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人一直爽 古代生存手册 则慕

如此可爱的你,何不穿越回古代玩一些夏日小游戏

Chapter 10 越渐拉远的距离(6) 正发愣的时候,另一边厢的Katie可能是误会了她的反应,以为她不满意成果,原先收拾的动作顿时停住,还回过头来问她是否有什么想要修改的地方,一下子将她惊得回过神来,连忙摇头表态。「没事没事!我就是太震惊了!妳的技术太厉害了,完全超出我的预期,所以我才……」由于太过紧张,她被化妆品装饰得愈发标緻的脸容涨得通红,话也异常地多,说到后来几乎是语无伦次。幸而Katie也不在意,而且大概是见她一时半刻还冷静不下来,一直板着一张扑克脸的她忽然挑起嘴角,朝叶月扬起一个安抚的笑容。「像这样的称讚,我已经很久没听过了呢。」「……咦?」叶月闻言一愣,整个人霎时怔在原地,完全反应不过来。但不知怎地,明明没有听明白,一幕幕画面却自动自觉浮现于脑海,最终定格在了蒋之博的微笑上。『既然喜欢,不用看得那么辛苦啊。』虽然已经是许久以前的事,但只要阖上眼睛,他的脸庞仍历历在目,彷彿他始终存在,从未离开过她的生命。『妳是我的师妹,同样修读视艺科,让妳看看我的画,这又有什么问题?』记忆里,他的眉眼那样柔和,更在她最痛苦的那段时光里,带来了那样多的安慰。她曾问过蒋之博,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说到底,她可是传闻中的魔女,哪怕她从来不曾在蒋之博面前展现过自己的黑暗面,但人言可畏,要说他对她一点怀疑都没有,恐怕连她本人都不会相信。当时蒋之博听了她的疑问,静静瞅着她良久,末了终于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髮旋。对于那时候的他们而言,这动作确实有些太暧昧了。也是因此,叶月并没有追问下去,直接就迴避了这个由自己提出来的问题,于是她终究没有发现,那个被蒋之博安好收藏在眼底的答案。直到此刻,她望着Katie的眼神,触及她眸底那一抹与昔日的蒋之博如出一辙的光采,这才惊觉当年蒋之博想要传递的讯息。他离开时,她对他说了好多遍谢谢,却还是觉得不足够;可她没有察觉到,其实在她不断道谢的同时,蒋之博也在尝试着向她道出感谢。『……我就当作妳是在称讚我吧。』长年被否定的生活让她几乎忘了自己,甚至也忘记了,原来她仍然拥有激励他人的能力。就像数年前的蒋之博,就像现在的Katie。猛然意识到这件事,叶月心中霎时滑过一阵暖流,而那份被勾起回忆的感伤,亦随之被沖刷乾净。她没有傻得开口向Katie确认这事,后者却似乎从她的表情里看出了什么,脣畔的笑意渐渐加深,又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头上的髮饰,瞧着她的目光愈发地温柔起来:「别担心,全部人都会为妳惊艳的。」像Katie这样的人物,一生不知见过多少帅哥美人,却难得愿意开金口,去称讚一个在她眼里可说是乳臭未乾的小孩子。可能就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何偏偏对这么一个小女孩另眼相看,唯一确定的是,叶月的话的确说进了她的心坎,那样纯粹的眼神,即使她早已被演艺圈这个大染缸染色,都没办法不被触动。也许离开了这幢房子以后,她很快就会遗忘这个女孩子,忘记她俩曾经萍水相逢,忘记她们之间曾发生过的一切;然而她但愿自己会记得,那份让她再度记起最初逐梦心情的感动。

