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元打胎抚慰费(打胎补偿费用一万多吗)
同
居男女分手,约定男方支付28万元,女方将胎儿打掉。谁知,女方却违反约定,将小孩生下来,引发连环诉讼。那么,违反约定,28万元打胎抚慰费该不该返还? 男女同居,女方怀孕,却在婚期到来前闹出矛盾分道扬镳。为了日后不留任何纠葛,双方约定,女方将胎儿打掉,男方支付28万元打胎抚慰费。谁知,女方却违反约定,单方将小孩生下来,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面对昔日女友的起诉,男方针锋相对,以女方违反约定,单方生下孩子为由,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女方返还28万元打胎抚慰费。那么,女方违反约定,男方支付的28万元打胎抚慰费该不该返还?女方单方生下的小孩,男方需不需要抚养呢? 2007年11月15日,法院对该起连环官司作出一审判决。原以为胜券在握的男方,手拿判决书,却怎么也想不明白,违反约定的是对方,为什么输掉官司的却是自己? 分手约定:28万元抚慰费了结女友腹中胎儿 何艳华1977年2月出生在江苏省苏州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2000年7月,何艳华从上海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苏州市一家医院工作。当时,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何艳华却能在令人向往的事业单位如愿以偿地谋到了一份工作,令她的同学们羡慕不已。她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一心扑在工作上,无暇顾及自己的终身大事。 转眼间到了2003年,26岁的何艳华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热心的同事便提出帮她介绍朋友,说的是苏州市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名叫郭冬祥。听同事把郭冬祥的情况一说,何艳华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婉转回绝道:“这个人已经41岁,而且有过短暂婚史,恐怕不适合我吧。”“这个男人真的很优秀,你不要一口拒绝,先见个面,如果不满意,再拒绝也不晚。不然,你会后悔的。”见同事这么热心,何艳华抹不开面子,也就同意见一下。 这样,他们相约来到一家茶楼。四目相对,郭冬祥的双眼为之一亮,眼前的何艳华身材纤细、脸庞俏丽、双眸晶莹如宝石般剔透,江南女子的温婉秀丽在她的身上得到完美的体现。郭冬祥不禁被何艳华出水芙蓉般的容貌深深吸引,忘情地直视她那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何艳华窘得满脸通红,心如鹿撞。这时,介绍人轻轻地捅了他一下,他才发现自己有点失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郭冬祥的额上虽然隐约透出一丝岁月的沧桑,但他高大帅气,风趣幽默,何艳华心中也有了一份欢喜。初次相识,两人都有了好感,话题也多了起来,时而夹杂着一些幽默的语言,不时爆发出笑声,闲谈中彼此心底升起了柔柔的爱意。这样,他们都表示愿意相处一段时间。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何艳华不由自主地对郭冬祥有了一种特殊的依赖感。她发现;郭冬祥严谨果断,老练沉稳,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颇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尽管郭冬祥比何艳华整整大15岁,但他浑身透出的成熟男人独有的魅力,却总让何艳华忍不住怦然心动。而何艳华那阳光般的笑容和温柔姣好的面容,也深深吸引着郭冬祥。这样,两人火热地恋爱起来,并于2004年4月,开始同居生活。 经过两年的恋爱,郭冬祥和何艳华都觉得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谈婚论嫁摆上了日程。经过商议,2005年4月,郭冬祥在何艳华家所在的花园住宅小区内,出资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准备作为两人结婚的新家。2006年初,新房装修完毕后,双方即迁入新居。 由于买房、装修,一下子花去了郭冬祥的大部分积蓄,他们决定再奋斗二年,等挣足了钱,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可是,意外的惊喜,却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2006年8月,何艳华意外怀孕了,便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郭冬祥。刚听到这个消息,郭冬祥十分高兴,手舞足蹈像个小孩。两人便决定将婚礼提前到2006年10月29日。可是,冷静下来后,郭冬祥觉得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举行婚礼,明显感到在时间和财力上都有很大的难度,不经意间便流露出了这个小生命来的不是时候。而郭冬祥的流露,却让何艳华多心了。她认为郭冬祥的心并不在自己的身上,继而认为郭冬祥在外另有相好的,而不愿意与自己结婚。这样,双方便产生了隔阂。由于双方个性都比较倔犟,互不相让,导致矛盾越来越深。两人在一起,常常吵闹不已,双方间的感情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最终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便决定分手。为了在分手后,双方不再产生任何纠葛,经协商,何艳华将腹中的小孩打掉,郭冬祥补偿何艳华“青春损失费及打胎安慰费”28万元,并明确“至此,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签好协议,郭冬祥支付了28万元,何艳华出具了一张收条。随后,何艳华便带着自己的衣物、用品,离开了郭冬祥家,回到她父母的身边。 背弃承诺:女友单方生下小孩引发连环诉讼 回到父母身边后,何艳华将自己锁在一个房间内,躲到被窝里,任凭泪水打湿了枕头。大哭了一场后,何艳华对郭冬祥彻底死心了,便决定到医院里将胎儿打掉。 于是,何艳华一个人孤单地来到医院做手术。可是,当她在门外等待做手术的时候,看到前来进行产前检查的准妈妈们,个个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她用手抚摸着已凸起的腹部,母爱之情潜意识涌上了心头,不禁默默流泪:“自己有错,可腹中的宝宝却没有错,为什么要扼杀这个小生命呢?”想到这里,何艳华撕掉了手中的手术单,逃也似地跑回家中,一下子扑到母亲的怀抱里,失声痛哭。在父母的追问下,何艳华将事情全部告诉了父母。父母得知情况后,对于女儿的决定,没有过多地阻挠,只是不无担心地说:“你和郭冬祥有约在先,你生下小孩后,就不能再要求他承担责任了,这意味着这个小孩只能靠你一个人抚养。”何艳华泪眼婆娑,恳求道:“生下小孩后,我不要郭冬祥承担什么责任,就是讨饭,我也要把孩子抚养成人,你们就让我把小孩生下来吧。”见女儿的态度如此坚决,何艳华的父母疼惜女儿,就有再坚持反对。这样,何艳华在父母的呵护下,于2007年5月1日生下一名女孩,取名何霏霏。 生下女儿后,何艳华的生活一下全被打乱了。她没有想到抚养一个小孩是如此的艰难,便找到了郭冬祥,希望两个人来共同抚养小孩。 可是,郭冬祥原以为签了协议,支付了费用后,何艳华会将胎儿打掉。对于何艳华单方生下小孩,他浑然不知。因此,当何艳华找到郭冬祥后,郭冬祥先是感到十分愕然,继而怒不可遏,朝着何艳华吼道:“我们有约在先,我也按约支付了你的青春损失费和打胎费,可你为什么言而无信,要将孩子生下来?你既然要生下小孩,又为什么来找我呢?”何艳华也觉得自己理亏,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找郭冬祥的,对于郭冬祥的态度,何艳华默默忍受,只是恳求郭冬祥看在孩子的面上,一起承担孩子的抚育责任。可是,郭冬祥对何艳华的请求,毫无余地一口回绝。 何艳华心想,郭冬祥也许是在气头上才如此蛮横,就没有和他过多地争论,准备过几天,等郭冬祥冷静下来后,再和他商量。可是,让何艳华没有想到的是,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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