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色的小说 被男同桌脱了奶罩亲吃我b

宝藏同桌 坏人别再欺负我

第四计 佛渡有缘人(中) 赵之荷自然地接手推轮椅,进餐馆找桌位。
「皓皓是我大哥的小孩,在附近的安亲班上课,今年準备上小学。」余善舞一面向她解释,一面在菜单上勾选。「妳吃不吃牛肉?他们的牛肉馅饼是招牌,小笼汤包、酸辣汤、乾拌麵、小米粥,我们也很常点。妳喜欢吃什么?」
赵之荷看了一眼转向她的菜单,在已勾选项目里,随意添了两笔,递给过来收点餐单的服务人员。
「我以前,常常既想吃汤包、又想吃锅贴,三心二意,然后我二哥就会两样都点,再把他的分我吃——呃,对了,妳知道他是我二哥吧?」
她静了静,点头。「你们兄妹,感情很好。」
「对。他是全世界最棒的哥哥——虽然我经常跟他没大没小。」后面那句是低哝。「妳有哥哥吗?」
「有,但是不亲。」不会跟她没大没小地玩闹,也不会点她喜欢吃的东西。
哦喔!好像踩到地雷了。
余善舞赶紧机灵地转移话题。「还不知道妳的名字?」
而后,见对方取了张餐巾纸,写上三个字,推向她。
赵之荷。
还真是一朵出水芙蓉啊。
她礼尚往来,回写自己的名字,再顺手画上几笔,还给对方。
赵之荷看到名字旁边那朵荷花,信手拈来便有几分样,可见是学过的。「妳学过画画?」
「沾个边而已。我小时候很没主见,什么都要问哥哥,老是黏在我二哥后面,当他的小跟屁虫,他学书法、国画,我就跟着依样画葫芦地学,像不像也学出三分样来。」
「余善谋会写书法?」好难想像如此文艺青年的形象套用在他身上。
「会呀,写得可好。他烦躁的时候就会练练字,说是能沉澱思绪。妳留个Line给我,我回家拍给妳看。」
因为太好奇,双方又交换了通讯帐号。
「后来呀,我大哥觉得,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怕我学着学着,跟二哥一样变成小书呆,就帮我报名舞蹈班,培养一点淑女气质,不然怕没人要。于是我发现,我还满喜欢跳舞的,就一路学下去了,不然还真有可能追随二哥,去读经济学或心理学。」
「所以他大学到底学什么?」
「经济学跟心理学,双主修啊。」余善舞微笑,字里行间,全是对兄长与有荣焉的敬慕与骄傲。「他很会读书喔,从小就是高材生,我们全家都觉得,他天生就是那块读书的料,也会一直读下去,未来不是经济学者,就是心理医生吧……可是最后,他只读到二十七岁,博士班没有读完就止步了。」
为什么?
