说,你自己看看你迟到多长时间,按照《爱情合同》,你又要受到惩罚了……不仅如此,吴小青还拿出随身携带的《爱情合同》,乐此不疲地向我取乐。我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可现在却经常被《爱情合同》弄得喘不过气来,我开始怀疑签订这份《爱情合同》的意义了。 从那以后,我和小青的矛盾越来越深,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经常唇枪舌战,相互找对方的不是,按照《爱情合同》惩罚彼此。 恍然大悟,撕毁合同相信爱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我们的爱情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爱情合同》为什么没有保护我们的爱情,夜深人静时,我常常因为这样的思考而无法入眠。可是,还没等我们琢磨出这个问题时,我们的爱情又遭遇了新的波折。 情人节那天,吴小青情绪很好,一大早她就高兴地对我说:“你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我知道她是个浪漫的女孩,她也想借这个甜蜜的节日找回逝去的激情。我自信地对她说:“放心吧,我今天会像过去那样,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谁知那天,我由于挑选礼物而耽误了和吴小青约会的时间,可是她非但不相信我的理由,还讽刺我:“是吗?那么你的礼物是什么?难道就是手中的这束玫瑰吗?到处都有卖玫瑰的啊!就为这事你会迟到1个小时吗?你要是不想来就算了……”我耐心地向她解释,可她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我早已没了耐心,一把扔掉手中的玫瑰大步走开了,听到周围有人在小声议论:“这个男人真差劲,怎么这样对她的女友呀?”我还听到吴小青隐隐的哭泣声,可是我没有回头…… 第二天,我余怒未消,小青收拾她的衣物搬离住所。我想也许她只是吓唬我,要不了几天她就回来的。可是两周过去了,她连个电话也没有,等我再去美容院找她时,她也一直不肯见我。我只好让朋友出面,可带回来的消息是,如果我诚心想表示歉意,那么就按照《爱情合同》上的协议去做,用真实的姓名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否则就拒绝再见面!朋友说:“你就按章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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