番外-小雪IV 小雪终于有情猫了。夏熙为此暗自庆幸着。逍宁对小雪好到很是令人忌妒,更何况是身为情人的夏熙。因此在某天出门要去採买食材时,惊见小雪和小米亲暱的叠在一块,夏熙立刻就想出了把两只猫配在一块的馊点子。然而当他向逍宁提出自己的见解后,某Boss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接着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他们将两只猫送至兽医院帮小雪清理伤口,顺便替小米检查身体,期间夏熙在等候时拍了张两只猫儿对望的样子,将照片传给了云烋杰。熙熙:「欸,小雪有情猫了。」云烋烋:「...那只黑猫,怎么有点像逍宁?」熙熙:「......」夏熙将目光从手机移至猫身上,发现小米真如云烋杰说的,有点像自家情人。他皱了皱眉,再将注视的目光移到小雪身上,心里想虽然小雪毛色和瞳色和他一样,但是他才不会做出向逍宁撒娇的羞耻举止呢。但某二货忘了一点,小雪真正的猫版逍宁才是小米。看完医生后,两人带着两猫回到了家里。当夏熙进入屋子里时,小雪迫不及待的跳出了他的怀里,但是跑到一半,却突然转身对他叫了一声。「喵呜。」夏熙疑惑的回看着小雪,接着意识到牠是因为小米的关係,而回头用眼神询问,随后蹲下身子,微笑的摸着猫儿的头。「小雪,从今天开始,小米就是我们的家人了,要好好对待他啊。」原本以为小雪会高兴的蹭他的手,但却没想到的是小雪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彷彿听了件令人震撼的消息,夏熙不禁疑惑的望着小雪和小米之间的互动,才慢慢发觉其实两只猫根本就是水火不容。本来食慾很好而身材些微臃肿的小雪,因为小米的关係,晚餐竟然连碰都没碰。夏熙这才顿悟了其实小雪只是被小米强暴罢了,并且开始为养尊处优的小雪担忧,考虑要不把小米放出去。小米是不用担心牠在外头谋生的问题,而小雪则是和大家相处了一段时(推荐阅读:情感美文欣赏,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间,夏熙已经对金毛猫产生了感情,而且当初他和逍宁能够复合,也都是因为这只古灵精怪的猫促成的。看着小雪无精打采的样子,夏熙心里不知为何有些难过,于是在睡前跟逍宁躺在床上讨论。「小雪好像并不是很喜欢小米。」「大概吧。」「小雪晚餐竟然都没吃,看起来无精打采的,这样下去对小雪的身体不太好吧?当初说要让牠和小米凑成一对,是不是太过草率了?」「要给他们磨合的时间。」逍宁悠悠地说,接着翻了个身,箍紧了夏熙的腰。「而且我觉得小雪倒是挺像你的。」 * * *夜晚,我睡得极其不安稳。烂米那比我庞大的身躯佔据了过半的窝,我被迫将半个身子趴在窝外,在挣扎近乎半个钟头后,我乾脆到客厅睡。在宁静的环境容易引起思考,于是我想了很多。想着想着,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于两主人的举止,让我深感灰心,何况人类不都是观察细微的动物吗?怎么可能会没察觉到我和烂米水火不容。所以如今主人会放他进家门,一定早对烂米有所上心了,比起我的意愿,他们可能更爱烂米一些。于是我决定要离家出走。我认为再度回到过去的生活,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困难,毕竟我不是完全的家猫,我的母亲是家猫,父亲也是,只不过到我出生时,他们早已被遗弃了许久。想来我的父母为了将我生下来,是有多努力在外生存下去,然而我父亲和野猫战死了,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我完全是以野猫的方式生活到大的。至于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全是从将我养到大的猫爷爷口中得知,但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不管过去如何,这家,我势必不能再待下去了。讲求自由的猫,又怎么会甘于屈服在另一只猫呢。可能在别人眼中,我这么做过于极端,但是,一山不容二虎,我怕自己会受不了看到主人宠爱除自己以外的猫,我的独佔欲很强,但是如今烂米已向我争夺了地域的主权,我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还待在这里。于是在天还没亮之前,我展开了行动。照着往常一样的打开大门,在临走前,我依依不捨的回望我猫生中第一个家,接着跳上围墙,离开了"旧主人"家的範围。清晨的微风呼应了冷冽的天气,街上人潮还未起,不过还是有几辆车行驶在路上。想回到原本的地方已是不太可能了,都市水泥房林立,与我原先生存的天然地带相差甚远。不过在此时,比起寻找新的居住地,身体的饥饿感才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才过了短短几分钟,我已经有些怀念两旧主人温暖的家,主人AB都对我很好,不愁食住,这些条件对一只猫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我突然起了什么事,脚下转了个方向,跃上路边其中一户人家的阳台上,沿路跳到了妲巳家的阳台上。我往气密窗以内的粉色系房间望去,发现妲巳正卷缩在床旁的窝里,只不过妲巳的主人却不在床上。我举起脚掌抓了抓窗,叫了几声,妲巳机警的抬起头,与我对望着。她眯起了漂亮的瞳孔,离开了窝跳到我的面前,中间隔了一片薄玻璃。「你来这里做什么?」妲巳将眼睛瞇成一条细线,语气不善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想问,你当初真的有求那只黑猫和妳交配吗?」「这是真的,」妲巳见我微张的瞳孔才愉悦的稍微鬆了鬆脸色「怎么,你还想和我在一起?」「我对妳已经没什么感情可言了,我只想来祝褔妳和妳的孩子。」我直视着妲巳的眼,心里丝毫没有参入半点杂念。妲巳见到我的模样,沉默了几秒钟,她叹了口气「看你这样,我都不禁为黑猫感到难过。」「什么意思?」「黑猫并没有答应我的要求,他会来找我,是为了要询问你的下落。」「什么?」我愣了愣,有些不敢置信的瞪大了双眼。-待续