出于人类本能的第六感,赵之荷没有真的问出口,下意识里知道,那是命运巨轮的辗压,改变了他们一家的命运,包括他错失的学者梦、包括她的舞蹈梦、还有让姪子喊爸爸的无奈。
因此她没有问,不揭人之痛。
「妳真该看看他以前的样子,像一轮清月,温润沉静,那股子风华气韵,迷死好多女孩子,可是偏偏他眼界也很高,不轻易动心,我谈过的恋爱都比他多。」搞到最后,喜欢他的他看不上眼,看上眼的又都是摘不到的高岭之花,简直人间悲剧。
错过眼前这一个啊……唉,下一个不知又要等多久了。
赵之荷凝思了下,还是想像不出来,清雅如月的余善谋应该是什么样子。
「妳不喜欢他现在的样子吗?」
「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不是原本那个真实的他,无法真正做自己,就算脸上笑着那也不是真的快乐。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从他嘴里听到一句埋怨,他从来不会缅怀过去(推荐资讯:英语散文,更多文章访问WwW.afbbb.Cc),也跟我说,不要一直回头去看自己失去了什么,只要努力看自己守住了什么……」所以她听了他的话,不为那些失去的,而辜负了现有的,失去双腿,她留住了生命,还有那些关爱她的家人。
说到最后,声音渐轻,几近呢喃:「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想把原来那个他找回来……」
赵之荷摇摇头。「我无从比较,我认识他时,已经是现在这个样子。」
服务生陆续上菜,余善舞留了一笼哥哥和姪子爱吃的汤包、牛肉馅饼跟玉米浓汤,便招呼对方开吃起来。
喝了几口小米粥,才接问:「不然妳眼里的他是怎样?」
世俗。
很都会,也很功利的那种社会型精英,圆滑世故、八面玲珑,不是余善舞形容的,那种温文儒雅的气质才子。
即便是现在的他,异性缘也极好——或许还更好,但,却非她的心头好,如果有机会,她反而想看看,曾经那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余善谋。
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矫情应酬也不是她的个性,想了想,最后说:「他——是个奇怪的人。」这不算说谎。
「噗——」余善舞笑喷。「那倒是,我也常觉得我二哥是怪胎,妳刚刚都没生气,我超佩服妳的。」
「……不知道要从哪里气。」一开始她也会被撩起情绪,偏偏他每一句话都一针见血,扎到她整个脾气都毛起来,却又都中肯得无法反驳。
她居然已经开始慢慢被他训练到有点习惯了。
是说——「妳刚刚,怎么会选二?」
余善舞耸耸肩。「有一段时间在家里养病,病人别的没有,时间最多,看了不少二哥的书打发时间。有空妳来参观一下他的书房,相信我,那种剖析人类心理与逻辑的书,多看几本妳就不会再被他气到七窍生烟了。」
难怪,她一直有种说不出来的奇特感,现在她懂那奇特感来自何处了,大概因为,余善舞的气质与谈吐,某层面上很像余善谋,出生在一样的家庭、读一样的书、承袭兄长的思想与教养,同样的聪慧沉着、有敏锐的洞悉力,说话虽带几分犀利,但懂得点到为止,体贴他人。
或许在某程度上,他依然保有了原来那个自我。
「我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生气的人,可是他……不知道要怎么讲,常常让我看到临界点。」后来觉得,那个像泼妇一样对他发飙、毫无形象的自己,好陌生。
「生气也是一种情绪啊。」总强过什么感觉都没有,淡淡地转身走开——赵之荷看起来完全就是会那样做的人。
一个性情偏冷的人,会对你生气——应该不算太糟吧?至少她有「感觉」。
余善舞自我安慰地想。

【清穿宫廷历史】《倾国_卷一:归迴大清》(1-4) <font size="2">
◆◇◆◇◆
夜晚,闪着红光鸣着响笛的救护车在街上疾驶,而医院急诊处大门正敞着,似是在等候着谁一般。
救护车紧急将沉璧送往医院,廷旭陪在她身旁,一进急诊室她就被几名医护人员给推进去抢救。稍后,沈父沈母则赶到现场。
「你们俩不是吃饭吗?怎么吃个饭能吃出这样的事情来,到底怎么回事?」沈母哽咽,心急如焚地问。
「是啊,本来好端端的,怎会发生车祸呢?」一向镇静的沈父,这下也急了。
