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处(转角处的英文)
转角处
-----致我最亲爱的闺蜜
能走过1年的不容易,能坚持2年的值得珍惜,能相守3年的堪称奇迹,能熬过5年的才叫知己,超过6年的值得记忆,十年依旧还在的,应当请进生命里。二十年不离不弃的,就是你的后天亲人。
-----题记
《我与我的荣菇凉》
这些话不是一个特定的定理,更不需要一一进行对号入座,不过不论人生的长短还是怎样的,我们经历过的小小人生中,总是有几个人在第一次遇见后就将其打算请进我们未来的人生弥留之际。很多爱不好表达,更不好表述,就算是满心的感动,满格眼眶的泪流,但是就是很难用文字记述那种感觉,那种爱。昨天晚上我看了电影《老炮儿》,说实在的我其实并没有看懂其真正要表达的意思,只是我跟着情节在哪儿不由自主的泪流着。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只是觉得很感动,只是觉得我受不了那种情真意切的友情,兄弟情,闺蜜情。那个年代的情感令我感动,只是我并不羡慕,因为在我的小小人生中,我也经历过那种感情,或许并没有像他们那样的一起经历过世界变迁的大起大落,也并没有经历过那种棍棒刀枪,一起出生入死的共生死的情感,只是我还是觉得很多情感必须发生在特定的时代才有价值,才有意义,才会令人感动,至于我们没必要事必躬亲。
我们总是在那个转角处等着对方同时离开,我们俩的感情经历了快要10年之久了,时间真是快的无影无踪的。我们两个相识在初中,有着彼此最为真挚的情感的年龄相识的,三年里,我们一起回家,一起睡觉,一起努力,一起学习。说实在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好好学习的结果是什么?只是知道好像就应该那样做,至于为什么应该我至今也未曾体味出来。估计你听到我说这样欠打的话,会骂我?记得每一次我爹要是没有按时来接我,你永远是我回家途中最为贴心的陪同者,我们一起走路,有时候累的时候,你会骑车带着我,那种感觉我现在好怀念。我们住在一个宿舍里,我了解你的所有哦!你是我在十一二岁时不懂得什么是坚持到底,不懂得什么是吃苦耐劳时最好的榜样。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我为有你这样的一个闺蜜是多么的骄傲,因为我总是在我爹妈面前说荣丫头这样那样的优秀,怎样的努力,怎样的坚强·····,还记得那时候我们两一起背书,其实我是一个特别懒得人,但是你坚强的毅力令我钦佩,我不得不和你不一起去学习(我爹说我这个天性傲骄的人,更本不会轻易地钦佩谁,其实他不知道而已,天性虽难改,但不代表不会受到影响啊!)我居然克服了自己的惰性,与你一起在办公楼的前面那个当时看起来真是偌大的场地里转呀转呀,也不会害羞的大声儿朗读。亲爱的,我好像回到当初,最起码我率性,最起码我没有很多的烦恼,最起码我还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多大声儿背书还是笑都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眼神儿。只需我在随心看天,你在微笑。
记得还有一次,英语老师让背课文,你真的背会了只是心里因素,一见到老师就说不出话了,就忘了背会的课文儿,我知道你哭了,我知道我理解,我知道这不由你,后来我记得不知好歹的我,鼓起好大的勇气告诉老师,你真的背会了。老师说她并不是想逼迫你,只是想让你克服那层心理障碍。亲爱的,你的努力我一直是亲眼目睹,因而到如今,我还是将你作为某种我人生境地的指向标,是不是很骄傲?我可从来不会轻易钦佩谁哦!后来的我们真的终于摆脱了初中的压抑,面对中考到后来的分离。中考结束,很多感情也会随着中考的来临开始不由自己的划句号了,一场考试分离了很多人的情感,但是我们并没有,反而越来越好。每一次相约你都是骑着你爹的电驴子来接我,要知道电驴子本身身体就早已“年老色衰”,想着、写着我就特别的想笑,特别的开心,每一次你都带着我这个路痴走街串巷的,你像我妈一样一边嫌弃着我,一边和我不分场合的狂笑。我们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上到身体健康,下到情感世界,分享着我们老妈都不知道的秘密。有很多时候我们就算不说话的一起坐着,心里上居然没有一丁儿无聊的感觉,反而很舒服。我记得····记得·····,还记得·····好多啊!
亲爱的,在那个转角处,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为幸运的事!
《我与我的辣嘻》
辣嘻是转校生,是在初一第二学期转到我们班的,说实在我的我没想到这个逗逼味儿十足的女孩子竟然成为了我后来的不曾忘记更是不敢忘记的女孩儿。真的有句话真对有些人尽管来的迟,但是她来的对,辣嘻就是我这辈子来的对的人。“辣嘻”这个具有深意的绰号还是拜我所赐,直至以后的每一天。每一次我们相约见面的时候,我总是使坏让辣嘻干这干那,甚至是我自己坚决都不会做的事。有时候我就在想这家伙是真傻还是假傻啊?明明我是故意欺负她让她限于尴尬的地界的,但是奇怪的就是她好像从来都是听从指令,言听计从的模样真是可爱的不要不要的。比如最近的古尔邦节我们见面,一见面就唠唠叨叨没完没了,不知道我们两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话,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好多年未曾相见,可是事实是我们几乎周周都有联系,不是打电话就是聊天,几乎对方的任何境遇都是门清儿的,但是还是话多。我俩一起去买酸奶,我明明拿着吸管儿还指使她去服务台给我要吸管儿,要是我自己我一定不会去,但是她会为我去。其实我就是想使坏,就想逗着她玩儿,只是她的认真让我满心的感动。人生中无需很多这样的人,有一两个依然是幸运,多之简直是夜梦中奖般兴奋、幸福。
记忆真是个好东西,总会让我记住那么多的幸福时刻,只是它不能暂停。辣嘻我们从来都不会讨厌彼此,尽管是彼此嫌弃的要命。我们打电话的时候总是嫌弃对方催着赶紧挂电话,但是说着说着好像总也停不下来,总也说不完,除非其中之一有个什么事情要做,难舍难分的挂断电话。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你要是看见的装束和模样,就感觉那是一个彻底的淑女,但是遇到我的三秒内,淑女就会人间蒸发,就会看到一个逗逼到爆棚,不顾形象的嘻嘻哈哈的傻妞儿。还在哪儿叨叨着嫌弃我讨厌,让她的形象彻底的灰飞烟灭。我不喜欢做作,也不喜欢装模装样,我遇到的人大致性格都和我差不多,我喜欢彻底的大笑,彻底的狂闹,就像喜欢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感觉,我觉得那样真实。说实在的,随着年龄的长大,心理的变化,那种感觉渐渐的离我越来越远,我再也没有体味儿那种感觉了,而今的我变得很安静,不爱说话,其实也并不是我想要的。不过幸运的就是我的闺蜜给我留下了一片净土,一片我不需要顾及,不需要想太多,不需要察言观色的净土。
亲爱的,在那个转角处,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为幸运的事!
《致我俩闺蜜》
亲爱的,是你们为我保留着净土,是你们带给我感动,是你们让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幸运到很多事情你们都会为我想好,就连回家给家人买礼物都是你们替我买好,幸运到我这个路痴走路都不会担心被丢,幸运到容纳我的快乐与悲伤,就算是很多人嫌弃我,你们都不会嫌弃我,就算偶尔会嫌弃,但是却是因为爱。你们是我梦想的支持者,是我喜怒哀乐的见证者。很多人来过我的世界,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只有你们始终如一的逗留在我的世界里。闺蜜就是那个比男友更爱你,比家人更懂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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