<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古代功臣的生存手册
p>Chapter 10 越渐拉远的距离(7) 叶月并不明白Katie心中所想,只知她连再说声谢谢的机会都没有,便被周正武遣来催促她的手下带走,一路护送到周明毅面前了。临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去看Katie,却只得到一个意味不明的浅笑,心情莫名就複杂起来,也说不清到底是忐忑抑或期待。倘若非要追究,大抵只能说是各佔一半。其实她会这么紧张,亦是无可厚非,毕竟今天是她和周明毅冷战长达数个月后的首次交手,要说她完全不在意他的态度,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会相信。说穿了,她心里一直很想知道,对于她的避不见面,周明毅到底有没有那么一点点的难过?就算不感到伤心,长年伴在身侧的人忽然消失了,应该总会有些不习惯的吧?她就这样悄悄猜度着,患得患失地过着每一天,却终究没等来他的示弱,甚至她本人也在这过程里愈来愈胆怯,心底开始出现各种小剧场,想着他是不是觉得摆脱了自己要轻鬆多了?又或者,在她逃避他的这段时间里,他已经认识另一个陆筱菱了?那个多年来被她强佔着的位置,是否已移交到他人手上(推荐资讯:换妻文章,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了?真要说的话,自己先莫名其妙向他发脾气,然后又自顾自地发起冷战,实际上并没那个资格去计较这些;但无庸置疑的是,有一点从过去到现在都不曾改变过,那就是,她始终深深地喜欢着周明毅这个人,不管他待她是好是坏,她就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他。就算全世界都不看好她,就算连强迫他俩定下这段婚约的周老爷子都认为她该放弃争取,可她就是犯贱地喜欢他,怎也无法移开定睛在他身上的视线。跨越当年的青涩,来到轻熟的大学时代,她学会了压抑,唯独对他的感情,非但没有褪色的迹象,反倒随着年月消逝,愈发地鲜明起来。到最后,连她自己也说不清,究竟她是真的喜欢他,抑或只是不愿承认失败,才会在有关他的事情上如此执拗?与他共同走过的十多年里,她曾无数次冒出放手的念头,而这回的冷战可算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无论这期间她所抱持的心态为何,至少她的确控制住了去找他的冲动。但也就因为这样,当她必须再度和他接触时,心里的不安亦随之愈发深重。她多希望此时所感受到的惶惑只是她的错觉,可惜的是,后来事实证明,她远比自己想像中,还要更了解周明毅。当她踩着高跟鞋,龟速走到周家门口,周明毅早已在轿车里等候了。那会儿,她从车窗里远远窥见他的侧脸,一颗心不由自主就悸动了一瞬,非常自然地代替她的嘴巴,传递了即使已许久不见,她对他的喜欢依旧分毫未变的讯息。不过教她微微失落的是,和自己的激动相反,周明毅的神色从头到尾都异常冷静,哪怕在她矮身跨进车厢那一刻,都只是淡然抬眸看了她一眼,然后便移开了目光,重新专注在他腿上的那台笔电上。她不知该如何解读他的表情,却也不愿甫再见便又开启新的纷争,末了只得讪然一笑,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待她繫好了安全带,轿车缓缓发动,她抿脣盯着窗外好半晌,最终还是没忍住,又一次回过头来看他,而后逕自挣扎了一会儿,才终于启脣:「那个……明毅哥,好久不见了呢。」她的声音极轻,但身在这辆连同司机在内,仅有三人的车子里,也称得上响亮,至少要听清楚内容是绝对没问题的。然而周明毅也不知是否出于故意,听了她的话后,只随意瞥了她一下,近乎敷衍地回了个单音阶便完事了。「嗯。」就这么一个听不出情感起伏的字,饶是她有再多的热心,都被浇熄得七七八八了。但她还是强自打起精神,撑起笑容面对他:「你最近很忙吗?我前阵子还挺忙的,报告什么的都挺多,都有些忙不过来了……」藉口。她很明白,自己这话说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换作她是周明毅,肯定不会取信。但纵使这理由委实彆扭,她还是想为自己辩解看看,即使周明毅听后会讥讽她,她也甘愿认栽。因为不管怎么说,犯错的人总是她,先低头也没什么,反正这么些年以来,她在这段关係中总处弱势,也不差这一次。可是她始料未及的是,自己都已经委曲求全到这种地步了,周明毅却连多说一个字都吝啬,等她好不容易结束这段冗长的剖白,抱着满心希冀等待他的答覆,却只换回了另一个平稳单调的「嗯」,那个当下,她的理智线「啪」地断裂,霎时将那些曾提醒过自己千万遍的顾全大局、宽宏大量都丢到了一旁,整张脸都黑了,猛然鬆开安全带,抬腿一迈,随即跨到了周明毅身旁。

历史俗语 斗米恩,担米仇 ,举例说明,大家看看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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