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之缘(一眼之缘夜不能寐意思)
壹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按常理来说然后就没然后了,但一首歌假设一个完美的可能。相信缘分,是一种自信,一种乐观美好的心态,但其实,是为自己的逃避而寻找借口。不知为何,在某一种潜意思里,进一步就会险象环生,而退一步则保险安全。不知怎么会有这种心态,不知如何养成这种心态。科学把它定义成“自卑”。
壹
很多人都喜欢把人生形容成一条路,一条属于自己却有很多人经过的路。我们总是慷慨的欢迎自己的过路人。有时候我们也会无意走到别人的路上。然后就在某一年,某一天,某一刻在某一条羊肠小道上相遇了。我本是焦急赶路,旁边的路人,风景都像是空气一样,与我,毫无瓜葛。上天让我像遇到途中无数人一样遇到你,可却像那歌一样让我无法再忘记的样子。碰到还是邂逅,相同意思的词在中国字中稍加改动为何感觉大变。此情此景,本该是浪漫,或是搞笑,不管怎么样总该让我们相互交集,牢记,然后留个号码。再然后继续像歌词,电视里那样轰轰烈烈一番。然而,我们再次像无数路人那样擦身而过。知道吗,我回头了,看见的却是你高傲,急忙的背影。结局是,你不知道我曾闯到你的路上,而我却始终无法忘记在我这条秋日孤寂的路上曾盛开过一朵娇艳的花朵。将我的路染上春色,却又在下一刻推入寒冬。一场仍人难以忘怀的相遇注定不平凡,然而,事实上她并不是在我的路上霸道的盛开的红花,只是被我远远看到的一束烟花。升起,炸开,冷了,没了,转瞬之间。可是,我偏偏却与自己过不去。
贰
对于和她的擦身而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应该感谢老天,还是抱怨。那一刻的华美,舒心,激动。却要用此后无数个昼夜的优哉游哉,辗转反侧来作为代价。如果相遇是因为天意,那么思念为何。如果相遇是美的,那么思念该怎么形容。
看大街上人潮拥挤,有多少情人相互依偎,十指紧扣前行。或许他们曾经也互为路人,或许是因为他们发现两条不同的路通向的却是相同或相近的终点,或许是因为一个人走到累了,卷了。于是他们成了相互的伴侣,他们约定,接下来的路要一起走下去。当然,路终点的墓碑上会刻上谁和谁的名字我们无从知道。因为没有那个必要知道。至少这一刻他们是幸福的,至少这一刻让我深深的羡慕。
如果有如果,如果那一刻你突然回头,如果那一刻你发现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如果那一刻你知道原来我们的终点相同。你会不会牵著我的手,轻轻地问我,接下来的路途中,我们搭个伴好吗?那么你放心,我会握紧你的手,直到路得尽头。一开始我以为一场让自己心动的邂逅是无与伦比的华美,而思念则是这场邂逅的后遗症。但在一场场因思念而失眠的夜里,我发现,原来思念更是美好。只是我惦记着并不认识我的人,而我却为你歇斯底里,神情恍惚。我告诉自己,我是一个大度的人,我可以为了自己挚爱的人,单方面的无限付出,不求回报。于是我就这样自欺欺人的优哉游哉活着。
叁
科学家说,忘记一个人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我决定忘记你,虽然我也很舍不得,虽然我也对自己没信心。但为了晚上能睡个好觉,为了下一次遇见你能精神抖擞,为了不在虚空的幻想中度过余生,我决定,忘记你。
我所不解的是为什么记住一个人只需几秒钟,而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三个月。这个代价也未免太高。如果思念不是享受而是煎熬,那么相遇恐怕也不是缘分而是罪孽。我曾迷恋回味邂逅时的风景,声音,却忘记了思念时的艰难,苦楚。然后知难而上,一错再错,身心俱疲。遍体鳞伤。
生活就是一个虐和被虐的过程,要么你虐生活,要么你被生活虐。反正到最后,连破罐破摔的力气也使不出来。而现在的我就是在进行毫不留情的自虐。所以权衡利弊之下,我只有忘记你才能继续活下去,虽然很不情愿,虽然觉得很对不起你。但我想我还得对得起我自己。从此时开始,你我陌路。这是第几百次对自己说这话我真的也是记不清了,但是再艰再难我也不能放弃,照此以往,定将大事不妙。
叁
可是,忘记又谈何容易。那虽是匆匆人海的一瞥,却引来万千思念,入心,浸骨。我本以为思念痛苦,可当我决心忘记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做不到,我会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不是忘不掉,而是舍不得忘记。每当寂静深夜,每当闭上双眼,仿佛都能看见我们之前的点点滴滴。我们在擦肩时牵手,我们像每对情人一样起誓要生生世世不离不弃,因为你发现原来我们走在相似的路上,我们都要前往相同的终点。我们不是不甘寂寞,只是不想太累,所以决定相互作伴,携手前行。我们走在一条我俩共同开凿的路上,每一寸都刻着我俩共同的名字。路得两旁有你种的百合,我栽的青松。你说我们要百年好合,我说我们要永不凋零。白天阳光明媚,晚上月光清澈。我们花香做伴,绿树养眼。有时你像树上的鸟儿依偎在我的的肩头,我抚着你的秀发,我们相视一笑。有时我欺负过你拔腿就跑,你生气却追不上我,最后你假装摔倒,骗我背了你好久。有时你蹦蹦跳跳好不老实,我就朝你头上拍一下,吼道“老实点”,你就把眼泪含在眼眶里也不流出来,向我投来委屈的表情,把我逗得哭笑不得。有时候,有时候,我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就这样走下去,走到老,在路的尽头把我们的名字刻在同一块墓碑上。
肆