廷旭低头,「是我,都是我不好,是我惹沉璧伤心。」
「你劈腿还是要跟她分手,不然她怎么会伤心呢?」
「是我不想结婚,所以,沉璧要跟我分手。」
沈父歎了口气,「我知道,她这么做都是为了这个家,她想让我跟她妈放心。」
沈母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流泪。
沈父回复理智,问:「医生怎么说?」
「不知道,才刚推进去急救。」
沈母在一旁双手合十,喃喃自语地向苍天祈求。「天啊,请保佑沉璧这回能够逢凶化吉,平安无事……。」
一度有了意识的沉璧发觉自己浮在半空中,完全无法回到地面上。她见母亲双手合十虔诚祈祷的身影,便想向母亲大喊,不过母亲似乎听不见她的声音。不久后,她感觉有道强劲的吸力将她拉走,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正在祈祷的母亲,却对自己的去留做不了主,然后离这个时空愈来愈远、愈来愈远。
(二)穿 越
黄昏,太阳已渐被地平线所吞噬,秋风萧瑟,气温陡降。小村子一幢幢茅草屋前,横着许多被杀死村民的尸体,死不瞑目嘴角淌血者有之,肠穿肚裂缺手断足的也不少,还有飞出笼子的鸡鸭四处乱窜,没了主人的牲口也哀哀啼鸣,景况着实令人惨不忍睹。 一个面貌清秀却满脸髒汙的女孩,自死人堆里醒来,她感觉自己浑身发疼,而且是疼得不得了的那种剧疼。她将意识暂从疼痛之中抽离,定睛一看,见自己正躺在死尸堆中,且有一名死不瞑目的长者,头破血流地趴在她身上,吓得她不禁失声大叫一声「啊──」。
吓到花容失色的她费了好大的劲儿与勇气,推开那趴在自己身上的死尸,触目所及尽是死去的人,教她打心底害怕得直打哆嗦。「怎么回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死人?我这到底是在哪儿啊?」
除了一堆死尸以外,放眼望去,还能见到一片兵荒马乱,且尚见许多剃半头、留长辫的清兵正在村子里头烧杀掳掠。
女孩此时亦留意到自己身上所穿的是大明朝的少女服饰;且还是穷苦人家所惯穿的粗布粗衣,衣上还补了块丁。她摸摸自己脑后所蓄的一条长长的麻花辫更是大为惊诧。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赫然发现此时脑子里竟有两个女孩的记忆,一是后金与大明边境的农家少女;另一则是沈沉璧──她自己。
搜寻过脑中的记意之后她明白了,原来方才是大金兵士抢劫财粮,残忍不仁地杀了农家少女及其一家人。
浑身是伤的她,根本没有一点儿力气可以站起来,她脑子里农家少女的记忆让她清楚知晓,此时是后金与明朝末代的交会时期,现她所在之处正是大金与大明边界,那时期经常会有大金兵士在边境上强抢良民、滥杀无辜。
回过神来,她大大地惊愕道:「我的魂魄很有可能已经穿越,附在这少女身上了。」她觉得有些诡谲、有点不解,虽说应是附身在农家少女身上,可是,除了她沈沉璧的记忆之外,为什么还会有这农家少女的记忆呢?如果人已死去,记忆必当随之消逝才对,莫非……「这农家少女还没死,只是头部重创成了植物人?」她摸摸脑袋,右上额头与髮际处确实有个异常大的肿包,而且她感到背上有道剧烈疼痛的伤痕,别过头去想看看背上的伤势究竟如何,却看不着,倒是见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几乎半件都已染上红通通的鲜血,足可想见背部定是被刀剑之类的兵器所伤,才会如此大量出血。流血过多以致于脑部失血缺氧,且头部又有重创,确实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她挣扎着想起身,不过由于伤势太重,实在无法坐起,更遑论要站起来。她想起穿越前,自己才跟廷旭提分手,而后伤心地走在城市的夜街。廷旭追来找她,试图想要挽回,她目送他离去,尔后竟被车子给撞上。没想到这一撞,居然将她的灵魂给撞离了肉身,且魂魄居然还穿越至大金与大明朝并存的时期。
「怎么办?」她喃语,内心有些恐慌,加上浑身是伤,所以有些不知所措。「我该怎么做,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呢?」