梦终究还是醒了,醒来的我思考了好久都不知道是应该笑还是哭?我发现我已经病入膏肓了,对你的忘记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想起你,从今开始,坚持九十天。我在桌前,床头写下忘记两个字,每次看到这两个字我就会想起我已决定忘记你。一天,两天,一周,两周……我在台历上将每一天都做上记号,期待能够尽快攒够三个月。终于三个月到了,最终我撕毁了台历,我发誓我不会在相信科学。似乎在三个月即将到期的那一天,我想我应该已经成功戒掉你了,所以我决定再走一遍初见你是的那条路,试试自己会不会再止步,再想起你。今天是天上的神和地上科学家大战之日吗,我想这场战争是神赢了吧,因为我输了,因为我又一次碰到了你。用三个月时间来压抑的思念,在那一刻像火山一样爆发。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发誓我不会再走这段路,所以我加快脚步,希望之前的景象只是幻觉,而你只是一个影子,一阵风。但当我走到这条路尽头之时我还是不忍回首,你呢?真的只是一个影子,一阵风吗?我不相信。
三个月的努力最终付诸东流,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没有真的想过要忘记你,一切的一切无非是自欺欺人。我败了,我累了,我不想在这样苦苦思念了。既然忘记方案失败,那就牢记吧。每天我都会把自己的脚印无数次的留在那条路上,总是要就绞尽脑汁向认识我的人解释我在干什么。然而就像你突然神奇出现一样的你神奇的消失了。我时刻都在想我应该以怎样的样子遇见怎样的你,我在策划一场完美的邂逅和真情的告白。我每天都写日记,把对你思念的点点滴滴用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文字记录下来,把它带在身边,渴望你能看到它,就下温暖的泪水。我不在熬夜,每天早睡早起。我不在抽烟喝酒,每天按时吃饭。我不在一头乱糟糟的长发,剃掉邋遢的胡须。我要以最佳状态来迎接你的出现,我要精神饱满毫不犹豫的去牵住你的手,然后,做我最想做的事,陪你走下去。
伍
以前觉得忘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现在才发现,等待竟是一场无尽的煎熬。不知等了多久,只觉过了好久。我每天都像个神经病人一样一趟一趟的闲逛在那条不繁忙,不漂亮,不华丽的小道上,没人知道我从家到这里绕那么远的是为了什么,是在干什么。一次一次,一天一天。我的心情就像无限延续的抛物线,做着剧烈的运动,让我练就出一颗强大的心脏,足以承受人类可能遭遇的所有打击。
可能是我得罪了天神,他把你收走了?让你真的就成了我曾经脑海中的一个幻影,一个念想,一个遥不可及的美好印记。我每天仍旧徘徊在那个街头,或许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融入进生活规律的习惯。没有思念,不在等待,但却是冥冥之中有一种期待。有时候我很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奇迹这种东西,而此时,你足以成为我的奇迹。在后来的某一天,忘记日期是那年那月,忘记天气是阴晴雨雪,忘记当时的一切一切。只记得我第三次遇到你,同时第一次看见你胳膊挽着的那个男人。
在那一刻我似乎才恍然明白什么才叫做真正的般配,无论从气质,穿着,形象乃至心态。不是我配不上你,也不是我比那个男的差,只是我们分明是两条路上的人,而且是两条永无交集的路。或许是有比较才有发现,或许从我们第一次相遇,我们擦身而过,我们之间那种不可忽略的距离感早已存在,就像你一次次对我视而不见,就像我对你一次次欲言又止。或许是我耽误了时间,错过了缘分。亦或许,有一种缘分就叫做有缘无份。那一刻,我在想,经受如此巨大的打击,我该怎样来表现我那痛苦的心情,而思考时的我永远是最平静的。
于是,我又一次的平静的像个陌生人一样的与她擦身而过。在拥挤的人潮中,与任何一个陌生人无异,我内心的澎湃激流无人听见,知道,仿佛我以被这个世界忽略。我快速的埋头向前走着,一遍遍警告自己,不要回头,千万不要回头。哪怕是天塌地陷,风云骤变也不要回头。干吗要回头?回头做什么?就这样走,这一刻我似乎像个迷路的孩子徘徊在街头不知去向。只是在反复告诉你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往回走。
陆
路终归还是有尽头,在我不得不转弯的最后一秒钟,我还是窝囊的转过了头。我也说不清这个转头是下意识的还是内心的强烈要求,或许算是对曾经,对刚刚过去不长不短的那一段时间的一个郑重其事的告别。回过头,人潮依旧拥挤,来来往往,忙忙碌碌。我的目光如同1000瓦的探照灯在人群中寻觅。或许正如初次相遇时那么奇妙,所以也应该如同初次那样恍然消失,找不到一片影子,寻不到一寸脚印。我问这是为什么,神说,因为这只是你的一场梦,一个幻觉。一次一厢情愿的一往情深,一次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
将手中写满少年情愫的日记本潇洒的丢入路旁的垃圾桶中,告诉自己,梦,该醒了。
曾经年少,曾经爱做梦。曾经人在路上,曾经心在肩旁。曾经自以为你一个人可以赢得全世界,曾经没想到一个路人让我败得一塌涂地。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或是将来,谁是谁的谁,谁曾是谁的谁,谁又将是谁的谁。或许永远也没有答案,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茫茫人海,一次相遇,一次擦肩。一份思念,一份等待。时过境迁,再上路,再邂逅,要记住,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