此时,远处有人正大喊着「十四贝勒」,她抬眼一瞧,远远见有一位长相一般却气势不凡、英姿飒爽年约十五岁的少年正约束着强抢良民的大金兵士收手,似乎要离开这儿。这一幕令她燃起一线希望,若想活命的话,定要让那位少年愿意出手相救,不然以目前这状况,她不仅没有食物可吃,而且更是如此伤痕累累,能不能活得了都还是一个大问题。
「先把命留着,其他的日后再做打算。」她心里臆测那少年可能是多尔衮,虽然对于他们一群人的残忍行逕感到十分厌恶、无法认同,不过为想活命,她仍勉强使出最后一点儿力气,凭着脑中属于农家女孩的记忆自然而然地以满语喊出:「多尔衮贝勒──」
多尔衮听见有人唤他,四处张望,见一女子身受重伤躺卧在死人堆里,似乎奄奄一息的样子。她成功引起他的注意,他来到她身旁。
他蹲下身去,淩厉地盯着她。「是妳在叫唤我?」
「……是。」她气若游丝一般。
「伤成这样居然没死。妳唤本贝勒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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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答好这三个问题前,女生绝不会答应你的表白
p>第四计 佛渡有缘人(下) 和余家兄妹吃完中餐,步行回到余家门口,她没有应邀入内,在门口道别。
小男孩有些怕生,躲在余善谋身后,露出两颗灵活的大眼睛瞧她,轻轻挥了一下手,怯怯地说:「阿姨再见。」
她浅浅扬唇。「再见。」
余善谋看了颇不是滋味。
小舞邀她吃饭就去吃、皓皓对她笑她就笑,他呢?只会被摆脸色,她对随便一个老弱妇孺,表情都比对他还要柔软!她压根没对他笑过吧?对吧?对吧?!
用力回想一下,还真的完全没有。
内心叹气,很认命自己被摆进尘埃里的地位。「真的不用我送妳?」
「不用。你留在家里陪小孩。」才刚说完,包包里的讯息声响起,她顺手捞出来,点开。
是余善舞传来的。
她只看了一眼,立刻反手盖住萤幕。
余善谋狐疑地瞥她。「妳干么?」表情那么虚,分明有鬼。
直觉回首,顺着她的视线,看到屋内的余善舞,在窗边跟她挥手。
「妳们在搞什么?」他很有被陷害的自觉,只是不晓得,那小妮子到底坑了他什么。
「没事。」她挥手赶人。「你快进去。」
余善谋轻笑。「不用那么紧张。」他不会那么没风度,硬要一探究竟。
他坚持要看她上车,目送她离开,直到看不见车身,才转身进屋。
赵之荷一直到离开余家一段距离,才靠边停车,拿出手机细读。
信守承诺,传给妳看。
附图是接连好几张的书法字,有行书、有草书、有楷书……字体或苍劲俊拔、或豪情写意、或俊逸端秀……
他真的会,还写了一手好字。
本来还想不通他哪根筋不对,埋头写了一早上。
丢出一张沉思的表情图,接着补上:「我是悟了,妳呢?」
她也悟了。
一篇篇的「爱莲说」,没瞎的都悟了。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这分明是情书。
为什么连好好的文人志节、国中课本必读文,他都可以拿来告白,还有什么是他不行的?
被同一个男人告白了这么多次,各种形式、无时无刻、认真的、戏谑的、她看得见的、看不见的……他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说,她向来淡定以对,可是为什么刚才那一瞬间……会生出几分窘意,下意识就做出遮掩行为了?
或许,是真正听进耳了,明白他说的喜欢,是真的喜欢,真正把告白当告白看待,而不是雄性动物散发过剩荷尔蒙的求偶花招。
莲,(推荐阅读:揩油门,更多情感口述故事访问WwW.iqinggan.Cc)花之君子者也。
目光定在字帖上,其中一行字,想起他说「我很清楚自己眼里赏的那朵君子花」——
莫名地,不觉耳根微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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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莲说其实是一篇把妹文(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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